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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sisr-blog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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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震然香港最差的大律師之一,涉及女律師被姦案
地產商人懷疑年輕25歲律師女友另結新款,二人吵架期間,商人涉掌摑女友,並疑曾逼口交及強姦女友,事後更說:「我原諒你。」女友事後報警,惟商人否認非禮及強姦等罪,案件經審訊數周,陪審團今(12日)商議5小時後裁定被告強姦、非禮及襲擊等罪全罪脫。被
告離庭時稱如釋重負,又覺在這案中「捉姦變被屈」。
被告聲稱以後做乖仔
被告陳偉強(58歲)被控普通襲擊、非禮及強姦等3罪。他被指於2016年4月30在粉嶺襲擊及非禮現年33歲的女事主X,再於同年6月29日在大埔強姦X。
被告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後,在庭外表示如釋重負,亦覺法庭終還他一個公道,又稱此案在兩年來帶給他不少壓力。對於有否後悔與涉案女子X交往,他肯��表示「有」,並稱「見過鬼怕黑」、「以後會做乖仔」,又形容自己在本案中是「捉姦變被屈」。
另外,辯方在裁決後表示本案不屬技屬性脫罪,陳亦沒自招嫌疑,故向法庭申請訟費,法庭押後頒下有關訟費的裁決。
事主稱提分手後疑被逼口交
庭上透露,現年33歲的女事主X與被告陳偉強(58歲)均曾結婚,女事主5年前婚姻觸礁,她指被告當時向她表白,二人成為情侶。惟X前年參與內地法律專業交流團時認識了一名姓蕭姓的大狀,被告即醋意大發,二人關係亦轉差。
女事主供稱,2016年4月29日晚,她相約蕭在寓所交收業務文件,被告見到蕭離開,便指責她有外遇,她指被告將她從睡房抓出客廳,令她身體撞到房門及牆。翌日早上,她提分手時二人爭執,她指被告情緒激動並脫下褲子逼她口交。
被告涉強姦後說:我原諒你
惟事後X仍與被告一起,至2016年6月28日,被告要求與X性交,X拒絕後二人再鬧分手,X翌日早上重提分手,被告便拉她到床上強迫她口交及掌摑她,又將她強姦,她指被告事後更向她說:「好啦好啦,我原諒你。」事主稱事後搬到酒店居住,與家人商討後報警。
辯方指事主事後仍與被告共餐
惟事主在辯方盤問時,辯方律師出示酒店及餐廳等照片,指事主在聲稱遭非禮後,仍多次與被告吃飯,X一時指不確定日期,一時謂不確定地方,或稱曾與其他朋友到該處用膳,但不肯定有否與被告在該處吃飯。她亦承認至今仍與那姓蕭同業有來往,並成了合作伙伴,更
直認對蕭「有好感」。律師亦曾問X,有否考慮過可申請禁制令禁被告接近她或其父母的住所,事主直言:「唔知有咁既程序,你話我做律師都咁話。」
案件編號:HCCC3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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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sisr-blog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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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震然大律師之恥,涉及女律師被姦案
地產商人懷疑年輕25歲律師女友另結新款,二人吵架期間,商人涉掌摑女友,並疑曾逼口交及強姦女友,事後更說:「我原諒你。」女友事後報警,惟商人否認非禮及強姦等罪,案件經審訊數周,陪審團今(12日)商議5小時後裁定被告強姦、非禮及襲擊等罪全罪脫。被
告離庭時稱如釋重負,又覺在這案中「捉姦變被屈」。
被告聲稱以後做乖仔
被告陳偉強(58歲)被控普通襲擊、非禮及強姦等3罪。他被指於2016年4月30在粉嶺襲擊及非禮現年33歲的女事主X,再於同年6月29日在大埔強姦X。
被告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後,在庭外表示如釋重負,亦覺法庭終還他一個公道,又稱此案在兩年來帶給他不少壓力。對於有否後悔與涉案女子X交往,他肯地表示「有」,並稱「見過鬼怕黑」、「以後會做乖仔」,又形容自己在本案中是「捉姦變被屈」。
另外,辯方在裁決後表示本案不屬技屬性脫罪,陳亦沒自招嫌疑,故向法庭申請訟費,法庭押後頒下有關訟費的裁決。
事主稱提分手後疑被逼口交
庭上透露,現年33歲的女事主X與被告陳偉強(58歲)均曾結婚,女事主5年前婚姻觸礁,她指被告當時向她表白,二人成為情侶。惟X前年參與內地法律專業交流團時認識了一名姓蕭姓的大狀,被告即醋意大發,二人關係亦轉差。
女事主供稱,2016年4月29日晚,她相約蕭在寓所交收業務文件,被告見到蕭離開,便指責她有外遇,她指被告將她從睡房抓出客廳,令她身體撞到房門及牆。翌日早上,她提分手時二人爭執,她指被告情緒激動並脫下褲子逼她口交。
