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过了两天你们看到我把他们两画成梁祝你们会知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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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yhu · 8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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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perad000 · 1 year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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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精神病gay的回忆录
致命游戏(2024) 我的评分:★★★★☆
这部在四川大英等地拍摄的四川省十四五重点项目剧集讲述了一个母胎单身的男同性恋因为梦见在游戏里与人搞gay,醒来后意犹未尽念念不忘穷其一生开发游戏与其再次相见的故事。 尾声看到阮澜烛是凌久时做出来的游戏角色时,雷得我半晌说不出人话。 当然这个剧不止尾声雷人,两个男主,一个长相嶙峋,一个演技猥琐,雷人是这个剧从始至终一贯到底的气质。 万万没想到在既无颜值也无演技的绝境下,国产剧里基本没有的一个元素——剧情,它空降救场了。
更没想到是硬核搞鬼剧情,搞得还有理有据有头有尾。一个擅长恐怖题材的导演在恐怖剧本里恐怖发挥,也不知道谁为谁量身定做。作为本剧唯一大咖,点进彭发豆瓣页面将会看到此人最受好评的五部作品中无间道和致命游戏同台这种神奇场面。
本剧在澳门新葡京美女荷官在线发牌官方网站上线后,有不少剧集原作对比向内容出现,看剧时的雷点绝大多数都来自原作我又一万个没想到。
从单元制作看,个人的全剧最佳单元是鬼父和英才高校。
英才高校的打光和剪辑最优,视听呈现一流,鬼父的元素应用最妙,立意也是所有关卡最高。不单恐怖场景的刻画,这两个关卡的剧本都大幅修改原作设定,甚至改出了高于原作的效果。这在连照抄原作提取剧情都难以做到的国产改编剧里,简直如神迹降临。
英才高校的原作设定是,玩家进入学校宿舍后,宿舍床板及柜子里贴的是红色符纸,且符纸可保护玩家不受门神攻击。 剧集将符纸改成奖状,且不明确交待奖状的有无对玩家的利弊。撕下或保留奖状都可能触发禁忌条件。 不知是哪位编剧改的这处细节,堪称神来之笔,我宣布他自己一个人可以仅凭此段拿一个最佳改编剧本。 你知道当我看到他们掀开床垫打开柜子发现贴得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奖状时那种瞬间毛骨悚然的感觉吗? 多看一眼会应激的惊悚。 当然,如果你校园生活幸福可能体会不到。
这个奖状不仅恐怖氛围一流,悬疑设计巧妙,也成为与门神高度相关的重要伏笔,奖状之所以出现在宿舍是完全有缘由的。而非原作里一个可有可无帮助玩家的道具。
原作中江信鸿也是坏人,门神最后含恨消失。 剧中的江信鸿则是合理懦弱,在面对门神被校园霸凌时想救而不敢,最后与门神解开误会。
剧版这个伟光正的结局并不虚伪。是有逻辑、可令人接受的伟光正。 更重要的是,剧本在达成这个伟光正之前,三番五次反转剧情,至少设计了三段不同的冲突,大大增强了故事可看性。光是门神在郊游被欺辱那段,演员都演了至少三个版本?从这一点看,改编也比原作好。
本恐怖片不耐受星人因为实在太害怕这个关卡,至今不敢写关卡主角的名字。 此关卡中的所有东西都让我害怕。校园恐怖的恐怖不在于恐怖,在于,校园。它做得比所有国产校园剧都校园。
鬼父几乎全篇推翻原作设定,以一男带三娃开场,诡异阴森的男主人搭配闪灵双胞胎加一的黑长直女娃,头上红发卡口中卡鸡蛋,画面过于鬼畜,鬼父称号名副其实。
后来发现三胞胎女娃其中一个是鬼父他妈���更鬼父了。 关卡中阈限空间感十足的回廊、公共浴室、昏暗转角,时隐时现的含蛋小男孩,每次都在晚上看这剧的我真是被吓得少活五十年。 尤其那几处占满画面的血红字幕转场。每次一duang出来就像在给我的生命倒计时。 这个文字叙事只在鬼父和箱妖出现过。用得可以说是起死回生。尤其箱妖情节薄弱,文字叙事融进故事中,增强了剧情节奏和画面质感,这个杂糅了新世纪福音战士和Skam(?)的表现手法大幅提升逼格。
此外,本关的内核居然还包含很多国产剧想炫又炫不来的人文关怀。剧情元素既惊悚又穿越既科幻又多重时空既喜剧又温情,杂糅在一起居然没有不伦不类,故事伏线完整回收,鬼父的偏执和误入歧途的自我拯救显得最后的圆满真挚可信,看得人眼前一亮。
剧本的关卡改编相比原作更生动紧凑,情节取舍得当详略有度,门内世界的恐怖和危险在视听效果加持下被渲染得格外真实,镜头语言临场感强,jump scare和东洋恐怖结合得自然流畅,稀烂的配音令两位男主本不富裕的演技雪上加霜,使原本恐怖的剧情更添惊悚。是国产剧少见的去原作糟粕取其精华的改编。
每个关卡的恐怖之处在于,剧情一直在展现不确定的危险,触发就会死的禁忌条件是什么不知道,对手是什么不知道,如何解决不知道,全是来自未知的恐惧。
原作中亦有不少双男主女装闯关情节,实写剧集放弃阮南烛是女装大佬这种极其二次元的设定完全是明智之选。 现实并非没有女装大佬,但你无法要求一个一米九双开门霸总,在霸总的时候一米九双开门,在女装的时候又美艳小巧。 小说可以任凭读者想象,读者脑中的人物形象可依需随时变幻。一旦作为实写剧拍出来,形象投射就彻底固定,一米九大汉的女装违和度,在实写剧里会变成无法忽视的灾难。你会看到lady beard在那里卖腐。
除开攻的女装大佬设定,原作中还有不少日式轻小说桥段,角色仿佛多啦A梦,男主随手就掏出一个pos机。剧本删掉这些陈旧的纸片人���格内容,使故事的现实质感更统一,完全是为观众着想。
原作虽是BL,写得仍是直人认知的异性恋本位世界观。所有人都在扮演异性恋。每看两行都不禁皱眉:太直了。 异性恋本位世界观的创作者会不自觉崇拜男性,塑造世间罕有的好男性。你是不是不止一次说过阮澜烛绝世好攻这种话?剧中尚有祝盟对徐瑾超出必要以上的刻薄,原作中此类情节更甚,看似情趣,实则爱丁堡打小三。包括原作描述阮南烛时使用“他身上有好闻的香味但并不女气”这种,认为“女气”是贬义词的恐同手法。
BL文的作者恐同,其实是这个世界的常态,他们都恐得无声无息微风细雨。毕竟世上直人多。这个世界就是异性恋本位的。但从来如此便对么? 改编剧本为应付外界及自我审查不得不大量删除BL情节,反而令剧中的恐同浓度一定程度下降了。
门的设定在原作中是将死之人必会进门,在门内存活可以赢得门外现实中活下来的机会,门反而成为凭空而来改写人生的奖励。剧中的门则是突如其来的危机,这让观众不得不一直追随主角看他如何摆脱险境,是更易吸引受众追剧的改编。而不是,反正他都要死的过不过关无所屌谓不会亏本。剧情所谓的“好看”常常来自那些意料之外的亏本。
关卡的世界观设定在原作中也更快餐,只为恐怖惊悚,门神没有苦大仇深的过往和必须要成为门神作乱的理由,少了剧本中苦心积虑(甚至有些过犹不及)营造的人文关怀,显得故事缺乏厚度和深度,继而影响双男主之间的情感塑造。 写配角没有人文关怀,写主角难道就有了吗?
另外,可能是编剧随手无脑一改,双男主的名字居然改得很好。
阮澜烛的澜,凌久时的凌。与原作人名相比,读音好听,字形好看,音形义俱全,取得信雅达,也比原作更像人名。 澜烛有水有火,狂波微火;久时天长地久,旷日累时。 竟还有些隐喻二人的结局。
那么,本剧顶梁柱之关卡剧情什么时候开始拉垮呢,从雨中女郎。后续故事仍算完整,但相比前面的关卡来说缺乏巧思和逻辑,一系列重要配角也下线得仓促降智。因为好兄弟一辈子的两位男主此时终于想起来要搞gay��,还以为你们在BL剧里不谈恋爱是双双被宫刑了呢。两位男主在关卡中所占比重越大,关卡的破绽和扑街度就越高。 你说要那俩男的有啥用。难听难看的。
阮澜烛面对凌久时主打一个话往野了说嘴往近了凑,凌凌在阮哥面前像努力跟领导做朋友的外包员工,两人最频繁的肢体接触就是随时给对方一个直男拍。剧中的久时看上去性格善良心思细腻,对祝盟的兄弟香草泥来者不拒,属性可能天然呆。阮哥反而更符合直男特征。BL文家中常备中医,就有一个看上去爱玩SM的兽医随时把脉。难怪姓阮的能看到凌久时身上的光,游戏视角看主角皮肤嘛。
你看人名和前后文这样写是不是很抓耳挠腮。这种抓耳挠腮的观感贯穿全剧搞gay始终。
长相嶙峋的哥们儿,与中国直女所写BL文必备一米九双开门霸总狂攻形象相去甚远。河童式头身头肩比,该整未整的蒜头鼻,整成悲伤蛙的弥天大眼,我们就称之为河蛙哥。
演技猥琐的哥们儿,仿佛一个不懂中文全瞎全聋的文盲,居然是北京电影学院表演专业排名第二出身。内娱的学术体系真是独辟蹊径自成一派。我们就称之为第二哥。
河蛙哥在雨中女郎说“我要进去救他”时,在听到凌久时说“我愿意”时,在扫晴娘里面对凌久时试伞的提议时,都贡献了与阮澜烛高度适配的演技,只有这三处我才终于看见阮澜烛或许真的很在乎凌久时。
河蛙哥的演技当然远在第二哥之上,路边随便拉条野狗的演技都在第二哥之上。但包括cv在内的河蛙哥一到重头戏就过度表演,“看啊我好深情我好愤怒我好悲伤我好入戏”的做作感呼之欲出。
在平头哥家流泪,在箱妖中送走凌久时,为程千里遇害发怒掷刀,在别墅与凌久时摊牌,最后执行净化与凌久时离别,这些情绪激烈的高潮场面无一不令人出戏的拉垮。
重头戏演技扑街的危害看来远大于日常演技扑街。当然这并不是说第二哥的cv就平安无事。第二哥cv全程以一种学习动画三年的大学配音社团风,把第二哥本就没有的演技配得灰飞烟灭。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飞来横祸祸不单行的双簧。
第二哥全程豆瓣评分2.9的落跑甜心女主��式,但我有一个暴论: 在演凌久时爱阮澜烛的时候,第二哥演技最好。甚至因为此时河蛙哥演技莫名其妙下线,反而有种反制对手的意外。 当阮澜烛与凌久时的互动并非仅局限于爱情,也就是说,当那个情也可以发生在朋友、亲人甚至路人之间时,第二哥接这种感情戏就很猥琐,接不住也不想接。
当这个情是对阮澜烛唯一纯白的爱时, 你想想,是不是替阮哥包扎手腕的时候,被阮哥点额头的时候,被阮哥堵墙角的时候,在阮哥面前包饺子的时候,发现阮哥居然没死不敢相信的时候,第二哥终于不聋不瞎也不文盲了? 最后凌久时送阮澜烛完成使命,情节设定是一个悲伤的分别时刻,阮澜烛在疯狂流泪但因为河蛙哥(及cv)演得太做作我出戏了,镜头一切到凌久时发现他居然掉了一滴泪直接惊了。 就那么爱吗? 第二哥be like:搞gay可以,卖腐不行。
全剧真搞gay时长就是第二哥演技在线的总时长。
第二哥演技歹毒,但阮澜烛的直球在剧中沦为无效卖腐也有剧本问题。 他常常对凌久时说,我需要你,你没有女朋友可以找别的。真当凌久时跟他交流想法时,他的回答又多是:我们是你的朋友,你是我的好朋友。 如此一来,阮澜烛每次或真或假的告白在凌久时眼里都成为社团诗朗诵即兴主题演讲。 包括阮澜烛常常隐瞒凌久时做事。隐瞒看上去是为凌久时着想,似乎有种独自承受苦难的凛然大义,其实是将凌久时推开,既不爱人也不爱自己,只愿成为某种抽象宏观的英雄。
不会搞gay或许是因为不能搞gay,但居然连异性恋也拍不好。平头哥和庄庄,熊漆与小柯,从对话到肢体互动全程看起来像亲兄妹。 剧组的世界观是天下有情人终成亲兄弟姐妹。平等歧视所有恋。 连异性恋都拍不好,除了整体演技水平低迷,剧中表达情感的台词出现得都很突兀。角色只是说了听上去花里胡哨的话,为什么在当下场景说出那些台词既无逻辑也无情感支撑。
例如诗朗诵金奖得主演讲大师阮澜烛的 “我会保护你一辈子,无论是你的一辈子,还是我的一辈子” “我需要你,字面上的意思” “我永远体会不到梁祝化蝶前一夜的等待” “我因你而存在,又因你而消失”这种为他人而活的内核甚至又踩我雷点。
这些话看上去漂亮,但过于口号过于缥缈,听上去跟“公司就像你温暖的家”不相上下。誓言应该出现得更谨慎更唯一不可替代。当你想起这些信誓旦旦的话语时应该想起轰烈的刻入眼眸的场景,而不是文字。但现在就只有文字。
全剧唯一金句只有那句,“过年就能阻止生死吗”。这也是剧中唯二gay的场面之一。另一处是“再忍一忍”。 凌久时在年夜饭前的餐桌上包饺子时随口一问:“过年也要过门吗?” 阮澜烛反问:“过年能阻止生死吗?” 说这句话的阮澜烛不仅没有门内扮演祝盟时的插科打诨,相比平时门外的严肃沉稳甚至更冷峻锋利。无论有没有门的存在,生死都是人世间无法阻止的命题。 中国人讲究过年,深仇大怨常常一句“大过年的”似乎就能偃旗息鼓。过年犹忌谈论生死,仿佛你不提它,它就不存在。 但过年就能阻止生死吗?你我都终将独自面对世界尽头。听上去冷淡刺耳绝情扫兴,但这是他的心里话。尤其对他这种永远无法体会生死的人来说。 当然他每次对凌久时都说真心话,只是心里话是难听的、有恶意的、甚至伤人的。 这应该是凌久时第一次窥到阮澜烛内心。
看这段时正值年节,看着突然觉得很动人。动人的瞬间都来自阴暗又随处可见的舞入尘埃的日常。
至于那个“再忍一忍”,可以说是全剧搞gay巅峰了。台词在适当的场景出现得恰到好处,说了又不明说,说得暧昧克制留白,说完又只是轻点额头,明明清水却暗暗色情,是处理BL情节时往往生硬造作的东亚BL剧最应呈现却几乎无剧展现的含蓄之美。
或许由于本剧省十四五重点项目的身份,编剧们在改编原作时,除了大刀阔斧删改原作中的BL情节,还不断将剧情渲染得和谐敬业富强文明,剧中所有门神的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正义感化邪恶,所有人不断贡献智慧与力量携手共创新的辉煌,天下大同河清海晏。 不仅不搞gay,还不断表衷心。台词句句是漂亮国亡我之心不死,美国是什么不能说的中文吗,就这还不给你播。真是爽死你了。 两个人相爱而已,“我就是爱你,就得爱你”,这有什么不能播的? 事实证明,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站起来不许跪。
这个剧,吓人中随机散发雷人,雷人里透着几丝动人。那结局不是HE是什么。
凌久时耗费五十年只为再见阮澜烛一面,现实世界普通人的五十年是什么概念?
他要经历无数的生老病死,要工作要吃饭要交房租要应付无数个24/7,要努力让自己不死,让自己无论经历何种折磨都保持当初坚毅的决心,就算他运气好被天使投资几个亿不用上班挣钱只需专心整他那个增强现实游戏,那种无法预测的结局和不知要耗多久的等待,活着的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一万年。
结局堂而皇之盖章凌久时此生唯爱阮澜烛,前77集都在演不咸不淡的领导员工情,最后一集突然gay成这样我也是惊了。
这剧居然也不是耽改,是真gay剧。
编剧是误打误撞还是为爱鼓掌?奇思妙想认为程序员狂敲代码就能造出一部混合现实游戏就算,是觉得一个大活人拼命做一件事五十年很简单很轻而易举吗?
不是五千年也不是五十万年,是普通人看得见摸得着的竭尽全力的五十年,是一个人能记住的一生。
看剧的过程中我一直觉得凌久时这个男主没有成长,剧情不断前进,男主居然没有失去和收获,没有个人危机要解决,也没有什么过往心结,没有不得不面对的boss,从头到尾既看不出角色特性角色本身也没有起伏,单元角色和配角反而各有突破。
主线居然没有内核。
当你把这个剧看作凌久时的回忆录时,就会发现,凌久时的隐身和弱化是他自愿的,他不需要展现自己的疯癫人生,他只需要阮澜烛。
凌久时在回忆这件事时,并没有讲述开发游戏的五十年有多辛苦,可能对他来说不值一提。回忆录的点滴都是爱上一个人和与一个人相爱的过程。
中国耽改在剧情上的宿命都是二人去一人归,在制作上的宿命是,好看的人,好的演技,好的剧本,三者只活其一。
诚如我所言,耽美耽改耽丑剧,用心和用钱,但凡做到其中一点,剧就能播出。尽管此剧雷点重重,在耽字头的剧集里,前60集剧本可以排第一。
本剧也说明一个真理,影视作品最重要的还是讲好一个故事。一切为剧情服务,哪怕只是讲成故事会,其他所有灾难甚至都不是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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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tybittyhuac · 2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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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l them with kindness" Wrong. CURSE OF QIN SHI HUANG
的是不我一有大在人了中到资要可以这个你会好为上来就学交也用能如文时没说他看提那问生过下请天们所多麽小想得之还电出工对都机自後子而讯站去心只家知国台很信成章何同道地发法无然但吗当於本现年前真最和新因果定意情点题其事方清科样些吧叁此位理行作经者什谢名日正华话开实再城爱与二动比高面又车力或种像应女教分手打已次长太明己路起相主关凤间呢觉该十外凰友才民系进使她着各少全两回加将感第性球式把被老公龙程论及别给听水重体做校里常东风您湾啦见解等部原月美先管区错音否啊找网乐让通入期选较四场由书它快从欢数表怎至立内合目望认几社告更版度考喜头难光买今身许弟若算记代统处完号接言政玩师字并男计谁山张党每且结改非星连哈建放直转报活设变指气研陈试西五希取神化物王战近世受义反单死任跟便空林士台却北队功必声写平影业金档片讨色容央妳向市则员兴利强白价安呵特思叫总办保花议传元求份件持万未究决投哪喔笑猫组独级走支曾标流竹兄阿室卡马共需海口门般线语命观视朋联参格黄钱修失儿住八脑板吃另换即象料录拿专远速基帮形确候装孩备歌界除南器画诉差讲类英案带久乎掉迷量引整似耶奇制边型超识虽怪飞始品运赛费梦故班权破验眼满念造军精务留服六图收舍半读愿李底约雄课答令深票达演早卖棒够黑院假曲火准百谈胜碟术推存治离易往况晚示证段导伤调团七永刚哥甚德杀怕包列概照夜排客绝软商根九切条集千落竟越待忘尽据双供称座值消产红跑嘛园附硬云游展执闻唱育斯某技唉息苦质油救效须介首助职例热毕节害击乱态嗯宝倒注停古输规福亲查复步举鱼断终轻环练印随依趣限响省局续司角简极干篇罗佛克阳武疑送拉习源免志鸟烦足馆仍低广土呀楼坏兵显率圣码众争初误楚责境野预具智压系青贵顺负魔适哇测慢怀懂史配呜味亦医迎舞恋细灌甲帝句属灵评骑宜败左追狂敢春狗际遇族群痛右康佳杨木病戏项抓徵善官护博补石尔营历只按妹里编岁择温守血领寻田养谓居异雨止跳君烂优封拜恶啥浪核聊急状陆激模攻忙良剧牛垒增维静阵抱势严词亚夫签悲密幕毒厂爽缘店吴兰睡致江宿翻香蛮警控赵冷威微坐周宗普登母络午恐套巴杂创旧辑幸剑亮述堂酒丽牌仔脚突搞父俊暴防吉礼素招草周房餐虑充府背典仁漫景绍诸琴忆援尤缺扁骂纯惜授皮松委湖诚麻置靠继判益波姐既射欲刻堆释含承退莫刘昨旁纪赶制尚艺肉律铁奏树毛罪笔彩注归弹虎卫刀皆键售块险荣播施铭罗汉赏欣升叶萤载嘿弄钟付寄鬼哦灯呆洋嘻布磁荐检派构妈蓝贴猪策纸暗巧努雷架享宣逢均担启济罢呼划伟岛歉郭训穿详沙督梅顾敌协轮略慧幻脸短鹰冲朝忍游河批混窗乡蛋季散册弃熟奖唯藏婚镜紧猜喝尊乾县伯偏偷秋层颗食淡申冠衣仅帐赞购犯敬勇洲束斗徒嘉柔绩笨拥漂狮诗围乖孤姓吸私避范抗盖祝序晓富译巨秀馀辉插察庆积愈端移宫挥爆港雪硕借帅丢括挂盘偶末厅朱凡惊货灭醒虚瑞拍遗忠志透烈银顶雅诺圆熊替休材挑侠鸡累互掌念米伴辅降豪篮洗健饭怜疯宏困址兮操临骗咧药绿尼蔡玉辛辈敏减彼街聚郎泡恨苏缩枢碰采默婆股童符抽获宇废赢肯砍钢欧届禁苍脱渐仙泪触途财箱厌籍冰涛订哭稳析杰坚桥懒贤丝露森危占茶惯尘布爸阶夏谊瓶哩惨械隐丰旅椰亡汽贝娘寒遭吹暑珍零刊邮村乃予赖摇纳烟伦尾狼浮骨杯隔洪织询振忽索惠峰席喵胡租款扰企刺芳鼠折频冒痴阴哲针伊寂嘴倚霸扬沉悔虫菜距复鼓摩郑庄副页烧弱暂剩豆探耐祖遍萧握愁龟哀发延库隆盟傻眉固秘卷搭昭宁托辩覆吵耳閒拨沈升胖丁妙残违稍媒忧销恩颜船奈映井拼屋乘京藉洞川宪拟寝塞倍户摆桌域劳赚皇逃鸿横牙拖齐农滚障搬奶乌了松戴谱酷棋吓摸额瓜役怨染迫醉锁震床闹佩牠徐尺干潮帽盛孙屁净凯撞迴损伙牵厉惑羊冬桃舰眠伍溪飘泰宋圈竞闪纵崇滑乙俗浅莲紫沟旋摄聪毁庭麦描妨勒仪陪榜板慕耀献审蟹巷谅姊逐踏岸葛卧洽寞邦藤拳阻蝎面殊凭拒池邪航驱裁翔填奥函镇丌宽颇枪遥穹啪阅锋砂恭塔贺魂睛逸旗萨丸厚斋芬革庸舒饮闭励顿仰阁孟昌访绪裕勿州阐抢扫糊宙尝菩赐赤喊盗擎劝奋慈尽污狐罚幽准兼尖彰灰番衡鲜扩毫夸炮拆监栏迟证倾郁汪纷托漏渡姑秒吾窝辆龄跌浩肥兽煞抹酸税陷谷冲杜胸甘���诞岂辞墙凉碎晶邱逻脆喷玫娃培咱潜祥筑孔柏叭邀犹妻估荒袋径垃傲淑圾旦亿截币羽妇泥欺弦筹舍忌串伸喇耻繁廖逛劲臭鲁壮捕穷拔于丑莉糟炸坡蒙腿坦怒甜韩缓悉扯割艾胎恒玲朵泉汤猛驾幼坪巫弯胆昏鞋怡吐唐悠盾跃侵丹鑑泽薪逝彦后召吕碧晨辨植痴瑰钓轩勤珠浓悟磨剪逼玄暖躲洛症挡敝碍亨逊蜜盼姆赋彬壁缴捷乏戒憾滴桑菲嫌愉爬恼删叹抵棚摘蒋箭夕翁牲迹勉莱洁贪恰曰侨沧咖唷扣采奔泳迹涯夺��疗署誓盃骚翼屠咪雾涉锺踢谋牺焦涵础绕俱霹坜唬氏彻吝曼寿粉廉炎祸耗炮啡肚贡鼻挖貌捐融筋云稣捡饱铃雳鸣奉燃饰绘黎卷恢瞧茫幅迪柳���矛吊侯玛撑薄敦挤墨琪凌侧枫嗨梯梁廷儒咬岚览兔怖稿齿狱爷迈闷乔姿踪宾家弘韵岭咦裤壳孝仇誉妮惧促驶疼凶粗耍糕仲裂吟陀赌爵哉亏锅刷旭晴蝶阔洩顽牧契轰羞拾锦逆堕夹枝瓦舟悦惹疏锐翘哎综纲扇驻屏堪弥贯愚抬喂靖狠饼凝邻擦滋坤蛙灾莎毅卒汝征赠斗抛秦辱涂披允侦欲夥朗笛劫魅钦慰荷挺矣迅禅迁鹿秤彭肩赞丙鹅痕液涨巡烤贱丈趋沿滥措么扭捉碗炉脏叔秘腰漠翅余胶妥谣缸芒陵雯轨虾寸呦洒贞蜂钻厕鹤摔盒虫氛悄霖愧斜尸循俩堡旺恶叉燕津臣丧茂椅缠刑脉杉泊撒递疲杆趁欠盈晃蛇牡慎粒系倦溜遵腐疾鸭璃牢劣患祂呈浑剂妖玻塑飙伏弊扮侬渴歪苗汗陶栋琳蓉埋叡澎并泣腾柯催畅勾樱阮斥搜踩返坛垂唤储贩匆添坑柴邓糖昆暮柜娟腹煮泛稀兹抑携芭框彷罐虹拷萍臂袭叙吻仿贼羯浴体翠灿敲胁侣蚁秩佑谨寡岳赔掩匙曹纽签晋喻绵咏摊馨珊孕杰拘哟羡肤肝袍罩叛御谜嫁庙肠谎潘埔卜占拦煌俄札骤陌澄仓匪宵钮岗荡卸旨粽贸舌历叮咒钥苹祭屈陋雀睹媚娜诱衷菁殿撕蠢惟嚣踊跨膀筒纹乳仗轴撤潭佛桂愤捧袖埃壹赫谦汇魏粹傅寮猴衰辜恳桶吋衫瞬冻猎琼卿戚卓殖泼譬翰刮斌枉梁庞闽宅麟宰梭纠丛雕澳毙颖腔伫躺划寺炼胃昂勋骄卑蚂墓冥妄董淋卢偿姻砸践殷润铜盲扎驳湿凑炒尿穴蟑拓诡谬淫荡鼎斩尧伪饿驰蚊瘟肢挫槽扶兆僧昧螂匹芝奸聘眷熙猩癢帖贫贿扑笼丘颠讶玮尹詗柱袁漆毋辣棍矩佐澡渊痞矮戈勃吞肆抖咳亭淘穗黏冈歧屑拢潇谐遣诊祈霜熬饶闯婉致雁觅讽膜挣斤帆铺凄瑟艇壶苑悬詹诠滤掰稚辰募懿慨哼汁佬纤肃遨渔恕蝴垫昱竿缝蹈鞭仆豫岩辐歹甄斑淹崎骏薰婷宠棵弓犬涂刹郁坎煎螺遮枯台昔瘾蒂坠唔瞎筝唇���吁冤祷甩伞酱范焉娇驼沦碳沾抚溶叠几蜡涌氧弦娱皓奴颓嘎趟揭噹剥垦狭魁坊盐屎郝佩摧栗菊瘦钧匿砖嘘缚嘟盆债霞挽逍畔蕴颈获畏喂脾姬赴囊噪熄锡诀肇璋晕浊伐峡窃枕倘慌垮帕莹琦厢渺脏削锣虐豔薇霉衍腊喧娶遂睁裙韦矢伺钉婴蓄奸廿堵葬蓬鸦尝挨蕾璿挚券厨醇呻霍剃浆葡暨滨履捞咕耕棉烁尉艰妓棺鹏蒸癌纬菌撇惩绑甫崩魄拂汰氓歇萝呒萄蕃曝疋向胏烛腻襄妆髓朴薯颂薛滩橘贰嘲叹枚侮豹巢酬碑翩蚕辽矿屡谴卵撰攀肌冯宴盏阪浦迦颁炼尬胀辟艘株只湘饲爹梨喽侍疫雕黯并铝弗爪鄙钗栽狸谘柄悸喉擅劈秉芷裸锵贾逗寓咚璞烫铅啸炳屿竖惶仕挪栅迄顷窄鸥鲢郊倩兜茧磊抒夷绰溯拙僚芙杖溃凶鸽妒沌祺呐卦聆栖蝇佮唾汇楣匠蛛悼舜耿瞄芋瞒竭茵吼苛浸拯克豆沛掠廊凸搅俺酌倡朦蕉暱焕掏蝉焰狄绳惰芽裹宛御赎燥滔贬悍袂坟颉啤押尴颤钝腥缔粮哑槟簿斧肿纶僵齣辖蹲敷喘扎酿佑肖愈隧嗜檬迳碌襟凋圭寇污哨倪筠桦诈姜旬秃脂噢撼衅庚炫谭惭涩崔贷胡晒琉捏绮膝拭暗醋膨杠鑫瀑喃剖袜逾涅扳惘凳呃掘捍榔窍蜗旷梵暇稻柠抉辗蔚钩卜莺匡蜘祯哔窟亟谛溢黛晦伶逮傍葱刁堤恍匣谍禧轿耸瀚斐忿泓拐驴罕沫绽刃窈渝仄瑛葵噜绣奕窥浏隶蔽仟敛丞诘鳖疤膏锥窕皱晰晖舅孰煽姚钞袱绊焚芦咸沮呕瞪淳丐茹盘菱篠涕衬蚀溉瑄翟怠钰躯肺掷丑奢荫靶纱芸佰峻阱哄肾庄囡阑戳腕菸凹蟾蒐呱巾雏螃盯馈垄毓犀逞姨穆樵阀弥跷搁隙疵憧忏琨阙萱怅辄搏榕饥捣渣眺虞俯绅谤珑咫俏淆蜀楠乞诅匀貂寰迋敞跪囚溺骆憬苇脊瑶疆乍杆眸窜孽卅夭簧徘馒趴鎚啼冗缉絮啄沸萃嘶鸳禽惫徨屐舆邂掀嫖苟檯矫铎棱哗徊拱蕙徬滞吠妞氾芹叩朽侪赦汐丰虔茅棠仑膳魉儡鸯懦渗邵筱畜崖瑕蕊揣擒挂屯莽矽侏弧澈饺奎裘塌饵偎泻蔓彗樽衔茍磋萎廓悯铸茎歼壤浇蚤恃瞻拚汀椒嚼粥磅佫勘脖吨澜锻笙厄嚷伽徽隅寥缤簾烘茜驯噎厦闰煤链锈诫颊俐曳蓓暧郤淌喀昆蔑峙躁菇逅雇殴泌酥缮莓辕骇巍糗扛杏茁琵礁秽岔僻焊嗡诵瞌捌遁赃涡琮卯锯扔苏邹莅隘蹋湛昼岫蛰桩藐汲禄皂濑绒耽粪粤卤曜懋咎痘聂垢瞳闵睿跤鉴躬斟淇莒毯幸骋岱庐殃橄恤叽鳞蒙芥榄楷硫苔麒椎禹喙厘袅亥倌吭诃裔梓蓦岩帜瓣狡惕蒙怯嫩龚嚎豚埠暸唆妃瓢蹄厮讥啃琶愿噱狷搪氢橙咆靡砌筷兑溼呸镀踹冢祟懈术搓攸橡膛俞祉冀炊瓷遐揽鹭茄蜢塘郡韬挟牟糙阎旻赘霆呎炭霄媳瘤猿颺煚铠蝠钜苓傀烬墅璇困愣恬嫉琐嫂淼梳憎搂藻酵屉陡摺箫飨桐蚱曦璧偈蹦昶咙铮嗤戌屌耘裳啾嵘胺笃烹巩厝疚鸶汹蔷沐咽烙畸讳揍曙铐朔涓睬矶岐凄鲫楞鲤荆偕徜饥肮蔼辙恁霈诛鞠茉煜傭嗓酹昙铨艳绷峨揉珈鹃诲臆焰隽熔堇韧扒憨舵肛戊坝抠骷碘鞍冕榨肘羔哺霓巳铲蚵惆驹撷稽羹纺蜕趾吊豁褪癸眨臻慷蝙胧沼舱柚抨葭枷靥硝绚绞缆讪褚砗嫣蒲丫鹦蒹憩懊聋盎婊盔峦矜凛铺鹉蜴惚畴羁媛堑泛疮韶憋祁诟搔蜥袒奄忱玖拌悴祠扼髅筑蛤茱骐捶须亢葔艸筛岳岳慵戮跎砰仑炜篱笈瘫吏痊庶厥棘娑沁窘鲸缕硷俨栈蔬鸠闲迢恣昀泠涟眩噫娥荼鳄镖侃虏俾樟榴咛炬窦笠翱莘躇翡姜枭匕藩徉觞拣吱皈墉傌梢巅踌萌幌杭侥栾奠痲夸瘖芯蟀驿耨禾瑾
“kill them with kindness” Wrong. CURSE OF RA 𓀀 𓀁 𓀂 𓀃 𓀄 𓀅 𓀆 𓀇 𓀈 𓀉 𓀊 𓀋 𓀌 𓀍 𓀎 𓀏 𓀐 𓀑 𓀒 𓀓 𓀔 𓀕 𓀖 𓀗 𓀘 𓀙 𓀚 𓀛 𓀜 𓀝 𓀞 𓀟 𓀠 𓀡 𓀢 𓀣 𓀤 𓀥 𓀦 𓀧 𓀨 𓀩 𓀪 𓀫 𓀬 𓀭 𓀮 𓀯 𓀰 �� 𓀲 𓀳 𓀴 𓀵 𓀶 𓀷 𓀸 𓀹 𓀺 𓀻 𓀼 𓀽 𓀾 𓀿 𓁀 𓁁 𓁂 𓁃 𓁄 𓁅 𓁆 𓁇 𓁈 𓁉 𓁊 𓁋 𓁌 𓁍 𓁎 𓁏 𓁐 𓁑 𓀄 𓀅 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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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2016 · 3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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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美国妈妈的来信 + 日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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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为了避免泄露个人信息和隐私,妈妈与美国妈妈的通信在发表前都经过编辑加工。妈妈是XXXX,美国妈妈是XXX。)
XXX好。
谢谢来信,感谢你的夸赞。同时,还要表示担忧。
先前多次请求你��要对我过赞,谬赞,没想到越是不要你猛夸,你越是变本加厉,赞到顶峰,夸到极限,现在又说我的文笔是当今中文世界第一了。如此赞美,赞美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这让我情何以堪。
不说别的,说我的文笔在中文世界是最好的肯定会引起很多争议。幸好你没能对众人说,没能站在屋顶上大声喊。否则,我真是要钻地洞了。太过分啦。
(悄悄跟你说:你赞得我感觉太受用,太舒服了。我不觉得我这就是堕落。谁都喜欢听赞美,无论是真心的,还是半心半意,还是虚情假意的;这就是人性,我不需要为我的人性感到羞耻。)
好吧,既然你对我夸起来没完没了而且步步升级,我们就来一个彼此赞美的和平竞赛吧。我相信,我的赞美是无懈可击的,都是可以跟事实一一对上号的。而且,对得没有人敢说、可以说我有丝毫的夸张。
比如说,我认为你最新的来信信息量超大,信息含金量超高;你提出了很好的文学问题,人生问题,描述了你跟你的小男人令人动心和垂涎三尺的互动,以照片和文字展示了你的所见所闻,而且文笔富有低调又惊人的诗意:
——在湖边一块平坦的大石头上坐下。静静地看,静静地听。天光逐渐暗下来,秋虫在背后土坡上的落叶下、草丛中唧唧叫,眼前的景色模糊起来。湖水映射着残存的天光,看上去依然明亮。
读到这些句子,我真被你惊呆了,被你所呈现的听觉和视觉的美惊呆了。这样的句子让我想起了以善于描写风景而著称的俄罗斯作家屠格涅夫。我非常敬佩屠格涅夫。你现在也成了我的敬佩对象。
这些神采飞扬的句子展示出一种大家气象,宏伟气象,令读者读起来感觉心旷神怡。这些句子充满诗意,是真正的诗。这就是为什么我不断说,你反复展示了你有文字表达、文学表达的天分。
你的文字看似平实平易的写实,但作为一个写手,我当然知道这种平实平易其实是煞费苦心、匠心独运的产物。好写手就跟好工程师一样。赏心悦目的好楼房、好桥梁从来不是自然而然地出现的,必定是来自精心的设计和施工。
同理,赏心悦目的好句必定是来自精心的构思,反复的推敲,精细的打磨。我们读张爱玲、���锺书、鲁迅的好文章、好小说就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些好作家对自己的文字都是字斟句酌,精雕细凿,让细心的读者感到无懈可击。你的好文字也是一样。
好高兴看到你跟你的��男人的性生活有这样的良性互动。我这里所谓的良性互动是指积极的、良好的性互动。想必小男人的强势一定让你感到欣喜,小男人压在你身上的体重,他的强势进入和强劲内射让你感到充实。
这些事情,这些感觉你没有直接说出,但你也不需要直接说出,因为你的文字已经在不动声色中清晰地透露出你的欣喜,你的快感,你的幸福,性福,而你的欣喜和快感又会传染给小男人,使他变得更为强势,坚挺,强硬,强劲。你的巧妙的文字所透露出来的这些弦外之音言外之意绝对是馋死人不偿命的节奏哪。祝贺你们!
我也好高兴看到你是一个超级精明的读者。你对 Why should he blame this woman because she kept him well? (为什么因为这女人照顾他照顾得好就要归咎于她?)这句话的解释太棒了,太专业了
——“这女人照顾他照顾得好”,濒临死亡的Harry说这话可能是好的意思,字面的意思,也可能是坏的意思,“她把持他把持得好”。很可能是这两个意思兼而有之。Harry对她确实是又爱又恨。
你这个一语双关的解释一举把词语/词句解释跟小说主题和整体联系起来,融合起来,使两者相互发明,相得益彰。你太厉害了。你这绝对是专业学习者和研究者做的事情。专业读者、专业文学解读者做的就是这种事情。精明和认真的文学读者做的就是这种事情。
文学的最重要的功用就是使读者变得敏感。所谓的变得敏感就是变得对文字敏感,也就对文字所表达和暗示的弦外之音、言外之意、话中有话变得敏感。毫无疑问,你确实是个精明和认真的文学读者。
至于你提出的海明威在短短一段文字中他 / he和你 / you来回转换的问题,这真是个好问题,也是一个比较专业甚至是很专业的问题。
我不想用太专业的解释来让你感到困惑甚至感到乏味(那将是我的失败),所以,在这里我想提供一种尽量简化(而不是简单化、兑水)的解释,解说。假如你想就这个问题进一步深究,你可以追问,我再解释。
简单地说,在海明威写出并发表短篇小说 《乞力马扎罗的雪》 的年代(1936年),西方的作家,尤其是英语世界的作家正在寻求突破,努力超越以往那种只是通过呈现人物的外在言行刻画人物的手法,直接通过呈现人物的内心来塑造人物,打造故事。这方面有杰出表现的包括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有英国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
作为乔伊斯和伍尔夫的同辈人,海明威也有同样的文学表现得追求。在这段文字中,他 / he和你 / you来回转换也是这种寻求突破的努力的表现:
现在他永远也不用写那些他早先准备要写的事情了。当初他没写是因为他觉得要好好了解那些事情。好吧,不去写也就不存在写不好的问题了。或许你永远也不会写那些事情,这就是为什么你迟迟不写,推迟开笔写。好吧,到底是为什么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Now he would never write the things that he had saved to write until he knew enough to write them well. Well, he would not have to fail at trying to write them either. Maybe you could never write them, and that was why you put them off and delayed the starting. Well he would never know, now.