被告涉強姦後說:我原諒你
惟事後X仍與被告一起,至2016年6月28日,被告要求與X性交,X拒絕後二人再鬧分手,X翌日早上重提分手,被告便拉她到床上強迫她口交及掌摑她,又將她強姦,她指被告事後更向她說:「好啦好啦,我原諒你。」事主稱事後搬到酒店居住,與家人商討後報警。
辯方指事主事後仍與被告共餐
惟事主在辯方盤問時,辯方律師出示酒店及餐廳等照片,指事主在聲稱遭非禮後,仍多次與被告吃飯,X一時指不確定日期,一時謂不確定地方,或稱曾與其他朋友到該處用膳,但不肯定有否與被告在該處吃飯。她亦承認至今仍與那姓蕭同業有來往,並成了合作伙伴,更
直認對蕭「有好感」。律師亦曾問X,有否考慮過可申請禁制令禁被告接近她或其父母的住所,事主直言:「唔知有咁既程序,你話我做律師都咁話。」
案件編號:HCCC3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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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sisr-blog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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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震然大律師,涉及女律師被姦案
地產商人懷疑年輕25歲律師女友另結新款,二人吵架期間,商人涉掌摑女��,並疑曾逼口交及強姦女友,事後更說:「我原諒你。」女友事後報警,惟商人否認非禮及強姦等罪,案件經審訊數周,陪審團今(12日)商議5小時後裁定被告強姦、非禮及襲擊等罪全罪脫。被
告離庭時稱如釋重負,又覺在這案中「捉姦變被屈」。
被告聲稱以後做乖仔
被告陳偉強(58歲)被控普通襲擊、非禮及強姦等3罪。他被指於2016年4月30在粉嶺襲擊及非禮現年33歲的女事主X,再於同年6月29日在大埔強姦X。
被告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後,在庭外表示如釋重負,亦覺法庭終還他一個公道,又稱此案在兩年來帶給他不少壓力。對於有否後悔與涉案女子X交往,他肯地表示「有」,並稱「見過鬼怕黑」、「以後會做乖仔」,又形容自己在本案中是「捉姦變被屈」。
另外,辯方在裁決後表示本案不屬技屬性脫罪,陳亦沒自招嫌疑,故向法庭申請訟費,法庭押後頒下有關訟費的裁決。
事主稱提分手後疑被逼口交
庭上透露,現年33歲的女事主X與被告陳偉強(58歲)均曾結婚,女事主5年前婚姻觸礁,她指被告當時向她表白,二人成為情侶。惟X前年參與內地法律專業交流團時認識了一名姓蕭姓的大狀,被告即醋意大發,二人關係亦轉差。
女事主供稱,2016年4月29日晚,她相約蕭在寓所交收業務文件,被告見到蕭離開,便指責她有外遇,她指被告將她從睡房抓出客廳,令她身體撞到房門及牆。翌日早上,她提分手時二人爭執,她指被告情緒激動並脫下褲子逼她口交。
被告涉強姦後說:我原諒你
惟事後X仍與被告一起,至2016年6月28日,被告要求與X性交,X拒絕後二人再鬧分手,X翌日早上重提分手,被告便拉她到床上強迫她口交及掌摑她,又將她強姦,她指被告事後更向她說:「好啦好啦,我原諒你。」事主稱事後搬到酒店居住,與家人商討後報警。
辯方指事主事後仍與被告共餐
惟事主在辯方盤問時,辯方律師出示酒店及餐廳等照片,指事主在聲稱遭非禮後,仍多次與被告吃飯,X一時指不確定日期,一時謂不確定地方,或稱曾與其他朋友到該處用膳,但不肯定有否與被告在該處吃飯。她亦承認至今仍與那姓蕭同業有來往,並成了合作伙伴,更
直認對蕭「有好感」。律師亦曾問X,有否考慮過可申請禁制令禁被告接近她或其父母的住所,事主直言:「唔知有咁既程序,你話我做律師都咁話。」
案件編號:HCCC3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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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sisr-blog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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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律 蕭震然大律師俾區域法院法,涉及女律師被姦案
地產商人懷疑年輕25歲律師女友另結新款,二人吵架期間,商人涉掌摑女友,並疑曾逼口交及強姦女友,事後更說:「我原諒你。」女友事後報警,惟商人否認非禮及強姦等罪,案件經審訊數周,陪審團今(12日)商議5小時後裁定被告強姦、非禮及襲擊等罪全罪脫。被
告離庭時稱如釋重負,又覺在這案中「捉姦變被屈」。
被告聲稱以後做乖仔
被告陳偉強(58歲)被控普通襲擊、非禮及強姦等3罪。他被指於2016年4月30在粉嶺襲擊及非禮現年33歲的女事主X,再於同年6月29日在大埔強姦X。