在这里,读者看到海明威一开始是说Now he would never write the things that…(现在他永远也不用写那些...),作者用he / 他所展示的是局外人、旁观者的视角。接着,作者又写道:Maybe you could never write them…(或许你永远也不会写那些事情...),这样,视角又是小说人物的了,这些文字就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直接呈现了。
总而言之,这段话当中,他 / he和你 / you来回转换所显示的是作者海明威直接通过呈现人物的内心来塑造人物,打造故事的努力。
这种手法有很多模仿者。但就我个人而言,就我的个人偏好和趣味而言,我觉得这种表现手法有些生硬,我自己一般不会用。当然,这是我的个人偏好,个人感觉。别的读者也可能觉得这种表现手法很顺畅,流畅。但与此同时,我也要说,海明威的文体/文笔一度风靡全世界,大名鼎鼎的模仿者包括法国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加缪。但他这种文体现在已经有些过时(被一些或很多精明的读者认为有些单调、老套)。
现在我想再说说你是一个非常精明的读者的事情。
在上一封给i的信中,我只是大而化之、笼而统之、高度抽象地地解说了 《乞力马扎罗的雪》 的主题,即它实际上是向读者提出 / 呈现了一个问题:在我们面临死亡的时候,我们会如何回顾、反思、评价我们自己的一生?我们会不会为我们该做却迟迟没做的事情而后悔?
我当时期待并相信你一定会循着我指出的思路联系你自己,联系你自己的心态、生活状态。果然,你联系了(你跟小男人的关系问题),联系得很好。而且,你不但联系了,还提出了进一步的问题:
——跟小男人的事算什么事?跟他进入现在的生活难道就是勇往直前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忠于自己而不是背叛自己,不是为了获取一时的权宜,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吗?//  事情总是可以从另一面想,从反面想。另一面,反面也有道理。
你这些话又是信息量超大。要是一一细细回应,可以写出一本或好几本厚厚的哲学、社会学、文学专著。但我不想(至少现在是现在不能)写专著,我只想给你简单的、直言不讳的回答:
1.你在这里展示出明显的自我怀疑;健康的自我怀疑是好事,但也需要知道并记住,保持自我怀疑不过分、过度、过苛也非常重要,极端重要;
2.你似乎是有意无意地暗示你有欲望(性欲)并尽力满足自己的欲望是不好的,是有损于自己长期利益的权宜之计,不是长远之计;假如是这样,我就要认为你这种心态、思想是错误的;作为女性有性欲,有强烈的性欲,怎么啦?男性可以有,女性就不可以有?
3.就算是你的自我怀疑是有道理的,但我们也必须知道,所谓的终极真理,所谓的人生真理很多是我们终生都难以知晓、难以明白,甚至是难以看到的;我们不能因此而陷入瘫痪状态,生活要继续,应当继续,必须继续;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所以,要carpe diem,要抓住现在,抓住今天;当然,这一切都要以我们的基本安全和伦理道德底线为前提,以不损害他人为前提。
以上是我给你的回答,也是我在你的启发下进行的思考的结果。
再次感谢你的来信和日记,感谢你给我的灵感。
祝与小男人的良性互动循环往复以至无穷,
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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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sugar-404 · 5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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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派来的天使叫克里斯汀
*都是我编的……
“You are the gift, Kriste(i)n. ”
看着镜中的自己,Idina努力地深呼吸平复此刻的紧张,将准备多时的自我介绍说出。
“呃……您好,我叫Idina Menzel,来自纽约长岛。相信您之前有看过我出演的作品Rent,the Wild Party,Aida……”短暂的中断后,Idina懊恼地朝镜像大吼,把脸埋进掌中。
喊叫声吸引来了妹妹Cara,她担心地看着姐姐的背影,不知发生了什么事,“Dee…”
“我不知道,Cara,”Idina一把抱住妹妹,希望从她的拥抱中汲取一点力量,“那些句子就像鱼刺一样卡在我的喉咙里,我紧张得快吐了。”
“你只是太在乎这次机会了Dee,”Cara安抚着Idina,“深呼吸,Dee,相信自己,你一定能通过这次面试。”
妹妹说得���错,她没办法不重视这次机会。原以为Rent里的Maureen终于可以让自己不用再去婚礼上演唱,可不是所有的剧本都如Rent这样优秀。Maureen之后,就再也没有一个合适的角色可以让Idina尽情的释放她的能量。她就像一颗石头丢进水里,泛起一阵有些起眼的水花,便又归于泯然众人的沉寂之中。
在一些不起眼的剧组里奔波着不起眼的角色,这是绝大多数百老汇演员的命运,甚至更糟。但Idina心中的声音告诉她,她不应止步于此,她的能量需要一个更大的舞台。
可这个舞台在哪里呢?坐在候场长椅上的Idina望向窗外,阳光正穿过纽约的楼宇,金黄的光路像刚出炉的蛋糕表皮,充满了梦想的颜色。而楼下草坪上正玩耍的孩子们沐浴在阳光下,就像是小时候童话书中挥着透明翅膀飞来飞去的小仙子,一切都在平静地发生着。
“Idina Menzel,”工作人员张望四周,试探而犹疑地喊出她的名字,在她回头后确认地点点头,“请进来。”
门口暗绿底色的海报上写着Wicked,而此刻是2003年纽约的初秋。Idina站起身,隐约感觉到门后等待她的是一场始料未及却又命中注定的奇遇。
在Idina快对这场面试不抱希望时,剧组忽然打来电话邀请她去纽约某处工作室见一面。
推开门,屋子里除了作曲家和原著作者以外,只剩下一把空椅子。而空椅子的旁边并排坐着一个小巧的金发女人。驼红色的高领毛衣衬出她白得剔透的皮肤,配上如金子瀑布般的头发,Idina不难猜到这会是剧中自己的对头。
两人对上眼的瞬间,金发女人立刻站起身迎了上来。她就像是小时候自己和妹妹一起玩的芭比娃娃,比自己矮了快有一个头,娇小而可爱。
“Kristin, Kristin Chenoweth. ”女人笑容可掬地伸出手,“我看过你的Maureen,我想说,我爱死这个角色了。”
Idina没有想到自己的搭档就是那部著名的You're a good man, Charlie Brown里令人难忘的女配角,她甚至得到了托尼奖的最佳女配奖,而自己迄今也只因为Maureen有过一次提名。Idina结结巴巴地做了自我介绍,握住Kristin的手,她才发现自己手心里全是汗。
“很荣幸邀请到两位,你们将成为我们的Glinda和Elphaba,”导演站起身,看着身边的制片人、原著作者、剧作家和作曲家们,他们也都对刚才两位主演的表现露出满意的笑容,这正是他们心中剧中两位主角的样子,“我保证,这一定是一部独一无二的音乐剧,而它也将因为两位的演绎而名噪宽街……”
Kristin看向她,露出一个当然的微笑。
我们将一起互相成就。
默念这句话时,大门的门铃响了。一开门,一个抱着谱子挎着包的金发女孩正站在自己面前,露出一个大大的如晨曦一般的笑容。
“嗨,我是Kristen Bell,之前有和你约过来你家一起练习这首歌。”
看着被Kristen抱在怀里的那张写着Wind beneath My Wing的五线谱,Idina笑了笑。
“当然了Kristen,快请进。”
现在是2012年的夏天,距离Idina最后一次演出Wicked已经过去6年。此前她接到经纪人打来的电话,说是迪士尼一部新动画的导演看了她两年前给Tangled试音的片段,希望她能加入新动画的制作。
“我们这里有一位已确定的演员,我们想看一看她和Idina是否合适,”导演有些抱歉地告诉她的经纪人,“但是我们的曲子还没有写出来,所以可能要Idina和另一位演员一起合唱一首现成的歌。”
Idina是从经纪人那里知道了Kristen的名字,一同递过来的还有Kristen的照片以及联系方式。
噢,又一个Kristen,Idina看着照片上身材火辣的金发女孩,也是一头金发。
她记得第一次拨通Kristen的电话时,Kristen的滔滔不绝就和现在一样,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过和上次向她表达敬佩和崇拜不同,今天的Kristen更像一台故障的应答机,不停地重复着自己是如何难以置信,居然能得到和Idina一起排练和声的机会。
“……简直不像是真的,我居然和你并排站在钢琴旁边,听着同样的旋律,唱着同样的歌词,呃,这简直像是在做梦,哦不,怎么会是做梦呢,什么梦能这么美好……”Kristen拼命地想解释,手舞足蹈的样子让Idina忍不住笑了笑。
“放轻松,亲爱的,”Idina轻轻拍拍Kristen的肩膀,“你太紧张了。”
“没错,我现在手心里全是汗,我的天啊……我感觉我要紧张吐了。”
一瞬间Idina感觉这场景似曾相识,有一些熟悉但却不甚清晰的画面就这样从她眼前掠过。“你唱的很好,这一定会很棒。”
Kristen感激地点点头,她抱歉地站到钢琴边示意Idina自己准备好了。
“开始吧!”
Idina趴在钢琴的一侧,望着对面的桌子。Kristin坐在那里,静静地望向钢琴的这一边。有时视线不自觉地滑向那头金发,Idina���些混乱自己到底是放空还是在看Kristin。
总之是没有听作曲家和音乐监督的讨论的,虽然他们正在争论的原因是为了写一首她俩的合唱。
Elphaba在被Dorothy浇水融化之前,Glinda曾来找过她。编剧和作曲们觉得在昔日姐妹诀别的场合,应该有一首抒情的歌。
Idina若有所思地听着旋律在作曲家的手指下缓缓流淌,像一条流向大海的小溪,此刻另一条溪流与之汇合于某处,那是Kristin的歌声。
而她在这条小河上随之漂流,望着向身后退去的树林、天空,Idina突然有了一丝怆然。
For Good,世界上有多少的事情能像这首歌的名字一样“永远”呢?今日你我相遇,明日便会分离,就像Elphaba和Glinda,虽是挚友,到最后却天各一方。可有什么是能“永远”的留下呢?是人与人之间美好的记忆,是那些因为对方而发生的改变。
Idina望向Kristin,而Kristin不知怎的也正望着她。这一刻她忽然感到两个人心意相通,就像米开朗基罗的画作里亚当伸出手与雨天空中的造物主手指相触。而在这相互注视的一瞬,她们都感受到了彼此目光里的一种信念。
此刻她们便是Elphaba和Glinda,她的呼吸,她的感受,她们都能切身的体会。这一刹那,便是作为演员的她们最接近造物主的时刻。她们正在创造出真实的人而非角色。
等Idina意识到这山洞具有的魔力时,她这才发现自己一不小心拖了一个长到她快背过气去的音。
她不得不中断,“……抱歉这里我是不是应该换口气?”
作曲家们连忙检查节奏是否给演员留足了气口,闹了糗的Idina则不好意思地看向带着微微笑意的Kristin,她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那双眼睛是阿拉丁搜索神灯的深窟,诱惑着每一个试图望向深处的人。
Elphaba是个可怜的女孩,这在Idina每一次排练时更加切身地体会。因为她的绿皮肤,她被所有的人针对。几乎所有的演员都拥在Kristin身边,而她在对面,身边空空荡荡。他们唱着攻击Elphaba的歌词,脸上露出憎恨厌恶的神情,他们都是最棒的舞者,拥有漂亮的足弓和柔软的腰肢,可那些极有力量的舞蹈中却透露着对Elphaba强烈的攻击性和敌对性。
他们都是很好的人,Idina一直告诉自己,而这一切只是剧中,大家做的并不是针对自己。可Elphaba感受到的所有情绪却是由真实的活生生的人来承受。她想不通Elphaba为什么要承受如此的攻击,正如她无法承受在剧中被身边熟悉的同事们如此对待,有时为了情绪的连贯,这样的对���甚至会持续到剧外的排练中。
但Idina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的想法。她只是一个人坐在那里,戴着剧中Elphaba的尖筒黑帽和圆框眼镜,静静地整理自己要唱的曲谱。
“你还好吗?”是Kristin。
“好啊,我很好,就……好得很……”一时间Idina除了好以外再也找不到其他的形容词,因为她此刻的感受根本与好无关。
“嘿,你翻谱的声音可不是这么告诉我的,”Kristin蹲在她的身边,轻轻捏捏她的胳膊,“别像Elphaba那样假装不在乎别人的眼光,Dee,你永远不必向我故作坚强。”
Idina抬起头,那双墨绿的眸子一下笼罩在水雾之中。她忍不住伸出手,紧紧地抱住Kristin。如果不是她,她可能真的会无声无息的被这种窒息撕裂。
“谢谢你,Kristin……”
Kristin的手在她背后轻轻地抚着,“感觉好些了吗?”
“谢谢,我好多了。”
Kristin露出一个挤眉弄眼的鬼脸,“噢,我还打算你说没好再多抱你一会儿呢。”
“喔……”这成功地让刚才泫然欲泣的Idina破涕为笑,她忍不住拉起Kristin的手,珍而重之地再一次道谢。
“谢谢你。”
Kristin注视着她的眼角,替她抹去方才眼角溢出的泪水。“Elphie从来不是坏人,正是因为她不应该受到如此的对待,所以她的一切都让人心碎而着迷,”那双真诚的眼睛里让Idina又一次感受到一阵无形的吸引,“Dee,记住你现在的感受,让观众感受到你现在的感受,让他们对Elphie的无助和痛苦感同身受。”
Idina懵懵懂懂地点点头,她其实不太明白Kristin所说的意思。直到她在录音棚里为新动画里的邪恶女王录完音,她忽然就想起了Kristin的这番话。
黄鼠狼般的袍子,典型的迪士尼坏女人的眼妆与发型,这位冰封人心的女王从头到脚都散发着邪恶的气息。
可是她生来就应该被人唾弃和歧视吗?Idina久久端详着墙上的故事板,连负责把关的导演和编剧走到身后都没有察觉。
“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也没有……我说不清……”Idina歪歪头,有些犹豫要不要把自己的感受告诉导演们。毕竟这只是自己的一份工作,自己只要照着台词读就好了。
“其实我也觉得怪怪的。”没想到导演自己说出了那句话,Idina有些惊讶于她的坦诚。导演与墙上的冰雪女王——Elsa对视着,“总觉得她的眼睛里在喊‘不,不要把我写成那样的坏人,我是个好女孩,试着了解我,走进我吧’。”
导演说得极生动,让Idina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也许Elsa会说话的话,就会这样表达自己的想法吧。趁着导演去接电话的工夫,Idina也试着和Elsa的眼睛对视,希望也能如导演一样听到一些Elsa的心声。
“各位,你们应该听听这个,”导演忽然激动地冲进来打开身边的电脑,手忙脚乱地找着音频的接入设备,“Kristen Anderson-Lopez发来了一个demo。”
Idina还记得那个场景。她和导演们坐在录音室里,被Lopez夫妇创作的旋律震惊的说不出话来。那旋律直达内心,就像Elsa对所有人的呐喊。一曲终了,竟没有一个人开口打破沉默,仿佛那首曲子仍在耳边盘旋。
过了好一会儿,导演才缓过劲来,“我的天啊……我得重写整个故事。Idina你觉得呢?”
Idina点点头,忽然就想起了排练场里Kristin对她说的话。Elsa,我会成为你的声音,我会把你的心声、你的无助传递给观众们。
噢,又是另一个Kristen。
和Kristen的第二次见面是在几个月后,一直分开录音的两个人终于有了一次一起录音的机会。
一见面,Kristen就给了Idina一个大大的拥抱,一点没有第一次见面时的紧张与不安。
“终于等到今天了!”Kristen欢心鼓舞的样子惹得Idina有些害羞,“自从经纪人告诉我这个消息,我每天都在核对我的行程安排。wow,就是今天啦~”
Idina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小九岁的热情似火的姑娘,发现她就和剧中Elsa的妹妹Anna一样,像永不疲倦的小太阳,充满活力和激情。她一会儿跑去和导演分享自己对于Anna的理解,一会儿会和工作室里的工作人员谈天说地,只要有她在的地方,就像春天来临一般充满了欢声笑语。而自己站在收音室里,静静享受着她辐射出的能量并随之鼓舞,嘴角忍不住堆满了笑容。
“嘿,干嘛只是坐在里面啊,”Kristen发现了隔着玻璃盯着她微笑的Idina,她一溜小跑地跑过去,“来嘛,和大家一块来聊聊嘛。”
“那倒不必……”Idina有些意外地连连摆手。她坐在玻璃后面里看着大家聊就挺开心的,或者说,坐在里面让她更自在一些。
“不不不,相信我,到外面来,空气会更好一些。”
Kristen拉起她的手。除了家人以外,很少有人这样拉Idina的手。
不过也不是没有,只不过那是在很多年前的剧院后台,另一个Kristin拉起她的手冲向剧院的洗澡间。
“快,小绿,”自从开始带妆排练后,Kristin总爱叫她“小绿”,“跟整个剧组的人抢浴室不冲可抢不到啊。”
通常Idina哈哈的笑着,由着Kristin牵着跑。可这次她决心要“反击”一下自己的搭档,她一摊手,“嘿,沾了水我不就融化了吗?”
说完Idina自己都不好意思地噗嗤一笑,Elphaba不能沾水这个梗,玩得可太烂了。
Kristin也没想到Idina今天会这么调皮,先是没憋住的露出笑意,又立刻镇定下来,“那个,我想说很久了,我一直觉得Elphie不想洗澡只是你不想变popular的借口。”
她攥住Idina的手,“所以,今天无论如何,天塌下来也得洗澡。”
Idina放肆地笑着叫着,被Kristin牵着手,在Kristin大喊“借光”和路人们被惊吓的声音中,两个女孩就这样一前一后的冲过剧院后台此刻拥挤的道具和人群。那份冲动和欣喜,让多年之后的Idina仍能扬起嘴角,仿佛那根本就发生在昨天。
弄掉脸上的绿油彩很费时间,每每听见原本左右声道的水声突然只剩下了一个单薄的声音,Idina都会有些遗憾和失望的感觉。可听见帘外Kristin开始和她聊天,先前失落的阴霾又立刻被驱散。
像每一场的Defying Gravity结束后,大幕落下,底下的演员们都迅速离场开始自己的幕间休息,而刚刚飞到半空中的Idina则必须等工作人员把自己从空中放下才能回到化妆间。
那个时候,整个舞台都是黑漆漆的一片,什么也看不见。而孤零零的吊在半空中,除了能听见大家离开时纷乱的脚步声外,陪伴Idina的声音只有自己刚即兴完还有些急促的呼吸和心跳。
一开始Idina是有些难过的,可后来她不再难受,甚至开始期待起来。因为几乎是当脚踩到舞台地板上的一瞬间,Kristin的声音便会从不远处传来,甚至越靠越近。
“回收成功,欢迎回家。”这时候适应了黑暗的眼睛能够看见Kristin的笑脸,她故意用休斯顿报告航天器着陆成功的术语,调皮地举起手向她致敬。
而Idina也会立刻抓住她的手,感念地捏捏。两个人荡着手一起走下舞台,什么都不用说,却什么都已明白。
和Kristen的第三次见面,已经是电影即将上映的时候。迪士尼组织了内部的观影,两位主角的配音自然也获邀出席。
两个人在停车场碰到时,都非常期待自己参与的这部动画电影Frozen最后的成品会是什么样子,她们也和制作动画的动画师们一样,为Elsa和Anna的角色塑造融入了许多的心血。
“我迫不及待要去看看我们这几年投入的时间究竟结出怎样的果实了,”已是初冬的季节,kristen穿着厚实的黑色羽绒服,说话时已带着白气。虽然天寒地冻,她仍然为马上要看到最终成片而兴奋得雀跃,“我有预感,这一定是部棒呆的电影……我意思是,拜托,有Idina和我参与的电影怎么会不棒��!”
Idina被她逗得忍俊不禁。Kristen紧张而期待的样子让她想起Wicked的开幕夜,站在即将拉开的大幕边,自己问马上就要驾着泡泡出场的Kristin。
“Kristin,你觉得我能行吗?”
Idina害怕自己搞砸了整部剧。而Kristin看出她的不安,抬手捏捏她已上妆完毕的小绿脸,“一定行,没人比你更行。”
那一晚,Wicked一炮而红,台下所有观众都站起身为两位主演的精彩表演欢呼鼓掌。站在舞台中央,看着台下为她们喝彩叫好的观众,自观众席射来的面灯将Idina身子照暖,而她轻咬嘴唇,紧紧攥住身边Kristin的手。
没有她自己做不到这么完美。看着眼前渐渐暗下的影院,Idina忽然感觉到自己的手被一只有些凉浸浸的手伸出握住,力道不算大,但也足够有力。
Idina看向这只手的主人。Kristen整个身子紧绷着,一只手攥成拳捂在嘴上,看得出她真的很在意和紧张这部电影。
那一瞬间,Idina忽然觉得时空交错,仿佛自己此刻握住的并不是Kristen,而是越过漫长的时光,握住当年自己的手。当年那个向别人索取力量与支持的女孩,如今也可以成为别人的依靠和力量了。
像当年的Kristin一样,Idina将Kristen的手握在手心中,直到电影结束影院的灯光重新亮起。
看着Kristen起身鼓掌,Idina也跟着关心地站起来。回头的一瞬,她看到Kristen脸上的泪痕,“我之前还有些担心,但是看了之后我有百分之两百的信心打包票,这绝对是一部无与伦比的电影,它简直可以算空前绝后。”
“你做到了,Kristen。”Idina为Kristen鼓掌祝贺。
“不,没有Elsa,这部电影将黯然失色,”Kristen说着说着又有些哽咽,张开双臂让Idina给她一个拥抱,“噢,我们需要抱一下,我不敢想象Elsa如果不是你,还会不会有这么出彩。”
Idina没有说话,只是笑着将Kristen揽入怀中。Kristin的末场演出时,她也曾这样对Kristin说过相似的话。
Kristin本来应该和自己一起离开,可因为脖子受伤的缘故,不得不将离开的时间提前了半年。
Idina曾经想过和Kristin一起走,但kristin劝住了她。
“没有你,我没法想象这部剧应该怎么继续。”那时Idina紧张地快要抓狂,她觉得仅仅靠自己,她没法担起整部剧的大梁。
Kristin摇摇头,“托尼奖已经足够证明你的优秀了,Dee。你需要的从来不是我,而是你自己对自己的信心。”
Idina难过地望向Kristin的眼睛,此刻的山洞变成了夏日的泉眼。她明明那么不舍,却因为伤病必须离开,而现在还要强打笑颜来安慰惊兽般的自己。
她总是那样照顾自己。
“我永远不会忘记我们一起经历的美好回忆,”那天晚上的谢幕,她���紧地抱住Kristin,甚至一把把她抱起来转了几圈,“不会再有第二个Kristin Chenoweth了。”
Kristin的手轻轻抚着Idina的背,“别这样,Dee,会有的。”
Idina一开始没有把这句话放在心上。直到那天从经纪人的手里接过写着Kristen电话的照片,直到那天导演告诉她Lopez夫妇里的Kristen发来了那首改变整部电影命运的Let It Go,她才相信上帝一直有派天使来。
而天使的名字总叫克里斯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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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eyear · 5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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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大先生——说说鲁迅的本来面目
共识沙龙的朋友们,大家晚上好!群主和群委们好!我要特别问候君主和群委们,因为看到他们很辛苦;还有制作音频的朋友们,辛苦了!很荣幸与大家在这里交流。不过我想说明一下,我很保守,而且胆小,本来就不大善于讲,又加上不大愿意讲,所以请朋友们对我的讲座别抱多大希望。因为只有不抱希望,最后才不至于太失望。
20年前,南京大学一个青年跑到各大学去听课,在南京听过高华的课,听过董健先生的课,到上海听了姜义华先生的课,又听了王晓明、许纪霖的课,到北京听了钱理群的课,好像还听了张维迎的课。然后跑到吉林大学,到中文系听了我的课,回去后写了一篇文章,其中有一节拿我与钱理群做了比较,他说:钱先生讲课开拳就打,一开始就充满激情;而李新宇则是走上讲台先叹气,似乎一切都无从说起。他说得很对。到如今20年过去了,我的状态没有变好,反而更糟。因为能说的话似乎越来越少,寻找语言的难度越来越大。当代中国的学者与世界上那些现代国家的学者不同,人家只要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就够了;而我们却要花很长的精力去寻找语言,寻找表达方式,研究庖丁之术。有人说带着镣铐跳舞更见水平,我承认。但如果把一个高个子舞者关进一个矮笼子,那舞姿会是什么样呢?奇迹或许会有的,但他的艺术才华更可能表现在跪着舞或者坐着舞。很多朋友像我一样,是不愿跪着舞的,但天长日久,却也习惯了坐着舞,或者躺着舞。我是很喜欢坐着的,而且是双手合十的那种姿态。大家想,双手合十盘腿坐在笼子里,那舞姿能好看吗?这是我首先要请大家谅解的。
还有一个问题是,我没有这样对着手机讲过课,看不到听众,没有表情和目光的鼓励,大概很难找到感觉。所以,如果讲得像面无表情的新闻联播播音员,或者像乡村大喇叭里的村支书,也请大家原谅!同时我还担心,讲着讲着也许会忘了60秒内要动一下手指,又担心老是盯着手指头,也许就忘了要讲什么。没办法,试试吧!今天我要讲的题目是:《说说鲁迅的本来面目》,但就在刚才,我忽然觉得这个题目不是太好。虽然“本来面目”是中性的,不含褒贬,但在这里,却似乎是我有点不怀好意,要揭穿什么,其实我没有那个意思。所以,我想改一改,给它加上一个正标题“还原大先生”;原来的题目改为副标题,也就是《还原大先生——说说鲁迅的本来面目》。
说到鲁迅的本来面目,需要澄清的问题很多。原因大家都清楚,因为鲁迅曾经被捧上神坛,脸上被贴过金,被刷过漆,也被抹过污泥。我们这个时代还有一个现象很有意思:那就是贴金者以为是在贴金,看的人却可能觉得是在泼粪。这是不是另一种“低级红”和“高级黑”?全面清理鲁迅形象,不是一次讲座能够完成的,所以今天只是从头说起,略谈几点。
我想讲的第一点,是鲁迅的家庭出身。
朋友们大概都会承认,一个人走什么样的道路,成为什么样的人,与出身和教养是有关的。尽管人们常说“英雄不问来路”,或者是“英雄不问出处”。但在事实上,英雄、俊杰,都有出处。流氓、恶棍,也有出处。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而这个环境首先就是家庭。
鲁迅出身于怎样的家庭呢?过去的教科书,因为要打造一个无产阶级文化旗手的伟大形象,又因为狭隘的阶级论观点,所以对鲁迅的出身往往是遮遮掩掩,轻描淡写。即使说到他出身于士大夫家庭,强调的也是“败落”:比如常年跑当铺,上不起交学费的学校,去南京求学时只带了8块大洋,等等,然后是强调他因家境败落而接触了底层社会,与劳动人民建立了联系,于是才对社会有了深刻认识。
按照过去那种思路,似乎鲁迅不穷就无法成就他的伟大。因此,人们对周家未败落之前,也就是鲁迅13岁之前的情况,进行的是淡化和模糊处理。那么,鲁迅到底出身于怎样的家庭?按照1949年前后,划分阶级成分的标准,鲁迅家应该属于官僚地主阶级。官僚地主阶级是最反动的一个阶级,是应该被消灭的。然而,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旗手,却偏偏来自这个阶级。
需要说明的是,官僚地主家庭有两种不同情况:
一种是有权有势的土豪。中国历史上那些新兴的王朝在初建时都会带来一批这样的新贵。他们因为参与打江山,胜利后自然要参与分红,于是就拥有了权力,占有了土地,成了���僚地主。不过,这种家庭,往往是有权、有钱、没文化,所以最容易无法无天,无恶不作。加上朝代更替,所以这样的家族一般都不能长久。
另一种官僚地主家庭却不是这样。同样是有权、有势、有地位,但他们的权势和地位不是来自打天下,而是来自“学而优则仕”。也就是说,那些能够温饱的家庭,有能力供孩子读书,于是他们中秀才,中举人,中进士,甚至中状元,攀宫折桂,一路进入上层。做官之后,经济情况自然更好,就更有条件让儿孙读书,几代下来,就成了官僚地主,同时又是书香世家。鲁迅就出生在这样的书香世家。
从他的六世祖中举人到鲁迅这一代,已经是第八代。鲁迅出生时,他家里有秀才举人一大帮,有的还中了进士,点了翰林,也就是抵达了国家文化宝塔的最高峰 。鲁迅的祖父周福清就是翰林。鲁迅形容人喜欢用“阔”这个词。他不说人家怎么富裕,也不说人家官多么大,地位多么高。他就喜欢说这人很“阔”,是“阔人”。其实,他家就很阔,而且不是一般的阔。根据他祖父周福清的记述,周家从明朝万历年间就很富。最富的时候,曾经拥有土地一万多亩,光是当铺就开了十多家,还有许多店铺和珠宝行。
鲁迅出生时,周家已经没有那么阔。但我们仅从他家的住宅看,就不是一般人家能够比的。去过绍兴的朋友肯定记得新台门和老台门,也就是鲁迅故居和鲁迅祖居,那是两所大宅院。其实还有一个过桥台门,现在没有了,也是鲁迅家的。鲁迅出生在新台门,那是一种五进院落。宅院的所谓一“进”,简单的说就是一道门加上一个院子。现在的人们大多住在共有的楼房,没有自己的宅院,所以没有“进”这个概念,但实物仍然能够看到:乡间的农家院,进门后四面是房屋,中间是院子,那就是一进。皇家的宅院,现在能看到的就是北京的故宫,是九进。曲阜的孔家也是九进。除了这两家,没有哪一家敢把宅院修成九进。有个说法大家都知道,“深宅大院”,“深”,说的就是进数多。纵向的进数多,横向的宽度也就大。五进的院子是什么样子呢?北京的一些王府就是五进的院落。大家读过《红楼梦》,荣国府也是五进院落。鲁迅家的院子跟荣国府一样的,是五进院落。
我喜欢看名人故居,走到一个地方,喜欢看那里的名人故居和墓地。中国近代以来的名人,尤其是文化名人,从严复、康有为、梁启超、章太炎、蔡元培、王国维等,一直到陈独秀、胡适、鲁迅,甚至包括徐志摩的,都去过了。经过比较,我的结论是:论家庭的阔气程度,还是鲁迅第一。除了他之外,没有哪一家有五进院落和一个那么大的后花园。新台门��1919年卖给朱家之后就被拆掉了,现在看不到了,现在的鲁迅故居只是当年的一小部分,不仅小,而且看不出原来的格局。但根据一百年前周家卖房的时候画的那个图纸,我们可以看到,他家坐北朝南,临街是大门,大门里面是仪门,仪门里面是大厅,大厅后面是大堂,大堂后面是后堂,后堂后面是后楼,后楼后面是杂屋……再往后就是鲁迅笔下的百草园。那是他们家的后花园,占地2000多平米。
周家有1万多亩土地的鼎盛时期鲁迅没赶上,到鲁迅出生时,因为经历了太平军之乱,周家已经衰弱了。太平军到过鲁迅家,杀过人,烧过房屋,也拿他家当过指挥部。这一折腾,家就败了。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周家最穷的时候也没有跌落到劳苦大众的行列。我们不妨来看看他家最贫困时的情况:
鲁迅和周作人到南京和东京求学的时候,家里只有祖母、母亲和周建人三口,却仍然有男女佣人好几个。鲁迅的祖父周福清那时候在杭州坐牢。他坐的那个牢哇!坐牢,还带着一个小妾,带着一个男仆和一个女仆,租了一套楼上楼下的房子住着。大家知道,佣人要付工资,租房要交房租,那么一群人都要吃饭,那时候周家没有一个挣钱的。,在这种情况下鲁迅从日本回家结婚,家中竟然把太平军时期毁掉了的房子重修了起来。
鲁迅从来不夸富,1949年之后的回忆材料,都在拼命说周家穷。不过,我曾根据鲁迅签字画押的一张分单算过一笔账,1911年,也就是辛亥革命爆发的那年,在鲁迅名下的土地是105亩还多一点。江南,是寸土寸金的地方,绍兴的人均土地只有几分,鲁迅有100多亩土地,如果到1949年,改划成什么成分?
鲁迅一辈子没有受过穷,他是地地道道的阔公子,尤其是童年,简直是王子。他自己说过,他的童年像王子。在家里被佣人保姆簇拥着,走在街上被邻里另眼相看,即使到外婆家,也得高接远送。朋友们可能记得《社戏》里面鲁迅和那群孩子一起,划着船,去看戏,偷豆子,那种情景是写实的。那是周家少爷来了,村里的孩子不用去上学,不用去放牛,被安排来陪周家少爷玩。考察鲁迅的家庭出身,可以发现过去对鲁迅的一些解释很勉强。
鲁迅对劳苦大众和弱小者的同情,并不源于他自己的经济地位。一般人也许会“屁股决定脑袋”,也就是什么阶级说什么话。但伟大的头脑能够超越阶级地位。对于不同阶级、不同民族、不同性别,都有大悲悯,才是真正的伟大。同时,鲁迅又是真正的贵族,有贵族精神,所以才能看到阿Q们的可笑、可憎与可怜。
我想讲的第二点,是周家的家庭文化。
周家的文化怎么说呢?简单地为其命名的话,是一种复合文化。周家的男性家长都是读书人。那个时代,以科举为目标的读书人,应该都是儒家信徒,而且多有理学色彩。不过周家的男人理学气不重,女人就更加复杂。鲁迅儿时面对的三代女人,也就是他的曾祖母,他的祖母和他的母亲,都信佛。但是她们又都算不上佛教徒。因为不是虔诚的佛教徒,所以一点儿排他性也没有,能够接纳民间文化当中各种复杂的成��,包括各种神灵和鬼怪。读过《朝花夕拾》的朋友们一定记得,鲁迅的祖母和他的保姆阿长讲的那些故事,美女蛇,等等。
在这里,我只讲几件朋友们不一定关注的事儿。
第一件,从某种意义上说,鲁迅是个和尚。他一岁多就做了和尚,终生未脱僧籍。原因是他出生的那一天,正是某位菩萨生日。出生时又是蓑衣包,大概就是把脐带、胎盘披在身上那样出生了。按传统的说法,这样的孩子是被鬼神锁着的,很难养活。有什么办法呢?办法就是让鬼神找不到他,或者是不屑于理睬他。比如,明明是个男孩子,偏给他取个女孩名,甚至给他扎上耳朵眼儿,这都是过去解决这种问题的办法。再就是给他取个贱名,比如叫猪叫狗。在我的家乡,有的孩子甚至叫狗剩——狗吃剩下的,狗都不吃了,神鬼自然不屑于去理他。
进一步的办法,就是让他出家当和尚。周家为鲁迅做的安排,就是让他当和尚。长房长孙当然不能真出家,可是形式是必需的。找一个庙,拜一个师傅,把名字写进和尚名单,就算是出家了。所以,鲁迅就有了一个法名“长庚”,有了一个师傅——龙师傅。鲁迅临死的时候还写过一篇很动情的文章,题目就是《我的第一个师父》。
由此可以看到,鲁迅家很迷信,周家很迷信。
周家那样的大家族,规矩多、禁忌多、仪式多,一年到头说不清有多少祭祀活动。这种文化,今天的年轻人已经很少有人懂了,尤其是城市人,甚至真的是连“年”也不会过。鲁迅却什么都懂,什么都会。因为他是长房长孙,因为在他十几岁就失去了父亲,爷爷又在狱中,过年过节,上坟祭祖,许多场合都需要他来主持,怎么摆供、怎么烧香、怎么跪拜、怎么祝祷,这一切鲁迅都是内行。而且,鲁迅是读书人,所以过年的时候不但要与全家人一起祭拜天地,祭拜祖宗,自己还要祭书神。就像做生意的人必须敬财神一样,读书人当然要敬书神。我和周海婴、还有全国四十多位专家教授编的那套《鲁迅大全集》,就收���鲁迅在大年夜祭书神时写的祭文。我说这些,想说明的意思是,鲁迅是真正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泡透了的。同时想说明,他所受的教育,他所受的文化熏陶,不是唯物的。
在这样的家庭里,是不以鬼神为怪的,所以,周家就常常出现一些怪事儿。比如,周作人出生时就出了一件怪事儿,一个老和尚进了周家,长驱直入到了少奶奶房前,转眼不见了,然后,周作人就出生了。晚年的周作人曾经在文章中纠正那些传说,说是他的那个叔叔看花了眼,然后以讹传讹。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话是周作人在经历了种种破除迷信的运动之后写的,年轻时却从来没说过他叔叔眼花,而是多次写诗说自己就是那个老和尚。二是周作人在回忆录当中所说的,他和他的妹妹一起生天花,本来妹妹已经好了,而他奄奄一息,全家人都无能为力。但是,静静的房间里突然大叫一声,全家人都知道那不是周作人的妹妹在叫,也不是周作人在叫。人们闻声跑来,却发现事情完全变了,奄奄一息的周作人好了,而已经好了的妹妹死掉了。
还有一件事,是鲁迅的父亲临死的时候,朦胧中看到一个女人来到他的床头,在他喝水的碗里倒了一点什么。他以为是妻子鲁瑞,就没睁眼,也没出声。可是那女人刚转身出去,鲁瑞就进来了,往他的碗里倒藕汁。鲁迅的父亲觉得奇怪:你不是刚刚才倒过吗?鲁瑞说她没来过。那么刚才进来的女人是谁?最后阿长讲道,那是鲁迅的父亲曾经订婚的一个姑娘,但是他们没等结婚,那姑娘就去世了,所以才另聘的鲁瑞。那姑娘现在来,就是他们情缘未了,找他来了。于是,家里人也就知道,少爷的病好不了了。老和尚的身影也罢,天花鬼的叫声也罢,鲁迅的父亲是被早已死去的未婚妻领走了也罢,是否可信并不重要。我觉得重要的是,它是一种文化,是周家人相信的一种文化,周家人曾侵润其中的一种文化。鲁迅是在这种文化当中长大的。过去的教科书和主流著作,都在努力把鲁迅打造成共产主义者的同时,总是在努力把他打造成唯物主义者。大家想,这种家庭文化,能培养出唯物主义者吗?
那么,周家的这种文化奇怪吗?应该说不奇怪。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感觉到奇怪,但在那个时代它是某种普遍现象。大家知道,严复是中国近代的启蒙大师,但他一辈子信鬼神。遇到事儿,必去占卜。梁启超也是现代思想家,传播过一系列的科学思想。但是他自己说从十几岁就与鬼神打交道,而且他的妻子李蕙仙死后三年,竟然一直没有离开梁家。三年当中,梁思成生了病,都不是先上医院,而是先去找他妈,而他妈是已经死了的。三年之后,李蕙仙的灵魂才离开梁家。这话听起来很玄,但这不是别人说的,是梁启超自己在写给他女儿的信中说的。他没理由欺骗他的女儿。
还有章太炎到阴间去做判官的事,可能好多朋友都知道。在我们当下的文化当中,这一切都感到很离奇,不可思议,但在当时人们并不觉得奇怪。
接下来的问题是,周家的这种文化,包括梁启超和严复家的那种文化,好还是不好,很难简单回答。但我由此想到一个问题:对儿童来说,是给他一个“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一切都清清楚楚“的世界好呢?还是让他面对一个有点神秘的世界好?这同样不能简单回答,但我想,后者大概更有利于培养孩子的想象力。一切都清清楚楚,一切都有标准答案,人的思考能力肯定是会退化的。
我想讲的第三点是鲁迅的学历。
我想特别指出的是,鲁迅是自然长成的。用今天的话说是绿色的,他们家没给他施过化肥,也没给他施过农药,更没有用过激素或者助长剂。他上学是玩着上的,读书是玩着读的,完全凭兴趣。这甚至导致了一个结果,那就是鲁迅饱读诗书,却有学历而没学位。说到学历和学位,新学的学历和学位,大家都知道,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这是学历。学位呢,有学士、硕士、博士。那么旧学呢?旧学的学位倒是有自己的体系,那就是秀才、举人、进士等,所以容易说清,比如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中,不少人都有旧学的学位,蔡元培是翰林,吴稚晖是举人,陈独秀、蒋梦麟等都是秀才,而鲁迅、胡适、钱玄同等,连最低的学位也没有。
但要说他们的旧学学历,却有点困难。因为旧学没有小学、中学、大学之分,也没有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这种区别。怎么说呢?只能说我读过《孟子》,你读过《四书》,他读过《九经》,旧学的学历只能这么去说。鲁迅读到哪里呢?用他自己的说法,是”几乎读过十三经”。朋友们大概知道,参加科举考试并不需要读“十三经”。而是只要读过《四书》,再读过《五经》,有这“九经”就够了。而且《四书》《五经》加起来的,虽然俗称“九经”,但这“九经”在“十三经”当中并不是九经,而是七经。因为《大学》和《中庸》都是从《礼记》中抽出来的。
也就是说,鲁迅多读了好多书。需要说明的还有一点,那就是鲁迅所说的“读过”。不是我们现在说“我读过《红楼梦》”“我读过《鲁迅全集》”这个意思,它不是浏览,说“读过”,就是能句读、能理解、能记住。那时候人们说读过《论语》,就是能把《论语》一字不错的背下来,说读过《四书》,就是能把《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这四部书都背下来。
鲁迅几乎读过十三经,却连秀才也不是。但是读书多少、根底怎么样,是骗不了人的。内行一接触就知道。鲁迅的顶头上司蔡元培、夏曾佑都是进士,翰林。他们都不曾低估过鲁迅,认定他有学问。但考察鲁迅读书的情况,却很有意思,也很怪,从中也许能够得到某种启发。
从一八八七年到一八九二年,这五年,鲁迅先后在三个书房就读,
��没有走出他自家的大门。三位先生都是他本家的爷爷。不过用今天的目光看,那三位先生都不称职。第一位是朋友们大都熟知的蓝爷爷,他培养了鲁迅对花花草草以及各种奇怪事物的兴趣,却没有教鲁迅多少“正业”。后面两个,一个是鸦片鬼,一个是精神病。教书,完全是瞎对付,读错字,写错字,讲解更是信口开河。奇怪的是,鲁迅的父亲和祖父,竟然让鲁迅跟着他们过了五年。书香世家,对孩子的学业能这样不关心吗?应该是不会的。但是周家对孩子的管法真的很特别。鲁迅的祖父对孩子的学习很关心,亲自选课本,可是这本身也有点怪,他不用全国的“通用教材”。那时候一般人家的孩子开蒙先读“三百千”,也就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然后开始读“四书”,读完“四书”读“五经”。周家的开蒙第一书却是《鉴略》,一种简明历史读本。
从七岁到十二岁,五年,鲁迅读了什么书?除了那本《鉴略》,就是读了《大学》《中庸》和《论语》,《孟子》读了一半,没读完。也就是说,用了五年的时间,鲁迅没有读完“四书”,这是非常奇怪的。因为大家知道,“四书”虽然是四本书,但量很小:《大学》只有一千七百来字;《中庸》只有三千五百来字;《论语》也只有一万三千七百字;《孟子》最长也不过三万五千字。“四书”加起来,总共是五万三千字。五万三千字,读了五年只读了三万六千字!
那时候没有数理化,除了拿出少量的时间,写字,对对子,别的时间都是读书。鲁迅竟然就读了这么一点书,这速度也的确是太慢了。
从七岁开蒙到十二岁,如果读得快,能够到什么程度?我们可以随便举出一些例子:梁启超是十二岁就中了秀才。蔡锷,也就是蔡锷将军,也是十二岁中了秀才。当时不少人,都是十二岁就能中秀才。能中秀才,意味着读完了“四书”,又读完了“五经”,而且学会了做八股文和试帖诗。鲁迅比人家慢了多少呢?我们不妨来看看“四书五经”的具体情况。我是给他算过帐的。前面说过了,“学庸孟论”“四书”加起来是五万三千字。而“诗书易礼”和《左传》,加起来是三十八万五千字。“四书”和“五经”加在一起是四十三万八千字。
梁启超、蔡锷等都是十二岁就把四十三万八千字全都读过了,而且学会了做八股文,学会了做试帖诗。而鲁迅到十二岁的时候,却只读了三万八千字,也就是一个零头,学业只完成了人家的十分之一。是鲁迅太笨吗?显然不是。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就出在家长和老师对他没有要求。鲁迅上学上得太自在了,有大量的课余时间可以在百草园里尽情的玩儿,玩植物、玩昆虫、捉蟋蟀、养老鼠、描图画画、学捉鸟。他当然也读书,不过读的主要是闲书,与功课无关。这又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家长竟然是不管他。
书香世家,翰林门弟,对孩子的学业怎么会放任不管?鲁迅的祖父整天盼着能在门上挂一块匾,上��写上“祖孙父子兄弟叔侄翰林门第”。他是希望他的儿子、孙子都进翰林的,尤其是对长孙,寄予厚望,当然不会不管。但是,周家的教育真的是自有一套,看鲁迅、周作人、周建人等小的时候,家里就是放飞,给他们更多的自由,不急于套上笼头,更不急于把功名这样的目标过早地压在孩子身上。
说到这里,我想到今天的许多的家长,都那么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想种种办法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看看当年周家,完全没有这样的焦灼感。别人家的孩子早就“入场”跑了好几圈,已经中了秀才,他们家却还在让孩子尽情玩儿,不让他们进入跑道。怎么会这样呢?从另一方面想,敢于这么做,基础显然是一种文化自信,是一种家族的文化自信。因为家长自身的文化层次,因为相信自己的孩子不愚,就敢于让孩子自由发展,而不是像一般人家那样随大流、抢时间、赶速度,你们报什么班,我就给孩子报什么班,把孩子弄得疲惫不堪。鲁迅的童年读书是玩儿着读的。这应该是一个关于教育的特别个案,我觉得很值得研究。孩子主要是玩儿。鲁迅和周作人、周建人都没有苦读的经历,都不曾为学习而受折磨。但结果呢?周氏兄弟个个成才,取得的成就远非那些苦读者能够相比。这其中的奥妙是不是很值得研究?
我想讲的第四点,是鲁迅在教育部的官职。
简单地说,鲁迅是民国时期的高干,按照那时的称谓是高等文官。他很有权力,是当时国家意识形态和宣传教育、新闻出版、图书市场等等这些事业的掌控者。这是教科书和研究鲁迅的著作一般都不讲的,但我们只要回到历史现场,就会看到,从一九一二年到一九二六年的夏天,十四年的时间,鲁迅在中华民国教育部工作。过去的教科书和主流著作说到这一节,都是说鲁迅在教育部做过下层小官吏,这个小官吏是什么呢?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的科长。现在的人们一看是科长,觉得这官职真的微不足道。其实,那时候的科长和现在的科长不一样。现在的科长当然是最小的官,那时候却不是这样。部下面是司,那时候和现在一样,但那时候司下面就是科,没有处。所以,那时候的科长与县长同级。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正处级。同时,鲁迅又不只是科长,他是佥事兼科长。大家知道,兼职都是高兼低,而没有低兼高的,部长可以兼司长、司长可以兼处长,而没听说哪个县长可以去兼省长。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鲁迅的科长职务,是由教育总长委任的。他的佥事职务是由大总统袁世凯亲自任命的。按照当时的规定,科长是中等文官,佥事是高等文官。也就是说,鲁迅是那个时候的高干。
根据当时的《中央行政官官等法》,中央行政官员除特任官之外分为九等。第一二是兼任官,三四五是荐任官,六七八九是委任官。科长是委任官,佥事是荐任官。在荐任官当中,鲁迅的情况又有些特别,他一开始是五等,但是在很短的一年多就晋升为四等,又过了不到两年,到一九一六年的二月就晋升为三等。他就抵达了荐任官的最高等——月工资三百大洋。
在九等官制当中位居三等,这个官位还能说是下层小官��吗?可是我们一直就说他是教育部的一个下层小官吏,好像微不足道。既然谈到了工资,我们就看看他的工资,当时是高还是低。从1916年二月开始,鲁迅每月拿300大洋。300大洋,是高还是低呢?当然不能与总长相比,更不能与总统、总理相比,我们也不去把他和下层工人相比,因为那时候的保姆月薪才两元(鲁迅的日记里,他雇的女工就是两元)。我们把他跟北京大学的那些教授们比一比,应该更有可比性。按照当时的规定,教授工资是280元至180元。教授当中最低的拿180元,最高的拿280元。预科教授工资是240元至140元。胡适回国到北大去做教授,蔡元培给他的是教授的最高工资月薪280元。而当时的钱玄同、周作人、刘半农等,都比鲁迅低得多,李大钊的月薪是180元。
这是鲁迅的工资的情况。由此可以看到,他的地位是不低的,官不算大,但是也不算小,工资至少比胡适等这些北大的最高级的教授还要高一级。更重要的是鲁迅所处的岗位非常重要。那时候没有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署等等,这些部门的事谁来管呢?主要由教育部来管,教育部又由社会司来管。因为教育部一共就三个司,那两个司一个管大学教育,一个管中小学教育,第三司是社会教育司。
社会教育司有司长一人,没有副司长,下面就是两个科,鲁迅是第一科的科长。因为他分管的事情多,同时他又为司长所倚重,所以他就成为了社会教育司地地道道的二把手。也就是说,他是当时中央管理思想文化和新闻出版事业的二把手,这个地位不重要吗?因为重要,所以才出现了好像是不好理解的一些事儿,为什么那么重要的一些事儿,都是鲁迅干的,比如,中华民国的国徽应该由谁来设计?是鲁迅领着两个人设计的;再比如,中华民国的国歌由谁来选定?还是在鲁迅的领导下选定的。什么样的小说应该被查禁?什么样的戏剧应该被提倡?标准由谁来定?仍然是鲁迅领着人去做决定。所以,《新青年》是不会被查禁的,因为权力就在鲁迅手里。
俄国的盲诗人爱罗先珂来到北京,一些学校就请他演讲。他是无政府主义者,无政府主义,在当时被看作危险思想,所以被人举报了,警察局要来管,怎么办?鲁迅陪着去,鲁迅往那里一坐,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因为他正是管这方面事务的最高官员。
需要说明的是,鲁迅在教育部的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很卖力。后来人们总是要让他跟“北洋军阀政府”对立,甚至连周作人在后来的文章当中都说鲁迅去上班不过是去点个卯。事实完全不是这样。鲁迅很卖力,每次考核成绩都很好。所以教育部一次次大裁员,从来也裁不到鲁迅。他不但不会被裁,而且屡次受奖,而且得过袁世凯授予的勋章。顺便说一下,鲁迅对袁世凯、徐世昌等那些总统,都很有感情。袁世凯因为称帝失败,在去世的时候,虽然是国葬,但名声已经不好,所以,政府要求文武官员去祭奠,不少人就以种种理由拒绝,但是鲁迅不但不拒绝,而且很主动。他没有大礼服,从朋友那里借来了大礼服,穿戴整齐,到总统府去,鞠躬上香,祭奠了袁世凯。
说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鲁迅的政治选择与国家归属问题。这可以算是我们今天的最后一个话题吧!
我想请大家想一想:鲁迅属于哪一个国家?他应该归属哪个国家?有朋友可能会说,他没有加入过外国籍,当然属于中国。但是我在这里想说的是,从政治学意义上使用国家这个概念,却不得不注意这样一个问题:“中国”存在吗?在历史上,有大秦帝国、大汉帝国、大唐、大宋,直到大清国。在现实中,所谓中国人,有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有人持中华民国的护照。国名,一个是七个字,一个是四个字,谁的护照上是两个字的“中国”?
同时,人的国家归属感,常常不是现实的,而是想象的。大家知道,明遗民生活在大清国却不承认大清,清遗民生活在民国却不承认民国。郑孝胥曾经说过,他与民国乃敌国也。严复逝世于一九二一年,自己拟好的墓碑却是“清侯官严几道先生之寿域”。墓志上写的,不是中华民国北京大学校长,也不是中华民国总统府顾问;而是“清资政大夫”和“清海军协统”。也就是说,严复死后又回到大清帝国去了。他虽然做过民国的官,但最终归属于大清国。
他曾经置身于三个不同的国家。首先是大清国,他曾是大清国的子民,但从他加入光复会开始,他就已经背叛了大清。辛亥革命之后,他属于中华民国,从1912年到1926年十四年的时间,他一直是中华民国的官,直到1926年带着失望离京南下。
他曾经对南方抱有希望,但到广州亲历过国民革命之后就失望了。所以当国民党人北伐成功建立党国之后,他没有到政府做官,而是选择了不合作。甚至因为不合作而被通缉。从这个意义上说,鲁迅晚年有一种悲凉的意味,他失掉了自己的国家,他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国家。他无国可归,只好在租界度过晚年。他之所以成为左翼,与反抗政府的力量走在一起,成为同路人,与这种处境和心态有关。
换句话说,鲁迅一生经历的这三个国家:一个是帝国,一个是民国,一个是党国。他背叛了爱新觉罗家的帝国,拒绝了国民党的党国,唯一亲近的并且为之服务长达14年的是摇篮里的那个共和国,也就是五色旗下的那个民国,也就是被我们的教科书涂抹的一片昏暗的所谓北洋军阀政府统治时期的那个民国。
今天我们就讲这些吧,时间也差不多了。若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若有疑问也请提出来,我们继续讨论。谢谢大家!
回答提问:
这位朋友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鲁迅是权力的敌人还是庸众的敌人?
我想,他既是权力的敌人,又是���众的敌人,但首先是权力的敌人,然后才是庸众的敌人。因为在强者与弱者、阔人与不阔的人之间,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鲁迅总是选择站在后者一边,站在弱者一边,站在被压迫、被欺凌的一边。关于鲁迅的祖父周福清这个人怎么样,我觉得应该说那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也是一个非常聪明人。能够中进士,点翰林,的确不是吃白饭的。不过,他的确做了一件很不光彩的事儿,当然,放在我们这个社会的话,已经很普遍,也就不算多么不光彩了,
自己的儿子,已经中了秀才好多年,却就是考不上举人。正好,同年做主考了,于是就想走走后门,结果事情没办好,败露了,然后被判刑。周福清这个人,有一点是我们值得注意的:那就是他和鲁迅的感情关系,他很爱鲁迅,很关心鲁迅,但是鲁迅对他的感情很复杂,因为祖父的案件使鲁迅心理上受过伤害,所以对父没感情。真的是没感情,但受祖父的影响却很大。鲁迅性格当中好多方面很像他的祖父,包括我刚才说到的那种对权势者的态度。根据周作人等人的回忆,周福清是很喜欢骂人的,但是他可以骂太后,骂皇上,骂他的上司;却从来不骂下层人,这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鲁迅对他祖父的感情,其实也很矛盾,他在好多方面应该说对不起他的祖父,这是我的看法。尤其是在他从绍兴往北京搬家的时候,把他祖父的日记给烧了。他祖父写了一辈子的日记,他给烧了。但在另一方面,现在我们能够看到的周福清的诗集,周福清写的家训,都是鲁迅亲手抄的。图书馆存的也是鲁迅的抄本。从他对鲁迅的教育,对周作人的教育当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个人的确很了不起。所以,鲁迅把他的日记烧了,是很遗憾的事,如果不烧的话,那是研究那个年代的官场、那个年代的文人、以及周家文化的很好的材料。
有朋友提出:鲁迅生活那么富贵,如何变得那样不宽容?点我想与他的祖父真的有关,与他的祖母也有关,那的确是他们家人的一种性格,包括鲁迅的父亲也是那样。鲁迅和周作人在外面跟人打了架回家去,父亲首先要问是谁先欺负的谁?周家从来就不会无原则的宽容,先问是谁欺负的谁?如果是自己的孩子欺负了人家,那是绝对不行的。可是如果人家先欺负了自己的孩子,那是可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这也是一种家风。
关于鲁迅的文学地位?好像没必要说,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其他的那些作家,没人可以与他相比。虽然是鲁郭茅巴老曹,但后面五位是没法跟鲁迅相比的。当然,这看上去有点怪,鲁迅总共就写了那么点点东西,《呐喊》、《彷徨》、《故事新编》三个小说集编成一本也不厚,可是他的地位,却没人能比。这里的关键,一是思想的深度,一是艺术的才华。一些人虽然是作家,其实并不适宜当作家,或者不配当作家。
关于鲁迅和他的原配夫人朱安的关系,是很有意思的一个话题。20多年前,第一个提出这个问题,说鲁迅对朱安太无情的,是我的一个学生。用我们今天的目光去看,一个女人被悬置在那里,那样过了一辈子,鲁迅对朱安太无情了。但是,如果回到那个年代去看,可能我们能够理解鲁迅。这个前提就是,鲁迅与朱安的婚姻是地地道道的包办婚姻,新婚第一夜,两人就分开了,真的是没有爱情。那么如果按照现在的观点去看,你不爱人家,跟人家结婚干什么?你结了婚发现没有爱情,你可以离婚呵!这种看法,只能是我们这个年代的看法,放在100多年前,这是不可能的,也是女人无法接受的。重要的还是女人无法接受。因为朱安从嫁到周家的那一天开始,就打定了主意,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而我对此不大理解的倒是鲁迅为什么那么坚决地不喜欢。因为按照正常的情况,考察当时那种包办婚姻,好多人都是在结婚的时候还没见过,但后来也过得很好。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时间长了,慢慢的可能会产生感情,照样会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朱安当年所抱的希望就是这样,但是鲁迅却让她失望了。到底为什么鲁迅那么不喜欢朱安,这是一个迷,到现在还没有人能够解决。
不过,鲁迅研究界关于鲁迅和朱安关系的一些说法,我认为是不可靠的。因为他们两口子从来没吵过架,朱安总是很好地伺候鲁迅,而鲁迅对朱安也并非漠不关心。在这里,我只讲一个很小的例子,大家看一看:鲁迅很喜欢吃甜食,所以在上班、下班的时候顺便到甜食店买一些甜食,比如什么江米条啊,蜜三刀啊,等等,买一大包捧着回去。回到家,鲁迅总是先捧着到母亲那里,让母亲挑一些留下,然后又捧着到朱安那里,让朱安挑,然后他才把点心拿回自己的房间。就从这样的一种关系看,鲁迅和朱安的这种两口子的关系,是能够和平共处的。
如果我们把鲁迅跟朱安的这种关系放在那个时代去看的话,大家可能很容易发现有三种不同的类型。一种咱们可以拿郭沫若、郁达夫等人作为代表,他们就是借着那种婚姻自主恋爱自由的时代潮流,喜欢谁就去追谁。有了新的爱情,就为这新的爱情去结婚,为了自己的爱情,而对不爱了的妻子不负责任。这是社会最时髦最新潮的一种表现。第二种是另一个极端,那就是以胡适为代表的那种情况。包办婚姻,妻子识不了多少字、小脚,但是照样生活下去,维持着那种旧的婚姻。可是,大家可能知道,那种维持有时候也是很难的。胡适事实上也有过若干次的婚外情,只是维持了那个婚姻。第三种就是鲁迅这样的,他对朱安的确缺少爱情。可是又离不开,他要是把朱安给休了,朱安就没法活下去。那个年代,女孩子嫁出去了,如果她被休掉,是没办法回到娘家去的。如果朱安是一个职业女性,有自己的工作,能够独立生存,那一切都好办。可是朱安能干什么呢?他毕竟是阔小姐,让他去给人当佣人当保姆,一切都不大可能。所以刚开始的时候,鲁迅是想就这样跟朱安过一辈子的。他四十多岁了,写下的文章还是决心就这样过一辈子。因为他不想害另一个人,因为他知道另一个人是无罪的,不应该承担那种悲剧性的后果。但是,人有时候又管不住自己。所以后来遇到许广平,在强大攻势之下,这个中年男人,终于坚持不住了!
鲁迅离开北京南下,其实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爱情。他有了与许广平的这种关系,家里却有一个朱安,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开北京。这是一个转型时期很特殊的情况。鲁迅已经无力抗拒与许广平的爱,但他又不能不要朱安。所以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天,都一直承担着朱安的生活费。
事实上,鲁迅对这两个女人都有着对不起。对朱安,他不能给感情,而只是提供生存保障。对许广平,他有感情,却又不能给名分。他与许广平的关系,一直是同居的关系,没有像别人那样正式结婚。这是鲁迅当时的一种尴尬境地。
关于鲁迅与周作人的这种分裂,好多人都很关心,关心的是兄弟失和的原因。兄弟为什么失和?直到现在,几乎所有的研究都是推测。因为这里面有很神秘的一点,就是鲁迅从来不说,周作人也从来不说。而且,这种失和,就是周作人从此不想见鲁迅了,却对鲁迅没有怨恨,就是不见他了。鲁迅想约他谈一谈,他也不谈。有一次在后院两个动手打过一架,那是因为鲁迅回去拿书,进了后院。那么亲密的两兄弟,从此成为路人,到底是什么原因呢?站在鲁迅一边的人,总喜欢拿周作人的妻子说事。我觉得这样做也不大公道。还有种种说法,尤其是现在网上,常常很不负责任地那样炒作各种说法,比如说鲁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或者听房,等等。但是,这些说法都是不能成立的。为什么不能成立呢?因为对于日本女人来说,偷看洗澡根本算不上什么事儿。那个年代的日本,还存在着男女同浴,洗澡被人看,算什么呢!对于鲁迅听房,有人说过,那个窗子外面是没法站人的。所以,这两种说法都可以排除。但是,有一种说法,我觉得值得考虑。当然,我们没法做结论,只是值得考虑。那就是:是鲁迅先熟悉羽太信子的,周作人晚,周作人到日本留学,很快就喜欢上了羽太信子,两人开始恋爱,然后结婚。所以有人做出这样的推测,认为鲁迅在周作人到日本之前,就和羽太信子有这样那样的关系。��果真是那样,鲁迅本来就和羽太信子关系暧昧,那么到了北京之后,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两人就比较难处了。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周作人的儿子周丰一谈到的一个情况。鲁迅研究界对周丰一的说法几乎是群起而攻之,但我觉得或许存在着某种可能。周丰一说,他的舅舅,也就是羽太信子的弟弟,曾经看到鲁迅与羽太信子有亲密接触。如果真是那样,兄弟两个的确不好再在一起生活了。作为弟弟,当他知道哥哥与妻子的关系,当然会非常尴尬,恨却没有足够的理由。与此同时,羽太信子倒是真的对鲁迅充满怨恨。从她的那种怨恨,倒是可以体会到点儿什么。羽太信子竟然不让她的孩子到前院去,要让鲁迅和朱安孤独,以此惩罚鲁迅,报复鲁迅。这样的一些表现,体现着一种被抛弃者的怨恨,让人觉得他们两个好像真的曾经有什么关系。
朋友们提出的问题很多,原谅我不能一一的回答。我只能是看到哪一个,就先回答哪一个。书虫在这里提到一个问题:他看到了一本《鲁迅传》,里面说鲁迅是个悲观主义者,问是否属实。我想,这种说法应该基本是对的。鲁迅的确很悲观,别看他在批判国民性,在揭露社会问题,等等,但对于问题的解决,并不抱多大希望。这一点我们从他的《呐喊》自序就可以看到,关于铁屋子的那种议论,可以看到他的悲观。
有朋友问:鲁迅是否真的爱钱?鲁迅爱钱,这是一个事实。咱们看他的日记,别的事可以不记,哪一个月拿了多少工资,却是都要记的。对稿费等等,他都很在乎,还为此打过官司。我想,这与他从非常阔到后来没钱花,大有关系。我刚才说他即使最穷的时候仍然比别人富,但是这里有一个落差,他原先太阔,一下子跌落下来,心理感受就特别的强烈。没钱了,才知道钱很重要,才特别重视钱。这个问题提得正好,可以跟前面接上。鲁迅在十三岁之前,是地地道道的阔公子,什么都不缺。后来从小康到困顿,只能说困顿。其实,鲁迅说小康是谦词,他本来那么阔,何止是小康?后来的困顿,主要也是一种感觉。阔公子一下子跌落下来,有一个心理承受的问题。
鲁迅的心理上的确受了一些委屈。但是如果用咱们一般人的情况来看,那种委屈又算得了什么?你再穷也没有穷到社会底层。你最穷的时候,还有那么多的地,还是年年秋天去收租。但是,因为他小时候生活太优越,所以家庭突然出现变故,真是一点委屈也受不了。比方说,他在舅舅家,那个妗子说话伤害了他。如果放到咱们一般人身上,那种伤害算什么?她是对邻居们悄悄说的,把他称作“要饭的”。家里出了事,到舅舅家去住,当然像“要饭的”一样。如果真是一个要饭的,你说他是要饭的,他肯定不敏感。可是一个阔公子突然被人看作“要饭的”,这刺激就非常大。如果当年鲁迅年长一些,就应该明白妗子与外甥的关系。舅舅、姥姥跟外甥的关系,是比较亲近的,而妗子,也就是舅母,本来就比较远。你住在舅舅家里,舅母要安排你的生活,给你做饭,大概还要好好招待,等等,这个舅母有点抱怨,不是很正常的嘛?可是因为鲁迅当年太小,十二三岁,听到了就再也忘不掉,记了一辈子。鲁迅真的很敏感啊,对他好或对他不好,他都能记一辈子。
关于鲁迅的人格是否有缺陷?关于这一点,我想这么说——人格上没有缺陷的人不是太多。鲁迅那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那么计较的做法,如果说他是一种缺陷,也未尝不可。但我们如果明白一点的话,对这些就不会大惊小怪。因为凡是大艺术家,无论是作家还是画家,性格上、心理上没有点问题的不多。
关于鲁迅与胡适等一些知识界人的关系,这是一个挺复杂的问题。我想,您关心的大概主要是鲁迅与胡适的关系。我想说明的是,在“五四”时期,鲁迅与胡适等关系非常好,是后来变得不好了。关于这种不好了,有好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从个人心理上讲,两人后来的疏远有某种必然性。从一九一八年开始,尤其是在一九二二年、二三年、二四年,鲁迅和胡适非常密切。但是,他们的密切存在障碍,所以好不到什么时候。原因是这里有个问题:鲁迅比胡适年龄大,大九岁。“五四”时期,鲁迅写出什么作品,胡适就说好。胡适关心什么问题,鲁迅也马上去关心什么问题。他们二人配合得很好。但是这种配合注定长不了。如果翻过来,胡适比鲁迅大十岁,那就没问题了;可是恰恰是鲁迅比胡适大了近十岁,这就决定了鲁迅不可能长久地追随胡适。
人就是这样啊,包括我们。让一个比你年龄小的,很年轻的,资历很浅的人,排在你前面,做领袖,而你是一个追随者,这种情况长得了吗?一般长不了。而鲁迅的情况恰恰是这样。胡适二十七岁从美国回来就成了新文化运动的领袖,新文学的倡导者。而鲁迅尽管作品写得好,但只能是新文学界的主将之一,不是领袖。这种秩序随着鲁迅影响的增大,必然要重新调整。
关于鲁迅与胡适的分歧,关心这个问题朋友都能够注意到,胡适从来不攻击鲁迅,而鲁迅屡屡攻击胡适。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治原因。这个政治原因还不在于鲁迅与胡适走向了不同的道路,一个左,一个右,而在于他们对当权者的一种不同态度。现在大多数人都比较赞赏胡适,包括我也比较赞赏胡适。因为那是一种比较实际的,比较重视效果的做法。对于一九二八年之后出现在中国的那个党国,那个政权,鲁迅根本不承认,所以不合作,宁愿被通缉也不合作。那么胡适是不是就能接受呢?胡适也不能接受。如果他完成能接受,他就不会要在一九二九年发起一场人权运动。他要反抗,他要向那个新生的国家要人权。只是这里两人在认识上和态度上有所不同。胡适是明明知道民国已经变成了党国,但是有一点希望也要去争取,去努力。一旦跟蒋介石这样的高层统治者能说上话了,他就会很温和地走上去,试图挎着人家的膀子,拍着人家的肩膀,一块往前走,试图把人家拉向民主宪政这条路。鲁迅却不是这种性格。鲁迅更像他的老师章太炎。民国易帜后,章太炎就不承认这个国家了,自称“中华民国遗民”,不与党国合作。鲁迅没有自称民国遗民,但也拒绝与党国合作。当他看到胡适等人那样去跟新政权套近乎的时候,心里真的有一种看不起。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的,是鲁迅的傲骨,是骨子里的一种贵族气。胡适对他的态度,不还击,原因也在这里。他把胡适等人看作焦大,觉得胡适你怎么这个样子,国家已经变了,民国变成了党国,你还那样不把自己当外人?鲁迅的意思是,我们已经成为奴隶,而一些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奴隶地位,偏偏要管主子的事,替主子操心。鲁迅是不同情焦大的。焦大被塞一嘴马粪,在鲁迅看来,是活该。
鲁迅的问题就在于,他太清楚自己的地位:我已经是奴隶,这个国家已经没有我说话的地方,我只能在旁边冷嘲热讽,绝对不去找你们提什么建设性的意见,这是鲁迅对党国的态度。
这种态度决定了他的后来。鲁迅的确是与所谓“北洋政府”更接近,今天我们说的那个北洋政府,应该说这称谓本身就是错的,不应该用“北洋政府”、“北洋军阀政府”,因为那个政府是当时中华民国唯一的合法政府。为什么被称为北洋政府、北洋军阀政府呢?那是因为孙文到广州建立了另一个政府,要否定这个政府,是他们把北京的民国政府称为北洋军阀政府。
今天回头看,如果说中国知识分子生活得更舒适,言论更自由,文化发展更健康,还要数那个所谓“北洋军阀政府统治时期”。因为那时候司法是独立的,新闻出版、学术研究、文学创作,方方面面,都是自由的。你只要高兴,想组党就组党,想办报就办报,一切都是自由的。因为那是公民的权利,因为“约法”里头规定着,“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而这个规定到了1928年之后,就没有了,成为国民党代替公民行使国家主权。为什么由国民党代行主权?有一个理由,就是中国人民素质太低,所以还不能实行民主,所以,由国民党代行主权。要经过一段训政时期,人民有了行使民主的能力了,那时候再还政于民。最后这一点应该很重要,这意味着国民党人当时虽然剥夺了全体国民的主权,但他们并不认为这是永久合法的,所以还有一个还政于民的承诺。胡适之所以对那个政府寄予希望,原因大概也在这里。否则,他的态度就无法解释了。因为在“训政”结束之后就要实行“宪政”,所以还有希望。鲁迅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强烈地感觉到“中华民国已经不是中华民国了”这一点,而不相信那个遥远的希望。
关于这些年鲁迅的作品不断地被从中学语文课本里删除,可以说这是必然的。原因即使我不说,大家也知道,因为我们这个时代,简单概括,可以称作维稳的时代。稳定高于一切。鲁迅的作品,一般被认为是不利于稳定的。早在90年代中期,前文化部长王蒙就曾经说,我们的作家当中有一个鲁迅那太好了,可是如果有好多鲁迅,我的天啊,那会引发地震的。正因为这样的认识,鲁迅那些斗争性的文章,那些太尖锐的文章,在教材里基本上没法生存下了。前几天,我给一家出版社编了一个鲁迅作品散文集,编辑就特别说,李老师,能不能选一点柔软的、轻的作品。我说,好,专门选轻的。可是在序言里头,我说了,有一些作家,你从他最重的作品里选,也仍然是轻的;有一些作家,你选他最轻的作品,可能还是很重。中学语文课本里减少鲁迅作品,这是很正常的。过去鲁迅作品选得太多,应该说不正常。我觉得,即使中学语文课本里只留下几篇鲁迅的作品,也不影响鲁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他的这种地位已经是没法撼动的。有些人想依靠捧起金庸来,或者捧起张爱玲来,等等,其实都没法取代鲁迅。
好,我就说这些吧!往回翻了一下,看到还有好多问题没有来得及回答。对不起!时间不早了,咱们今天就到这里,后面一些问题咱们可以放在别的时间再来继续讨论。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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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umnmanor · 3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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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虽然不知道这句话是从哪个本的,也不知谁是作者,但在很多古装戏之中,很有可能会听过一次。爱情是什么,怎么会让人睁一眼闭一眼 原谅对方的错误?爱就是啥,还可以把人死而复生,又让别的生不如死?爱是什么,可以让小胖胖 ,二十多年还没尝过初恋的味道,想讲爱情故事?初恋不是让你心动的第一个人,是你第一次付出一切、全心全意地去爱一个人。还有,小胖胖是谁?想知道,请来看以前的介绍。从前有很多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梁祝传说《梁山伯 – 祝英台》、牛郎织女、许仙和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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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小胖胖刚看过一部古装爱情剧。男反面要男主角的命,打算用剑送给他一刀。女主角看到,马上飞来挡剑。男主角自然不会让他的心上人有事,把她拉到怀里,离开那个剑头。没想到,敌人越来越多,这对情侣得选择跳崖下去。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不对。他们还没死。不管怎么样,在剧里,爱情真美!