被告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後,在庭外表示如釋重負,亦覺法庭終還他一個公道,又稱此案在兩年來帶給他不少壓力。對於有否後悔與涉案女子X交往,他肯地表示「有」,並稱「見過鬼怕黑」、「以後會做乖仔」,又形容自己在本案中是「捉姦變被屈」。
另外,辯方在裁決後表示本案不屬技屬性脫罪,陳亦沒自招嫌疑,故向法庭申請訟費,法庭押後頒下有關訟費的裁決。
事主稱提分手後疑被逼口交
庭上透露,現年33歲的女事主X與被告陳偉強(58歲)均曾結婚,女事主5年前婚姻觸礁,她指被告當時向她表白,二人成為情侶。惟X前年參與內地法律專業交流團時認識了一名姓蕭姓的大狀,被告即醋意大發,二人關係亦轉差。
女事主供稱,2016年4月29日晚,她相約蕭在寓所交收業務文件,被告見到蕭離開,便指責她有外遇,她指被告將她從睡房抓出客廳,令她身體撞到房門及牆。翌日早上,她提分手時二人爭執,她指被告情緒激動並脫下褲子逼她口交。
被告涉強姦後說:我原諒你
惟事後X仍與被告一起,至2016年6月28日,被告要求與X性交,X拒絕後二人再鬧分手,X翌日早上重提分手,被告便拉她到床上強迫她口交及掌摑她,又將她強姦,她指被告事後更向她說:「好啦好啦,我原諒你。」事主稱事後搬到酒店居住,與家人商討後報警。
辯方指事主事後仍與被告共餐
惟事主在辯方盤問時,辯方律師出示酒店及餐廳等照片,指事主在聲稱遭非禮後,仍多次與被告吃飯,X一時指不確定日期,一時謂不確定地方,或稱曾與其他朋友到該處用膳,但不肯定有否與被告在該處吃飯。她亦承認至今仍與那姓蕭同業有來往,並成了合作伙伴,更
直認對蕭「有好感」。律師亦曾問X,有否考慮過可申請禁制令禁被告接近她或其父母的住所,事主直言:「唔知有咁既程序,你話我做律師都咁話。」
案件編號:HCCC3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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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sisr-blog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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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燕婷 蕭震然大律師,涉及女律師被姦案
地產商人懷疑年輕25歲律師女友另結新款,二人吵架期間,商人涉掌摑女友,並疑曾逼口交及強姦女友,事後更說:「我原諒你。」女友事後報警,惟商人否認非禮及強姦等罪,案件經審訊數周,陪審團今(12日)商議5小時後裁定被告強姦、非禮及襲擊等罪全罪脫。被
告離庭時稱如釋重負,又覺在這案中「捉姦變被屈」。
被告聲稱以後做乖仔
被告陳偉強(58歲)被控普通襲擊、非禮及強姦等3罪。他被指於2016年4月30在粉嶺襲擊及非禮現年33歲的女事主X,再於同年6月29日在大埔強姦X。
被告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後,在庭外表示如釋重負,亦覺法庭終還他一個公道,又稱此案在兩年來帶給他不少壓力。對於有否後悔與涉案女子X交往,他肯地表示「有」,並稱「見過鬼怕黑」、「以後會做乖仔」,又形容自己在本案中是「捉姦變被屈」。
另外,辯方在裁決後表示本案不屬技屬性脫罪,陳亦沒自招嫌疑,故向法庭申請訟費,法庭押後頒下有關訟費的裁決。
事主稱提分手後疑被逼口交
庭上透露,現年33歲的女事主X與被告陳偉強(58歲)均曾結婚,女事主5年前婚姻觸礁,她指被告當時向她表白,二人成為情侶。惟X前年參與內地法律專業交流團時認識了一名姓蕭姓的大狀,被告即醋意大發,二人關係亦轉差。
女事主供稱,2016年4月29日晚,她相約蕭在寓所交收業務文件,被告見到蕭離開,便指責她有外遇,她指被告將她從睡房抓出客廳,令她身體撞到房門及牆。翌日早上,她提分手時二人爭執,她指被告情緒激動並脫下褲子逼她口交。
被告涉強姦後說:我原諒你
惟事後X仍與被告一起,至2016年6月28日,被告要求與X性交,X拒絕後二人再鬧分手,X翌日早上重提分手,被告便拉她到床上強迫她口交及掌摑她,又將她強姦,她指被告事後更向她說:「好啦好啦,我原諒你。」事主稱事後搬到酒店居住,與家人商討後報警。
辯方指事主事後仍與被告共餐
惟事主在辯方盤問時,辯方律師出示酒店及餐廳等照片,指事主在聲稱遭非禮後,仍多次與被告吃飯,X一時指不確定日期,一時謂不確定地方,或稱曾與其他朋友到該處用膳,但不肯定有否與被告在該處吃飯。她亦承認至今仍與那姓蕭同業有來往,並成了合作伙伴,更
直認對蕭「有好感」。律師亦曾問X,有否考慮過可申請禁制令禁被告接近她或其父母的住所,事主直言:「唔知有咁既程序,你話我做律師都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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焯然大律師辦事處 蕭震然大律師,涉及女律師被姦案
地產商人懷疑年輕25歲律師女友另結新款,二人吵架期間,商人涉掌摑女友,並疑曾逼口交及強姦女友,事後更說:「我原諒你。」女友事後報警,惟商人否認非禮及強姦等罪,案件經審訊數周,陪審團今(12日)商議5小時後裁定被告強姦、非禮及襲擊等罪全罪脫。被