可惜啊,实在没那么美。最近,全世界都在关注约翰尼·德普(Johnny Depp)和前妻艾梅伯·希尔德((Amber Heard)的法律争斗。他承认他是家暴受害者。Johnny: ‘Yes, I Am’ a Domestic Violence Victim。其实不管真正过去已经发生什么,谁可以打动到法官和陪审团,谁赢。真实只有那两个人知道。心理学家说Amber有两种精神疾病:边缘型人格障碍(BPD)与做作型人格障碍(HPD)。
BPD: 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 
HPD: Histrionic Personality Disorder
我觉得不能以精神病让别人受伤害。精神病是这世界上最难分析的病。你不知道她是否在装病,还是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反正这个问题很难说。不管怎么样,我决定站在Captain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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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Sparrow (Pirates of The Caribbean) VS Mera (Aquaman)
          《加勒比海盗》                                 《海王》,港台译《水行俠》
回到小胖的两个故事吧。
第一个关于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小姑娘,叫她情四吧。情四不是倾国倾城的但也不差。她平时不喜欢跟朋友出去玩,只想在家里看漫画和电视剧。她是典型的宅女吧?她在学校里喜欢上一个小男孩,也是她的同班同学。这个男生不太好看,但也算不差吧。可是他是学霸,就是在他们班最厉害的男生。还有他很热情、外向;不像小四,内向、话少。小四看上他的就是那个点吧。一直叫男孩和男生也不太好。给他一个名字呗,叫小霸吧。小四不打算告诉别人她的小心情包裹小霸。如果一直都这样也没什么好说。是我有点小看小四了。
有一天,小四偶然看到一部台湾爱情校园偶像剧叫《恶作剧之吻》由郑元畅、林依晨主演。这部电视剧有点旧,但情四非常喜欢。男主角江直树是一名天才少年,聪明、高冷。女主角袁湘琴又是一个天真、善良、有点笨的小姑娘。她很喜欢他,确定写一封情书,然后在校园里送给他。没想到,他不仅不接受,还说不要跟笨蛋做朋友。然后他们俩经过很多事情,他慢慢爱上湘琴。终于是HAPPY ENDING。 看完这部剧后,小四突然想写情书表白。她的文学很好,字写的也不错。写完以后,她不直接亲手给小霸,而偷偷放在他桌上的书里。她千万没想到,那个小伙子把她的情书给别的男同学看,然后全班都知道。整一个月她被别人拿来开玩笑。她很难过,感觉后悔。她也知道小霸到底是哪种人。她自安慰自己一切都会过去,不要难过太久。果然没多久,小四爱慕上别人-名侦探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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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是为了一个少女而讲。她叫小九、快进高中了。还有两个月就到中招,她跟她的同学在努力学习、希望可以顺利通过考试。小九长得也算好看吧、平常不太喜欢说话、成绩不错。在她们班有几个小男孩喜欢她,但她只想好好学习、不理他们。因为她的妈妈觉得早恋会耽误学习,所以正常跟她说早恋没有好处。小九不想让她妈妈担心,也不想惹麻烦,只好听她妈妈的。有一天,一个同班同学叫小可突然跟几个家伙说他喜欢小九。小九不直接听到,可是看到他的脸红红的、他的态度怪怪的,她相信他有几分看上她了。几天后,他还给小九买零食。小九觉得被人喜欢是一件有意思的事,但她心里知道她只把小可做朋友。而且那个男生不直接跟她表白,她也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她决定继续跟小可做朋友、慢慢找机会跟他说清楚。她千万没想到她的一句话可以“杀”人。事情就是这样的。离中招不到一个月,学校准备让学生放假,回家自己复习。小九认为还是告诉那个男孩比较好。有一句:“拿人手短,吃人嘴软”。零食受了不多,可是她心里不爽。平时她用Messenger跟小可聊天。主题也没什么特别,就像别的朋友一样。那天吃完晚饭以后,小九打开电脑发短信给小可说:“谢谢你送我零食,还有继续做朋友吧”。她没想到小可发火:“什么?朋友?祝你和小秦快乐!”。小九感觉很惊讶😮:“啊?小秦?跟小秦有什么关系啊?”。小可不回答,直接把她拉黑。明日,上学的时候,小可闷闷不乐,一整天不说话,偶尔偷看小九何小秦那边。小九知道小可在以为她喜欢小秦、不喜欢他。小可和小秦都是她的朋友、普通朋友。她不打算解释或者证明什么。其实她也很无奈、不知道该做什么、就让时间回复。小秦对小九却有一点意思,但跟小可一样、他不说出来。三个人沉沉默默过日子。有时候小九想过这件事,但就想一想却没办法。放学那一天终于来了。小九没跟谁在一起。小可也看到了,他主动跟小九说话。最后一句就是:“祝你考试成功!”。
现在,在我的家乡,中招已经过去了,高考快到了。虽然,你们可以不能看到我的帖子。但是你们一定会受到我的祝福。祝学生们与幸运同行,与希望同在、心想事成,马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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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被推迟很久。现在,Johnny Depp与Amber Heard的争斗有结果了。Captain终于获胜了。Mera觉得法律不站在女人那边、是不公平的。重男经女的现象在哪里都有。法律却有时候不保护妇女,但小胖认为她跟前夫的案子不在这个情况之中。‘爱‘这个主题还有很多故事,将来后会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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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earyang-blog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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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双十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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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号,是辛亥革命102周年纪念,也是台湾国庆节。我在前一天晚上得知10月10号那天公民1985行动联盟会在立法院(也就是国会)举行大规模抗议活动,这种事情我怎么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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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门口,被反核组织占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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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相当于天朝的人民大会堂,在国庆节这一天门口居然被一帮“冥顽不化的刁民”占领了,这种在工人阶级先锋队看来大逆不道的事情,必须要出兵干预的事情,在台湾却是自然而然的,警察只维持基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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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立法院门口搭了一个台子,拿着扩音器发表演讲。这一幕让我想起了英国海德公园的“肥皂箱上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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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帮人居然在立法院的大门院子里扯出了横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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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电视剧《半泽直树》在台湾也很火爆,“加倍奉还”一词貌似成了流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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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爬上了立法院楼顶!这帮刁民,就是欠抽,用天朝工人阶级先锋队的话来说,就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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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在大陆的形象似乎蛮好的,但民调显示他在台湾的支持率已经跌到10%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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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一个里应外合,门口被占据,大门外也被占据,连楼顶都被占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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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头戏来了。立法院旁门的济南路,整条街都是“公民1985行动联盟”的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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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护宪,应该是指马英九打击王金平的行为疑似违宪。可以肯定的是,小马哥没有按照正常程序来做。王金平就算有关说,干扰司法公正,也轮不到小马哥站出来嚷嚷,这是检察院和司法分支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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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哥所在的行政分支与大陆签署《两岸服务贸易协定》被一些台湾人认为是不平等条约,立法院也表示说要对协定逐条审查。我不清楚两岸协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但我看到了权力制衡的机制正在发生作用。新闻媒体报道,公民运动抗议,立法院审查,防止了政府行政分支为所欲为。从刚才讲到的立法分支的王金平关说案,马英九的行政分支违宪案,还有立法院对服贸协定的审查,我看到了台湾立法分支,司法分支,新闻媒体和公民运动都在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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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T恤相当给力,必须要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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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文明方面,中国大陆还是一个前现代国家,跟古代中国没有本质区别。我当时站在那里做了一个梦,这个梦很简单,就是希望他们脚下的街道,是在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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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1985行动联盟的成员貌似有很多年轻人,这次活动也是由他们组织,安排,并由他们来维持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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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年轻人对政治参与的热情,我觉得是与大陆年轻人最大的区别。说得不好听一点,许多大陆年轻人都像猪一样活着。
想像这样一个场景:有一个猪圈,猪们在里面吃喝,忙着顾自己的那一点小天地,小世界,小家园,完全不关心身边发生的事情。猪们也知道,这个环境不安全,因为主人时不时的就会来猪圈挑选一头猪杀掉,但猪们的想法只有一个,“不要选到我就好”。当某一天,政府公权力真的践踏到自己的时候,又会像猪一样嚎叫,而其它猪仍然在埋头吃喝并祈祷下一个不要轮到自己。
公民1985行动联盟在七月份洪仲丘事件发生时,联合了几十万民众站出来抗议政府行为。这是台湾公民社会越来越成熟的标志。这一类组织就像“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一样,公民聚集在一起组成一个堤坝,以防止政府公权力对某个公民的侵犯。动物世界里的斑马在受狮子威胁的时候都会站成一个圈,共同防卫。而大陆人却不明白这个道理,连非洲大草原的斑马都不如。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里讲到民间组织的对民主社会的重要性,这个观点已经被现实所证明。一个现代文明国家的政府与专制政府相比,其规模和权力都要小得多,也就是所谓的“小政府,大社会”,这时候就需要发达的民间组织来填补一些公共职能(比如慈善组织就是对政府福利的一种重要补充)。所以,在西方发达国家,各种各样的民间社团非常多,起着一种个人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在专制国家,却是“大政府,小社会”,而且政府还要打压和限制民间组织的发展,因为一个缺乏民间组织的社会,就会呈现出一盘散沙的状态,这种状态最方便专制政府统治,所以也最符合专制政府的要求。
我常说公民意识的觉醒是公民社会成熟的必然要素,而公民意识其实包括了“公民权利意识”和“公民责任意识”。公民责任意识又分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互不侵犯,不能影响别人的自由;以及共同监督政府滥用公权力和共同捍卫公民权利不受政府侵犯。这些,在今天的中国台湾越来越成熟了,而在中国大陆��几乎一片空白。猪就是猪,承认自己像猪一样活着并不丢人,不敢反抗专制甚至大唱赞歌才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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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萌又软,又温柔又礼貌的台湾妹子。声音甜甜的,笑容甜甜的,还积极参与公民运动,这样的妹子在大陆能有几个?好想把她放在背包里,带回成都啊。她本人比照片还要好看,还要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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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想,这么大规模的活动,人们离开的时候会不会留下很多垃圾,就像大陆的中国人在看完升旗仪式后留下遍地垃圾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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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拥有的力量,比你想像的还多”。注意到那行字下面的漫画了吗,大陆某党其实就站在右边的讲台上大讲中国特色,中国国情,三个代表之类的,大家要是走开了,大放厥词的党自然就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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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妹纸牵了一条狗出来,挂了一个牌子,上写“马狗”。马英九这个名字如果用台湾话讲,九和狗的发音是一样的,就成了马英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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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的活动结束了,人们向自由广场出发,下午的活动在那里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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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很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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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乱扔垃圾。。。大陆的中国人整体素养简直没法比。。。
国人整体素养低下,表面看起来是道德问题,其实不然。
在政治哲学里有一个重要思想叫“公正非善”,但一个公正的社会环境却是善和道德的土壤。也就是说,在一个不公正的制度环境里,无论怎样宣扬道德,良知或者雷锋精神,都不可能建立起一个文明社会。这是因为政府在滥用权力的时候,必然导致不公正的事情发生,它会扭曲和败坏社会风气,如果没有制度上的约束和公民运动与新闻媒体的监督,这种扭曲就会一直存在,整个社会风气就会越来越坏。人们常说今天的中国社会道德沦丧,根本原因就是政府滥用权力,带头违法,于是民众上行下效,拉关系,走后门,行贿赂成为生活常态。
法律是“群己权界”的标尺,它是个人权利与公共领域之间的边界,也叫“私域”和“公域”。在一个不公正的社会里,私域与公域的界线会变��糊涂。普通人会想,现在的法律是统治者的王法,不是大家普遍认同的约法,而且统治者自己还可以随便违法,于是对于普通人来说能绕过法律办事最好最方便,一切规则能不遵守就不遵守,一切以方便自己为最好。所以我们会看到大陆的很多中国人在平常生活里很难养成文明社会应该拥有的一些行为,比如不习惯排队;比如右转的机动车不习惯礼让行人(我在台北过街时,发现右转的机动车都会让行人先走);比如不会保持公共卫生,乱扔垃圾;比如把衣服晾在公共场所;比如汽车在人多的地方一直按高分贝喇叭等等;你可以说这些事情在文明社会里也会发生,但是,没有中国那样严重。你也可以说中国也有乐善好施,有道德的人,但是,这些人的存在并不会对社会风气产生巨大的正面作用。
“公正”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怎么强调也不过分。现代文明国家比中国社会更公正,是因为它们有公正的制度,而这个制度的制定又必须符合自然法原则,用来保障人的自然权利(也叫普世价值),并经过全体公民投票通过才能生效。政府和政党必须在制度的框架里活动,唯有如此,一个公正的社会才可能建立起来,文明道德才会在这个土壤里发出芽来,成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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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以为,这个横幅如果放在这边,还可以加一个“狗”字。纳税养狗杂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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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往自由广场的方向走,不远处那张灯结彩的地方就是总统府。那边厢政府在庆祝国庆节,这边厢在集会抗议,互不干扰。如此有序的节奏,民主社会的“乱”,也不过如此。大陆如果有一个公正的制度环境,我相信大陆的民众也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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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广场气势磅礴,由中正纪念堂,国家音乐厅和国家大剧院组成,是台北的最重要的活动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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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纪念堂里面的蒋校长。
小时候恨蒋校长,恨他镇压革命。长大了更恨,恨他剿匪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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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1985行动联盟下午的活动场地就在中正纪念堂的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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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公民组织也在这里活动,后面大旗林立,是一群要求独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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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结束后他们分成了几个组,相当于公民沙龙,讨论不同的话题,我也站出来作了一次演讲。我刚才就站在穿橙色T恤的人那里拿着扩音器对大家演讲的。具体内容下回分解,今天写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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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lecticpatrolsweets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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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审者
《图审者》 第一章 蛇城迷雾
正文
 “莫斯科从不相信眼泪!”父亲冷漠地说,他是一位商人,有个普通的名字,谭文奇。
儿子扭了扭头:“梦想所得依靠努力和信念。”
谭文奇坐在沙发上。
儿子看着外面的山,风激烈地灌进窗户。
儿子有一句话没有说出口:天再高,没有海宽,命再贱,没有骨头硬,人再穷,没有茕茕孑立苦。
光阴流逝,儿子一走便是十年的时光,很少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图审者。
更多时候,别人称呼他阿图。
图审者说话时没有太多恶意。
夜晚很快降临,阿图站在天台看着远处红暗的太阳,今天的恒星似乎变大了些,一股力量将地球和太阳之间的距离缩短,那是错觉的力量么?
想入非非,阿图脑海中响起一句诗词,简单的词汇,孤独的情感,恰如他之前的十年。
蛇城的迷雾还历历在目,死亡和超自然合二为一的克苏鲁神话符号依旧回荡着山峦雾霭的嬉笑。
简而言之,一波生死劫。
阿图如是想着。
20岁时,我认为我一定会知道你试图谋杀我的答案,因为我一定会问你,可是我没有得到你的解答。
这期间,百川的号码还未在手机屏幕上出现。
 《图审者》第二章 印第安的鹰
 正文
 巴西,一个美丽的地域,一千年前,巴西还没有挺拔的楼市,一望无尽的大自然充透着清芬味道,那时,西班牙人还未找到美洲。
 南美洲的某个印第安部落吹响着亘古永恒的苍茫音调,粗狂的,优雅的音符灵动在小小的部落中。
 巫师已经开始准备祭祀用的肉糜,领袖的鹰从高空返回,今天不需要打猎,部落的人陆续苏醒,他们为一年一度的部落盛会而兴奋着。
 早晨,音乐家已经吹响传统的乐器,群山般浑厚的音色清风拂去睡梦,族人开始打理周遭活计,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绵羊毛被。
 一部分女人前往林中采摘野果和干枯的柴火,男人带着即将成年的儿童,他们在马背上奔驰,参加骄傲和荣誉贯穿的比赛,他们欢呼着,马蹄激起一阵阵风沙。
 阿骨13岁,他的父亲是部落的领袖,也是部落最强壮的男人,领袖总能在每年每度的部落盛会中获得荣誉。
 阿骨还有八个月成年,成年后的阿骨需要前往临近的部落求得心上人的青睐,如果他能够赢取一位美丽印第安姑娘的芳心,就意味着他真正变成一位能担负家庭责任的丈夫。
 “父亲,我已经练习了一年,我相信自己会在比赛中获得荣誉。”骑在马背的阿骨对父亲说。
 “有我当年的雄风!”父亲作为部落的领袖,语言简洁干练。
 父亲布今年28岁,他的英姿飒爽受到族人的尊敬,当女人看见领袖时,女人们会嬉笑着与他招呼,女人们的丈夫并不会因此吃醋,所有人喜爱领袖,部落内部的和平和幸福是第一位的,领袖五年的经营是值得被肯定的。
 母亲带领着女人们前往更远的地方采摘鲜美多汁的野果,母亲是北方部落领袖眼的大女儿,眼为自己女儿取名为光,当布走进光的世界后,他们成亲,并在眼的帮助下,开拓了全新的疆域。
 今日,光的工作很简单,她要部落中所有女人快快乐乐地体验巴西疆域的美丽。
 女人们嬉嬉闹闹,谈论着他们喜爱的话题。
 赛场上,尘土飞扬,老人将圈中的羊牵引到他处,挤奶,制作浓香扑鼻的主餐。
 年轻的男人在马背上狂欢,布在骑射比赛中勇夺第一,男人们对布的尊敬始终如一,布的优秀贯彻始终,他的风采是族人的共识。
 阿骨与其他同龄人的骑行比赛即将开始,伙伴们摩拳擦掌,他们都希望在本次比赛中获得荣誉。
 当马儿开始狂奔,布也将目光聚集在儿子身上,阿骨紧紧靠在马背上,起起伏伏地伏动尘沙,马儿腾飞的影子飞跃大地,似乎越过高山峻岭,腾跃云端。
 领袖布的鹰飞翔高空,为这场盛世增添天空霸威的气氛。
 图审者 3 庞贝古城的绚烂
 正文
 长久岁月前,一座瑰丽大都赫然屹立在北美平原,见过它辉煌的人们称呼其为庞贝古城。
 达雨拿已满22岁,他闯荡大江南北,最终停驻在大都面前。
 “真是一个奇迹!”达雨拿被庞贝古城宏伟壮观的建筑成就征服,走进城市,生活的人络绎不绝,他们享受着城市带来的各类便捷和优质的生活体感,街道两排的白人、黄种人和少数黑人正在用不同的语言叫卖着精细加工的物什,有结实的绳子,有精密的布料,有珍珠装饰的衣裳,有雕刻精美的器皿,有精雕细琢的家私……
 达雨拿被摊位上雕刻鹰像的木质酒器吸引,他从未想过可以近在咫尺地观澜天空霸主。
 鹰属于蓝天,它们翱翔云中,人遮挡刺目的阳光方能看见万丈高空盘旋的黑点,那是人不可能拥有的飞翔特权,那是无法与云并肩的遗憾。达雨拿如此被吸引,摊主是一位黄色皮肤的印第安男人,他头顶的羽毛象征着骄傲的过去。
   “很多人喜爱鹰杯,苍鹰握着白云,人握着苍鹰,于是弥补了没有翅膀的遗憾和失落,这只鹰杯是我妻子昨日才雕刻完毕的,倾覆了许多心血,不过价格好商量。”摊主和蔼地介绍着产品,而达雨拿并未听懂男人的语言。
 达雨拿明白什么是交易,他想,把自己吸引得如痴如醉的产品应该需要花费大代价,他只是一个穷小子,这般贵重的物什还无法属于自己。达雨拿很知趣地向男人点头施礼,继而离开。
 官邸附近正在招募安保人员,主事者看见达雨拿将其叫住,主事者走向懵懂的达雨拿,按着他的肩膀,主事者点点头,说:“你身体强壮,可以为皇帝效力!”
 达雨拿如此某得一份差事。
 “抓捕城市犯罪,为皇帝效劳无上荣耀!”上级庆祝达雨拿获得为皇帝效忠的机会,达雨拿因杰出的工作成就得到在庞贝古城永久居住权。
 庞贝古城的宏伟壮观达雨拿前所未见,城市的繁盛和规模的宏大深深吸引住达雨拿。
 庞贝古城的某些区域墙壁上印刻着让男人激动难耐的图案,简单易懂的图形暗示着庞贝古城让人疯狂的另一面。
 得到工钱的达雨拿也忍耐不住寂寞前往这一处区域,并在那儿结识一位美丽的姑娘——齐。
 齐拥有一头乌黑的秀发,她的美貌修长,鼻子挺拔,身材娇小,达雨拿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忍不住全身心地亲吻她。
 “为皇帝效力的你,一定会成为英雄!”齐总是赞美着达雨拿,内心的驻扎,让达雨拿对齐魂牵梦萦。
 达雨拿下班后,很晚来到齐的闺房。
 齐一如既往地服侍着她喜爱的英雄。
   “我想为你赎身,一起居住。”达雨拿突然如此说话,让齐有些惊异。
 “你知道庞贝古城的来历吗?”齐穿上衣服,为达雨拿端上一杯水。
 “一座城市还需要来历?”达雨拿并不在乎齐的问题,他更希望齐做一个选择。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一座城市也有自己的故事,相处很久,我并不知道你的故事,我这样的女人也不配知道别人的故事,如果你愿意的话……”
 达雨拿打断齐的话,立即说:“我当然愿意为你讲述我的故事!”
 齐睁大眼眸,露出一种特别的微笑,齐很明白,她今日的微笑已经消逝了多年,能再次找到这种微笑,对齐而言,倒不是很想要,却庆幸自己的面容没有忘却曾经的记忆。
 《图审者》 第四章 旋转的云
 正文
 阿骨骑在马背上,他英俊的红马快速奔跑于草原,身后的沙尘犹如天宫的雾气,与他并驾齐驱的还有小伙伴们,谁也不服输,拿出百分百的勇气和决心争夺冠军。
 布和部落的其他勇士关注着他们的后代谁能够胜利:“我非常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成为勇士,能够独占一面。”
 “我们每一个孩子都会变成勇敢的战士,他们会守护我们开拓不易的疆土。”布与兄弟们说。
 阿骨与伙伴并驾齐驱,要到终点时伙伴领先些许,成为第一名,阿骨第二名。
 阿骨与伙伴拥抱,夺冠者非常高兴。
 “我为你夺冠感到非常高兴!”阿骨说。
 “我们依旧是好兄弟,我们在名次上依旧靠拢,我感到幸福。”夺冠者牵着马说。
 两人获完奖项,没有参看其他的比赛,他们快马加鞭向西方奔去,在马背上奔腾,来到一处小溪,两人把脚放到溪水里面,望着天空。
 一只雄鹰在蓝天之中翱翔,飞跃得高不可攀,视界中变成一粒黑色的芝麻,云有些多,周围鸟鸣声声,这般的静谧只属于他们。
 “我希望我的人生更加精彩一些,我想去更远的地方。” 夺冠者看着天空说。
 “阿伊,你是准备离开部落了吗?是部落不够好,不能将你留住吗?”阿骨看向阿伊。
 阿伊继续展望着天空,说:“部落是我的家,有一次我骑着马往一个方向奔驰,那里是无边无尽的草原,没有尽头一样,我想知道尽头是什么?我想知道世界到底有多大,我非常想要了解,想要得到,我们的生命只有那么短暂,我想让我短暂的生命变得无比璀璨。”
 “那一次你失踪了好几天,可把你母亲着急坏了,你可不能再做这样的傻事情,听巫师说外面很危险。”阿骨担忧着。
 “如果害怕危险,我要如何成为勇士?如果我不能成为勇士,如何帮助你成为部落的首领?”阿伊淡然说。
 “阿伊,其实成不成为部落的首领,我并没有太多的想法,或者说我没有成为首领的欲望,我只想要简简单单,像我父母那样,幸幸福福的,你陪在我身旁就足够了。”阿骨紧紧捏着阿伊的手掌。
 阿伊看向远方,许久,他答应阿骨:“好的,我会陪在你身旁。”
 阿骨笑了。
 游玩了一会儿,两人返回部落,阿骨的母亲已经带着女人们返回,清洗着新鲜的果实。
 老人们已经把羊奶挤好,烧起大锅,羊奶沸腾着。
 父亲布在另一处和兄弟们谈论甚欢,大家想要扩展疆域,这样可以拥有更多的牛羊,和邻近的部落交换更多的商品,他们期待着能与北方部落合作,让北方部落教授他们筑造泥石房屋的技能,他们希望让生活变得更好一些。
 大伙们相聚甚欢,傍晚,雄鹰从天空降落,部落的篝火已经搭好,羊肉也已煮熟,奶块冷却成型,大家围坐一圈,面前是尽管饱的肉糜,大家欢快地品尝着一年一度方有的盛筵。
 女人制作的特色菜肴散发着迷人的香味,吃到口中迸发出幸福的口感。
 巫师和部落首领并排而坐,徒弟奏响专属自然的韵律,大伙们谈论着增进感情的话题,不亦乐乎。
 篝火已然点起,熊熊烈焰照亮漆黑的大地。
 阿骨拉着阿伊的手,人们围着篝火,形成一个环状,巫师拌合着音乐,说:“在遥远的地方,那是我们永远到不了的地方,也是古老的过去,高耸入云的神之殿堂居住者们给予世界一个谜题,一条蛇咬着自己的尾巴形成圈,这是神留下的问题,没有人能够解答,如果有人能解答神的问题,谁就能得到无上的力量,雷神和雨神以及众神都将听命于他,他的部落也会富饶强盛。为了不遗忘神灵的许诺,我们每年此时记忆神灵,照亮黑夜,向着光明围成蛇环,神将护佑我们。”
 部落的民众欢呼着、高唱着,围着篝火跳舞。
 天空叶脉一样延展的闪光照亮大地,不多久,传来一阵轰鸣。
 更多的闪电在天空之中蔓延,周围轰隆巨响震撼广袤的世界。
 部落的人停下舞蹈,他们疑惑地看着诡异的天空,巫师皱着眉,一言不发。
 “发生什么事情?” 部落首领布问巫师。
 巫师还没来得及思考如何回复布,狂风骤起,篝火星星点点的萤火虫光点四散,正在燃烧的柴火被风刮得七零八落,人们惊慌失措。
 布领导着大家不要慌乱,勇士们握好武器,保护他们的族人,光与布站在一起,阿伊护着阿骨。大雨倾盆,巫师异��地大喊着:“有人解开了神的谜语!”
 风越发猛烈,大雨如瀑布一般从天而降。
 “快些护送大家去高处,洪水要来了!”布指挥着勇士。
 部落的老人小孩和女人在勇士的护卫下,艰难地向高山方向行进,勇士先骑马带着小孩和女人前进,布对阿骨说:“作为部落的首领,我要守护着族人,你和你母亲先逃难。”
 阿骨深情地看向伟岸的父亲,点头答应。
 阿骨与母亲同在马背,阿伊护着儿童,大伙快马奔腾:“再快些!把女人和孩子送到安全地迅速折返!”
 大伙迅速往高处赶路,大雨倾泻,雷声的余歇,不远处犹如野兽饥肠辘辘的肚饿不断逼近。
 “是大洪水!”已经来不及了。
 洪水汹涌而来,马匹跌倒在泥泞中,人被洪水强大的力量携去,母亲抓住阿骨的手在洪水之中挣扎,阿伊眼见着阿骨和光被洪水远离,无能为力,阿伊抱着婴儿,艰难驾着马,试图追赶,马儿在狂风骤雨和水中哀鸣,惊慌失措,不由阿伊的指挥。
 《图审者》 第五章 相会蛇城
 正文
 九月中旬,百川的电话打破生活的宁静,百川与阿图在电话说了许久的话。
 阿图站在窗台,他大脑一片空白。
 风开始变大,阿图停留在阳台感受着逐渐猛烈的夏季风,天上乌漆的云朵出现在城市的上空。
 时间匆匆流逝,许久不见甘露的城市迎来了春天雨露一般滋润无声的细雨。
 对自然的了解方能感悟自然的力量,对自己的了解才能明白存在的意义,可是,被百川绕晕的阿图突然不了解自然,不明白存在的意义,就像一个谜语和黑洞,吸纳着阿图身上的坚韧。
 阿图静静看着外面的雨,和对面山峰飘荡的浓雾,这番景色让他想起蛇城的迷雾。
 蛇城作为一个神秘的都市,它不存在地图上任何一个地方。
 对面的山浓雾弥漫,并且是在下午,家乡的浓雾停留于秋季的清晨,那是久远的记忆。
 夜晚,父母从农贸市场回家,一顿简单的饭菜已经上桌,父亲喝着小酒,母亲在房间里向警察打电话,没多久阿图被前来的警察送到精神病院。
 阿图做好了一切准备,站在医生对面,阿图无惧,也许那是先辈所说的思想的觉悟吧,也许阿图还太年轻,二十七岁的他,依旧停留于稚嫩的17岁。
 从精神病院回来,阿图通过药物睡了几场好觉,睡醒过后,身上携带的记忆似乎少了许多痕迹,包袱轻了不少。这样的想法是一年后,阿图再次失眠时察觉得到。他一直在战斗,无论是为了谁,阿图不清楚,他只明确自己从小得到的先进思想是构建自我存在的一切,为这一切而战斗,也无论是对是错,也不考虑值得与不值得,也许存在的意义正是不去考量对错值得,战争打响的那一刻,信念才是唯一的对。
 清晨,阿图苏醒,有药剂的帮助,一夜无梦。
 对面山峰的别墅群飘荡起浓雾,那雾气飘然,犹如仙境,看着雾气、山峦、建筑物同时构建起一张让人感觉宁静的舒适感。
 此刻。
 “初云。” 眼前浮现出熟悉的人。
 “我一直在你身边。”初云那张调皮的面孔始终。
 阿图本想说些什么,却是止住了,淡然地说:“10多年过去了。”
 “我来看看你。”初云问。
 阿图说:“我遇到一个难题。”
 “在你身上从未出现过难倒的事情,一定你在偷懒。”初云刮了下阿图的鼻梁,抚摸着阿图的头,说:“你长高了,心智还像个小孩子。”
 阿图说:“百川莫名其妙的,父母莫名其妙的,莫名其妙的环境,让我莫名奇妙了。”
 “小时候你说凤凰栖身梧桐,百川终向大海,也许路途崎岖,迷茫结束的那一天,你会用坚定的心和思想明白长大的意义。”
 “别人想让我知道,自然会让我知道。”
 “凡事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你而言不在年轻时候接受太多影响是好事,另一方面你不觉得太自我了吗?”
 “我只是一个人的力量,我没有创世者的开天辟地。”
 “我想提醒你。”
 “我又有什么能力去反抗?”
 “现在的你只管去做你想做的,中国的文化是一页页战斗历史,百川那边你不管了吗?”
 “看天意吧,如果真的有风卷云起,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谁也不知道未来怎样,就学习先辈染红衣服,吹响号角,拿起刺刀……你从小听着军号起床,那是你永恒的小时候。”初云抬起头,看向天空。
 “我有什么能力去改变世界?”
 “你在乎我吗?” 初云问。
 “在乎!”
 初云停顿了片刻。
 他安抚着阿图:“你和别人不一样,我希望不是因为你对我的在乎,而变成现在的你。”
 “我在乎你,我想你在我身边,时时刻刻守护彼此,我缺乏能力守护你。”
 “我遗憾。”
 “我谁都守护不了,我连我自己都守护不了。” 阿图突然间笑了。
 阿图并不奢求太多。
 “我爱你,这是我给你的力量。”初云有着一双坚定的眼睛。
 “为我所爱的人战斗,那就够了。”
 “那就够了!你知道鲸鱼为什么在海里?因为海水是咸的,没人看见他流泪。”初云的身影逐渐消失。
 《图审者》 第六章 留学的蓝
 正文
 蓝即将登机,目的地地球。
 蓝是一位刚刚中学毕业的学生,他以优秀的成绩被地球某大学录取,蓝的父母很欣慰,大儿子成功入学,意味着他的两个弟弟会得到更多的优待。
 看着蓝走进船舱,母亲对孩子他爸说:“终于将蓝抚养长大,我们有更多精力去照顾蓝的两个弟弟,把他们全部抚养长大,我们就可以安度晚年了。”
 “孩子他妈,你别想得太轻松,地球精英无数,能不能混出个人样还不清楚。”
 “要是不行就回火星陪我们,哪里不能存在呢?”
 “见过大世面之后,可能回不来了。”
 “一件好事情,别想到糟糕的一面。”
 母亲与孩子他爸说完,两人乘上反重力汽车,返回庄园。
 蓝坐在靠近窗户的一侧,他第一次离开火星,八百年前人类改造火星,处处生机勃勃。
 飞船升空,远处地面耸立的氧气工厂成为破旧的建筑,再也没有它运作的机会,火星已被氧气氧化,草木繁盛,氧气工厂成为改造火星的标志,作为人类征服荒凉外星的里程碑,作为文物,被保护着。每年火星教育局举办盛大的氧气制造厂参观活动,告诉每一个在火星居住的公民,他们的家乡是临近的星球。
 地球,是所有人类共同的家园和征服宇宙的起点。
 蓝透过玻璃窗,蓝色的火星大海笼罩着大陆板块,三大洲六大洋的宏伟壮观一览无余。
 太阳刺目的光线透过窗户,经过特殊材料阻挡,光线对人体无害,为了营造太阳的刺目感,玻璃并不一股脑地把所有光线隔离在外。蓝兴奋地看着面前的太阳,他降低玻璃的透明度,一颗红色的“鸡蛋”漂浮悬挂在宇宙黑布上。
 你要记得,这是你第一次看见无比璀璨和令人无比激动的景象,这是第一次,你终于走向了未来!虽然没有红酒和美食庆祝,但终会有一次,你会度过无比幸福的一生。蓝心中如是想着。
 飞船离开大气层,进入太空中转站,飞船很快进入人造中转站的预定轨道,并降落于此。
 蓝走出机舱,寻找着道路,看着头上站牌的数字,他很快找到方向。
 前往星际飞船的路较远,地面滚动装置让行走变得简单和轻松,广播不断播报着飞船的起落,航班指示着上机的旅人快些做好准备。
 路途不会耽搁太久,蓝百无聊懒地站在地面上,任拖拽装置将他带向目标航班。
 很快他来到对应地候机室,稍稍等了半小时,登机的广播响起。
 他正在和朋友通过社交软件通讯,视频中的伙伴说:“我听到你那儿的登机通知了,你到地球有空之后再邮件我。”
 “时间匆匆,有点舍不得。”蓝说。
 “也许你需要个女友了,长途旅行百无聊赖,和女友煲电话粥一定可以满足你沟通需求。”朋友说完挂断电话。
 也许在大学会遇到一位自己喜欢的姑娘,蓝想。
 蓝找到自己的座位,他很幸运,仍然是靠窗的区域,能够透过玻璃窗看见外面的宇宙景观。
 飞船徐徐开动,前往加速区域,蓝看见周遭还有许多大型星际飞船停靠,往前只是在电视中观看到飞船的模样,能真实近距离地感受科技的力量,应该是有一番激动的情愫,蓝尽可能地让自己有激动的感觉,但是,他没有。
 也许古代的人会激动,习以为常的事物是不会让人激动的。蓝心中解释着自己不会激动的原因。
 大型星际飞船已经到达加速轨道,飞船的速度逐渐增加,蓝感觉到微弱的压迫感,他呼了一口气,当飞船速度稳定后,蓝觉得舒服许多。
 蓝看着窗外的风景,依旧是夺目的太阳,这颗照射地球和火星的恒星已悄然存在数十亿年,每日按时出现在头顶,人们总是容易忽略他的存在,就像一位英雄,提供生物和文明的必须,却从来不自封功业。太阳的面貌经过大气层的“筛选”,就像电视中的“虚假”模样,能如此真实地亲身体验到宇宙的浩瀚,与太阳同在悬空的宇宙中,是如此震撼。
 飞船逐渐转向的过程,太阳的光源逐渐“移动”至另一侧,远处,能看见银河的绸带,犹如一张水中的飘动的丝巾,在漆黑的宇宙“幕布”上镶嵌着无比璀璨的“珍珠”,星星点点的遥远恒星孕育着怎么样的生命?人类是否能够离开太阳系前往临近的恒星系统开发令人向往的宇宙资源?蓝想到此处,感觉学业的重要性:如果我有一番成就,也许可以领略到更多的意义。
 旅途时间长达50个标准小时,在这段时间内,飞船座椅上配备有显示屏,乘客可观看自己喜爱的节目,蓝很快找到自己喜欢的节目,是明星的综艺节目,他喜爱的明星∑正在节目上驾驶空天赛车比赛。
 飞船有免费饮料和事物,还算可口,蓝在艰难的条件中总能去勉强适应环境,并且食物也不是特别不合胃口。虽然身边有许多和自己一样的乘客,但大家都假装忙活着自己的构想出来的事情,没有太多交谈,蓝也理解这种行为,因为他也是如此做的。
 如何开口与对方交谈,变成了人类的难题,话题和环境总是没有社交的前提,大家更乐意在量子网络与陌生人对话、视频,如果谈得来,觉得对方长相也喜欢,可能会不远万里见面庆祝彼此成为朋友,然后离开,不知道何时能想见,不知道何时能走进对方的生活。
 又或者,不需要想见,有过一次相聚足够,可这般反反复复的交际,最终也变得无聊起来,可能安静地呆在房间中,更有意义些许。
 一段旅程,并不会花费太长的时间,50个小时匆匆就过去了,该休息的时候,坐在椅子上,入睡,该上厕所的时候,慢慢走过长廊,走向厕所,对再慢慢地走回椅子,该吃饭该喝水的时候,无精打采走向食堂,一点点吃着食物,静静坐着,看着屏幕上的综艺节目,或者是有趣的电影、电视剧,时间悄然而度。
 即将到达地球,广播通知着飞船里的旅客们,大家充满了惊喜和期待,很快他们看见了月球,一颗传说中无比巨大的星球,围绕着地球旋转了无数岁月,它们就像是忠诚的伴侣,因为一种契约而永恒对地在一起。
 一位来自火星的诗人曾经那般描述地球和月球之间的微妙关系:在寂寞的太空,很少有人相信爱情,人类的起源星球,那蔚蓝色的地球,它的身边,月球是永远的陪伴,他们因爱情而联络在一起,永不分离。
 这首朴素的爱情诗歌,火爆了一个世纪,来自火星的游客纷纷前往月球基地欣赏宇宙幕布悬挂的爱情美丽,或者在地球,夜幕降临,晴空万里,抬起头,一轮皎洁的明月,是陪伴了地球文明无数岁月的结晶。
 如今这首诗歌成为课本里面的教学内容,当火星的居民听到关于地球的信息,总会联想到月球的神迷。
 与月球的相见是短暂的,飞船里的游客们伸长了脖子,向窗外望去,只是一颗星球,赋予了它一定的意义就会呈现出不一样的期待。
 前往地球,蓝色的星球美不胜收,逐渐接近,飞船进入太空站预定轨道,太空站与赤道修建的直连电梯相接,远处可以看见一部部电梯载着乘客上下往返。
 蓝下机后跟随着人流前往“赤道升降机”,路途许多大型显示屏广告:机器人管家、美食、宠物、珠宝首饰、景区旅行,地球提供给外来游客的期许从几块显示屏中显露出来,让每一个来到地球的人产生诸多期待。
 蓝走进升降梯,升降机启动,快速地往地球方向下降,地球的体积也看起来越来越大,边缘优美的圆弧形与宇宙黑暗的背景相互依托,地球显得无比蔚蓝和壮观。
 电梯进入大气层,一望无尽的云海令人生出激动万分地颤抖感。
 在电梯快速下降处于失重状态中,加之视野的所见,蓝终于不需���通过内心的暗示以证明自己的第一次是多么有意义,外部的震撼完全性地传递到身体每一根神经,发麻的害怕快感不断像巨浪拍打礁石一般快速回旋。
 通过云层,可看见满目的绿色,远方的海洋蔚蓝和湛蓝的天空和谐交接。
 “这就是地球吗?美得不可思议!”蓝情不自禁地冒出这么一句话。
 近处,城市两栋建筑高耸入云,城市与自然相融,没有火星杂乱的城市规划乱感,而是一幅处处充满艺术美的画卷。
 学长在等候着新生,蓝很快和学长相识,并与学长相互添加通讯。
 “晚上在宾馆有新生接待仪式,你按照这个地址前往宾馆。”学长说完将地址发到蓝的手机。
 蓝没对学长说什么,打开地图导航,离目的地不远。
 地下转送带将蓝迅速带到宾馆,他很快办理好入住手续,进入房间,房间不大不小,一张干干净净舒舒服服的床,一张红色的沙发,透明的茶几摆放着茶具,白色的杯子简单而亲切,茶几底部用植物编制,似乎嗅到一股草木芬芳的气味。
 墙壁上挂着电视屏,配备着立体游戏盒子,另一面墙壁上挂着一幅艺术诗歌,是箫笛欧诺的早年作品《墓碑》:
 望穿了深深的雨巷
 看惯了潮落潮涨
 听熟了摇铃的呼唤
 盼痴了夕阳下的车站
 却没有为我而靠岸的渡船
 也许
 会有一只船为我靠岸
 而岸边的墓碑上写着
 等待……
 这首诗,蓝默念了几遍,他能感觉到文字中饱含的情感。
 “是爱情诗吗?”蓝自顾自地问。
 “标题太伤感了吧,不过这首诗本身就很伤感。”
 一间充满艺术气息的房间,蓝觉得是个好兆头,他很喜欢文学,学校专业也是文学系,他相信自己能够在文字殿堂发光,来到地球,升降机上看见的美不胜收的风景,在宾馆邂逅箫笛欧诺的诗歌,他的未来一定与文学有着紧密的联系,他相信着。
 夜晚,学长疲惫地将最后一位学弟带到宾馆,并招待了一席丰盛的佳肴。
 学长说:“我介绍自己,让大家知道我是谁,我名字叫豫伟,相信各位学弟知道学校依山傍海的地理环境,春天百花盛开,夏季海水清澈见底。”
 大家有说有笑地回到房间,有些同学筹堆前往沙滩游玩。
 蓝进入房间,在他将要拉动窗帘时,却看见如此景色:
 红色的月亮从山峦处升起,周围的云朦胧,打开窗,没有风。现在的时间将近10点,在书本上看见的月亮升起的常规时间是6点多。有一片海域被月光照亮。整片大海尽头亮着光芒,像繁星一样,那是航道指示灯,大海尽头与天相交处,无数的灯光并排着,照亮海域,隐约能看见照亮的云翳。
 《图审者》 第七章 我想,爱
 正文
 很多年后,海滩旁,一位优雅的男性按响门铃。
 箫笛打开花园的铁门:“你好!”
 “我是川,很高兴拜访你,希望没有打扰到你。”川摘下帽子,尊敬地说。
 “很高兴看见你,很少有人拜访我,你能来,我很高兴,请进。”
 两人来到客厅,菲佣为川倒上茶水。
 “我这次来准备了许多,有很多的问题想要……”
 箫笛举起右手,挡住川的话语。
 “怎么了?”川以为自己太突兀。
 “相约了许久,你一直不得空,我倒是无所事事,不容易来一趟,路途劳累,你先好好休息,有需要只管提就是。”箫笛欧诺说完,离开了客厅。
 川将背包放下,问菲佣:“我是不是得罪他了?”
 菲佣笑着说:“很少有人能惹他生气,这就是他,你要在这儿停留多久?”
 川说:“箫笛说越长越好,我准备留15天。”
 “建议你延长时间,28天吧。”
 “为什么要这么长。”
 “你会知道答案的——旅途劳累,如果要洗澡,我去帮你准备一身干净的衣服。”
 “哦,不用了,我自己准备了衣服。”
 “电视节目很精彩,你好好休息,有需求叫我。”
 川看着菲佣离开,突然的安静让他不太适应。
 他站起身,在房间中散漫地走着,客厅里面没什么摆设,一张沙发,一台电视,电视上面安装有投影设备,茶几上放着3D游戏设备,阳台对着大海,两张藤椅,一张玻璃桌,一个秋千。
 简简单单的摆设,简简单单的人生么?
 川这么想着。
 他走到花园,蔬菜葡萄打理得很好,这儿也有个秋千,他坐在秋千上,摇晃着。
 川洗完澡,换上一身休闲的衣服,来到大海,看见箫笛坐在沙滩上,身旁沙子上一堆烟蒂。
 川坐在他身旁,萧笛欧诺看向他,轻微笑笑。
 “你烟瘾很大。”川说。
 “还好吧,还有一根烟和一根雪茄,你要来一根吗?”
 “不,我不抽烟。”
 将烟盒中最后一根烟取出,点燃。
 “我想你一直都很自我。”川无奈地说。
 “因为烟味熏到了你。”
 “没事,你喜欢就好。”
 “很多年前,我终于回了一趟家乡,抱着赴死的决心,那时候我与父亲说过一句话,现在又将说起,我已经戒烟多年,今天就陪陪你吧。”
 “你心里有什么事情吗?”
 萧笛欧诺看向川,停顿了片刻:“倒没在想什么,就是经历太多,更喜欢白云和大海。”
 “很难理解你。”
 “不清楚,你要喝点什么吗?”
 “不了。”
 服务员将饮料端上。
 川感叹:“是贫穷铸造了你的现在吗?”
 “也许吧,可能还有很多人。”
 “你心里有多少人?”
 “你是怎么想的?”
 “你热爱着你热爱的。”
 “我所爱过的人,都记得。”
 “你书里也说道自己认不出谁是谁。”
 “长着那个样子,不就是那个人么?”
 “长相类似的千千万万。”
 “那就都是。”
 川喝了一口橙汁。
 “景色很好!”川赞叹道。
 “大海、白云、沙滩、山峦,是不错的风景,工作劳累之后,在这里度假休息一两天,心情会变得很好。”
 “天天对着一成不变的景色,应该也会感到寂寞吧。”
 “百川和初云会陪着我。”
 “他们人呢?”
 “成为记忆。”
 “他们是什么样的人?”
 “只知道留在百川身旁,一起努力,对他好,然而百川似乎不需要我对他好。”
 “我没想到等待了许久,你给了我这样的回答。”川说。
 “很无趣的回答。”
 “也许人看不清楚心中的人。”
 川一直等不到萧笛欧诺的后面话,说:“这里面应该有故事吧。”
 “是的。”
 “你不想提起。”
 “故事波澜起伏,荒唐人间,不知道从何说起。”
 “如果你将故事写出来,应该会有很多人期待着。”
 “我不确定会不会写出来。”
 “是悲伤吗?”
 “自始至终,我悲伤。”
 “看来我问到了不应该问的问题。”
 “可能是因为我无法确定百川的生死,所以我更多的是仇恨着。”
 “你很仇恨?”
 “2011年,他伸出了手,对我很好,将我从困境中解救。”
 “你仇恨他,又不恨他,为什么?”
 “恨无用。”
 “把我吓到了。”
 “喝点果汁吧,我并没有故意吓唬。”
 “我理解你为什么一直没有书写。”
 “我不知道百川是死是活。我的人生,不知道谁写的剧本。”
 “可能我不能理解了。”
 “你看,海的尽头灯火阑珊。”
 “确实很美!”
 “众里寻他千百度。”
 “只是一种感觉。”
 “顺风顺水的你,一定很幸福!你一定饿了,风尘仆仆,为你接风洗尘。”
 萧笛带着川一同走到酒店。
 来人将餐物端上桌,大桌上逐渐摆满数十道餐具盘。
 完毕后,箫笛对川说:“这是百面宴席,我年轻时候对百川许的愿望,寻找美味面条,归纳这一百碗面条为最佳,是为相聚准备的。”
 《图审者》 第八章 兄弟的情谊
正文
 滔天的巨浪席卷大地,黑暗的天空降落曲线的雷暴,阿伊抱着婴孩,他第一次感知到无助。
母亲光紧握阿骨的手,他们随着激流在水中挣扎,他们与洪水斗争着,精疲力竭,巨浪的力量并未因人类的祈祷而减弱。光无法正常开口,激流从各个方向袭来,旦有可乘之机便进入口中,母亲另一只手抓住在水中漂浮而动的圆木,将阿骨扶到圆木上,母亲也能依靠圆木的浮力而大口自由地喘气。
夜,星空消无,浓厚的乌云沉沉地压着南美洲,雨一直在落,流动的洪流让身体感觉到麻木之后的无所感。
母亲看着阿骨,对他说:“孩子,你是勇士吗?”
阿骨不明白母亲的意思,从惊慌中逐渐缓解发抖的身体:“是!”
“妈妈会一直陪伴你身边,你将无所畏惧!”
阿骨说:“妈妈,你也上木头来。”
“不行,这块浮木支撑不了两个人。”
 《图审者》 第九章 阿图的灵
 正文
 母亲带着阿图上山看别墅。
不错的房子,静雅的居住环境,竹子成排的Z字型路旁鲜花盛开。
 “如果可以,在这儿买一栋房,舒适的环境可以弥补我过去的悲伤。”阿图如此告诉自己。
 他们前往第一栋别墅,小三层,外有花园,底层装修优雅别致,厨房旁边的植物装饰令人赏心悦目,浴室宽敞而舒爽,楼顶宽广,看见江河与山峦,天蓝云白,雾都的清晨,云雾缭绕,犹如仙境。
 第二栋,宽敞许多,第三栋,泳游池附近可以开party,宽敞的室内彰显大气,落地玻璃制作的墙壁使得室内明亮,像办公室一样的感觉让人容易疲累。
 第一栋可以出租,收到不错的日租,但这座城市附近没有度假项目,没有太多投资的意义。
 母亲说:“让你开了眼界!”
 哦,千里迢迢让我过来,只是为了让我开个眼界?
 这样的房子有凤姐的大气么?阿图心想。
 凤姐的王府,雕花玉璧,有溪流潺潺,游鱼摆尾,假石成山,金镀真主像,佛堂香火不绝,化石铺地,檀香木家私。
 我最爱凤姐客厅的琉璃万丈灯,此灯流落民间,改名多次,终归于怀中。
 “你很喜欢这盏灯?”凤姐问。
 “是的。”
 “哪里吸引到你?”
 “说不出来。”
 “这盏灯你拿去吧。”
 “为什么给我?”
 “这盏灯对我而言仅仅为装饰,弟弟要是喜欢,送你何妨?”
 “我室内脏污堆砌,就算装在顶部,也不美,这盏灯在你嫦娥玉宫中才能显示出环境的雅致。”
 凤姐看着阿图,意味深长地说:“人世间起起伏伏……”
 凤姐止住了话语,阿图说:“一切随缘。”
 晃眼间,突想那时光影。
 《图审者》 第十章 庞贝古城的爱情
 正文
 “我很小的时候没有了父母,听族人长老说,他们去了遥远的地方,长老将我养大,我为了寻找父母走了很远的路,于是来到了这里。”拿雨达告诉奇自己的过去。
 “你的过去这么简单?”奇问。
 “从小跟长老学习狩猎,空闲的时候看看白云蓝天和溪流,我没有太多过去。”拿雨达说。
 “你一定走了很长的路。”奇枕着拿雨达的双腿。
 “我不知道走了多久,翻山越岭。”拿雨达宠腻地抚摸着奇的顺发。
 “你找到父母了吗?”奇问。
 “没有。”
 “不要灰心,也许有一天上苍会给予你机会。”奇安慰着拿雨达。
 “我去过很多部落,才知道长老说的地方是死去魂灵的归属地。”拿雨达感叹说。
 “啊!”奇震惊地起身。
 “我吓到你了吗?”
 “有点。”
 拿雨达将奇紧紧搂住:“我的过去已经告诉你,你心安了吗?”
 “我的心反而不安了,我突然感悟到,你或许不应该来这座城市,我们不应该相见,��不应该相识。”
 “为什么?”拿雨达有些激动。
 “我的过去不堪入目,又怎么能让你的人生更加肮脏呢?”
 “可我并不在乎!”
 “不,你不得不在乎,你居住在庞贝古城,你活在庞贝古城,总有一天,你身边人将嘲笑你,将排斥你,你将一无所有。”奇说。
 “那又怎么样?”拿雨达反问。
 “我不想伤害你。”
 “你从来没有伤害过我!”
 “不,你还不懂,现在的你有一份差事可做,当你为我一无所有的时候,你又要何去何从呢?”
 “我是在草原上长大的,我们可以回到故乡,在那儿也能生活很好——哦,我明白了,我不强迫你。”拿雨达起身,穿上衣服。
 “你准备离开了吗?”奇问。
 “如果你并不爱我,我又何必耽误了你这么好的姑娘?”
 “你还会回来吗?”
 “我想不会了。”
 “如果你轻易就能离开,我又怎么能够依靠你?”
 拿雨达停下动作,转身看向奇:“此时此刻你在乎什么?”
 “我……我在乎你!”
 “你如何能够跟我走?”
 “你做不到的,我的赎身费用不低。”
 “我会想办法!”
 “你能陪着我吗?”
 “你知道,今晚我不当差。”
 拿雨达回到奇身旁,奇说:“很多像你这样跋涉的人来到这座大都,可很多人认为这里是一座罪恶之城。”
 “罪恶?”
 “是的,因为这里可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只要你有钱,在这里肆意狂欢,潇洒度日。”奇的眼神坚定。
 “钱不容易挣,我当差也只能满足我的日常所需。”
 “是的,所以你被别人踩在脚下,你很难帮助我,也很难帮助你自己,这也是我考量的。”
 “你想得很多。如果你不喜爱这座都市,我们可以离开。”
 “我当然希望。你还不知道庞贝古城的来历吧?”
 “你告诉我。”
 “为皇帝服务的官员说起过,在很久以前,也在很遥远的地方,是大地的尽头,有个地方叫罗马帝国。那是比罗马帝国更加久远的时候,一位神灵建设了庞贝古城,是人诞生的地方,神灵用稻谷和水制作人的身体,用橄榄油擦拭,让人有光滑的肤色,用钻石镶嵌,成为眼睛,钻石不够,神灵用小石块代替,后来神灵创造的拥有‘钻石’眼睛的人成为贵族,他们为神经营着庞贝古城。”
 “这个故事让人匪夷所思。”拿雨达觉得很奇怪。
 “有一天,神被最爱的人背叛了,沉睡了三年,苏醒的时候,天上的云变成千军万马,有一部分贵族成为了恶魔的使者,庞贝古城终于在神和恶魔的斗争中,神飞上天空,云朵变成一束束火焰,降临大地,庞贝古城瞬间消散无踪。”
 “这儿为什么也有一座庞贝古城呢?”拿雨达问。
 “神的使者跋涉万里,从大地的尽头重建庞贝古城。”
 “我知道了,你很不喜欢现在的生活。”拿雨达说。
 “是的。”
 “如果我不在你身旁,你害怕吗?”
 “我该怎么度过往后余生,无可奈何。”
 “如果你为了我,会害怕一切吗?”
 “我将无所畏惧。”奇的眼神透露着坚定。
 《图审者》 第十一章 校区生活
 正文
 “学校的生活还习惯吗?”豫伟在操场遇见蓝。
 “非常不错,我结交了许多朋友,每天过得很充实。”蓝愉快地回答。
 “相当好!下个月要举办新生接待表演晚会,我邀请你参加话剧团演出,可以快速培养大家合作的感情,可以吗?”
 “我很愿意!”蓝很高兴地接受了邀请。
 在剧团中,蓝很快与朋友们相识,蓝熟读剧情,尝试着练习发音,有那么几句,却有惊艳。
 闲暇时,朋友相聚,聊着各自的家乡。
 其他朋友蛮惊讶蓝来自火星的事情:“那儿是一片荒漠吗,耕地是不是很少?”
 “火星很美丽,有着广袤的海洋,大地碧绿,每个社区有不同的耕种地分区,种植粮食和果蔬,社区中居民房屋离得不远,跑到邻居家也就十几分钟的时间。”蓝介绍着故乡。
 “离得还是有些远。”
 “相比地球而言,是远了些。”
 “住在那儿,人口稀少,植物繁盛,空气让人神清气爽吧?”
 “相比地球而言,火星空气中的含氧量的确比较高,所以我初来地球,有点‘高原反应’,植物是非常繁盛的,从人造的森林到广袤无人���的地方逐渐形成更多的自然生态,趣味游玩的时候,火星的风景让人神清气爽。”
 “可以想象在那儿野炊,一定非常愉快——天啊,我已经诞生出想要去火星度假的想法了,火星植物多,可能蚊虫也多吧,也会有不愉快。”
 蓝笑着说:“火星的植物和动物都是人工安排的,让人讨厌的生物,比如许多昆虫并没有放养,相信你在火星度假一定会非常愉快。”
 “那儿有什么昆虫呢?”
 “只有蜜蜂,用来给花朵授粉。”
 “也就是说百花盛开,还有美味的果实,落在地面上,随意品尝?”
 “是的,果树上有许多甜美的果实。”
 “怪不得火星被誉为地球的第二粮仓,让我惊讶的是,你们那儿的蜂蜜一定非常美味。”
 朋友们向蓝了解火星的情况,便宜的物价,随手可取的自然果蔬,春季百花遍野的美丽,水中游动的各类食用和观赏鱼类,天空中飞翔的美丽小鸟,都成为前往火星度假的理由。
 蓝从书本上和朋友那儿获得了许多地球的信息,也经常与朋友前往不同的城市感受文明的繁盛。
 “我却有种相反的感觉,大都市的繁华是不一样的。”蓝赞叹道。
 “大都市里面不是许多人认为的欲望大都,这儿也是人造的生态,拔地而起的高楼就像你故乡的森林,川流不息的公路就像火星的小溪和奔腾的江河,在自然的世界中,人学习守护自然,在人造的大都中,人的责任和义务是通过工作的成就去照亮城市的美丽,守护着城市,在有能力的时候,再用更大的能力守护自然和身旁每一个人。”朋友蜂鸟在城市中俯瞰街道的时候,对蓝说。
 “我不是很明白你表达的意义。”
 “很多语言或者词汇,需要一个人累积到相应的记忆才能明白,我也会不明白长辈们说的更多语言,因为我没有经历过,就无从联想。”
 蓝若有所思地说:“如果没有在火星生活,不会理解关于火星守护大自然的责任。”
 “地球人会认为那是在偷懒,是不愿意为城市工作的借口。”
 “如果没有在地球生活过,不会理解守护都市文明存在的责任。”
 “火星人会认为那是得了偏执症,在没有感情的大都中坐着无意义和痛苦的事情,是欲望在作祟。”
 “原来是这样的。我突然间感悟到一样东西。”蓝茫然地说。
 “是什么?”蜂鸟看着迷茫眼神的蓝。
 “任何人都可以写出文字,然后,不是所有人能写出记忆和感悟,在文学系中最重要的是理解不断思考和在不同环境中参悟别人未来得知的感悟和理解,这才是文学的起点。”
 老师听到蓝的话,她拍了拍手,蓝的思绪回来,老师说:“恭喜你,你毕业了。”
 “为什么?”蓝疑惑地问。
 “我们的责任是让每一个文学系的学生参悟到你刚刚理解的内容,找到了方法才能在未来不断开阔前进,接下来,你更多的任务是学习文化中不同的社交和地球的故事,并得到你自己理解的感悟。”老师说完,看了看蜂鸟,说:“交流是文学的基础,观察是文学的文字根基,相信你们会成为一辈子的挚友。”
 蜂鸟和蓝来到楼顶,风很大。
 “我特别喜欢在楼顶吹风。”蜂鸟愉快地说。
 “很猛烈的风,也许你更爱激烈。”
 “知道我为什么叫蜂鸟吗?”
 “蜂鸟是地球上的一种娇小鸟类,依靠花蜜为生,虽然看起来很小,没有什么力量,可是它却拥有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翅膀每分钟拍打速度世界之最。”
 “是的。”
 “你虽然看起来很弱小,可是你有一项厉害的本领。”
 “虽然现在我还不知道自己的本领是什么,擅长什么,但是我相信未来我一定可以通过努力让我擅长的能力成为世界第一。”
 “我相信你会的。”
 “你为什么相信我?”
 “信念,对相信的信念。”
 “感谢你教会我对相信的信念。你未来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蜂鸟点上一支烟,蓝看着蜂鸟打开音乐,播放一首歌曲。
 “也许你觉得女孩子吸毒很奇怪。”蜂鸟说。
 “我在古书上看见,人抽烟是想减缓痛苦,而烟草有极强的上瘾副作用。”
 “是,上瘾了。”
 蜂鸟吐出一口烟雾,蓝说:“如果被警察抓住你吸毒,你会有一段很寂寞的日子。”
 “所以我总是到楼顶,风大,烟雾很快消失。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成为一个什么样子的人,”蓝思考了片刻,“我没有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的想法。”
 “也许从火星来的人是纯粹的吧。”
 “我想,如果能获得诺贝尔奖文学奖应该会很好。”蓝幻想着。
 “似乎你觉得不可能。”
 “那么难的事情,我不确信自己能否可以。”
 “那就不要去想了,虽然是远古就有的奖项,可是依旧那么艰难。”
 “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蓝也问同样的问题。
 “我想成为一个安静的人,也许会前往火星,在那儿安静地存在,安静地创作,和朋友一同前往不同的地方拍下美丽的风景,在美丽的百花丛中快乐地舞蹈,养些动物,买片耕地,公司有盈利保证我较好的生活,几条狗陪伴着我,每天开开心心,就这么度过一辈子。”
 “你不想在地球发展吗?”蓝问。
 蜂鸟大口吸了烟,烟蒂扔在一旁,说:“我从小在地球长大,不富裕,没办法去许多地方玩耍,我见识了许多不愉快的事情,与其将责任放在亮光大都,和照顾身边人上,不如随心所欲地守护着自然,毕竟,蜂鸟属于自然。”
 “我觉得你不需要这么悲观,你真的不想留在地球吗?”
 “想,只是我的过去,我的能力有限,我也希望有一天能挣更多钱,去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
 “所以,你还是想留在地球发展,你有更多的想法。”
 “是的,也不全是,我只是没办法面对过去的自己,过去的贫穷和悲哀。”
 “你考上了大学,你的未来会改变的!”
 “我也希望着!”
 《图审者》 第十二章 我想和你唱
 正文
 接机台再度遇见百川,他瘦了许多,与记忆对比,也年轻许多。
 没有拥抱,坐等数小时,小小失落。
 他们乘坐地铁,1公里、2公里、3公里、4公里、5公里……列车不断行驶,没有太多语言,有一点点小幸福。
 俩人来到宾馆,次日各处逛逛,看着百川的快乐,阿图稍觉美滋滋。
 阿图希望百川来到自己居住的地方,2016年一起前往居住,没有留下什么好印象,这次再度回家,百川应知自己的心了。
 “你要去哪里?”这句问题阿图没有说出,他等待着百川的想法。
 你去哪里,我就在你身旁,永远永远。
 你若不相信,我从未负过谁,若你要战斗,我便将血液驱动太阳的凌驾,我的心中会吹响红军的号令,项上头颅不要便罢,我父从过兵,无论他是否安好,我都对得起。
 这就是我的答案。
 我不知道你经历过什么,我不知道前世今生是怎么样,我只知道,那么多年,你是我哥哥,我的亲人,17岁注定遇见的人。
 没几日两人飞回工作地,回到熟悉的地方,开启新篇章。
 “旗你放在哪儿?”阿图问。
 “快递到了之后,我放在这儿。”百川指着。
 “哦,我在家里的时候诞生个想法,如果身无分文时,旗帜一裹也算是死后有容身之地。”
 百川没有说话。
 百川让阿图投简历,夜晚,阿图将凉席搬到楼顶,铺开,点上香薰,仰望星空。
 “看,那是猎户座,三颗星。”阿图兴奋地指着天空。
 百川越发老成的感觉。
 其实,无论,你爱或者不爱,我就在你身边。
 搬家后,天空的闪电以千万狂龙轰鸣的姿势刮动疾风,阿图没有什么话,他总是如此。
 你若要走,那便去吧。阿图也曾说起,现在只是心中叙说。
 百川要走时,急急忙忙,阿图有些难过���“要我帮你吗?”
 “不要!”
 最终,阿图还是将百川送到车道,阿图跟随着百川:“走了之后,结婚生子,有个好家庭。”
 百川回复了一句:“狗杂种!”
 百川回复了心情,回到家里。
 阿图没有再说什么,沉沉地睡去,任这世界如何改变,他的心在深渊中沉湎。
 4月,百川坐在小凳子上,恶狠狠地说:“你老了之后会很惨!”
 阿图看着百川,波澜不惊,心态平和。
 阿图从6月初睡眠至8月8日,7日醒来时候,他的下半身变成红色,8日醒来,他的手沾满鲜艳的猩红桃花。
 右手的刀迎风而涨,刀尖对准朱雀,青龙噙火。
 “本座有两面,一面神,一面魔,君若我同,有三要,尊教义,抚民心,严法度。”
 阿图的眼睛变做“晓”,说:“君已负我,汝为商周之暴。”
 今朝我三头六臂
 身后的莲花盛开
 回来我取你性命
 再闹东海
 金刚圈和红绸缎
 看我金樱枪在手
 要在这混沌世界
 大开杀戒
 远处传来佛音:
 南无皈依十方尽虚空界一切诸佛
 南无皈依十方尽虚空界一切尊法
 南无皈依十方尽虚空界一切贤圣僧
 ……
 《图审者》 第十三章 给他取个名字
 正文
 风平浪静之后,雨过天晴,大地弥漫着灾难之后的血腥味道,残木满地。
 阿骨睁开眼睛,阿伊的脸庞充斥着坚韧。
 阿骨起身,看向周围。
 阿伊没有语言,阿骨看向阿伊,孩子在沉睡。
 许久,孩子苏醒,哭啼起来。
 阿伊问阿骨:“你是首领之子,给他取个名字吧。”
 “拿雨达!”
 “好!”
 阿伊起身,抓住阿骨的手,紧紧的,向着应该去的方向前进。
 “找到我们的族人!”阿伊说。
 “我是你的首领!”
 “毋庸置疑!”阿伊抱着孩子,抓着首领的手,雨过天晴的背景里,两人的背影是巴西最雄伟的太阳。
 《图审者》 第十四章 拿雨达的弓形虫
 正文
 “你爱她是因为你脑子里面不干净!”皇帝的大臣高高在上坐着。
 被绑着的拿雨达轻蔑一笑。
 “医学上,发现脑子里面如果有弓形虫,会特别喜欢猫,耗子因为喜欢猫,所以被猫吃掉了,那腌臜的女人也会同样把你吃掉,我是一片好心肠,毕竟神是慈悲的,他接纳了所以不干净和干净的人,你很干净才能走向朝廷,又怎么能辜负了神的慈悲?”大臣悲悯地说。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也不想在这座你们辉煌的城市居住,我只想带着她离开!”拿雨达态度坚决。
 “你玷污了天子的圣堂,必须接受惩罚!”
 拿雨达被人架到邢台,身旁的奇五花大绑,她的头发凌乱,脸上是泪痕。
 “我不后悔相信你,我不后悔成为你的妻子!”奇弱弱地发声。
 达雨拿已经没有太多气力,他看了看无力的奇,用尽最后一丝气力看了看天空。
 行刑时,达雨拿看见一面旗帜,上面画着一条蛇,蛇头对着蛇尾。
 “长老!”达雨拿说完,低下头,没有了气息。
 天空中,突然出现一只眼睛,眼睛中迸射着七彩光速,达雨拿的身体发着夺目的光,他的身体变做一条巨大的白龙,呼啸着盘旋在庞贝古城的上空,奇的身体红光夺目,成为一只凤凰,与白龙互相追逐,白龙和凤凰一同高飞。
 庞贝古城上空的巨型眼睛逐渐逼近,成为一颗行星,疯狂地砸向大地。
 《图审者》 第十五章 戏剧,动物园
 正文
 蜂鸟在舞台上,扮演着白雪公主的角色,她等待着白马王子的到来。
 蓝也学会了舞蹈,他在舞台上与戏团的伙伴一起表演。
 随着掌声,落幕。
 “我觉得你编撰的戏太有感觉了。”蜂鸟拉着蓝的手,冲向操场,海边的雨正在滴落。
 蓝还未换下表演的衣服。
 蓝看着蜂鸟,他的胸口不断起伏。
 蓝忍不住将蜂鸟抱在怀中,亲吻着蜂鸟。
 许久,蜂鸟的嘴唇离开,说:“你爱上了我,我将在你的动物园里唱歌。”
 听了蜂鸟的话,蓝又忍不住吻上蜂鸟。
 接着,两人留下眼泪,雨水将脸颊上的泪水冲刷。
 那一晚,蓝很快乐地入眠,蜂鸟摘下一朵花,放在一旁入睡了。
 第二天,两人早早地起床,蜂鸟接到蓝的邀请,俩人愉快地拉着手前往挂满灯笼的大街。
 “我喜爱这样的感觉!”蜂鸟说。
 “我也是!”蓝对蜂鸟说。
 “我不想去想分离的那一天。”蜂鸟认真地看着蓝。
 “我从未想过。”
 “但你现在开始想了。”
 “我们不会分手的!”
 “你拿什么来保证?”
 蓝认真地看着蜂鸟:“如果在地球艰难,那么我带你去火星,那儿我们会有非常美丽的未来!我将为你不顾一切,我也将为你而担负一切,我抓住了你的手,除非我们两个人都遇到了不得不分离的理由和力量……”
 蜂鸟用食指挡住蓝的嘴巴:“如果是那样,我不会怨恨你。”
 俩人在饭店吃了些蒸饺,食量都不太大。
 “你没吃什么呢。”蜂鸟说。
 “为什么你觉得我会吃很多?”
 “我见过很多男生食量大。”
 “你也没吃什么呢。”
 “是不是你见过的女生食量都很大呀?”蜂鸟犀利地问。
 “噗嗤!”蓝一下子笑了。
 “等会我们去看电影。”蓝说。
 “可以啊!”蜂鸟笑眯眯地说。
 在街上,蜂鸟说:“人这一辈子很难遇到爱的人和对的人。”
 “怎么突然这么感慨?”蓝有些不理解。
 “有一本很旧的书,那个故事也是很遥远的,一个女主角也叫蜂鸟,她被逼着成人礼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于是乘坐飞船离开了,却找到了被人类遗弃的动物园星球。”
 “我不会遗弃你,你是我永远的动物园。”
 “也许你会在火星开一家动物园。”
 “这是一个好想法哦!”
 “你说我们的故事有结局吗?”
 “这可是一个双关语啊!”
 “那你说啊。”
 “抓住我的手。”
 蜂鸟抓住蓝的手,蓝紧紧抓着蜂鸟的手,俩人快速地冲向街道尽头。
 桥边,蓝搂着蜂鸟,亲吻着。
 “你永远是我的蜂鸟。”蓝轻轻地说。
 《图审者》 第十六章 他来到泳池
 正文
 川看着满座的面条,说:“我们两个人,估计吃不完。”
 “肯定是吃不完的!大家一起吃吧。”箫笛说。
 大家一同把面条扫光,对美味赞不绝口。
 一晃,28天悄然度过。
 “已经28天了,我该做采访了。”川对箫笛说。
 “对,一晃就度过了这么长的时间了。”箫笛站起身。
 箫笛说:“跟着我。”
 川跟着箫笛,来到一个房间,里面摆满了书画和其他物品。
 “你看这些都是我画的。”箫笛指着其中一幅画。
 “咦,这不是我吗?川有些诧异。”
 “你觉得画得好吗?”
 “我不是专业人士,评判不出来。”川盯着自己的画像。
 箫笛走出房间,川紧忙跟随。
 箫笛来到泳池边,走进泳池,漂浮在水面上。
 箫笛说:“我爱你,不是因为你给了我什么,而是在我最需要你的年龄里,你出现了。”
 渐渐地,箫笛身体变成了金属结构,不断进行自我拆解。
 最终只剩下一台擦拭泳池的方形机器人。
 不断地擦拭着泳池的岩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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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rsoul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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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金铨轶事33则
胡金铨出身相当高。曾祖父是木材商人,祖父胡景桂是癸未科进士出身,曾任山西巡抚。父亲胡源深,在河北井陘煤矿当技师,也经营祖传的益丰面粉厂。
胡源深十四岁赴日本留学,从京都帝国大学毕业,回国后,日文说得比中文溜,只好从新再学中文。胡金铨的母亲叫刘庆云,吉林省人,会画工笔画。他们有两女一儿,最小的孩子就是胡金铨。
因为打仗,胡源深的煤矿放弃经营。面粉厂被傀儡政府没收。五十年代,他被判劳改,在热河,释放后死于从热河回北京的途中。
胡家是大家族。胡源深是胡景桂的第十个儿子,大多数家人,胡金铨自己都未曾见过。胡金铨这一辈的兄弟姐妹后来流落各地,有人是德国博士,有人在上海做电力,有人吸鸦片,有人是地下党,有人(比如他的三姐胡京芝)离家出走当了共产党员。
胡金铨喜爱京剧。长安街上以前有个长安大戏院,他从小去看,看戏吃瓜不必付钱。好像是因为他家是股东。
胡金铨接受美式教育,读美国卫斯理工会开的汇文学堂,拿到了科罗拉多的代顿学院的入学录取,然而内战开打,出不去,滞留香港。
胡金铨到香港时没有带钱,想考香港理工学院,也不承认学历,未能获准升学。为了一口饭吃,从小娇生惯养的胡金铨只好改为就业。
胡金铨做过广告画师,陈设,副导演,还做过演员。他演艺生涯的代表作是《长巷》1956年,导演是卜万苍,演一个小流氓。
胡金铨相貌英俊,浓眉大眼,国字脸,当演员时,票房缘极好,演一部火一部。邵氏父子公司想要他接着拍戏,拿导演加演员的合约吸引他。等他签了约,就没人和他提当导演的事了。
《梁山伯和祝英台》是李翰祥主导,胡金铨协助,各导一部分。开拍时,电影没有剧本,李翰祥把几页纸撕成两份,你拍这部分,我拍这部分,事情就这么定了。
由于没剧本,胡金铨想出一个办法。他给道具、服装和美术提出很高的要求,让他们花很多时间布景,这样他就有时间写剧本了。结果自然皆大欢喜,剧本加了很多巧思,服装布景也精美。后来王家卫也学了这一招。
洪金宝的祖母在上海是史上第一个女侠明星。洪金宝本人和胡金铨的关系也不错,是后者带他入行。胡的遗作《画皮之阴阳法王》是洪金宝主演的。
《大醉侠》非常卖座,制作成本却很低。因为很多布景、道具都是和其他电影合用的。
《大醉侠》不是胡金铨最卖座的电影,最卖座的是《龙门客栈》。这部电影上映时,风头��过了同期上映的《音乐之声》。老板发了大财,甚至盖起了全新的制片厂。就是后来的台湾联邦制片厂。
《大醉侠》和《龙门客栈》拍的不是功夫,而是动作,取材于京剧的舞蹈。胡金铨本人不懂武术。武术指导韩英杰是京剧舞蹈师,胡金铨本人是京剧迷,兼了四大京剧团之三的理事,其中包括培养成龙、洪金宝的于占元京剧团和培养了程小东的唐迪京剧团。
胡金铨当京剧团理事的主要工作是请唱京剧的小孩子吃饭。这点钱他还是出得起。
《大醉侠》捧红了郑佩佩,但现在的观众只知道她是《唐伯虎点秋香》里的夫人。
当时邵氏有七个要好的结拜兄弟,以李翰祥为中心,除了胡金铨,还有马力、宋存寿、冯毅、蒋光超和沈重。
洛杉矶成人街有家旅店叫作“Dragon Gate Inn”,即龙门客栈。
龙门客栈的墙上画有白色的大圆圈,胡金铨说那是防狼的。狼见了圆圈会逃跑,他小时候在煤矿学到的。
胡金铨熟读明史。明朝间谍战极为激烈,适合拍武侠片。胡金铨好几部电影都是以明朝为背景,直接影响了后来的许多电影,比如近年的《绣春刀》。
胡金铨考证过东厂、锦衣卫的制服、武器、装饰,力求还原准确。然而有时也不得不让步。譬如当时锦衣卫主要使用倭刀,也即日本刀,他即使知道史实如此,也不在电影里使用。
《龙门客栈》的大太监不是白化病,而是白头。胡金铨举例说,袁世凯三十岁即一头白发,死时也不过五十岁。
胡金铨考证过太监,说《中国最后一个太监》完全是乱来。他还说,宦官之中有很多优秀的人,譬如郑和,是云南出身的越南人,还有故宫的设计者阮安,也是越南进贡的太监。
徐枫是跟胡金铨的想象最一致的演员。
《侠女》的拍摄有很多创新,譬如一个石狮子,水泥做出来的,怎么都不像真石狮子,最后吹上石粉,才算过关。编剧写一句“一轮明月之下弹琴”,现场拍时不知要花多少工夫。
胡金铨对老舍很有兴趣,出过一本书《老舍和他的作品》,后来去巴黎参加东方文化会议,所作的主题演讲也是有关老舍的。两个老北京人,心灵息息相通。
胡金铨最著名的弟子是许鞍华,擅长拍摄时代变迁、市井日常和人物情感,丝毫没有传承到胡金铨武侠电影的技巧。倒是胡金铨过世之后,李安拍出《卧虎藏龙》,再现了胡金铨的武侠和诗意,惊动全世界。
孝庄问汤若望,这些皇孙哪个更聪明,可以继承皇位?汤若望回答,聪明当然很重要。但皇孙之中只有康熙出痘疮,将来不会得天花,所以选康熙当皇帝最好。——这个故事胡金铨说的。
胡金铨说,他的做法是搞好了剧本,准备妥当之后再开始拍摄。但徐克完全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跟他完全合不来。《笑傲江湖》胡金铨拍了两个月,中途不拍了,徐克把他的镜头几乎全部剪辑掉,最后只用了十几个镜头。
《画皮之阴阳法王》其实隐喻在全世界流离的华人第一代。他们既远离故土,又不能融入新环境,夹在中间,正好是被阴阳法王夹在阴间和阳间之间的流魂。
胡金铨最快乐的事是不务正业,最怕的事情是拍电影。因为一拍起来就得拼命,一拍一两年,不能喝酒,没时间看闲书,又不能和朋友吹牛。所以他觉得拍电影对于自己是人间地狱。他平时最爱跑世界各地的图书馆,包括研究他最爱的作家老舍,而拍电影把这两个爱好都淹没了。
胡金铨爱好收藏字画,后期生活已经入不敷出,靠他早年培养成功的弟子去照顾,郑佩佩提供其在美国的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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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a0611g · 7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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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EU】 More Than I Can Be ( WonderSteve )
DCEU未相遇的昨日系列。我终于还是搞成了系列好开心!
第一篇是Hal中心《未相遇的昨日》,第二篇是Kal & Hal友情向,大概就算克拉克的《未相遇的昨日》吧——《伯利恒之星》,这篇就是Diana & Steve的《未相遇的昨日》了。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
作为世界上最快的人,巴里·艾伦总是在各种事情上成为了最后一个人。这一次依然没有例外。
从中城警局的化验室里出来,他才在警局大厅的电视上看到发生在珍珠港上空的不明飞行物坠落事件。新闻里,超人带着差点砸在火奴鲁鲁市中心的UFO飞向天空。
几秒之后,巴里出现在联盟新建成的瞭望塔上。
“嘿!大家都还好——吗?”巴里的话尾直到红色身影携带的电光熄灭才甩进瞭望塔的大厅。
大厅里,布鲁斯和哈尔正在全息投影的屏幕前争论,泛蓝的投影和绿灯戒指绿色的影像叠在一起。
哈尔抽空打了个招呼,又回过头说:“我不知道,以前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我会把飞船残骸带回绿灯军团。”
布鲁斯不悦:“钢骨监测到时空维度的异常波动,我需要把它留到调查结束。”
“布鲁斯,虽然我不介意你黑漆漆的控制欲忍不住查一查这玩意儿,但是不能留到调查结束,这是绿灯军团的事。”
“如果是针对地球的攻击,那就是联盟事务,乔丹。”
“绿灯军团会查出来。”哈尔开始皱眉,双手抱胸摆出了防御的姿势。
“——我会查出来。”布鲁斯挥手熄灭了全息投影,他的眉头就没松开过。
“嘿……大家,谁能和我说说出了什么事儿吗?你们——为什么穿成这样?”巴里插进永远三言两语就吵架的两人中间,总算问出了从他踏入大厅就想问的问题。天知道对于一个速跑者,这等待有多漫长,“布鲁斯穿着礼服,哈尔——等等,白色是海军军装吧?你还挂了个上校军衔?”
哈尔放下手,叹了口气,一脸疲累转身找了把椅子坐下:“说来话长——”
“我们在参加一场军方主办的慈善拍卖会,拍卖所得用来维持珍珠港事件的纪念馆、儿童教育和罹难士兵家属生活。”戴安娜在门边出现,移步来到哈尔身边,倚身靠在桌沿,卡尔在她身后飘了进来。
巴里看着一袭海蓝礼服的戴安娜,又看了看布鲁斯和哈尔:“所以?你们?全部?一场?”
克拉克在布鲁斯身边落下,“是的,全部。非常意外。”
巴里非常感激穿着制服的克拉克,让他不至于成为站在穿着黑色礼服的布鲁斯、白色海军军装的哈尔和海蓝礼服长裙的戴安娜身边唯一画风不和的一个。
“所以你也在?”
克拉克耸肩:“记者的工作。”
布鲁斯在巴里询问的眼神里不情不愿地答:“韦恩集团收到了军方邀请函。”
戴安娜挑眉:“私人兴趣。”
巴里转向哈尔:“你呢?你早就退役了吧?”
哈尔用手指往后梳了一把落在前额的头发,另一只手转着白色的军帽:“还个人情,海军借我去当个卖笑的海报男孩。”
巴里笑起来:“上校军衔的海报男孩。”
哈尔摊手:“都是一个名字,谁让他们给我海军常服。”(空军上尉和海军上校都是Captain)
“白色很好看,哈尔。”戴安娜勾起哈尔手指上的军帽,扣在哈尔头上,“你可是今天全场最迷人的宝贝。”
哈尔站起来,摘下帽子,行了个夸张的绅士礼:“能得到全场最美丽的女士赞扬,不胜荣幸。不知最美丽的女士能否赏光和最迷人的宝贝跳一支舞?”