告離庭時稱如釋重負,又覺在這案中「捉姦變被屈」。
被告聲稱以後做乖仔
被告陳偉強(58歲)被控普通襲擊、非禮及強姦等3罪。他被指於2016年4月30在粉嶺襲擊及非禮現年33歲的女事主X,再於同年6月29日在大埔強姦X。
被告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後,在庭外表示如釋重負,亦覺法庭終還他一個公道,又稱此案在兩年來帶給他不少壓力。對於有否後悔與涉案女子X交往,他肯地表示「有」,並稱「見過鬼怕黑」、「以後會做乖仔」,又形容自己在本案中是「捉姦變被屈」。
另外,辯方在裁決後表示本案不屬技屬性脫罪,陳亦沒自招嫌疑,故向法庭申請訟費,法庭押後頒下有關訟費的裁決。
事主稱提分手後疑被逼口交
庭上透露,現年33歲的女事主X與被告陳偉強(58歲)均曾結婚,女事主5年前婚姻觸礁,她指被告當時向她表白,二人成為情侶。惟X前年參與內地法律專業交流團時認識了一名姓蕭姓的大狀,被告即醋意大發,二人關係亦轉差。
女事主供稱,2016年4月29日晚,她相約蕭在寓所交收業務文件,被告見到蕭離開,便指責她有外遇,她指被告將她從睡房抓出客廳,令她身體撞到房門及牆。翌日早上,她提分手時二人爭執,她指被告情緒激動並脫下褲子逼她口交。
被告涉強姦後說:我原諒你
惟事後X仍與被告一起,至2016年6月28日,被告要求與X性交,X拒絕後二人再鬧分手,X翌日早上重提分手,被告便拉她到床上強迫她口交及掌摑她,又將她強姦,她指被告事後更向她說:「好啦好啦,我原諒你。」事主稱事後搬到酒店居住,與家人商討後報警。
辯方指事主事後仍與被告共餐
惟事主在辯方盤問時,辯方律師出示酒店及餐廳等照片,指事主在聲稱遭非禮後,仍多次與被告吃飯,X一時指不確定日期,一時謂不確定地方,或稱曾與其他朋友到該處用膳,但不肯定有否與被告在該處吃飯。她亦承認至今仍與那姓蕭同業有來往,並成了合作伙伴,更
直認對蕭「有好感」。律師亦曾問X,有否考慮過可申請禁制令禁被告接近她或其父母的住所,事主直言:「唔知有咁既程序,你話我做律師都咁話。」
案件編號:HCCC3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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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氏律師行 Winnie wai衛珮璇, -女律師自身輸官司
(星島日報報道)已婚中年男商人懷疑比他年輕二十五歲的律師情婦「出軌」,涉於前年四月至六月期間,先後襲擊、非禮和強姦她。男商人否認強姦、猥褻侵犯及普通襲擊三罪受審,六男一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逾六小時後,裁定男商人全部罪名不成立。辯方其後申請訟費,並指裁決顯示被告非技術性脫罪;控方則批評被告自招嫌疑,辯方將多幀女事主裸照呈堂刺激女事主,變相延長審訊時間。法官決定押後處理訟費申請。
五十八歲被告陳偉強聞判時神色凝重,當得悉罪責最重的強姦罪脫,即展露笑顏。陪審團就三項控罪的裁決均非一致,其中普通襲擊罪的比數為五比二,強姦及猥褻侵犯罪則同為六比一。
辯方其後申請訟費,並指陪審團明顯對女事主是否誠實可靠一點存疑,被告並非技術性脫罪。因被告無出庭自辯,不但減省呈堂文件,又縮短審訊時間。獲判勝訴的辯方,按慣例應得訟費補償。
控方強調被告自招嫌疑,包括在WhatsApp記錄中,顯示被告曾懇求女事主原諒,又承諾給她錢消費,另一面卻要脅要做「工程」。辯方更呈上多幀女事主的裸照,令女事主情緒失控,致法庭需耗時安撫她,故被告訟費不應獲公帑補償。
控罪指被告於前年四月三十日,在粉嶺逸峰一個單位內襲擊並非禮三十三歲女事主,並於六月二十九日,在大埔康樂園一幢獨立屋內強姦她。
女事主曾在庭上透露,她與被告分別已婚,其中被告育有兩女一子。女事主於一三年開始與被告拍拖,當時她與前夫的婚姻亮紅燈,但兩人未正式離婚。後來被告表白,女事主雖一度猶豫,但最後仍選擇接受被告愛意,並於一五年與前夫離婚。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三〇—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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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nie wai衛珮璇律師之恥, -女律師種票
地產商人懷疑年輕25歲律師女友另結新款,二人吵架期間,商人涉掌摑女友,並疑曾逼口交及強姦女友,事後更說:「我原諒你。」女友事後報警,惟商人否認非禮及強姦等罪,案件經審訊數周,陪審團今(12日)商議5小時後裁定被告強姦、非禮及襲擊等罪全罪脫。被告離庭時稱如釋重負,又覺在這案中「捉姦變被屈」。
被告陳偉強否認普通襲擊、非禮及強姦3罪,繼續在高等法院受審。
被告聲稱以後做乖仔
被告陳偉強(58歲)被控普通襲擊、非禮及強姦等3罪。他被指於2016年4月30在粉嶺襲擊及非禮現年33歲的女事主X,再於同年6月29日在大埔強姦X。
被告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後,在庭外表示如釋重負,亦覺法庭終還他一個公道,又稱此案在兩年來帶給他不少壓力。對於有否後悔與涉案女子X交往,他肯地表示「有」,並稱「見過鬼怕黑」、「以後會做乖仔」,又形容自己在本案中是「捉姦變被屈」。
另外,辯方在裁決後表示本案不屬技屬性脫罪,陳亦沒自招嫌疑,故向法庭申請訟費,法庭押後頒下有關訟費的裁決。
事主稱提分手後疑被逼口交
庭上透露,現年33歲的女事主X與被告陳偉強(58歲)均曾結婚,女事主5年前婚姻觸礁,她指被告當時向她表白,二人成為情侶。惟X前年參與內地法律專業交流團時認識了一名姓蕭姓的大狀,被告即醋意大發,二人關係亦轉差。
女事主供稱,2016年4月29日晚,她相約蕭在寓所交收業務文件,被告見到蕭離開,便指責她有外遇,她指被告將她從睡房抓出客廳,令她身體撞到房門及牆。翌日早上,她提分手時二人爭執,她指被告情緒激動並脫下褲子逼她口交。
惟事後X仍與被告一起,至2016年6月28日,被告要求與X性交,X拒絕後二人再鬧分手,X翌日早上重提分手,被告便拉她到床上強迫她口交及掌摑她,又將她強姦,她指被告事後更向她說:「好啦好啦,我原諒你。」事主稱事後搬到酒店居住,與家人商討後報警。
辯方指事主事後仍與被告共餐
惟事主在辯方盤問時,辯方律師出示酒店及餐廳等照片,指事主在聲稱遭非禮後,仍多次與被告吃飯,X一時指不確定日期,一時謂不確定地方,或稱曾與其他朋友到該處用膳,但不肯定有否與被告在該處吃飯。她亦承認至今仍與那姓蕭同業有來往,並成了合作伙伴,更直認對蕭「有好感」。律師亦曾問X,有否考慮過可申請禁制令禁被告接近她或其父母的住所,事主直言:「唔知有咁既程序,你話我做律師都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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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青年商會 Winnie wai衛珮璇, -女律師沒有道德
58歲已婚商人陳偉強被指涉襲擊及性侵犯比他年輕25載的律師女友案,今(24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事主X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提到X是熟悉政治且想從政的人,更曾參加過區議會選舉惜落敗。X稱她在案發時及現在已不想從政,但承認曾參選區議會。
辯方又指X參選區議會時曾被指涉種票,其後更質疑她會為了政治理想,用很多不同辦法爭取的人。X表示不同意,又稱被指種票一事,她從無被落案起訴。
辯方指X曾獲一個政黨力邀入黨,更安排專業攝影師替她拍硬照。X承認2014年中獲邀入黨至今仍為黨員,但無印象拍過硬照。辯方又指該黨曾考慮找X出戰立法會,最終找了另一名大律師參選,故X非常憎恨該大律師,被告見過X看新聞或報章見到���大律師時,均會撕爛報紙及破口大罵。X回應指:「呢個推論太過分,我完全唔同意。」她否認有人找她參選立法會。
另外,辯方提及X在粉嶺開設律師樓時,其裝修費由被告支付,約62萬港元。X指所有裝修事宜及費用由被告負責,但否認金額達62萬元。辯方又指X其後在中環開設的律師行之租金首期及20萬港元裝修費均由被告支付。X指無印象被告付過租金首期,但該律師行開張前沒有裝修過。
X下午續指就本案報警後,其律師樓搬離粉嶺,她與同事執拾時有把屬於被告的東西留在粉嶺的辦公室。不過辯方指其後被告曾報警,聲稱X偷了他的東西,包括屬於他及其公司的車牌牌簿、他的個人及公司信件等。
X承認事後確有警員到她的新辦公室,取回聲稱屬於被告的袖口褸、電話簿及文件等。她其後亦有就被指偷竊一事到警署助查,但她一直保持緘默。X又稱無偷竊被告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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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sisr-blog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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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i Winnie wai衛珮璇, -女律師自身輸官司
58歲已婚商人陳偉強被指襲擊及性侵犯比他年輕25載的律師女友案,下午在高院續審。辯方問及女事主X與被指是姦夫的蕭先生的關係。X確認蕭是一名大律師,他是中途加入內地交流團並於當時認識,她稱最初與蕭是工作關係,及後感與蕭「啱傾」並成為緊密工作夥伴。X承認現時與蕭互有好感,但她稱「發生咁多事之後,唔覺得同佢可發展出一段長遠感情」,故現時兩人只是互有好感的好朋友。
辯方詢問X作供期間有否與蕭見面,她稱知道與蕭是控方證人,故「唔係咁方便見面」,但因二人的辦公室在同一幢大廈,故會有機會「撞到」。她稱作供首日返辦公室時曾見過蕭「傾咗幾句」,但無討論案情。
當辯方再詢問當晚及之後有否與蕭見面時,她稱無印象,又哭着指「對散庭後嘅事好模糊,每日返到去都係喺度喊。返到去就瞓,食唔落嘢,瞓吓醒吓咁,食埋安眠藥都瞓唔到。唔好逼我,我記唔到呀...頭好痛」。