“哦,你肯定想了很久。”戴安娜笑着说,“当然,为了最迷人的宝贝。”
“所以你们要在正义联盟的大厅跳舞了吗?”布鲁斯说。
克拉克走到控制台边,“有什么不可以呢,布鲁斯,既然刚刚结束了任务,现在又没有什么突发事件,我们可以放松一下。”他说,“让我来看看,钢骨肯定在控制台下了些歌曲。”
优美柔滑的圆舞曲响起,克拉克的古典品味,一首经典的华尔兹。
哈尔带着戴安娜滑入大厅中的空地,他们在近地轨道上的基地中心旋转,蓝色的裙摆在舞步间泛起波澜,像海浪拍在雪白的军装。
身后的大窗映着地球的一小半,在阳光照耀下围绕着一圈与戴安娜礼服同色的蓝光。
时间忽然栖落在戴安娜的指间,透过哈尔的肩章,在旋转摇摆间熠熠闪起遥远的辉光。
那个夜晚没有这样明亮的光,也没有优雅的舞曲和辉煌的太空作陪。
只是点着昏黄灯盏的小餐厅外的马路。
天上飘着细细的雪,灰色的,带着那时特有的阴霾。
有一个人在她面前摆出了一样邀舞的姿势,她将她的手交到他的手上。
那时的她对这世间的一切近乎一无所知,他带她跳了生命中的第一支华尔兹。
没有成型的舞步,没有音乐,只是两个人相互偎依,随着步子摇摆。
他有一双与她的礼服一样的蓝眼睛。
史蒂夫·特雷弗。
戴安娜遇到的第一个男人,引领她走进人类世界的人。
她的生命中有太多第一次和他相关。
有的时候,戴安娜看着联盟同伴的蓝眼睛,也常常想到史蒂夫。
卡尔的眼睛是人类所不可能拥有的蓝色,用世间一切的蓝去描述都不及。布鲁斯的总带着或深或浅的阴霾。巴里的眼睛用哈尔的话说是云端之上大气层的颜色,纯净透彻,是包裹着地球的那一层蓝光。
史蒂夫的,大概是天堂岛的海水吧。
你越靠近,越能发现不可见的深邃。
史蒂夫闯入她的生活的方式就像他的飞机,直直砸在海面,溅起浪花,掀起波澜,卷起漩涡,然后深深地沉下去,以永恒的方式静止在最深处。
他带来了戴安娜所不熟悉的整个世界。
他以不可能的方式闯入了天堂岛这片神佑之地。他是这个岛上从未出现过的男性,他开着一个钢铁巨鸟在天空飞翔。
他带来了士兵、枪械、子弹。
他带来了战争。
母亲曾经对戴安娜说,因为人们在战争中蒙受苦难,所以神创造了亚马逊人,代替他们保护这个世界。阻止战争是她们的使命。可是戴安娜长大的世界里,亚马逊姐妹英勇善战,但从未实践过她们的使命——从战争中保护人们。
亚马逊人偏安一隅,众神的福荫将她们的国土隔绝在人类的世界之外。没有亚马逊人曾经离开,也没有人曾经闯入。
史蒂夫是第一个。
他带来外面的世界正陷于战争的消息。
一场突然爆发,短短数月内卷入整个世界四分之一的国家,波及数千万人,并陷于拉锯、毫无进展的战争。每天都有数十万人倒在遍布铁丝网、拒木、堑壕的泥泞土地上。每一个被卷入的国家都被榨干了血液,打碎了骨头,似乎下一刻就要死于流血,或被外力打倒。可是就是这么奇怪,他们就这样无时无刻不往外流淌着鲜血,半死不活互相厮打了整整四年。
亚马逊的女王认为这是战神阿瑞斯的罪恶。但是她并不打算为此做些什么,她只是给了这个带来战争的男人一艘船,让他能够离开这片神佑之所,回到属于他的、血肉模糊的世界去。
“为什么我们不再保护人类?”
“因为他们不值得,戴安娜。”
“我不能对无辜的人因为阿瑞斯的作恶付出生命视而不见,如果没有人愿意去保护人类,那么我会去。”
戴安娜决定与史蒂夫离开天堂岛的时候,她的母亲说:“你永远是我的最爱,戴安娜,小心人类,他们不配拥有你。”
那时候的她满怀意气,不明白这句话背后的不舍、伤感与怜悯。
她亲眼看到了那个世界。
那个亚马逊人曾经保护的世界。
这个世界和天堂岛有太大太大的区别。
当时人类最伟大的都市——伦敦——是个染满黑灰,无处不在喷吐黑烟的古怪都市。往来的人群穿着累赘繁复又奇��,既谈不上方便行动,更谈不上舒适。
女人被长长的裙子绊住脚步,高而尖的鞋跟怪异而病态。她们把自己勒地喘不过气,只为了凸显不允许被露出的乳房、不盈一握的腰肢,和布满蕾丝花结而高高耸起的大裙子。
男人的领结勒在喉口,带着装腔作势的高帽和毫无用处的手杖。
他们高高昂着头颅,从衣衫褴褛骨瘦如柴佝偻着身躯的人身边走过。
有抬头才能望见的,像一根根直冲着天空竖起尖矛的塔楼,傲慢而靓丽,在灰蒙的薄暮里都折射着金色的光,看着这些骄傲的建筑,让人记不起小心脚下的路。
有低头才能避开的污水坑,灰色的雪、泥水、黑土被往来的脚印、车辙碾烂搅拌,要那么小心才能避开,无暇去抬头看那些光鲜。
“欢迎来到游乐园伦敦。”
“它真古怪。”
“好吧,不是每个人都喜欢。”
后来她发现,这个都市并不是人类最奇怪的地方。
人类的世界,女人不享有男人的权利,更别提上战场这样的事情,衣着华丽的淑女避之不及,衣着朴素的妇人妄想无门。
而战场,是另一个集合了所有人类古怪和诡异的地方。
史蒂夫带着他的小队和戴安娜穿越法国战线,去摧毁德国制造毒气的地点——或许是阿瑞斯的所在。
一路上他们经过了被战争压垮的法国后方。
史蒂夫指着一片覆盖着残雪的平原,曾经缀满金色麦浪和一望无际葡萄藤的田地,现在只有雪水浸湿的黑土长着零碎枯黄的杂草。磨坊的风车已经破烂不堪,没有马能够拉磨,也没有小麦需要碾磨。
城市没有比乡下更好,曾经以繁华荣冠欧洲的都市再也不见夜晚的霓虹。一条一条大街关门歇业转让出售的店铺是城市的主旋律。年轻和年老的妇人在泥水里相互搀扶着艰难前行,见不到几个年轻的男人。
他们穿过新兵启程的车站,这时候她知道,年轻的男人都去了哪里。他们都从这里启程,然后被送入机枪和炸药的虎口。很意外这个车站还能聚集起这么多人,因为更多更多的人早就在马恩河、莱茵河、凡尔登和索姆河化为了肉泥。
这是1917年的末尾。
沙皇俄国在这一年成为第一个倒下的国家,它在与德国的角力中死于革命。奥匈帝国离死不远,英国尚能喘息,法国和德国像罗马斗兽场上最后剩下的两个角斗士,他们满身伤口,肌肉麻木,骨骼破碎,他们只是忍着,不成为先倒下的那一个。
他们来到被封锁的前线。
前面只是古怪,这里是地狱。
一片远眺也望不到边际的深黑土地,弥漫的雾气不是清晨温柔冰凉的晨雾,是不知哪一方施用的毒气。一重一重的铁丝网让血肉之躯寸步难行,无处不在的拒木堆在深深的堑壕上方。
士兵全都躲在在看不到尽处的堑壕里,堆在堑壕前的不是沙袋泥土,而是无数残破的尸体。堑壕里流淌着浑浊不清的污水,跳蚤、水蛭、老鼠在士兵脚边攒动。
有的士兵枕着死人的残肢酣睡,有的就着污水泡开黑硬的干饼。他们的眼神并不像活人。
他们停留了一夜,正好是平安夜。
晚上,战壕里的士兵唱起家乡的颂歌,远远从战场的另一头,也飘来语言不同的歌声。士兵背靠着残尸,面对着篝火,隔着绵延不尽的铁丝网、拒木、机枪和炸药,用不同的语言赞美同一个上帝。
戴安娜问史蒂夫:“你们为什么打仗?”
旁边的士兵见怪不怪地回答:“每个节日我们都会隔着防线唱歌。第二天该打打,该杀杀,该死的,就死。”
这一片方圆几十公里的土地埋葬了整整一代英法青年几百万条生命。
他们没有未来。
他们有的是明天。
该打打,该杀杀,该死的,就死。
“对不起,戴安娜。”那是史蒂夫第一次对她这么说,“我不该带你到这个世界。”
“我怎么做,并不是因为你。”这是也第一次她这么说。
他们继续穿过了德国的防线,德国的状况比法国还要糟糕,他们甚至吃不起黑硬的干饼,有的只是萝卜和芜菁。
即使如此,他们依然接到了进攻的指令,一车一车的士兵被从遥远的奥匈帝国与俄国的交界处征调,这个帝国赌上了自己残存的所有血肉,做最后的致命一击。
在离这片布满血肉的土地很远很远的大洋彼岸,20万的军队在一个冬天里扩招为了480万,雷云一般集结的士兵做好了投入这场战争的准备,史蒂夫就是他们之中早早被派来的一员。
戴安娜要找到阿瑞斯,史蒂夫要找到毒气的配方。他们借助史蒂夫卧底德军的身份,在一场舞会上遭遇研制毒气的毒药博士和疑似阿瑞斯的德国将军。
他们没有跳完那一支舞。
那时的戴安娜穿了一袭海蓝的长裙,剑藏在她的背后。史蒂夫穿着他卧底德军的军装,辉煌的水晶灯在他领口的蓝马克斯勋章上流转着光。
他从没机会穿上美军的空军军装,更不可能有机会穿上哈尔的这一身。
白色的军礼服配上他的金发蓝眼一定非常迷人。
他从没有机会。
史蒂夫炸毁了毒气制作工厂,销毁了配方和已经制成的毒气弹,戴安娜也顺利找到了阿瑞斯。
他们在德国的街道上进行了最后的决战。她与史蒂夫曾经共舞的小餐馆在战斗中化为废墟。
“你是谁!”阿瑞斯这么问。他不止问过这一次,远在伦敦,他们就该发现这隐藏在双方高层里挑动战争的恶魔。
“我是天堂岛的戴安娜,希波吕忒之女。以世间所有美好的名义,你对这个世界的怒火,就此终结!”
“我知道你!希波吕忒和宙斯苟合的杂种!你们真的以为生命是我母亲的赐福吗!我的母亲,伟大的天后,怎么会祝福宙斯的杂种!
“不是宙斯的杂种,他会赐予你他的神器?不是宙斯的杂种,你能有这样的力量?”
阿瑞斯的生命终结前,他大声喊:“你以为是我!带来了战争!不!战争是人类的本能!人类生来就自相残杀,我只是让他们释放本性!你以为杀了我!就能终结战争!等着瞧吧!”
这是1918年的暮春。
德国赌上帝国最后的血肉做的生死之搏,止于能眺望到巴黎的郊外。那里有数之不尽的士兵、坦克、枪炮在等待。
然后又是一场战争,血肉之躯无法逾越的铁丝网、拒木和壕沟组成的防线被一辆辆装甲巨兽轻易碾碎,仿佛之前倒在这些东西面前的那几千万生命是梦中乍然亮过的星火。
这是终结这场战争的战争。铁与火宣告了德国的失败。
11月11日11时,贡比涅森林响起了101响炮声。
仿佛长暮终响的报晓,人类终于从噩梦般的四年里甦醒了。
戴安娜杀死了播撒战争的神明,但他们并没有终结战争。
史蒂夫和戴安娜目睹了那场铁与火的亚眠会战。血肉之躯在机枪和炸弹之前如此不堪一击,而机枪和炸弹在坦克面前又如此无力。
人类总能推陈出新,想出更有效的屠杀自己的方法。
史蒂夫喃喃重复了一遍他在天堂岛对着希波吕忒女王和戴安娜说的话。
“你有什么目的?”
“终结一场战争。”
“什么战争?”
“一场终结一切战争的战争。”
那时的他被真理之索捆绑,一字一句都发自肺腑。
“一场终结一切战争的战争。”史蒂夫看着铁与火的巨兽碾过堑壕、铁丝网和血肉,喃喃说。
这场噩梦之初,所有人都认为它会在圣诞节前结束。几场会战会决定一切,就像一百年前的那些战争一样。骑兵冲锋、步枪齐射。一场战争,终结未来一切战争。
而事实是,这场战争中,杀人的武器不再是血肉之躯能够阻挡,更别提骑兵能在铁丝网、拒木和壕沟里起到什么荒唐的作用。参战的士兵大部分时间不在战斗,而像那些跳蚤、水蛭和老鼠,躲在堑壕里,与尸体和污水为伍,等待愚蠢的将军把他们以进攻的名义像倾倒垃圾一样送到机枪的准心口,成为那些堆砌在战壕口的尸体中的一具。这样的残酷被生命的数量拉到数年这么长。因为还有鲜活的生命可以投进这场拉锯之中,他们就不断地投入,像把煤块铲入蒸汽机车的煤炉。
欧洲这一代青年就此凋零,他们的生命之火什么也没有点燃,也再也不会被点燃。
史蒂夫和戴安娜回到了伦敦,胜利的礼炮传来的那天,他们在街头看到铺天盖地的英国国旗,人们相互拥抱,���呼雀跃。
然后他们看到了下一场战争的火花,在巴黎数之不尽的会议中,在撑到最后的国家为了弥补自己而贪得无厌地索取中,若隐若现地迸发。
一曲终结,旋律忽地转为了热烈的爵士乐。
哈尔没有放开手,突然就着旋律带着戴安娜快速转起圈来。
在哈尔的笑声里,巴里责怪地叫到:“哈尔——!”
戴安娜完全没有被这场意外打乱舞步,她踩着节奏极快地变换步子,拉着哈尔旋转,等到乐声一停,哈尔俯身,戴安娜下腰,扬手舒腿,摆出一个极漂亮的定格姿势。
哈尔扶着戴安娜的背直起身,惊喜地说:“嘿!你会这个!”
戴安娜理了理哈尔的军礼服领口,宠溺地笑笑:“哦,空军男孩。”然后迤迤然抽身。
巴里双手叉在胸前:“你的恶作剧还有什么来源不成。”
哈尔笑:“这是空军的传统,通常我们邀请女孩的时候会这么来一手。”
“你是指空军的陋习。”
哈尔摆摆手:“因为我们不会晕呀,女孩们肯定是要受不了的,然后结尾下腰的时候就会——”他一把拉过巴里,重新摆出刚才的姿势。
“嗷!哈尔!”巴里一个重心不稳,不得不抓住哈尔的手保持平衡。
“——这样。”哈尔飞了个媚眼,然而并没有人欣赏,很快被站稳的巴里重重推开。
“嘿!”巴里生气地说,“别拿我做示范!”
哈尔无辜:“除了戴安娜你最轻啊。你要我拿克拉克还是布鲁斯做实验?”
巴里瞄了眼坐在一边看这场闹剧的布鲁斯,想象了下那个画面,打了个冷战。
布鲁斯挑起眉。
那一边克拉克已经和戴安娜跳起舞了,鲜红的披风和海蓝的长裙,划出一道道圆弧,仿佛雨滴落在湖面的圈圈涟漪。
银河在他们身后辉煌而壮大。
战争结束后,戴安娜与史蒂夫回到了美国,史蒂夫带她生活在加州,临近海边。他觉得在海岛长大的戴安娜会更喜欢大海。
那正是爵士乐兴起的年代。
他们常常光顾那些活力四射的酒吧,史蒂夫不止一次带她跳过那个高速旋转的舞。空军男孩的陋习,仗着做过旋转训练,他们没什么做不出的。
那时候的史蒂夫也很忙碌,他参加了一场又一场授勋仪式,获得的勋章未必比蓝马克斯常见。美军陆军航空队正是发展壮大的时候,史蒂夫是少有的有战场击坠经验的资深飞行员,他被授予上校衔。
戴安娜回了几趟天堂岛,又回到加州。
他们有了20年美丽的时光。
他带她去看那些没有被战火摧毁过的、或者说,战火早就远去的,人们的生活。
约塞米蒂的雪山、巨松、日光岩和瀑布,中部平原一望无际的玉米田,大峡谷和羚羊谷鬼斧神工的风化岩,黄石公园五颜六色的大棱镜和间歇喷泉,纽约的高楼和华盛顿的国会山,波士顿海外的鲸鱼和海豚。
人类的世界远远不止那些可怖和怪异。
他们确实还有温暖和美丽。
再后来。
再后来,那片土地又传来了战争的消息。
战争爆发前,风声就一阵紧似一阵,史蒂夫早就接到了消息。他已经是美国陆军航空队的将军。
德国被战争的巨额债务压到脊梁垮塌,反而反弹起来,绝境重生,摩拳擦掌,只为一雪前耻,上一场战争的灰烬里诞生了硫磺火湖里的魔鬼。
德国对波兰开战的消息传来,史蒂夫坐在屋檐下,远方的大海蓝得就像天堂岛。
史蒂夫说:“对不起,戴安娜。”
这是他第二次说这句话。
他第三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时间已经是1942年。美国加入了这场比上一场更大、卷入的国家更多���死亡的人数更多、死亡的方式更有效率的战争。
他接到了随航母出发的命令。
“对不起,戴安娜。”离开之前,他说,“我不该带你来这个世界。我们辜负了你。我,辜负了你。”
“我的选择,与你无关。”戴安娜温柔地拂过他的鬓角,他的金发不再那么闪耀,转为棕色,染上了星点的霜华。他的眼睛依然那样蓝,仿佛天堂岛的大海。
可是就像这个人类的世界。
离得越近,越感受到美好和深埋的阴暗。
她的母亲说的没错。阿瑞斯说的没错。她不能阻止战争。他们不值得拥有她。
人类挑起的战争,她不能参与。
人类创造了一个她不能与之并肩的世界。
史蒂夫再也没有回来。
哈尔还在追问戴安娜知道空军小伎俩的原因,被巴里赶到了一边,然后克拉克带着他们去查看暂时放在孤独堡垒的不明飞行物残骸。
戴安娜在布鲁斯身边落座。
布鲁斯不知从哪儿掏出了一瓶威士忌。
“我猜你想喝一杯。”
戴安娜接过杯子,笑说:“什么也瞒不过你。”
“你拍下的那枚蓝马克斯勋章,史蒂夫·特雷弗,空军少将,这是他卧底德军时候的勋章。”布鲁斯抿了一口酒,“卧底能获得蓝马克斯,确实是传奇的人物。”
“空军的男孩们,上了飞机还能记着什么呢。”戴安娜晃了晃杯中琥珀色的酒液,“他一生都想空军能独立建军,可是他没有等到那个时候。看着哈尔穿那身军装,虽然是海军的,我就想他能穿上肯定非常迷人。”
“他是你离开人类世界的原因吗?”
“我走入或离开,都不是因为他。”戴安娜说,“他伸出手,是我把手交到他手里。”
他们相对无言。
许久,布鲁斯举起杯,地球的倒影落在杯沿。
“敬成就世界的人。”
戴安娜轻轻磕碰他的酒杯,银河的倒影和地球的短短重叠。
“敬成就我们的人。”
The End
我超!!!!!!!!!!!!!!!!想写又很纠结会破坏美感但是真的超想写的结局,不想看的就不要当真啦。反正正文里已经给了注定在电影里一战中就挂掉的史蒂夫开了20年的外挂,也不介意来个这种结局了嘛。准备好了吗?确定要看了吗?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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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特雷弗,好耳熟啊。”哈尔跟着克拉克进入孤独堡垒的时候,搔了搔下巴,迷惑地皱起眉。
巴里好奇:“戴安娜买下了这个人的东西?她不是只做古董生意?”
克拉克说:“是个空军少将,当时还是陆军航空队吧。牺牲在太平洋战争,那个蓝马克斯勋章是他一战在德军卧底时候得的。回国之后获得的勋章多得数不过来,这个是最传奇的。”
“蓝马克斯是我知道的那个蓝马克斯吗?卧底能卧底到得蓝马克斯?”巴里怪叫。
克拉克点点头,“是你知道的那个蓝马克斯。”
哈尔纠结地说:“我总觉得我最近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绝对不是这次拍卖会。”
巴里翻了个白眼:“谁要信你。”
阿灵顿国家公墓是华盛顿最安宁的地方。
成百上千的雪白墓碑像肃穆的士兵,在这片青草地上延展开。
总有人陆陆续续来拜访,洁白的石碑和各色鲜花,阳光穿过树影落下斑驳的光点,宛如跳跃的精灵。
史蒂夫的墓碑在一棵长青的松柏边,环绕着他的战友。
还是清晨,墓碑边放着一支带水的风信子。特雷弗家还记得这位祖父辈的人物,大抵还是给戴安娜一点安慰。
她带了一束火红的玫瑰。
阿灵顿常常看到带着火红玫瑰的人,这一束国花,又恰恰代表爱情。无数未死的爱,寄托在这些花朵,默默地说给亡灵听。
戴安娜伸手擦了擦墓碑上史蒂夫的名字,没有积灰,雪白浑然一体。
“我有了一些战友。”她说。
麻雀和罗宾鸟在枝头欢快地吱吱喳喳,偶尔有松鼠从枝头一掠而过,青草地上的露水未干,钻石一般闪着光。
她沉默良久,只是抬头远远凝视着开阔的墓地。
墓碑间,有许许多多悲欢离合。
“我们会让这个世界更好一点。”她抽出一支玫瑰,落下一个亲吻,把玫瑰叠在风信子上。
风在她身后轻轻拂过这片英灵沉睡的土地。
远远有人呼喊:“史蒂夫!嘿!看什么呢?该走了!”
被呼唤的人穿着一身深蓝色的空军常服,胸前别着上校的银鹰。他收回看着高挑女士背影的视线,答:“好像看到了一个熟人,没什么,走吧。”
真·The End.
7th May 2017
1.     灵感来自万恶的还没上映就捅地我痛彻心扉一刀的fanvid:贫道爱吃肉的【DCEU】【WonderSteve】如果我变成回忆(30秒摸鱼) 2.      不要问我超想写的结局是什么意思,就是那个意思。不明白的查查风信子的花语。 3.       终于写了WonderSteve,好开心T-T 4.       一战相关资料来自天涯煮酒论史 1914:诸神末日by押沙龙(一战描写中角斗士比喻化用自此文,应该还有其他影响,因为主要看的这篇。想要简略了解一战过程看这张帖子最好啦!你们看了就知道我化用程度了[笑哭]),八月炮火,一战秘史。 5.       空军男孩的陋习当然是我胡诌的,我就只是想把哈尔插进去! 6.     “The war to end all wars” 是一战的代称,当然现在是一种讽刺的用法。在1914年8月,战争刚刚开始的时候,英国作家H. G. Wells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就是The War That Will End War,当时所有人都以为这场战争很快就会结束,最后这场战争基本摧毁了欧洲的旧文明。而所谓终结一切战争的战争,结局如何我们都知道了。
7.       看了好几遍预告片,蒙太奇太重,猜了几遍剧情都觉得不通顺,干脆自己开脑洞忽略掉剧情线。
8.       搞完史蒂夫和戴安娜了!祝愿神奇女侠电影大卖口碑大爆啊!我最爱的派派和加朵!!!
9.        蓝马克斯勋章真的是超稀有的勋章,想想电影竟然设定史蒂夫卧底都卧底出了蓝马克斯,简直细思恐极。大家可以搜一搜蓝马克斯的相关。
10.      哈尔穿的那件白色海军常服就是壮志凌云结尾他们参加结业酒会时候穿的那件啊,实在太帅了!空军只有短袖制服是白的,哭,找个理由让哈尔穿白军装!
11.      米帝的空军是在1947年才独立建军的,之前都是隶属陆军的陆军航空队。
12.     放了蓝马克斯勋章、哈尔海军常服、史蒂夫空军常服的图:点我
13.     上映后补充:猜错了,史蒂夫的蓝马克斯是偷衣服附带的,我说史蒂夫作为一个情报人员偷人家衣服偷个有蓝马克斯勋章的是认真的吗?我不管,就当他卧底出蓝马克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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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magosdominus-blog · 7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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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之黑童话
失明公主阿玄身边带着一只奇怪的离群江鸥跟班,在大森林里遭遇一头成了精的小奶鹿诞诞。阿玄去摸不会说话的诞诞,但是没有摸出他是什么。跟班鸥滴滴滴跟阿玄暗语交流:“鹿。” 小鹿叼着阿玄下裳的燕尾,扯着她向森林深处走去。江鸥跟在后面。他们来到一座隐藏在芭蕉丛中的小木屋前。这是鹿精的住所。阿玄带着江鸥住进了小鹿的蕉叶屋。小鹿每天给阿玄找森林里的野果和泉水来。 住在森林里,江鸥虽然吃不到鲜鱼,觉得很苦恼,但是不碍事。谁让它不是凡鸟呢。它在屋外给自己搭了一个巢,晚上睡觉用。阿玄睡在屋里诞诞的床上,诞诞卧在她怀里。夜深人静之时,小鹿诞睁开双眼,比夜色还要黑的双眼,看了看熟睡的公主,在公主均匀而轻柔的呼吸声中一下一下舔舐她的胸口。皓玉般的胸口渐渐发出异样的光芒,最终微弱散乱的光芒汇聚起来,稳定在一个位置。这是公主体内灵玉的力量,可以帮助小鹿迅速提高修为。诞诞敛息凝神,专注吸取灵玉的力量。神不知鬼不觉。一个夜晚又过去了。 不出一个月,诞诞在灵玉的帮助下修为突飞猛进,而阿玄和江鸥对此事毫无察觉。一日,小鹿诞对江鸥说,再过几日,我就要修成人形了,不知道到时候是美是丑,是贤是愚。江鸥给阿玄翻译了一遍,阿玄说,不管你变成什么样,你始终是我们的朋友。小鹿诞点点头。是夜,大雨倾盆。第二天傍晚,晚霞穿过森林中尚未散尽的水雾,缤纷洒满一草一叶的每个角落。小鹿在纷乱的虹彩中,化为一个俊俏的少年。江鸥开心地引吭高歌,为他祝贺。公主玄看不到小鹿诞变成的人是什么样子的,想要摸摸他的脸。诞诞凑到她跟前,拉着阿玄的手,引导她抚上自己脸颊。 不久之后,公主阿玄的未婚夫王子俭哥找到了这里,要带阿玄离开,回到他们居住的城堡。诞诞不同意,但是却不能明说。因为这事跟公主体内的灵玉有关。他曾借助灵玉的力量修炼,体内的灵力大半吸取自玉中,却没有想到,在他修成人形的前夕,他,走火入魔了。直到现在,他体内的灵力紊乱,刚猛相斥,他自己无法调节,无法化解冲突,因此十分痛苦。但是他无法言明,因为公主玄根本不知道她自己体内灵玉的存在,而对王子俭他压根一无所知。所以他不敢贸然承认自己有意接近公主是为了窃取灵力,走火入魔的事情更是无从说起了。 看到王子俭拉着公主玄要走,诞诞急了,拦住去路,扬言自己喜欢公主,要娶她为妻。俭哥听闻此言,气得没背过气去。阿玄也急了,说我不是早就告诉过你我有未婚夫吗,怎么突然信口开河。诞诞说,我舍不得公主离开,要是非要走,至少让公主吃完我早上去摘回来的草莓,公主最喜欢的野果就是它们,不然我看着公主离开,留下它们,心里难受。阿玄说,好的,我吃完再走。俭哥警惕起来。诞诞看了眼俭哥,自己咬了一口草莓,说,没毒!俭哥尴尬伴着头皮发麻地看着阿玄把一个一个被诞诞咬过的草莓放在嘴里吃下去。当阿玄吃完最后一颗时,身体毫无征兆地软了下去。俭哥接住阿玄,怎么唤也唤不醒,抬头对着一脸无辜的诞诞,气得牙根痒痒:你这个混蛋,果然不安好心。诞诞说,你没有证据就做诛心之论,为什么我吃了一点事也没有呢,凭什么冤枉我,还不如调查一下这些草莓究竟有什么问题,好早点救醒公主。俭哥说,草莓都被吃光了怎么调查,它们有什么问题难道你不知道吗。诞诞说,我真不知道,给自己平添毒害公主的罪名对我有什么好处,草莓就是在这片森林中长出来的,虽然摘回来的吃光了但是现在去采摘的地方或许还有野兽吃剩余的一两颗,可以研究一下。 可怜王子俭哥英明一世,如今被森林地头蛇诞诞牵着鼻子,折腾了一天,还是毫无结果。晚上,俭哥守在阿玄床���思考其他办法。这时的诞诞站在屋外,驱动体内灵力运功,屋内阿玄体内的灵玉受到感应,透出亮光,在黑暗的屋中闪烁。俭哥看到此景,先是一愣,然而并未显出惊讶之态。旋即,他站起身来,出门走向诞诞,问:你煞费苦心留下公主,就是为了试探我知不知道她体内灵玉的事情吗?诞诞说,既然你明白,我就告诉你,我希望与你合作,如果你能帮我,那么我们或许能得到更多。俭哥说,未婚妻是我的,我为什么要与你分享?诞诞说,然而现在她不独属于你,灵玉也不独属于你,我无法阻挡你带她离开森林,但不合作,我的存在永远是你独霸关于这个财富的秘密的阻碍。俭哥说,你真缺德。诞诞说,你也不是好鸟儿。 诞诞威胁俭哥,你要是不跟我合作的话,我就把你知道公主灵玉却对她有意隐瞒一事告诉她,让她对你死心。俭哥说,公主对我死心就能听你话吗。诞诞说,就算不听我话你也别想得到,两败俱伤还是互惠互利你自己掂量。在他俩讨价还价、反复谈判之后,终于达成妥协:诞诞不去坏俭哥好事,俭哥同意诞诞借助灵玉继续修炼。诞诞最后还是保留了他走火入魔一事没有告知俭哥,以防被俭哥抓住把柄,日后翻脸不认账,而是自己借俭哥给他继续接近阿玄的修炼机会,自己寻找破解入魔之法。 第二天,服下诞诞所给解药的阿玄醒来,抱着变回小鹿的诞诞,和俭哥一起离开了森林。俭哥腹诽,就知道解药在这小混蛋手里。 这一切都被江鸥看在眼里。俭哥和诞诞对江鸥都是欲除之而后快,生怕江鸥把他们的阴谋告诉阿玄。江鸥非常害怕,于是趁阿玄不注意的时候飞走了,逃出俭哥和诞诞的视线,脱离魔掌。 王子俭和公主玄要在城堡举行婚礼,城堡及周围村庄码头都张灯结彩,为迎接这一盛典而精心准备着。诞诞趁大家都在忙活,摇身一变,变回俊俏少年的样子,溜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目光搜寻着漂亮的姑娘。正在他春风得意几乎忘形的时候,身后突然一力道巨大的手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扯进无人巷里,捆住手脚,堵住嘴巴,套进一只黑口袋。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被绑架了。 当诞诞重见天日的时候,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少女。诞诞内心哀嚎着,举国欢庆之日自己本想借机猎色一把,不料却被色猎。正在他犹豫要不要坚贞不屈保住节操的时候,少女突然弯腰,似乎要俯身拾起什么东西。诞诞心想,这正是趁她不备运功解开束缚逃脱的机会,于是抓住时机发功。没想到,他稍一使力,内力便如翻江搅海一般,苦不堪言。少女抬头看他,一声冷笑。 诞诞此时胸腹之中如有千刀脔割,呼吸都如针扎一般,面对少女的冷笑再不解再怨恨也无暇顾及。少女坐上他面前的床榻,开始运功。诞诞觉得自己体内的痛苦慢慢减轻。随着少女运功深入,诞诞的痛感居然消失不再,转而气血顺畅,如沐春风。少女听了下来,走到他面前,问,知道为什么吗?诞诞摇头。少女莞尔,凑到他耳边,寥寥数语后,诞诞大惊失色。
以下省略n多字……
在小鹿诞吸取阿玄体内灵力化为人形之前,他们,包括诞诞,阿玄,还有江鸥,有过一段很快乐的时光。阿玄在诞诞的小木屋里呆的太久,本来森林里阴暗潮湿,屋里更是见不到阳光,她脸色苍白,举止恹恹。诞诞通过江鸥给阿玄传话,说要她早晨到屋外晒晒太阳。小木屋被芭蕉围起来,门前正对着一大丛杜鹃开得正好。这是森林深处阳光最好的地方。诞诞牵着阿玄的垂髾走近花丛,阿玄隔着下裳触碰到灌木花枝,无法继续前进,而诞诞丢开嘴里衔着的垂髾,钻进了杜鹃花底下。诞诞是只小奶鹿,一低头花丛的高度正好可以隐藏他。阿玄不明白什么情况,伸手向前,摸到花叶繁茂,江鸥提醒她:这是山榴。这时诞诞突然在阿玄手停留的位置抬头,将她的手心顶了起来。江鸥说,快抓住鹿头。话音未落,小鹿的脑袋又缩进了灌木底下。阿玄转身,要从花丛边走开,还没迈出一步只觉得裙子被什么扯住。江鸥低头去看,原来小鹿又探出头来,咬住阿玄的裙子了。
多好的日子啊,却一去不返了。站在路旁大树树枝上的江鸥叹息。那时候它怎么会想到诞诞是个流氓,而且有意接近公主,图谋她身上的灵玉?现在的江鸥为了伪装自己,把一身羽毛变成黑色,跟个乌鸦似的,混在鸦雀之间也不显眼。它这是效仿人类的漆身吞炭罢了。大树下路上的人们来来往往,到处张灯结彩。不远处城堡大门缓缓打开,小孩们蹦蹦跳跳,嬉笑打闹,去争抢漫撒一地的铜钱。笑容满面的人们哪里知道这场婚礼背后隐藏了多么可怕的惊天阴谋。江鸥叹息。
后堂,侍女扶梳妆好的新娘阿玄到新郎俭哥面前。 阿玄问,我眼睛看不见,你替我看看这样可以吗? 俭哥说,很美了,我以为你的妹妹已是倾国之色,没想到你装扮好竟胜她百倍。 阿玄闻言僵住:妹妹,我的哪个妹妹? 俭哥方才虽非虚夸恭维之辞,却只是激动之下真心赞叹,并未顾忌其他,不料阿玄刨根问底,只得回道,是媛容。言罢隐隐觉得不妥。 果然,阿玄抓住俭哥手腕,追问,你见过媛容? 俭哥说,自然见过。 阿玄再问,你知道她现在何处? 俭哥沉默片刻,道,不知道。 你知道我的眼睛为什么看不见东西的吗?阿玄的问题越来越离谱。 俭哥这次只是沉默。 阿玄叹道,算了,你怎么可能知道呢。
婚礼过程省略n多字……
白天的宾客迎来送往,傍晚的婚礼进行得非常顺利。看得出毌丘家在自家王子迎娶夏侯公主一事上毫不吝啬花销,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气派令来客无不惊羡,客观上也起到了让二人成婚一事到处传播的作用。毌丘俭此举究竟意欲何为呢?躲在傍晚归来的栖鸦堆里的江鸥苦思冥想。更令他费解的是,他听到鸦群正在开会,会议内容是今晚毌丘王子将带着夏侯公主到半山湖畔赏月,乌鸦们正在安排在半山湖畔对新娘公主发动袭击。江鸥侧耳细听,并未得知这场袭击的策划者系何方神圣,只知道这群乌鸦是受人驱使,奉命办事。虽然以江鸥一己之力,无法阻止这场针对他朋友的袭击,但是他想到了一个隐藏自己的好办法。借鸦群袭击公主的掩护,正好可以施法将自己化入公主体内。平时公主身边被俭哥安排了很多人盯着,根本无机会靠近,更别说施法。这次乌鸦制造的混乱正好可以利用。俭哥此人处心积虑,一心想除江鸥灭口,绝不会想到江鸥假装逃逸,实则依然潜藏城堡附近,更不会想到江鸥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这次会潜伏到他新娘身体里吧。
新郎新娘赏月的地点其实不算半山腰,只不过这湖泊并非山顶湖,所以被称为半山湖罢了。湖连通了城堡后面隐藏的一座花园的水道。不是非常熟悉此城堡结构的人,恐怕很难知道此湖的存在;不是毌丘俭身边熟知他行为的人,不会知道新婚之日他要在此处与新娘赏月的计划安排。这次鸦群针对夏侯玄的袭击,背后一定大有文章。江鸥想。 时逢三五,满月如瑶台镜悬空。天地间清光充盈,湖水与不远处灌入湖中的瀑布都蒙上一层轻纱。满目是银白的光亮,除了环绕湖畔一片黑魆魆的树木。 毌丘俭牵着新婚妻子走进湖水小亭。他们双双坐下。与其说今夜是毌丘夫妇赏月,不如说赏月的只有毌丘俭一人。因为新娘夏侯玄双目失明,是月是日对她来说根本无从看到。月光落在毌丘俭对面的夏侯玄身上,落在她灰暗的眼中,此情此景,很温柔,也很虚妄不真,引人失神。 他深知结成这次婚姻冒的风险有多么巨大:接受夏侯玄这样一个妻子有多难,而他要承担的不仅仅是接受与她结合的婚姻。一个过于优秀、过于耀眼的妻子对丈夫来说是难以扛下的压力,有时甚至是灭顶之灾。与一个过分聪明过分智慧的人做保持距离的朋友也许是种幸运,然而距离一旦消失,无所不至的亲近取而代之,自己身上一毫一厘、无论���么微小的瑕疵都不会逃过对方的眼睛。距离能够掩饰的自尊和自以为能够虚晃过对方的算计,都在那冰雪样剔透的人面前被碾压得粉碎。假借以自欺欺人能与对方分庭抗礼的空壳碎了,只剩下一滩肮脏丑恶暴露无遗。这很可能就是婚姻的归途。 毌丘俭自认不是一个心怀奸毒、虚伪矫饰、刻薄没有度量之辈,但是他有自己一时无法言明的事情。责任重于儿女私情,眼前的他根本没有办法与夏侯玄坦然相对。而最终促使他决定与夏侯玄成婚,也是经过重重考虑,反复权衡。这对他们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出路。于失明的夏侯玄而言,她无处可去,只能暂居在他的城堡中。而像她这样一个人,心中名节的地位比生命还重要的人,怎么可能安然接受他的庇护,而不顾随时招致的流言与揣测。于毌丘俭自己而言,能够借此机会,守住夏侯玄身上仅存的一枚灵玉,使之不落入歹人之手,便守住了翻盘的机会。九玉不齐备,天下大势就尚无定数,他还有救亡的希望。
树上的江鸥听到他们在亭中轻声谈话,细碎的话音却听不真切。这时的乌鸦们已准备妥当,蓄势待发,只等领头的一声令下。亭中的毌丘俭与夏侯玄交谈得正为专注,根本没有发现树上这群蠢蠢欲动的动物们。领头的一声号令,群鸦直冲小亭,乌黑一片遮天蔽月,原本安静的湖泊被搅碎得乱羽嚣尘。毌丘俭一开始根本没有反应过来是何物来袭,慌忙以袖遮挡,然而发现,来者为一群乌鸦,它们集中攻击的对象不是自己,而是身旁的夏侯玄。夏侯玄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听到乌鸦难听的叫声和翅膀扑腾的声音,继而感到鸟喙、鸟爪在自己身上乱刺,只得捂住脸,蜷起身体避免更严重的攻击。毌丘俭甩开咬在自己身上的几只,去驱赶撕咬夏侯玄的乌鸦。可惜夏侯玄身上的乌鸦太多,而且咬起夏侯玄来比咬他自己卖力许多,毌丘俭又不敢拔剑砍杀,只因担心误伤夏侯玄。他毕竟不是个连鸟都对付不了的草包,硬是徒手把钉在夏侯玄前面死缠烂打的几只扯下来,把她搂在怀里,替她去挡住一部分乌鸦的袭击。 江鸥混在鸦群中,好歹躲开了毌丘俭的毒手,却无法再接近夏侯玄毫厘。它必须贴近夏侯玄前胸施法,才能顺利进入体内。虽然用时只需转瞬,可惜它连转瞬的机会也争取不到。夏侯玄被毌丘俭拥在怀里,后背腰上毌丘俭的双臂紧紧箍住,七八只凶悍的鸦中猛将狠狠啄咬毌丘俭的手臂,试图迫使他松开抱住夏侯玄的手。毌丘俭的袖子上,夏侯玄的衣衫上鲜血淋漓。剩下的乌鸦围住相拥的二人,竭尽己能撕咬他们的血肉。江鸥随同体能较弱、无法靠近猎物的乌鸦们在亭中周围下上盘桓,听到带着弓箭棍棒赶来的家丁仆从呼喝着越来越近,心想时间已经不多,只能抓住最后时机赌上一把。这时棍棒迎风而来,乌鸦的尸体在惨叫和乱羽中簌簌落了一地。鸦群不明敌我,躲藏的,反击的,阵势乱做一团。毌丘俭松开手,领仆从护送夏侯玄回城堡中查看伤势,不料乌鸦不顾死伤惨重,仍凶顽更盛,决意反扑。在领头的带领下,朝目标夏侯玄发起新一轮的攻击。夏侯玄周围的仆从不曾想到乌鸦凶悍至此,被扑倒在地,江鸥乘机急速念诀,奋力投入夏侯玄体内。就在江鸥撞入夏侯玄身体的瞬间,里面的灵玉受到感应,灵力爆发,向身体周围冲击。那些前来攻击的乌鸦们,顿如被雷电击中一般,当场毙命,坠到亭中、湖水里。