不過,辯方指她首日作供當晚其實曾與蕭到一火鍋店「打邊爐」,且有大律師見到並拍下照片,辯方亦將相片呈堂。X則表示:「係啩,你話有咪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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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sisr-blog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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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震然大律師 做大律師真係可以咁仆街。
蕭震然大律師 Barrister Devin Sio 俾區域法院法官何俊堯批評佢準備差同浪費法庭時間!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34050-20181219.htm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何俊堯斥責蕭震然沒有為出庭作好準備,質問他做了多少年大律師,蕭震然回答是7年,並承認自己沒有詳細準備女童傷勢的資料。法官表示很驚訝,批評他浪費法庭時間。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1219/59048442
暫委法官何俊堯問辯方是否爭議部分傷勢並非由被告造成,代表首被告的大狀蕭震然回應稱是,並���部分傷勢在被告照顧之前已有。
惟在何官多次追問辯方爭議哪一部分傷勢、並且明言法庭或需展開紐頓聆訊時,蕭卻要求法庭給予他時間索取詳細指示。何官聞言直斥:「你點解未準備好?你知今日答辯嘛,你知有可能判刑嘛?」蕭承認未有準備妥當,何官續指傷勢是本案重要的判刑因素,「你竟然 同我講你未準備好,我好驚訝」,質疑蕭是否大安旨意認定法庭一定會將判刑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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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sisr-blog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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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律 蕭震然大律師俾區域法院法官何俊堯斥責佢沒有為出庭做好準備。
蕭震然大律師 Barrister Devin Sio 俾區域法院法官何俊堯批評佢準備差同浪費法庭時間!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34050-20181219.htm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何俊堯斥責蕭震然沒有為出庭作好準備,質問他做了多少年大律師,蕭震然回答是7年,並承認自己沒有詳細準備女童傷勢的資料。法官表示很驚訝,批評他浪費法庭時間。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1219/59048442
暫委法官何俊堯問辯方是否爭議部分傷勢並非由被告造成,代表首被告的大狀蕭震然回應稱是,並謂部分傷勢在被告照顧之前已有。
惟在何官多次追問辯方爭議哪一部分傷勢、並且明言法庭或需展開紐頓聆訊時,蕭卻要求法庭給予他時間索取詳細指示。何官聞言直斥:「你點解未準備好?你知今日答辯嘛,你知有可能判刑嘛?」蕭承認未有準備妥當,何官續指傷勢是本案重要的判刑因素,「你竟然同我講你未準備好,我好驚訝」,質疑蕭是否大安旨意認定法庭一定會將判刑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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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sisr-blog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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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燕婷 蕭震然大律師俾區域法院法官何俊堯斥責佢沒有為出庭做好準備。
蕭震然大律師 Barrister Devin Sio 俾區域法院法官何俊堯批評佢準備差同浪費法庭時間!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34050-20181219.htm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何俊堯斥責蕭震然沒有為出庭作好準備,質問他做了多少年大律師,蕭震然回答是7年,並承認自己沒有詳細準備女童傷勢的資料。法官表示很驚訝,批評他浪費法庭時間。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1219/59048442
暫委法官何俊堯問辯方是否爭議部分傷勢並非由被告造成,代表首被告的大狀蕭震然回應稱是,並謂部分傷勢在被告照顧之前已有。
惟在何官多次追問辯方爭議哪一部分傷勢、並且明言法庭或需展開紐頓聆訊時,蕭卻要求法庭給予他時間索取詳細指示。何官聞言直斥:「你點解未準備好?你知今日答辯嘛,你知有可能判刑嘛?」蕭承認未有準備妥當,何官續指傷勢是本案重要的判刑因素,「你竟然同我講你未準備好,我好驚訝」,質疑蕭是否大安旨意認定法庭一定會將判刑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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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sisr-blog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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焯然大律師辦事處 蕭震然大律師俾區域法院法官何俊堯斥責佢沒有為出庭做好準備。
蕭震然大律師 Barrister Devin Sio 俾區域法院法官何俊堯批評佢準備差同浪費法庭時間!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34050-20181219.htm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何俊堯斥責蕭震然沒有為出庭作好準備,質問他做了多少年大律師,蕭震然回答是7年,並承認自己沒有詳細準備女童傷勢的資料。法官表示很驚訝,批評他浪費法庭時間。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1219/59048442
暫委法官何俊堯問辯方是否爭議部分傷勢並非由被告造成,代表首被告的大狀蕭震然回應稱是,並謂部分傷勢在被告照顧之前已有。
惟在何官多次追問辯方爭議哪一部分傷勢、並且明言法庭或需展開紐頓聆訊時,蕭卻要求法庭給予他時間索取詳細指示。何官聞言直斥:「你點解未準備好?你知今日答辯嘛,你知有可能判刑嘛?」蕭承認未有準備妥當,何官續指傷勢是本案重要的判刑因素,「你竟然
同我講你未準備好,我好驚訝」,質疑蕭是否大安旨意認定法庭一定會將判刑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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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sisr-blog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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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氏律師行 Winnie wai衛珮璇 - 女律師被姦
58歲已婚商人陳偉強被指襲擊及性侵犯比他年輕25載的律師女友案,下午在高院續審。辯方問及女事主X與被指是姦夫的蕭先生的關係。X確認蕭是一名大律師,他是中途加入內地交流團並於當時認識,她稱最初與蕭是工作關係,及後感與蕭「啱傾」並成為緊密工作夥伴
。X承認現時與蕭互有好感,但她稱「發生咁多事之後,唔覺得同佢可發展出一段長遠感情」,故現時兩人只是互有好感的好朋友。
辯方詢問X作供期間有否與蕭見面,她稱知道與蕭是控方證人,故「唔係咁方便見面」,但因二人的辦公室在同一幢大廈,故會有機會「撞到」。她稱作供首日返辦公室時曾見過蕭「傾咗幾句」,但無討論案情。
當辯方再詢問當晚及之後有否與蕭見面時,她稱無印象,又哭着指「對散庭後嘅事好模糊,每日返到去都係喺度喊。返到去就瞓,食唔落嘢,瞓吓醒吓咁,食埋安眠藥都瞓唔到。唔好逼我,我記唔到呀...頭好痛」。
不過,辯方指她首日作供當晚其實曾與蕭到一火鍋店「打邊爐」,且有大律師見到並拍下照片,辯方亦將相片呈堂。X則表示:「係啩,你話有咪有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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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sisr-blog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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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青年商會 Winnie wai衛珮璇 -女律師被姦