小鹿诞诞耷拉着脑袋回到房里。这个房不是以前夏侯玄睡觉的卧室,而是毌丘俭和夏侯玄的婚房,因为他知道去以前的卧室不会再找到夏侯玄的。婚房里没人,诸葛诞想,今晚他们不可能不回来的,于是他跳到床上,卧下发呆。不知不觉他就睡着了。突然门外一阵喧闹,吵得他从梦中醒来。当他睁开眼时吓了一大跳,他看到四五个仆从抬着浑身是血的夏侯玄闯了进来,后面的仆从们扶着同样浑身是伤的毌丘俭。那些仆从压根没看卧在床上的小鹿一眼,就把夏侯玄往床上放,吓得诸葛诞急忙跳了下来,腾出位置,然后站在床边,伸着脑袋望他们七手八脚给平躺床上昏迷的夏侯玄和倚在另一侧的毌丘俭清理伤口。 毌丘俭看了眼在旁边看热闹的诸葛诞,没有吭声。早在他在森林里遇到诸葛诞的时候,他就认出了这个鹿精是谁,因为诸葛诞模样跟前世几乎没有变化。鹿精也认出了他。但是他俩都保持沉默,没有揭穿对方。他们再一次各怀算计走到了一起,不知道还能假装盟友多久,不知道什么时候分道扬镳、拔刀相向。至少,眼前他们还不能撕破脸,他们暂时达成默契,先同舟共济各取所需再说。至于以后谁能先对方一步下药,就看眼前的走势了。对于总是变成小鹿在夏侯玄怀里卖萌占便宜的诸葛诞,毌丘俭心情复杂。他信任夏侯玄的人品,夏侯玄不是轻易背信弃义的人,但是他头痛的是随时可能在他疏忽之余搞小动作的诸葛诞。是人总有弱点。诸葛诞对夏侯玄的脾气,性格的弱点,摸得比他不知清楚多少。诸葛诞要是存心挑拨离间,他防不胜防。此刻他只能寄希望于他俩之间的共同利益,灵玉尚未被破解的秘密能够牵制住诸葛诞想要踢开他独享此玉的欲望。 没过多久,已经挤得不成样子的婚房里又进来一人,附在毌丘俭耳边说了几句话。只见毌丘俭脸色大变,不顾自己伤重急急忙忙地出去,像是处理突发情况。 小鹿诸葛诞看着剩下的仆婢给夏侯玄包扎伤口,渐渐忙完散去。只留一个婢女守在外间侍候。这时,房里只剩下躺在床上的夏侯玄和他自己。小鹿诞蹦了上去,卧在夏侯玄身侧。夏侯玄的脸上、身上全是猩红狰狞的伤口,重重包扎星星点点的鲜红。原本无瑕白玉的夏侯玄算是破相了,被画花的脸上敷满了气味刺鼻的药膏,不知以后会不会留疤。手臂上、腿上找不到一处完好,胸腹上还有数道裂痕样的伤口,不知有无伤到内脏。诸葛诞回忆了一下,毌丘俭身上虽然也惨不忍睹,可是比起夏侯玄来说好多了。他隐约听到他俩是被乌鸦攻击了,但是为什么毌丘俭的伤比夏侯玄轻那么多呢。是他跑路了还是他拿夏侯玄当挡箭牌了。诸葛诞越想,越觉得毌丘俭不是个东西。 他突然记起一事,责怪自己差点把要事忘了,赶紧用嘴去扯夏侯玄心口处的包扎。可是小鹿的嘴怎么也扯不开医士用心重重缠绕的布帛,诸葛诞急了,摇身一变化为人形,伸手去解。布帛层层解开,可怖的伤口显露出来,诸葛诞正准备在上面施法,猛然一种莫名的罪恶感涌上心头。他收了手,变回小鹿,继续卧在旁边,转而用舌头舔舐起来。很快,夏侯玄经脉中流淌的灵力受到感应汇聚起来,显现出虚幻的形状,即灵玉的幻象。诸葛诞怔住了,在他眼前呈现的,不是之前那仅有的一枚朦胧微弱的玉,而是两枚玉,且形影清晰明亮。一枚血红,一枚墨黑。 难道她在骗我?怎么会有两枚?诸葛诞想起白天遭遇的魔法少女,反复思量仍不得其解。 他害怕毌丘俭马上回来,还是赶紧默念少女传授给他的心诀。两枚灵玉上显现出形状奇异的刻画符号,或者说就是某种神秘的文字出来。诸葛诞继续念诀,那些神秘的文字的图像逐渐放大在他的脑海里,一字一句流淌而过,包括魔音灌耳的音韵,就像白天里少女念给他听的那样让人心生敬畏与恐惧,却深陷其中欲罢不能。他试探少女能否传授给他这些文字,少女并不作答。他觉得这是拒绝了他。可是不懂这些文字,他如何才能参透灵玉的秘密,如何才能破解自己走火入魔的困局。诸葛诞心乱如麻。
诸葛诞半夜被夏侯玄痛苦的呻吟声惊醒,跳下床蹦到外间弄醒侍女。侍女跑进去点亮灯火,看到夏侯玄满身汗水,身上伤口崩裂,口中呻吟夹杂着梦呓绵绵。诸葛诞蹦上床,凑到她口边仔细聆听,听到夏侯玄叫的是“仲恭”,心里十分不爽。他变回人形,叫醒夏侯玄,问,你身上哪里痛?这时侍女惊呼,伤口几乎全部溃烂了。诸葛诞说,快点找医生来。 婚房内灯火通明,变回人形的诸葛诞守在夏侯玄床边等待医生赶来,但是对夏侯玄来说视界依然是一片黑暗。诸葛诞想,今夜毌丘俭是不会回来了吗,毌丘夏侯他俩的洞房夜就让他来陪夏侯吗? 窗外竹影婆娑,突然惊鹊乱逃。有危险在逼近。诸葛诞悄然拔剑,紧紧盯着外面,不料从他身后,夏侯玄所卧帐中,一把短刀闪着寒光向他背后刺来。诸葛诞迅速侧身,避开短刀的偷袭,顺势将手中的剑刺向来者。
诸葛诞和刺客打斗过程省略n多字……
刺客身负重伤,被诸葛诞逼退到门外。门外,当初被侍女叫来救治夏侯玄的医生和随同的侍女吓得瑟瑟发抖,退避在一旁。她们前面是手持刀剑的卫士。诸葛诞剑锋直指刺客,厉声问道,你来这儿捣乱究竟什么目的?刺客轻蔑一笑,以极温柔缠绵的语调说道,寻找我青梅竹马的心上人,说着眼睛望向夏侯玄所在的里屋。诸葛诞火冒三丈:***哪来那么多青梅竹马!长剑刺向刺客咽喉。出乎所有人意料,刺客没有接屋里的诸葛诞的招,也没有向门外的卫士冲杀,而是腾空而起。人们的视线追逐他的身影向上,他的身影就在众人眼皮底下消失了。几乎同时,里屋传来一声惨叫。诸葛诞奔回去,发现夏侯玄消失得无影无踪,原本所在的床上被褥一片凌乱。
刺客帮夏侯玄疗伤过程省略n多字……
刺客摸着夏侯玄已经光洁无瑕看不出任何伤痕的脸,悲伤地说:你不是媛容。说,你是谁? 夏侯玄问:你是谁? 刺客语气转冰冷:你没必要知道。 夏侯玄:那你凭什么问我的身份? 刺客:毌丘俭那小子满口鬼话,到处扬言自己娶的是夏侯家长女。谁人不知夏侯家长女乃夏侯媛容,哪里想到他竟会搞来和媛容神容如此相似的冒牌货。若不是你今夜容貌被毁,以你的举止习惯,我就把你认成了是她。我倒想问问,你是哪儿来的水货,还是个瞎子,有脸冒充夏侯媛容? 夏侯玄大怒:你说谁是水货?我哪里有冒充媛容? 刺客:你怎么有胆子在我面前大声说话?你不是想知道我是谁吗,要不是看在你还有未尽的利用价值的份上,我现在就让你入土为安。 夏侯玄突然平静下来:你是熟人,我们认识。 刺客心中一凛:是吗?什么样的熟人? 夏侯玄:我们在襄阳见过,你在那个时候认识的媛容。对吗,媛容的青梅竹马? 刺客:你在诱导我? 夏侯玄:你的言辞习惯已经暴露了你的身份,我现在根本无需诱导你。 刺客:我明白了。夏侯泰初。 夏侯玄:果然。孟公盛。
孟兴:是的,是我,孟兴。我想要猜出你的身份,必然暴露和你有过的共同经历。所以当我认出你的时候,也是向你坦白了我自己是谁。夏侯泰初,相隔一世,你依然是这样,不战而屈人之兵。 夏侯玄:我无意算计你,我只想知道,昨夜的乌鸦来自哪里,是你派来的吗? 孟兴:我不必瞒你。乌鸦不是我派来的,但是昨夜你们遇袭我难辞其咎。费祎姜维两个废物点心,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其实我不该这么说他们,他们知道了此事肯定想把水搅浑,浑水才好摸鱼。看到天下大乱不趁机捞一把,对不起他们按兵不动这么多年。 夏侯玄:费祎姜维?乌鸦是他们的?你不提我差点忘了,当年令尊殉难,你人间蒸发,谣传你逃到阿徽所在,害她差点被当成西蜀间谍抓起来。 孟兴:是我对不起媛容,这罪我认。来日我会向她请罪。费姜派出的乌鸦,喙和爪上都是抹了剧毒的,幸好你有灵玉护持,否则只恐遇袭之时当场毙命,哪能捱到我来救你?也幸好费姜二人,只知灵玉贵重,有镇御金瓯之重,却不知道亦能助人御百毒之侵。想当年,可惜我的媛容,失去身上五玉,殒命毒夫之手…… 夏侯玄:什么灵玉? 孟兴:居然你现在都不知道,呵呵,毌丘仲恭一直没告诉你?厉害,厉害。 夏侯玄:你说阿徽身上有五玉,我身上有灵玉,可镇金瓯,可御百毒,那么我身上的玉和她的玉有什么联系?你凭什么判断玉在我身上,凭什么断言她身上有玉?既然你今夜前来救的人是她,那么是不是说明,你知道她身上有玉,可以延缓毒发时间,留给你抢救的余地? 孟兴:好,你听我慢慢说。我只是看在你和她骨肉同胞的份上,没别的意思。毕竟这种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比如费祎姜维二人知晓毌丘仲恭迎娶身怀宝玉的夏侯媛容,就想着暗杀媛容掀起风浪,引天下大乱,这算是好事吗?我们就从这事说起,你知道费姜二人为何非要杀死媛容,杀死媛容,五玉并不能落到他们手里,那他们的真正目的又是什么?他们针对的,是毌丘仲恭?还是另有他人?毌丘仲恭明知五玉的消息一旦传开,天下窥伺神器之辈哪能按捺得住,他为何又要故意大张旗鼓操办婚事,唯恐天下人不知他要娶的女人是夏侯家长女? 夏侯玄:那要从仲恭为何非让世人皆知他的新妇是阿徽开始。先不论动机,他如此行事的结果只能是,让有意夺取五玉的人,都把注意力放到他毌丘俭身上。而事实上真正的新妇是我,不是媛容。这算不算偷梁换柱? 孟兴:算,也算李代桃僵。世人只知五玉在夏侯媛容身上,但是谁也没见过,更少有人能使用法术证实这一传言。而毌丘仲恭在你身边布下重重守卫,外人难以接近分毫。所以,世人只能相信毌丘仲恭散布出去的婚讯,认为媛容就在他的身边,也就是说五玉就在他,毌丘仲恭手里。就这样,他用一个假的媛容,掩护了真正的媛容。用你,吸引了原本集中在媛容身上的火力。有假的五玉扰乱视线,就等于保护了五玉的真正下落尽量不被更多人继续向更正确的方向被探寻得知。但我感兴趣的是,他散播假消息的方式是传出你俩的婚讯,无论他这次是否打算假戏真做,结果只能是把你和他绑定在一起。我不明白,他把你推向危险境地的同时,为何要同你一起置身险境。我有一个猜想,他,毌丘仲恭在赌,赌他能够护得住你。赌他的李代桃僵能隐藏得了在暗处的媛容,赌他能够护得住在明处的你。李树的确要代替桃树,但是不能僵死。 夏侯玄:李代桃,不能僵死,理由是什么?仅仅是这场假戏真做的婚事?可笑,婚事算什么。昨夜山盟海誓,今宵翻脸不认人的多的是。既然新妇的人选都能骗,婚约又有何不可是虚衍一时的谎话?几句空言,算得了什么? 孟兴:虚与委蛇的联姻当然不算什么,但是你身上关他毌丘仲恭之心的东西呢?你恐怕不知,能安定天下的神玉不止媛容的五枚,还包括你自己身上的,一共九枚。九玉不能齐备,天下则无定数。能想到毌丘新妇、夏侯氏长女是持有定天下五枚神玉的夏侯媛容的人,自然能想到还需至他处寻找其余的四枚。但是能想到毌丘仲恭行李代桃僵之策、五玉并不在毌丘之处的人,能不能想到“李”其实是另一个“桃”呢?“李”身上藏的正是五玉之外其余的玉呢?尽管并未凑够四枚,但你身上的两枚,不少了。这玉是不祥之物,任何人只需带上一枚,足以招致灾厄连绵,直到死。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认定毌丘新妇是假的人,会绕开他布下的迷魂阵的干扰,不再纠缠于你,而是继续寻找真正的五玉的下落。此阵形同虚设。而相信你就是夏侯媛容的人,会把火力集中到你和他身上。他一旦失手,让你落入歹人手中,非但你身上的两玉不能保全,而且间接招供了五玉被隐藏他处的事实。所以,他只能将暴露为目标的你保护周全,没有退路可选。李代桃,却不能僵。毌丘仲恭此策,实则一场豪赌。无论结果是正是反,于他来说,都是输。唯一能够争取到的,只是带给你俩的暂时的平安。聊胜于无罢了。毌丘仲恭,好个毌丘仲恭,敢用命行险以求压下狂澜,他到底是个投机的赌徒,还是个救亡的义士? 夏侯玄:我明白了,我与媛容的玉如果不能被集齐,就等于说无法发挥它们平定天下的功效。对吗? 孟兴:是的。 孟兴看了看夏侯玄疲惫的面容,呼了口气,说:你累了?被欺骗被利用一世,如今再次被这样对待,心里不是滋味?不过你可以换个角度,这次欺骗和利用你的人,至少想着和你同生共死,没有打算吸你的血喂饱自己。还不算很悲哀。 夏侯玄:这些都是你的猜想,还没有证实,不要说得那么言辞凿凿。 孟兴:事实究竟和我的猜想多大程度相符,你自己心里有数。同样,对于不通法术而且眼睛看不见的你来说,我要把你身上藏有两枚灵玉的事实证明给你看难比登天。但是你想想,前世司马师,那个贱人,为什么要在五年之内逼着媛容生育五女,为什么五女诞育以后媛容就被卸磨杀驴,令内在洛神庙埋藏了什么东西,什么东西那么重要宁可在转移途中丢弃也不让任何人知道。至于现在,毌丘仲恭竟然容忍诸葛公休在他的新婚之夜和你孤男寡女同处一室,想干什么?这么离奇的事情不像一个正常男人做得出来啊?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差点气死,还好毌丘娶的不是我的媛容,否则我骟了他的命根子。这两个人,鸡鸣狗盗,在你背后达成了什么交易我不知道,但是你的价值无法估量是肯定的…… 夏侯玄:什么诸葛公休?哪里来的诸葛公休? 孟兴:嗯?诸葛公休啊,诸葛诞尚书,是我认错了还是你把他忘记了? 夏侯玄:你在哪里看到的他? 孟兴:呵呵,真是奇了。昨夜在你婚房里打伤我的难道不是他,那又是谁?我记得我躲到媛容的蝉音观的时候见过此人,他那个时候还只是吏部郎。这一世见到他,容貌没有多大变化,只是看起来比当初见到的嫩一些。 夏侯玄气得浑身发抖:小鹿是诸葛诞…… 孟兴:改名了?小鹿?这名字还真逗,你居然不知道小鹿就是他?你什么时候遇到的他? 夏侯玄摇头:那仲恭…… 孟兴:他眼睛又没有问题,怎么会认不出来,除非他失去记忆。看来,他瞒了你的事情,真不少啊…… 夏侯玄:你没必要骗我。公休如果有意与仲恭联手瞒我,必定有他的打算。只是他们那里,我不能回去了。 孟兴:为什么呢,我正好打算送你回去。这次来我本想救媛容,没有料到救的人竟然是你。也许我不见到她才是最好的。万一她的出现因为我而让其他人知道,那岂不是给她带来危险?只要她平安,我宁愿不得到关于她的消息,就让她一直隐藏下去吧。至少,比我听到她被抓、被杀要好。至于你,回到你新婚丈夫身边最好不过。 夏侯玄:我在想,就算得到九玉,没有办法使用,不照样不能窃夺神器吗?既然我承载了关乎天下命运的灵玉,那我就有义务保管好它们。我可以不和阿徽相见,可以尽我所能阻止九玉被集齐,但是我需要搞明白怎样才能真正守住它们,使之不被窃取,怎样才能真正善用它们,还天下安定。 孟兴:这些也是我想要搞明白的。不过,你必须回去,没有他们,无论你我都不可能办到。 夏侯玄挣开孟兴的手想要离开:可能吗,我连他们是谁都一无所知。 孟兴拉住她袖子:你要去哪里,外面是什么地方你知道吗?别告诉我你要去找养乌鸦的姜维费祎,就算你自甘客于寇虏,他们也不敢收烫手的山芋。话说,不想再聊聊费姜的计划吗?不要生气,我前面说的权当是胡说八道,我信口开河。也许我真的认错了,你的小鹿压根和诸葛公休没有半点关系呢?坐下,费姜的事情啊,除了他们计划的前提是中了仲恭的以假代真之计,和仲恭的几乎完全独立。说到他们的目标,恐怕又得提到一个令你不高兴,也令我不高兴的人。行吗? 夏侯玄:我知道你要说谁,说吧。 孟兴:如今有心窥伺神玉之人皆知上一次成功窃得神玉的是司马师,假如这次媛容死于非命,第一个被怀疑的肯定是他。届时,不止毌丘仲恭一人会找司马师寻仇,恐怕天下所有觊觎神玉的人都是找上司马家大门。祸水成功引流了,到时候水被搅浑,费姜的机会也就来了。 夏侯玄:我倒是奇怪,媛容的死因究竟是什么人传扬出去的?天下是否人尽皆知我不知道,我先好奇一下费姜是如何得知的?还有他们制定乌鸦袭杀我的计划,是谁给他们提供的情报来做参考? 孟兴:仲恭迎娶夏侯氏女隐藏的是神玉的秘密,是我透露给他们的。但是他们怎么探知你们婚礼各项活动的时间,偌大城堡里具体的地点,又怎么由此制定的计划,我真的不得而知。这二人处心积虑,没少搜集各方机密,最后偏偏选定司马师开刀。我想背后不会简单。
毌丘俭回来,看着乱糟糟的床铺,和一脸冷漠的诸葛诞,问:人呢? 诸葛诞:不知道。 毌丘俭:觉得婚事已定,没有了要挟我的余地,现在就撕毁约定、翻脸不认账? 诸葛诞:别把我想得和你一样猥琐行不?阿玄失踪对我有什么好处,如果真是我指使的,我现在应该逃之夭夭,有必要来管你? 毌丘俭:好好好,算我气糊涂了。对不起。阿玄浑身是伤,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诸葛诞:我知道。这床有问题。 然后悄声对毌丘俭说,最好赶快把布置这间屋子的人找来,现在就去恐怕很难找到了。
二人检查机关过程省略n多字……
孟兴背着夏侯玄走暗道往城堡回去。孟兴说:就算给你一根竹竿,我在前面给你领路,你也走不回去。我正淌在一条黑水里,暗道四壁不是蛇蝎就是耗子。这样的路你会走吗? 快到出口的时候他们被设下陷阱以逸待劳的毌丘俭诸葛诞逮个正着。诸葛诞把刀架在孟兴脖子上,一手摁着他。卫士上前锁了孟兴,和诸葛诞一起去了地牢。 毌丘俭拉着伤痕已经痊愈的夏侯玄,问,伤是怎么好的? 夏侯玄说,是他治的,你们要怎么对付他? 毌丘俭:你们?你是指我? 夏侯玄:是,就是你们。 毌丘俭:那个人是谁? 夏侯玄:我告诉你,你能放过他吗? 毌丘俭:……
以下省略n多字……
毌丘俭:你的族妹令女来了,现在有精神见见她吗。 夏侯玄:谢谢你苦心寻找我失散的亲族来,只是我现在衣冠不整见她会不会太过失礼? 毌丘俭:久别重逢,何必拘泥小节,你要是愿意我现在就带她过来。 夏侯令女带来一些东西,除了她自己的礼物、族人的旧物,就是曹爽和夏侯玄遗失被她寻找到的东西。其中有一对核桃,是曹爽以前最喜欢盘玩的。夏侯玄把它们放在床头。夏侯玄住到毌丘俭这儿的时候养了一只黑猫,很有灵性。它看到那对核桃,就扑上去抢走,自己玩了起来。夏侯玄没有让侍女阻止,似乎很放心黑猫不会毁灭这对表哥的旧物。
诸葛诞看着再次被拖到刑架下的孟兴,挑挑眉毛。左右会意,架起脸色灰白的犯人将其手脚锁到刑架上。诸葛诞笑吟吟地敲了敲孟兴耷拉的脑袋:“想好了吗,昨天在下的问题现在可否赐教?睡了一晚上有没有觉得舒服点?  ”他低头撩了撩孟兴身上仅存的一件里衣:“哎哟,全是脓血,再烂下去怕是性命不保啊。”诸葛诞勾起孟兴的下巴,看着他那副绝美的容颜,冷哼一声。诸葛诞和毌丘俭加在一起,恐怕也比不上孟兴这张脸好看程度的一半。虽然诸葛诞知道,来者很可能就是中了毌丘俭所散播误导信息的圈套,真正的目标在于夏侯徽,但是一想到他当初贱兮兮地冲着夏侯玄讲“青梅竹马的心上人”时,诸葛诞就忍不住脱口而出:“凭你也配?”更可气的是,无论诸葛诞怎么诱导或者威逼,这个家伙死活都不开口。诸葛诞明明在他眼睛里看到了恐惧,为什么这个死鸭子就是不肯向他缴械招供呢?他究竟在恐惧什么? 这时,他听到刑架上的人气息微弱的话语:“我怕是要死了……” 诸葛诞:“你还有机会。顺昌逆亡。” 孟兴:“我赌杀我的人不是你。” 诸葛诞不由得眼睛微微睁大,几乎同时克制住自己流露的惊讶,迅速恢复到平静的神色:“理由?” 孟兴低声,只够与他距离近到诸葛诞这个位置的人听到:“拖延了两天,你还是迟迟没有动手。我想,要么你不是他们的人,要么你打算留我活口让我交代出前因后果。如果是前者,我想我还是可以对你讲的。” 诸葛诞屏退左右,只留自己和孟兴在刑房中。诸葛诞:“说吧。” 孟兴:“如果是后者,我要交代的应该是我来到这儿救夏侯媛容,因为我得知了费祎姜维要杀她。是这样吗?” 诸葛诞:“没有把话说全,我还不能杀你。现在你觉得是前者还是后者呢?” 孟兴:“拿不准。因为我不知道如果是后者,他们在我做完传话筒之后留我活口的可能存不存在。” 诸葛诞:“这么说,你把他们要让你所传的话讲完了吗?他们,费祎?姜维?啊,来头不小啊。” 孟兴:“诸葛公休?” 诸葛诞:“你认识我?” 孟兴:“真是贵人多忘事,当年蝉音观救命之恩,兴没齿难忘。” 诸葛诞:“蝉音观?……”他脸色黑了下去,却没有继续追问,而是调转了话题:“既然知道我是谁,为什么认为我有外通西蜀的嫌疑?” 孟兴:“因为我不明白,既然你是用夏侯泰初身上的灵玉修炼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为什么要坐视灵玉被转移,自己脱离了灵玉有危险而不跟着目标离开。姜维对付敌人一般不会一招制敌,而是计谋环环相扣,示羸形以诱敌,置自己于绝地以求歼敌的机会。我这次失手,完全是低估了他设的局的复杂程度。越是反常,越是令人起疑。我不信,你所处的境况和他的计划步骤表面上的脱节,能够说明你真的和他没有关系。” 诸葛诞这次脸色更加难看了:“可笑,凭姜维也配驱使我?”心中暗道,费祎姜维目标果然是灵玉,但是这个小子怎么看出我用灵玉修炼而且走火入魔的呢?诸葛诞越发不安起来。 孟兴:“你想知道我怎么看出你是用灵玉修炼的吗?” 诸葛诞:“一派胡言。灵玉现在就在泰初身上,既然我们已经把你抓了回来要你供出费姜的暗杀计划,泰初也安然无恙在我身边,你又哪来的‘灵玉要被转移’?想扯谎,先打好腹稿哦。” 孟兴:“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也没想扯谎,因为事情没那么简单。我所说的‘灵玉被转移’,根本不是指之前带走我原本以为就在此地的夏侯媛容,而是马上,泰初就要出事了。这是姜维的连环计,怪我太蠢,现在才想明白,我压根就是个费姜两只狐狸利用的工具。而且,我看得出来,你害怕了,怕真的失去赖以修炼的灵玉。容我断言,你不是他们安排在这儿的内鬼。” 诸葛诞:“内鬼早就被我们杀了,不要想临死前栽赃我。” 孟兴:“你阵脚已经乱了,我要是栽赃你,何须在仅有你我二人的此地。我这威胁都算不上。我只想与你合作,因为以你现在的境况,加上夏侯泰初很可能已经出事,雪上加霜。你需要我。” 诸葛诞深吸了一口气,缓过来后平静了语气:“我凭什么相信你这不是危言耸听?” 孟兴:“先说夏侯泰初为什么出事,再说你的修炼为什么已经离不开灵玉。这个顺序,没问题吧?”听到诸葛诞嗯了一声,孟兴继续:“你刚才说内鬼已经被你杀死了,我姑且当真。但是就算你们杀了你们认为的内鬼,真正的内鬼很可能还在你们身边,而且如果我所料不错,是真正的内鬼帮你们破解了机关,并且引导你们布置伏兵在从新房到山下出口的暗道两端设伏截杀我。对吗?” 诸葛诞:“不错,我们设了两路伏兵,一路在山下密道的出口,一路就是新房的入口。” 孟兴:“这样就对了。你知道密道的开凿来自于何人吗?毌丘俭现在蜗居的城堡,是当年胡王的巢穴。毌丘俭之父毌丘兴平定叛乱以后,这座坞堡就归他所有。而当年给胡王建造坞堡的匠人,正是从天水姜家的仆役中借来。天水姜,正是姜维的家族。他想要开启坞堡的任何一处机关,想要在此地渗透自己的死士,简直易如反掌,更别说在树上安插一群乌鸦。但是我太粗心大意,只是粗略地猜测费姜二人设局的方向,误以为费姜只是要借杀死新妇嫁祸于人,好坐收渔利。我根本没有考虑到了姜家死士渗透到毌丘俭身边的什么层次,姜维可能掌握的毌丘俭的秘密到了什么程度。当然以毌丘俭对夏侯泰初身份的保护,一般的亲信也不可能得知其真实身份。姜维费祎皆谨慎之辈,怎么可能在得到毌丘散步的婚讯后,没有考虑新妇并非媛容的机率?派出去的内鬼刺探不到的消息,就由二人设计假意袭杀媛容,引诱我来营救,然后借我验证媛容是真是假。他们知道我深恋媛容,如果新妇是真,我必然会带她离开,因此内鬼引导你们布在山下出口的伏兵就会截杀到带着新妇想要逃走的我。如果新妇是假,我要么独自离开,要么做一次好人,将新妇送回新房的暗道入口处,因此结果就是在出口的伏兵截杀到我一个人或者我和新妇一起出现的入口处。无论哪种情况,我都无法逃出密道。” 诸葛诞冷笑:“搞笑。万一你觉得新妇很对你口味,执意带她一起走呢?费姜的妙计不就出错了吗?” 孟兴:“他们要验证的关键不在新妇是不是媛容,而是新妇身上到底有没有灵玉。当年媛容身上存有五玉,为司马师所夺。而剩下的四枚玉在何处,非亲眼得见则无从知晓。相隔一世,媛容身上的五玉是否真的还在尚且存疑。假设毌丘新妇真的是媛容,并不能断定新妇身上必然有玉。假设毌丘此次偷梁换柱,新妇并非媛容,亦不能断言玉不在毌丘之处。费姜必定思考过这一层问题,因此验证灵玉的存在势在必行。袭杀泰初的乌鸦,都是淬毒的。如果新妇没有灵玉护体,必然先于我到来之前丧命。如果我能够成功救活她,那么说明她身上定有能够维持她等待我救援的灵玉。只要新妇活着,就能说明灵玉在她身上,在毌丘仲恭手中,无论她是不是媛容。而我的存在,只是被他们用来给新妇解毒,顺便验证一下新妇的身份。夏侯泰初,夏侯媛容,或者其他人,对费姜来说都是一样,都是可以行走的灵玉罢了。身上存有灵玉,能躲过他们的毒没有即时毙命的,就能经我救治活下来。身上没有灵玉不能躲过的,对他们来说没有价值,就死在新婚之夜了。” 诸葛诞:“顺便验证一下?既然他们想要验证的是灵玉的存在,那验证新妇的身份还有必要吗?何况,万一你看到的是夏侯徽的兄长……啊不,是长姐,也不能排除你带她离开的可能,所以你之前说的设两路伏兵截杀证明真假媛容的方法,不是胡诌吗?” 孟兴:“验证灵玉的存在对于费姜来说,是搞清楚要不要继续把目标锁定在毌丘仲恭这里的关键。验证新妇身份的真假对于他们来说,是确定下一步要采取行动的关键。正如你所说,两路伏兵的方法存在漏洞。而两路伏兵成功实施的前提是新妇被我救活,也就是灵玉确实存在。既然灵玉存在,那么连环计的下一步就有必要实施了。也正是在下一环,费姜才能真正确定新妇是谁。再联系一下姜维伏下的内鬼施金蝉脱壳之计,躲开了你们的搜捕,反而引导你们打开机关,将我抓获。内鬼继续潜伏下来。而他潜伏下来的下一步任务正是将怀有灵玉的新妇转移到费姜手中,由二人亲看。所以我才会猜测,现在夏侯泰初很可能已经出事了。我低估了费姜,根本没有料到他们故意跟我提及毌丘的婚事与新妇身上的灵玉,没有想到他们为什么会把袭杀新妇的计划告知我这样一个羁居他人屋檐之下的微末之辈。他们是在利用我,在利用完我验证灵玉之后,再借你们的手搬开我这个碍事的绊脚石。我本来以为,他们袭杀未知真假的媛容,是志不在夺得灵玉的眼前利益,而是要借机搅起浑水,嫁祸司马,引得天下汹汹,互相杀伐。等到诸侯势力在残杀中消灭殆尽,他们再一举收渔翁之利。可我错了,这局怎么会简单。他们料准了我不会眼睁睁看着媛容死,等我救活未知真假的媛容,或者说他们眼里灵玉的载体,他们就要设法将灵玉的载体弄到自己手中。与此同时,我落到你们手中,正是两路伏兵设下的结果。如果交代出是他俩安排的乌鸦袭击事件,等于传达了费姜带给毌丘仲恭的暗示,坞堡已经不安全,陇西之地没有费姜势力渗透不到的地方,从而逼迫仲恭离开此处。而仲恭离开坞堡之后唯一的出路就是东行。东边,司马氏的势力范围内,灵玉载体,毌丘新妇的失踪想必不会逃过司马师的耳目。如果我没有猜错,费姜这次窃夺灵玉,一定要拿司马师作为掩护,把脏水泼到他的身上。目的就是激起仲恭和司马师的争斗,这才是他俩留下的引流祸水的真正后手。这样,与其把灵玉暂时交于群雄之手,放任其前途未卜,不如自己先吃了下来,将其隐藏。同时挑起祸乱,在天下人不知真情互相厮杀的混乱中,神不知鬼不觉集齐灵玉,事半功倍。” 诸葛诞神色冷峻,将孟兴再次押入地牢,自己跑去找夏侯玄。
…… “五年生五个女儿,你知道对我来说是什么?是穿透心脏的刀伤,是永远淌着血永远愈合不了的百孔千疮,永远伴随我的刻骨疼痛,直到我灰飞烟灭彻底消失。” 天地间雨水滂沱,雨声腾腾,似乎席卷人世一切爱恨。诸葛诞勾起夏侯玄下巴,此刻的他们都已经遍体淋漓。诸葛诞继续,声音在满耳的淅淅沥沥中不高而历历分明,一字一句刀子一样划过,仿佛瞬间刻出的鲜血就能像雨水沿着他们下颌边缘滴沥落地,晕染出团团簇簇的嫣然: “她是你的亲妹妹啊,你想起这些就真的无动于衷吗?是,你有三个妹妹,死了一个还有两个可以代替。可对我来说不行,这世上只有一个阿徽,任何人都无法取代。即便是死了,即便我再也无法找回她来,她也是这世界上唯一的阿徽。一旦失去,想追回再也不能够了。” “一旦失去,想追回再也不能够了。是这样。你不能,我也不能。所以现在,你想怎样?”夏侯玄眨动被雨水蛰到的眼睛,睫毛上雨水凝聚的露珠颤巍巍飘洒下来。自眼角滑过脸颊的水分不清是雨是泪。 “现在我能怎么办?阿徽回不来了,那就请用你自己来补偿我。”说着一道紫光在夏侯玄面前闪现,这是要对他施法。 “你住手,妖道!” 可惜来不及了。夏侯玄全身燃烧起来,雨势再迅猛也扑不灭的熊熊大火。在火中失控的他挣脱诸葛诞的控制,辗转跌落泥泞之中。火势撕咬着他蜷缩的姿态,要将其碾为死灰。诸葛诞手印变幻,面色凝重。 火焰渐渐熄灭,雨势依然不减。诸葛诞俯身扶起余焰退尽处伏在他脚下的人,右手抬起那历劫重生的脸: “比我预想的更漂亮。很好。” “你给我滚。” 漂亮女人一把将他推倒在地。诸葛诞翻身起来,一脚将夏侯玄踩回地面雨泥中。“少在我面前撒泼。”他靴底来回轧在夏侯玄肩背上,迫使那晶莹白皙的面孔滚进污泥。污泥塞入鼻孔,夏侯玄勉力张口以求呼吸,唇舌接触到同样只是污泥,污黑濡满精巧的浅红色。“这是你应得的。你终究不会想想,这个时候阿徽在哪儿,她想叫你一声跟你说一句话,能够吗?当初她叫天不应求救无门的时候有谁能想到深陷困厄垂死挣扎的她?你,那个时候你在哪?你凭什么做她兄长?连妹妹的性命都保护不了,你配吗?你好好想想,如果她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会怎么嘲笑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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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dengxiaozuo-blog · 8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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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莫】开封旧事 0 沉睡的人啊 请你梦到我的身旁 让我轻轻地 轻轻地对你歌唱 1 开封的冬天比想象中的更冷。周泽楷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脑袋缩在绒线帽子里。他觉得自己看上去肯定有点滑稽,没脖子似的。 不过幸好,火车站里人来人往,没有人注意他。 周泽楷是个画家。在这个全民艺术家的时代,这样的说法似乎有些平淡无奇,可周泽楷确实画得一手好画。读大学的时候他就在上海办过自己的画展,被无数人半带欣羨半带嫉妒地评价前途无量,天才的帽子高高扣着,谁料如今年近而立,他的事业依旧不温不火,不过到底有底子在,每个月靠着不多不少一点稿费,勉强能够果腹。 所谓的天才本人倒不甚在意,他的家庭条件并不差,目前也没有成家的打算。他此行来河南明说是外出取材,实则却是来给自己放个长假——大城市高强度的工作,久而久之,是个人都会厌倦。 夜色深沉,他在站外拦了一辆出租车,操着一口北方口音的出租车司机帮他把唯一的行李箱放到后座,问他:小伙儿来度假啊? 周泽楷有点困,嗯了一声,报了个地址就没再接话。司机师傅也不在意,自顾自地侃了一路,到了目的地还从车门槽口抓了一把红纸包的糖果,说这是自己过年后接的第一单,给他拜个晚年,祝他玩得开心。 周泽楷半梦半醒了一路,迷迷瞪瞪,对着司机条件反射地道了声谢,拿着发票从车里下来的时候还有点恍惚,他撕开糖纸吃了一块,橙子的甜味在口腔内扩散开来,舌尖上直发苦。 2 旅馆门口没有挂牌,从外面看不到里面有没有开灯,周泽楷掏出手机看了看百度地图,犹豫再三,推开了那扇门。 扑面而来的是亮光和暖气,周泽楷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喷嚏,鼻涕跟着流下来。 “茶几上有纸,”宽大的木桌后面坐着一个人,正在埋头写字,头也不抬地说,“擦擦。” 他是怎么知道的?周泽楷抽了张纸,纳闷地想。 空气中弥漫着炒凉粉的气味,夜静得听得见钢笔在纸上刷刷刷的写字声,木桌后的人不催,周泽楷就站在玄关,慢悠悠地脱掉围巾帽子外套,再回过头,问:“这里是——” 眼前的人终于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一双清明的眼,唇微微抿着。这人看上去像个刚入社会的大学生。周泽楷愣了愣,居然忘词了。 “周泽楷?”眼前人翻翻记事本上的名单,一板一眼地自我介绍,“老板,莫凡。” 两层楼的小旅馆出奇地干净,牙刷拖鞋应有尽有,地上铺着发白的灰色毛毯。莫凡带着周泽楷参观完了底楼的全部空房,把刻着109字样的钥匙交给他。 周泽楷接过钥匙,很顺口地说:“谢谢。” 半小时后109的房门被敲响了,周泽楷已经快睡着了,凭着意志起身开门。刚才办入住手续的时候他的手机落在前台,莫凡是来给他送手机的。周泽楷眼皮打架,但还是条件反射地说:“谢谢。” 莫凡看了他一眼:“我住二楼走廊尽头那间房,有事找我。” 3 说了“有事找我”,结果是他们莫名其妙滚到了一起。 情欲如潮水般涌来,又如潮水般退去,莫凡一身的狼藉,枕在周泽楷的手臂上,用手背盖住眼睛,沉默地喘息。周泽楷披着外套靠在床头,空出的一只手摸摸他的头发:“去洗洗。” “不。”莫凡说,“睡觉。” 周泽楷面露难色,指指身下床单:“湿了。” 莫凡移开放在脸上的手,看了他半晌,一骨碌坐起来,说:“去你房间。” 周泽楷嗯了一声,捡起地上的衣物,从浴室拿了条毛巾来。莫凡胡乱擦了几下,突然说:“技术挺好。” 周泽楷咳嗽了一下,说:“以前……谈过一个男朋友。”青梅竹马的同窗,几年前就已经没了联系,听说最近回老家结婚去了。 莫凡哦了一声,你是被掰弯的吧? 周泽楷惊讶地回头看他,莫凡从套头毛衣里伸出脑袋和双手,随口说:“猜的。” 离开房间的时候周泽楷终于开始反省这场荒唐的情事是怎么开始的,他不反感419,但也不常做这事。他看了一眼莫凡,瞟到对方脖子上的那块暧昧的吻痕就触电般心虚地移开目光,斟酌措辞,问:“你怎么知道……” 莫凡掏出万用钥匙开门,闻言面无表情地打断他,说了他们认识的二十四个小时以来最长的一句话:“直男不会在手机里装同性交友软件。” 周泽楷有点郁闷,很想说我平时不是这样的,那些软件几年没用了就是忘了��,可转念一想又有点可笑,为什么要跟一夜情对象解释这个。他放弃多做解释的时候,莫凡已经睡着了,他的睡相很好,身体微微蜷着,神情安静,甚至带着点乖巧的意味。 周泽楷拉上窗帘,轻轻拧亮床头灯,拿出抽屉里的速写本,就着微弱的灯光,三下两下涂了一只小小的刺猬,眼珠圆滚滚的,刺很温和地顺着。他想了想,在旁边标上了今天的日期,以及一个小悠悠的地名:开封。 4 周泽楷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莫凡已经不在房间里,多半是在楼下那张木桌后面坐着了。他一个人睡在加宽的单人床上,居然觉得有点空落落。他靠在床头查了查旅游攻略,决定去大相国寺看看。 敲门声响起,莫凡看到屋里人头发凌乱,有点惊讶:“才起?” 周泽楷点点头,带了少许尴尬,莫凡倒没在意,只是告诉他清洁工小妹点了外卖,油馍子胡辣汤,如果饿了可以下来吃。 周泽楷是个不吃辣的南方人,对于胡辣汤的印象停留在中学时代食堂大桶里黏糊糊的玩意儿,才送了一口进嘴巴,顿时呛得咳嗽起来。