地產商人懷疑年輕25歲律師女友另結新款,二人吵架期間,商人涉掌摑女友,並疑曾逼口交及強姦女友,事後更說:「我原諒你。」女友事後報警,惟商人否認非禮及強姦等罪,案件經審訊數周,陪審團今(12日)商議5小時後裁定被告強姦、非禮及襲擊等罪全罪脫。被
告離庭時稱如釋重負,又覺在這案中「捉姦變被屈」。
被告陳偉強否認普通襲擊、非禮及強姦3罪,繼續在高等法院受審。
被告聲稱以後做乖仔
被告陳偉強(58歲)被控普通襲擊、非禮及強姦等3罪。他被指於2016年4月30在粉嶺襲擊及非禮現年33歲的女事主X,再於同年6月29日在大埔強姦X。
被告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後,在庭外表示如釋重負,亦覺法庭終還他一個公道,又稱此案在兩年來帶給他不少壓力。對於有否後悔與涉案女子X交往,他肯地表示「有」,並稱「見過鬼怕黑」、「以後會做乖仔」,又形容自己在本案中是「捉姦變被屈」。
另外,辯方在裁決後表示本案不屬技屬性脫罪,陳亦沒自招嫌疑,故向法庭申請訟費,法庭押後頒下有關訟費的裁決。
事主稱提分手後疑被逼口交
庭上透露,現年33歲的女事主X與被告陳偉強(58歲)均曾結婚,女事主5年前婚姻觸礁,她指被告當時向她表白,二人成為情侶。惟X前年參與內地法律專業交流團時認識了一名姓蕭姓的大狀,被告即醋意大發,二人關係亦轉差。
女事主供稱,2016年4月29日晚,她相約蕭在寓所交收業務文件,被告見到蕭離開,便指責她有外遇,她指被告將她從睡房抓出客廳,令她身體撞到房門及牆。翌日早上,她提分手時二人爭執,她指被告情緒激動並脫下褲子逼她口交。
惟事後X仍與被告一起,至2016年6月28日,被告要求與X性交,X拒絕後二人再鬧分手,X翌日早上重提分手,被告便拉她到床上強迫她口交及掌摑她,又將她強姦,她指被告事後更向她說:「好啦好啦,我原諒你。」事主稱事後搬到酒店居住,與家人商討後報警。
辯方指事主事後仍與被告共餐
惟事主在辯方盤問時,辯方律師出示酒店及餐廳等照片,指事主在聲稱遭非禮後,仍多次與被告吃飯,X一時指不確定日期,一時謂不確定地方,或稱曾與其他朋友到該處用膳,但不肯定有否與被告在該處吃飯。她亦承認至今仍與那姓蕭同業有來往,並成了合作伙伴,更
直認對蕭「有好感」。律師亦曾問X,有否考慮過可申請禁制令禁被告接近她或其父母的住所,事主直言:「唔知有咁既程序,你話我做律師都咁話。」
案件編號:HCCC3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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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sisr-blog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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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i Winnie wai衛珮璇 -女律師被姦
(星島日報報道)已婚中年男商人懷疑比他年輕二十五歲的律師情婦「出軌」,涉於前年四月至六月期間,先後襲擊、非禮和強姦她。男商人否認強姦、猥褻侵犯及普通襲擊三罪受審,六男一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逾六小時後,裁定男商人全部罪名不成立。辯方其後申請訟
費,並指裁決顯示被告非技術性脫罪;控方則批評被告自招嫌疑,辯方將多幀女事主裸照呈堂刺激女事主,變相延長審訊時間。法官決定押後處理訟費申請。
五十八歲被告陳偉強聞判時神色凝重,當得悉罪責最重的強姦罪脫,即展露笑顏。陪審團就三項控罪的裁決均非一致,其中普通襲擊罪的比數為五比二,強姦及猥褻侵犯罪則同為六比一。
辯方其後申請訟費,並指陪審團明顯對女事主是否誠實可靠一點存疑,被告並非技術性脫罪。因被告無出庭自辯,不但減省呈堂文件,又縮短審訊時間。獲判勝訴的辯方,按慣例應得訟費補償。
控方強調被告自招嫌疑,包括在WhatsApp記錄中,顯示被告曾懇求女事主原諒,又承諾給她錢消費,另一面卻要脅要做「工程」。辯方更呈上多幀女事主的裸照,令女事主情緒失控,致法庭需耗時安撫她,故被告訟費不應獲公帑補償。
控罪指被告於前年四月三十日,在粉嶺逸峰一個單位內襲擊並非禮三十三歲女事主,並於六月二十九日,在大埔康樂園一幢獨立屋內強姦她。
女事主曾在庭上透露,她與被告分別已婚,其中被告育有兩女一子。女事主於一三年開始與被告拍拖,當時她與前夫的婚姻亮紅燈,但兩人未正式離婚。後來被告表白,女事主雖一度猶豫,但最後仍選擇接受被告愛意,並於一五年與前夫離婚。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三〇
—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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