莫凡难掩讶异地看着他,隔着桌子递过来一张纸。 周泽楷憋得满脸通红,眼泪都要咳出来,一双好看的眼睛水光氤氲。美色当前,太容易造成干扰,莫凡只能低头,花生木耳豆腐丝一样一样吃得无比认真,像个被班主任要求吃干净午饭的小学生。 周泽楷没见过油馍子,夹了一根小心翼翼观察半天:“油条?……好吃吗?” 莫凡嘴里塞着东西,发不出声音,点点头表示好吃。他把一整碗汤刮得干干净净,抬头看见周泽楷在那里小口地啃油馍子。 “……”他看不下去了,伸手示意对方把筷子给他。油馍子泡在汤里,周泽楷抬头,看见莫凡一脸正经:“这么吃。” 一顿饭不言不语地吃完,莫凡问:“不会吃辣椒,广州的?”辣椒两个字说得快了点,不小心带出口音来。 周泽楷摇头:“上海人。”话头一被挑起,对话就变得容易许多,他想了想又问,“你一直一个人?” 他的意思是这间旅馆一直就你一个人吗,莫凡却理解成了另一种意思:“你不是第一个,”他说,“放心,不用负责。” 周泽楷愣了一下,眼前人一双清明的眼,嘴唇微抿着。他的脑中突然萌生了将错就错的念头,几乎是脱口而出:“那要是,”莫凡抬头,周泽楷继续往下说,“我想对你负责呢?” 莫凡和他对视片刻,别过头去看墙角的腊梅花,小声地说:“行吧。” 5 他们在大相国寺门口的石狮子旁边坐下,莫凡问:“失望吗?” 周泽楷不懂他为什么这么问,摇摇头:“千手观音很精致。” 莫凡问:“还有呢?” 周泽楷说:“我喜欢寺庙。妈妈信佛。” 莫凡不说话了,周泽楷沉默片刻,说:“为什么要失望?” 莫凡想起这些年在旅馆听到的抱怨,评价道:“预期值太高。” 那些文艺青年,单纯的历史爱好者,谈起开封,就是汴梁汴京,八朝古都,富丽天下无。他们想亲眼见那繁华盛世,想亲眼见那火树银花,想从今天的古城窥见千百年前,那个被神化了的,东京梦华的时代。 不是有句话说,期望越高,失望越大。 周泽楷明白他的意思,有点好奇地问:“那你喜欢这里吗?” 莫凡说:“喜欢。”生在这里,长也在这里。他斩钉截铁地补充,“我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这里。” 周泽楷仰头看那红墙绿瓦,明黄色的牌匾,寺内佛乐声响起,他怔怔地听着。等到乐声弱下去,嘈杂的人声渐渐响了,莫凡冲他晃晃手机,说:“给你拍一张。” 周泽楷穿着棉袄戴着围巾手套,勾起嘴唇对着他笑,手上很二地比了个V。 喀嚓。 “游客照。”周泽楷凑过去看,温热的气息跟着扑过去,带点自然卷的头发蹭在莫凡侧脸,后者的睫毛轻轻颤了颤。 “很帅,”莫凡收起手机,真心诚意地夸他,“不当模特可惜了。” 周泽楷笑了笑,天很冷,空气干燥,他从嘴里哈出一口白气。路边传来一阵喇叭声,莫凡没听清楚,皱了皱眉:“什么?” 周泽楷眉眼弯弯:“只给你拍。” 莫凡想起自己刚拍的那张毫无构图可言的照片,身子僵了一僵,生硬地转移话题:“接下来去哪?” “太冷,”周泽楷扯掉手套去捂莫凡冰凉的一双手,他的手很大,几乎可以把莫凡的手整个包起来,“回吧。” 在周泽楷看来,这里的出租车很便宜,五块钱的起步费,比起自己家乡的差头良心了何止一星半点。即便如此,莫凡还是执意要去做公交,拉着他二话不说就往车站的方向走。 他走得太快,周泽楷觉得自己要跟不上了,在后面扯着嗓子喊他名字:“别拽。” 莫凡有点惊讶:“走不动了?”他把身后的一米八一从头到脚认认真真看了一遍,说,“你们搞艺术的,都缺乏锻炼。” 6 公交车上人不多,前排坐了对嘻嘻哈哈的小情侣,后边坐着个低头打瞌睡的老大爷。周泽楷把围巾挂在前面的椅背上,安静地听着。 莫凡遇到过一个从106国道路经河南的北京人,大胡子长头发,面庞清瘦,风尘仆仆。背上行囊里鼓鼓的,手托着胸前单反的长镜头,自我介绍是个摄影师。 他和绝大多数北方人一样,爱喝酒。可他的酒量很糟糕,两杯下肚就醉醺醺的,走起路来跌跌撞撞,脸是红的,单眼皮下一双三白眼却是亮得惊人,还拉着莫凡要他一块儿喝。 莫凡说了句不喝,他也不勉强,自顾自又开了一瓶,又哭又笑的,摇头晃脑说了很多稀里糊涂的疯话,先是念什么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又说什么天下之大,九州之广,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莫凡是个开旅馆的,这七八年来,他遇见过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人,再有趣的灵魂,再惊艳的皮囊,今天见了明天就忘了,大家萍水相逢,如同林中小鸟尾羽轻点湖面,别后各自离去,不留下丁点涟漪。可不知为何,唯独对那个大胡子北京人,他印象深刻。 周泽楷问:“他丑吗?” 莫凡愣了愣,诚实地点头。 周泽楷问:“多丑?” “特别的丑,”莫凡回忆了一下,“丑得特别。” 周泽楷扑哧一声笑出声来,说了句怪不得。莫凡说:“别笑。”能不能严肃点。 周泽楷捂住嘴,眨巴眨巴眼睛,没忍住又笑了,赶紧又伸手捂嘴。 “……幼稚。”莫凡特别无奈地看了他一眼,自暴自弃地说:“笑吧。” 周泽楷反而认真起来,收起了脸上的笑,问:“我呢?” 我也不丑。要是我走了,你会把我忘掉吗? 莫凡装没听见,低头玩手机。愤怒的小鸟,他手指还是僵的,一个不小心,鸟撞死在地上。两个人沉默了一路,临下车,莫凡才说:“你跟他们不一样,”他郑重其事地说,“周泽楷。” 周泽楷已经忘记了自己提过的问题,一脸状况外:“嗯?” “你是特别的帅,”莫凡补充说明,“帅得特别。” 周泽楷还没反应过来,条件反射地说:“谢谢。” 莫凡送他一双白眼:“不用谢。回去请你吃鸡。” 7 在这边待的日子久了,周泽楷居然能吃得了一点辣了,来见网友的郑州姑娘走前送了半只马豫兴桶子鸡,莫凡把它切成块存起来,晚上馋了就热两块吃。 他们两个都是天生吃不胖的体质,莫凡带着周泽楷逛遍了本地所有夜市吃遍了所有小摊,高档如车站边上死贵的日本料理,市井如路旁手推车上几元管饱的炒酸奶,一样不落全进了肚里。 他们在月朗星稀的晚上逛夜市,人潮拥挤,人声鼎沸。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周泽楷才会恍惚觉得自己站在千年前的那片星空下,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 他们也去包公湖,拿上两听啤酒一包兴盛德花生,坐在湖边的长椅上吹风远望,到了夏天湖里有人划船,周泽楷就把速写本带过来,画垂岸杨柳湖心孤舟。 有那么一阵子,他还摆摊给人画画,烂大街的人物素描,他好歹是个职业的,一天下来收入可观。可莫凡知道周泽楷不图这个,他不差钱。 他问起原因,周泽楷笑着说:“高中毕业,做过这个。” 莫凡就想象十年前的周泽楷,瘦高瘦高,留着板寸,穿着缩水了的高中校服,面带无措地站在一堆卖纪念品的摊贩之中,手里攥着2B铅笔,不知道应该怎么叫卖,就呆头呆脑地站着,这样的画面让他觉得有点好笑,又有点心疼。 “十年前,”周泽楷站在���身后搂他,用鼻尖蹭他的脖子,“你在做什么?” 我的十年前啊,莫凡想,那大概是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时间了。 那个时候他因为个子矮人单薄,回家路上被挑染了头毛的小混混堵在巷子里,口袋里的八毛五分钱被他们掏光;他第一次梦到自己的历史老师,醒来时汗水浸湿了睡衣,偷偷摸摸上网查了资料,才知道世界上有同性恋这种生物的存在。 也是那个时候,他爹被他妈发现在外头找了小三,两个人吵了十五六年终于吵上了法庭,分房分产分家具,可谁都不想要这个天生孤僻、不论学习成绩还是学习态度都糟糕透顶的儿子。 最后还是莫凡的奶奶气得极了,一拍胸脯说我孙子好类很,你们不养我��养,她的儿子儿媳这才不吵了,笑眯眯互相挥手道别,倒还真是好聚好散,从此再也没有在莫凡的人生里出现过。十六岁到十八岁的青葱岁月,他是跟着奶奶过的。 “如果知道我把念大学的钱拿来开旅馆,她要被我气活。”奶奶读化学,希望自家的孙子也读化学。 “旅馆挺好的,”周泽楷静了一静,摸摸莫凡的头发,说,“清静。”你不开旅馆,我也不会遇见你。 莫凡不喜欢被他摸头,这次却罕见地没有躲开,只是随口问了一句:“周泽楷,洗手了吗?” 周泽楷得寸进尺揉了揉他的头,把他的发型搞得乱七八糟,笑着说:“没。” 8 周泽楷的头发比刚来的时候长了不少,夏天嫌热不说,画画的时候头发扎得脖子痒痛痒痛,很不方便。莫凡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去剪,他摇摇头,不剪。 不剪就不剪吧,莫凡叹了口气,翻箱倒柜找出一根橡皮筋扔给他,基佬紫的颜色,特别骚气:“这绳儿你拿着吧。” 河南话里的绳儿是个连读,听起来像是蛇的发音,周泽楷接过皮筋,问:“蛇?” “湿恩,绳,”莫凡正坐在地上整理碟片,头也不回地说,“Rope。” 阴雨天他们就窝在被子里看电影,《罗马假日》《桥》《钢琴家》《洛丽塔》《后天》什么类型的都有,大多数情况下,两个人安静地看完一整部片子,周泽楷偶尔解释一两句,莫凡点头表示了解。 “嗯……String更准确……”周泽楷还没说完就被莫凡一个眼刀飞过来,立刻改口,“Rope也对。” 莫凡找到一张挺眼生的碟:“阿黛尔的生活,”他说,“那对女同性恋留下的。” 周泽楷不用怎么回忆,就能想起上个月退房的那对歇斯底里的大学生,和她们比小说剧情还狗血的情感纠葛,故事的关键词可以概括为出柜、割腕和第三者。 “看看吧。”莫凡把碟片塞进凹槽,周泽楷拉上窗帘,隔出一方幽暗天地。 外面是越下越大的雨,室内播放着时长三个小时的电影,为了不打扰二楼的旅客,电视机声音被调到最轻。莫凡戴上眼镜——他有轻微的近视,五六十度的那种——很没有形象地把一条腿夹在周泽楷的大腿上,而后者双手垫着后脑勺,懒懒地靠在床板上,眨巴着眼睛,好像下一秒就要睡着。 这部电影他们看得尤其安静,影片的尾声,女主角之一红着眼眶对昔日的恋人说:我不爱你了……但我对你有着无限的温柔。永远的,一生一世。 莫凡忍不住去看周泽楷,却发现他已经枕着自己的手臂睡着了,头上还绑着那根皮筋,翘起一小撮来,样子有点可笑。他睡得很沉,拽也拽不醒,凑近了还能看到眼下的乌青。他赶了一天的稿子,是累得狠了,莫凡想。 莫凡光着脚跳下床,把电视机关了,然后自己摘下眼镜,躺进枕边人的臂弯里。周泽楷动了动身子,另一只手也搭上来,在一片黑暗中,摸索着把他搂住了。 窗外,雨越下越大。 9 周泽楷近来越来越忙碌了。莫凡不知道他在忙什么,只知道他伏案画图的时间增加了,出门的频率大大降低,平时除了画画就是上网,彻底现出宅男原型。 天气渐凉,周泽楷是个巨型的热源,莫凡跨坐在他身上和他接吻,唇分时狠狠咬了咬他的下唇。 “生气了?”周泽楷把手从莫凡的T恤里伸进去,揉按的手法熟练而轻柔,两个人的呼吸很快就粗重起来,交织在狭小的旅馆房间里,混乱而急促。 莫凡来不及回答,因为他很快硬了,上面下面都是。他的脸色潮红,眼神开始迷离,周泽楷毫无压力地翻身把他压在身下,含住他白皙的耳垂,舌尖灵巧地来回舔舐。他的手顺着莫凡的喉结一路摸到下面,隔着内裤握住了他。 这一场前戏格外漫长,莫凡红着眼睛在他手里释放的时候,周泽楷吻上他颤抖着的唇。这是一个安抚性质的吻,温柔得让人心惊,周泽楷正要伸手去够床头柜上的安全套,莫凡抓住他悬在空中的手,和他五指相扣,哑着嗓子说:“不要那个。” 不要那个。 周泽楷脑子里有什么东西一下子炸裂开来,轰的一声火星四射,他分开莫凡的双腿,近乎粗暴地进入。莫凡疼得不行,一口咬在周泽楷的肩膀上,死活不松口,嘴里有了腥甜的血味。 周泽楷深吸一口气,像个毛头小子那样莽撞地吻掉他眼角的生理泪水,说:“对不起。” 莫凡低低骂了一句,抬头舔了舔周泽楷的嘴唇,泪光朦胧下,一双眼睛亮得惊人。周泽楷把自己从莫凡身体里抽出,然后扶着他的腰缓缓挺入,开始了第一轮的撞击。 10 日子水一般地流过,眨眼到了他们一起过的第二个新年。周泽楷嫌弃莫凡的旅馆太过简陋,满街的红红火火就他这里一片雪白,没有丁点年味,硬是拉着他跑到商场买了好多年货回来。 墙角里摆着一盆新买的腊梅花,屋内暖和,没过几天花骨朵就全绽开了,满屋子的清香,混着羊肉汤的香气,一窝蜂钻进鼻子里。旅馆里除了周泽楷和莫凡以外没有别人,他们共同盖一条厚毛毯,靠在沙发两头各刷各的手机。音乐电台开着,这会儿聒噪的DJ们都回家过年去了,电台安静地照着歌单放歌。 新一首歌前奏响起,周泽楷说:“我会。”大象爱上蚂蚁,大雨飞上天空,如果这些都可以,我们为何不能在一起…… 莫凡第一次听周泽楷唱歌。他的嗓音很清澈,音也准,唱起歌来声音圆润,咬字清晰,手搭在扶手上打着拍子。一首歌唱到一半,他的手机铃声响了。 莫凡抓过遥控器把电台关掉,给自己的手机插上耳机,周泽楷这才接起电话,喂了一声:“姨妈。” 屋内静极了,莫凡隔着耳机还能隐约听到他们的几句对话。周泽楷的表妹今年十岁,在电话那头哇啦哇啦叫着,极其兴奋:“烟火老好看了!阿哥,侬啥辰光回来啊!” 小朋友一听就是蘸了酒快醉了,周泽楷不由得失笑:“当心,别伤着了。”他的神态温柔,嘴角含着笑,莫凡别过头去看向窗外,一片刺目的白。 今年入冬晚,开封终于下雪了。 11 周泽楷离开的那天,莫凡去火车站送他。两个人沉默着并肩走了不知多远,莫凡把手里的袋子交给他,里面用曲奇盒子装着一铁盒白记花生糕:“你说要吃,一直忘了买。” 周泽楷静静地看着他,那声谢谢梗在喉咙口,吐也不是,咽也不是。回忆在他的脑子里翻江倒海,眼看火车就要进站,他突然慌张起来,没头没脑地说:“那条绳子……弄丢了……” “送你了。”莫凡的声音像是从远方传来,“再见,周泽楷。” 开封的冬天寒冷干燥,莫凡靠在古城墙的根上,手插在兜里,一呼一口白气儿。昔日皇城脚下,如今依旧车水马龙。 这是个雾霾天,PM2.5指数上了三百,一眼望去白雾茫茫,倒是有几分宋词里云锁汴京路的意味。莫凡意味不明地咧咧嘴,从怀里摸出一本速写本,那是周泽楷特意留在床头柜的东西,现在还在年节里,姑且可以当作自己的新年礼物。 莫凡看过无数周泽楷的画作,可与其它的速写不同,这薄薄一本本子,每一张纸上,画的都是莫凡自己。 作为画中人,这些速写他一张也没见过。看日期,从前年二月底到今年一月初,周泽楷不间断地画着。 第一页被沿着边缘小心翼翼地撕掉了,周泽楷应该是带走了那页纸。 莫凡合上速写本,近乎虔诚地把它抱在胸前,轻轻闭上眼睛。本子的最后一页,写着一段漂亮的花体字: I feel an infinite tenderness for you. I always will.  My whole life. ——我对你有着无限的温柔。永远的,一生一世。 夕阳的余晖洒在他的脸上,金黄一片。他睁开眼睛,笑了笑。 0 陌生的人啊 快来到我的身旁 请你静静地 静静地听我歌唱 -End- *'I feel an infinite tenderness for you. I always will. My whole life. ': 《阿黛尔的生活》电影台词 *小周唱的歌:黑撒《如果这些都可以》 *开头结尾的歌词来自:裴晓冬《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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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aming · 8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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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览中国 | 夏明:达赖喇嘛会两次敲门吗?
——与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部份留学生交流
毕业典礼是美国大学的最隆重仪式。从学生(包括博士生)角度来看,辛苦四年或近十年(对许多公立学校来说恐怕还要更长),终于穿戴上了学位袍和方帽,与最爱的家人和朋友一起见证和庆祝获得学位的快乐时刻。从教授角度来看,更多时候他们都扮演着看门人的严厉角色,他们的天职似乎是有意为难学生,这时却是来欢送每一位弟子迈出校门,并为他们祝福,对他们寄以厚望,所以也会感到特别轻松、喜悦。为了让毕业生能够对母校留下最美好的回忆,抹去他们在应付课业、挑灯夜战、挣扎竞争中积累的创伤,校方都会征求全校校友、教授和学生的意见,挑选一位毕业典礼的主题演说人。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位演讲人象征着毕业生手中接过的毕业证书的含金量。
圣迭戈大陆学生的愤怒
据报道,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已经邀请达赖喇嘛参见该校今年六月17号的毕业庆典,并作主题演讲。该校的网页引用校长普拉蒂普ˑ科斯拉(Pradeep K. Khosla)的话,这样写到:“我们将荣幸地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圣迭戈分校接待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并无比感激,他将与我们的毕业生和家长亲友们以及公众分享普天慈悲的讯息。达赖喇嘛是一个和平之士,致力于推进全球责任和服侍人类。这些正是我们力求传递和教授给我们的学生和毕业生的。”
但这个消息一经发布,即刻引起该校“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部份成员的抗议, 该校的“中国学生会”和“中国企业联合会”随即加入抗议行列。根据“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的网站标明,它“是隶属于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的华人学生学者的公益组织。”美国广播公司当地10台的消息标题是:“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的毕业典礼演讲人激怒了中国学生”。该报道说:中国学生感到“恼火”、“不敬”、“震惊”(休克!)。一位叫列奥(Leo)的中国学生说:“邀请如此一位有争议的人物,非常不尊敬(我们)。”他还说,“如果他走上台,我也许就会离席退场。”
“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为此发布一项抗议声明,并用黑体凸显下列文字:“达赖喇嘛不单纯是一个宗教人士,更是一个长期从事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政治流亡者。” “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同样坚决反抵制何形式动机不明,污蔑与轻视中国历史,肆意传播具有煽动性且具有严重政治攻击性言论,进而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的行为。”“ 若是校方一意孤行,坚持在全校毕业典礼上邀请达赖喇嘛进行演讲,我联合会必将进一步采取强硬措施,坚决抵制校方无理行径。”
现在,围绕该事件,中、英文媒体都开始跟进讨论,事态还有可能朝着影响扩大的方向发展。对此,我想首先作为一位大陆来的汉人留学生,其次以一位中国和美国大学的教师身份,最后再以一位在美国高校就读的学生的父亲角度,来和中国留学生交流一下我对此事的看法。希望我的经历和我对达赖喇嘛的了解,能帮助你们静心思考、独立判断,做出人生历程中的一个正确选择。
中国学人在美国的长与短
我是在1981年从成都考入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的。当时我16岁,也就是说,我与现在在校的大学生/研究生们相差整整一代,应该是你们的父辈。我在复旦时,我们的苏步青校长在“科学的春天”到来时冲在高校改革的前沿,率先建立了中国大陆高校第一所研究生院。随后,美国史密斯学院、麻省理工学院培养的谢希德博士担任校长,再次引进美国教育体制来改革中国高校教育。可以说,我是一个极大的受益者。在复旦开始选拔5%的优秀生并配备导师指导时,我就连续入选,以后又免试直升研究生院攻读硕士学位。1988年毕业后留校任教,担任1986级国际政治系本科的指导员兼班主任。
1991年我拿到全额奖学金,自费留学来到费城的坦普尔大学(台湾人译为“天普大学”)攻读政治学哲学博士学位。因为知名生物学家牛满江是我校的教授,所以该校与大陆交流密切。邓小平在1979年访问美国时,还接受了我校的荣誉法学博士学位。在这里我和我的妻子一起同窗苦读,在1997年双双分别获得博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毕业来到纽约工作。现在我在美国最��的城市大学系统——纽约城市大学(CUNY)执教二十年,在CUNY研究生中心教授研究生、培养博士,在斯德顿岛学院的政治与国际事务系教授本科。
我说这些是要所有的留美学子意识到,就人生经历、家庭背景和文化知识结构,在学术成就、职业规划和成功目标上,我们有许多相同的地方。唯一不同的恐怕是,尽管我和妻子在上海已经结婚,而且都有了令人羡慕的职位,但我们都只是兜里揣着100元美金,相差一年,先后来到美洲大陆寻找新的目标的。我想今天在美国的35万左右的中国留学生,已经少有这样的窘迫了。
和所有志向高远、刻苦勤奋的留学生一样,我和我的妻子在学业上都一直保持优异成绩。我的妻子连续成为院长名单上的表彰学生,最后以Beta Gamma Sigma荣誉协会成员毕业。我连续五年保持全额奖学金,还得到了博士论文奖学金,最后以社会科学、人文和教育类最佳博士论文奖毕业。在教职职位升迁上,我也是快马加鞭、捷足先登,从1997年到2006年,用了九年的时间爬完助理教授、副教授、终生教授资格和正教授的所有台阶。年收入也在2007年进入六位数,已是我刚来美国时全部资产的1000倍。
在别人看来,我已有一个完美的人生。但在我看来,我却愈发感觉到自己和自己作为中国人的问题。首先,我们绝大多数中国学生不太会笑。这一点在我2007年回到复旦做访问学者时,感觉尤其强烈、深刻。应该说,复旦作为中国拥有最好生源的、最昂贵的综合性大学,每一个学生都是天子骄子、家中千金。但是很奇怪,在校园上,他们绝大多数的面部表情是阴沉、冷漠、忧郁、甚至是痛苦的,陌生人之间没有微笑和眼神交流。家境平常的,可能有自卑感;家境优裕的,可能又有极强的防备意识。而我在美国的校园里,看到的基本都是欢天喜地的笑脸,对着陌生人时常也会问候(记住,我是在纽约!)。
其次,尽管我们学识很好、专业很强,但由于缺乏个性、品德、美学、心理、宗教和大脑神经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在工作环境中,中国人容易表现出人格缺陷和社交障碍(所谓的无法做到well-rounded),由此妨碍华人群体在领导能力和魅力上的彰显。在美国的办公室、教会、社区和公共场合,你都会碰到“乐于助人的撒玛利亚人”,但我们的华人文化加上党文化,无论是父母的教育,还是夫妻的规劝,都是要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管闲事”。缺乏公心、漠视公益、丧失义气、不敢担当,华人之间互相提防、猜疑、嫉妒、贬损,使得华人难以成为一股公益力量。
最后,当你在美国精英社会上升越高时,你会发现自己要克服的障碍、自身要扬弃的东西就越多。比如,我的同事和朋友们的文体爱好层次之高,让人惊讶。我的一位牛津毕业的同事,精通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希腊语。他把亚里斯多德的《政治学》重新翻译了一遍。我的一位老师退休后专心于弹钢琴和绘画,画出许多上乘的作品。我的导师爱好航海,他会改进、修理他的帆船(有两卧室、厨房、厕所和雷达导航系统)。我的另外一位老师还是犹太人教会的教士,周末还要去讲经。而在我们华人中,较难找到在本职专业和休闲爱好二者兼优的。尤其让我感到强烈的是,与来自台湾的学生、学者交流,也会发现差距。我自己承认,作为大陆一路文科培养的优秀生,台湾的一些人文、社会科学论文和著作会让我感到文字上读起来吃力。从繁体走到简体,大陆人的国学就失去了半壁河山。如果中国人的语言教育没法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全面升级到《辞海》、《辞源》和《汉语大词典》,我们就只能停留在半文盲状态,丧失先人给我们创造出的智慧。比如说,我现在就觉得很难找到leadership、integrity(我试图把它译成“完和”)、empathy(我试图把它译成“移情互感”)等词汇的中文对应。
我总结的三点当然并非全部适合今天的大陆留学生。我注意到,由于经济水平的提高,尤其是能送子女出国留学的家庭,已经非常注重子女的才艺培养;但另一方面,由于政治上的保守和倒退,我们八十年代成长的学生恐怕比他们的前辈和后进都有更多的自由创造力。不过我仍然相信,这三大问题多多少少还存在。归结起来,他们涉及到我们人生是否能够幸福快乐,我们个人是否具有慈悲和移情互感的能力,我们是否能够不断取得精神进化、求得“真、善、美、圣”。
生命中的灵性成长
我的人生进入中年后,我突然感到中年危机。从来没有人给我提醒过这些问题,原来给我指引的人也逐渐无力帮助。瑞士十九世纪著名伦理哲学家亨利ˑ 弗雷德里克ˑ艾米尔(Henri Frederic Amiel)在他的《私密札记残卷》中写道“祥和与安宁顶级术”时说,“几乎没有什么人知道我们的身心痛苦;我们至亲至爱的人都不知道我们与恐惧魔王的交往。有许多悲伤他人无法分担。良善本身指道我们把它们掩藏起来。一个人孤独地忍受折磨,一个人孤独地死,一个人孤独地把自己掩藏在四壁上下六面构成的房间里。但我们并未被禁止把这种孤独展示给神。因此,痛苦的独白变成了平和的对话,抵制变成了归顺,窒息变成了自由。”
我们许多人都试图思考世界的起始、终极、无限和永恒,在万籁俱寂、夜深人静、故居独处时,可能也会仰望星空,寻求与宇宙之神的连结。但有了饥渴、期盼之心,并非就会迎来神的能量、光芒和喜悦。由于世界所有伟大宗教几乎都是在“轴心时代”(公元前的500年之间)产生的,所以,无论是犹太教、基督教、印度教、佛教、道教、儒教都已有两千多年的传承,产生出无数的圣人、宗教哲学家和大师,创造和积累了汗牛充栋的典籍,形成了教阶、教义和全职终身献身神佛的教士修女、僧侣僧尼团体。如果我们无视这些传统,即便我们自己读遍经书,可能也永远无法入门,踏上身心升华、精神进化的阶梯。许多人生吞活剥,不得精义,反而误入歧途,遁入歪门邪道。洪秀全读到一本小册子就自认为是上帝的第二个儿子、耶稣的兄弟,创立“天地会”和“太平天国”,结果引发内乱,招致几千万人的死亡,就是例证。今天我们也可以看到无数“大师”,有的害人害己,结果自家小命不保;有的宣称自己既是上帝、又是创经者、又是先知,还是在地上行走的布道人,可以给予信徒现世报和来世报,建立起了个人崇拜的神学的专制政治。
还在中国时我就开始读《圣经》、《古兰经》、儒教经典、《老子》和各类佛经。我多次参加过徐家汇国际礼拜堂的礼拜、天主堂的圣诞活动和郊外佘山天主堂的敬拜,玉佛寺、静安寺和龙华寺更是我常去的清静之处。但由于中国大陆不鼓励传福音、广布法,各类寺庙、教堂基本上处于“文物保护”状态,所以“仅供参观、不许触摸!”当然我也就无缘找到高人、大师引领进入堂奥。到了美国后,我也参加了各类基督教教会活动,有周末查经、夏季退休、海外校园讲座等各类活动。我相信著名哲学家、神学家们的论述(尤其是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威廉ˑ詹姆斯的《林林总总的宗教体验》):首先,神是真实存在的;第二,神和神的敬拜者一定会沟通,所以成功的敬拜者会有通神的体会;第三,所有伟大宗教的经典都有令人信服的言辞和逻辑体系;最后,皈依之后教徒会感到收获(物质、精神或喜乐上的增长)。全球无神论和无宗教的人口只占全球人口的14%,而中国约三分之一的人有各种宗教信仰(包括民间宗教)。换言之,全球50-80%(后者较高的数字是根据官方的数字认为中国有一亿多人信仰宗教)的无宗教信仰和无神论者来自中国。而在美国,盖洛普民调几十年来都发现,95%的美国人“相信神或一个更高力量的存在”。皮尤(Pew)基金会2008年的调查发现,三分之二的美国人“完全或绝大多时候”相信“天使”和“恶魔”活跃在当今世界,而且五分之一的美国人说,每个星期至少有一次他们祷告中的具体请求得到了直接的回应。斯坦福大学的心理人类学家鲁尔曼恩(T.M.Luhrmann)在《当神回复时》(When God Talks Back,2012年)里写道:“许多美国人不仅总体上相信神的存在,而且还直接体验到了神,还报告说与超自然力量有不断的接触。”
总之,在美国学习、生活和工作的最大挑战,其实不是你的盘缠不够丰厚,不是你的英语不够流利,也不是你的专业没有出类拔萃,更不是因为你是亚裔少数人种。最大的、涉及到你的身、心、业全方位的挑战,其实是你是否能够适应一个宗教情怀极强的美国(甚至远远超过欧洲和亚洲发达国家)。在2015年6月,盖洛普的一项电话民调问如下的问题:“从现在到2016年的政党代表大会,讨论总统的条件会涉及教育、性别、年龄、宗教、种族等因素。如果你的党提名一位总体条件非常好的候选人,但他/她正好是下列一类,你会投票支持吗?”结果是这样的:(http://www.gallup.com/poll/183713/socialist-presidential-candidates-least-appealing.aspx)天主教(是:93%,否:6%);女性(是:92%,否:8%);黑人(是:92%,否:7%);西班牙裔 (是:91%, 否:8%); 犹太人(是:91%,否:7%);摩门教(是:81%, 否:18%);同性恋(是:74%,否: 24%);福音派(是:73%, 否:25%);穆斯林(是:60%,否: 38%);无神论(是:58%,否:40%),社会主义者(是:47%,否: 50%)。它们表明:尽管美国是一个文化多元、宗教宽容的民族,但无神论者是在宗教取向中最不受接纳的。如果在美国,有一群人还公开宣示自己是“无神论”加“社会主义”(这项民调还没有问到“共产主义”!),那基本上就是向美国的主流社会价值宣战。如果我们已经看到了美国表现出的对穆斯林的强烈偏见,华人新移民如果公开用“无神论”和“社会主义”来对抗任何美国的认同,都只能是政治自杀。所以,以政治力量来干预宗教和文化教育,在美国人看来都是非常荒谬、甚至恐怖的,因为它危及了这个国家建国的基本精神:“五月花号”、清教徒、贵格会、威廉ˑ佩恩、托马斯ˑ杰弗逊、《弗吉尼亚宗教宽容法案》、政教分离、摩门教创立、接纳犹太人、阻止反犹主义、天主教徒肯尼迪当选总统,等等历史事件,都在创立、印证和弘扬宗教自由和宗教宽容的立国精神。
在美国,对于一个从未有过宗教体验和经历的大陆背景年轻人来说,如何让一颗封闭、坚硬、从未经历过圣恩沐浴的心打开、并被滋润起来,需要有导师点拨、正教引路、团契巩固。众多的修心修行之路,到底选择哪一条?哪一条又最终给你带来喜乐和指导人生路径方向的罗盘?时常我们的人生都不是自我设计和选择的,经常我们要认准缘分、把握机缘,或者接受拣选、成全伟业。
专制体制和自由选择
在中国专制体制下成长,我们的个人自愿选择是非常少的。我们的一生总是被安排、被强迫和被动接受。比如,我报考复旦大学时填报的是“中文”、“新闻”和“经济管理”三个系,但当时负责在成都招生的国际政治系杨新宇教授告诉我,他看到我的家庭背景红,英文成绩又很好,所以把我放进了国际政治系国际政治专业。我在大学一年级仍然不忘作家梦,大学写作课得的“优”,我的一篇短篇小说让我的中文老师张晓林教授热泪盈眶,他热情地推荐给《萌芽》杂志发表。可是1981年批白桦和他的小说《太阳与人》以及改编的电影《苦恋》又掀起一场所谓的“反对精神污染运动”,我的小说涉及情窦初开主题因此被判为“小资情调”而遭撤稿。1988年我又完成书稿《现代化与政治民主》,它被排入四川人民出版社的“现代化丛书”,由复旦大学副校长、历史学家周谷城任主编,现在的上海国际关系研究所所长俞新天教授任副主编,周老并为之作序。但因为遭遇1989年的天安门屠杀,已完成清样交付印刷的书稿就死在了坦克履带下。应该说,人生已经给我了无数亲生经历来强化一个教训:在中共政权下,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但在1989年五月,我又被历史推向了一个“索菲的选择”:我的学生们(上我公共课的管理学院学生张才、新闻系陈雅君和我的国际政治系86级的文江平)积极参与了4-5月的游行集会抗议活动,呼吁中共反腐、改革、推动民主。他们要我表态并站出来支持他们。当时我在争取公派出国留学。党和学生、利益和历史、背叛理念和献身理想几乎把我撕裂。但我选择了后者,真正感觉到自由了。为此,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失去一年离校的自由、受到系内党内警告处分,后来我干脆辞职离校去国来美自费留学。但我迄今不后悔,因为我的选择让我得到了美国,成为我人生的最重要里程碑。
后来的十年里,随着中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和我身份的转变,我的“罪过”逐渐被母校复旦原谅,所以我又回到复旦讲学、交流,参加会议、指导学生。我还帮助北京奥林匹克主委会完成了《奥运期间有组织犯罪的活动方式和防控措施》的调研报告。但2008年,历史又再一次把我推向一个两难困境:四川大地震后,我带了一队电影艺术家到我的家乡拍摄地震纪录片。出乎我们的意外,我们两次撞上了在学校校舍“豆腐渣工程”垮塌受难孩童父母的游行、抗议和示威。我们也因此记录到几百位父母的哭诉和孩子的冤屈。我们摄影组在成都被拘被扣,后被驱逐出境。回到纽约后,纽约总领馆的新闻处处长联络我,要我抵制电影后期制作,并许诺给予经济回报。我又必须面临一个选择:是要停止发声、忘却家乡的受灾孩童和父母、最大化自己的经济利益和保留畅通回国的机会,还是跟随良心正义、为灾区父老乡亲和冤死的孩童仗义执言、同时得罪中共政府和失去回国的机会。面对又一个公私两难全的选择,我选择了后者。在我们制作的影片《劫后天府泪纵横》获得奥斯卡奖提名后,我们的团队走在红地毯上,一位记者问我走红地毯的感觉。我说,我走的不是红地毯,我选择了一条荆棘路。这部电影遭到国内政府全面封杀。但我也不后悔,因为我听从了我内心的声音,��用扛着十字架让灵魂受罚,而是毫无内心的罪恶感去踏上荆棘路。
2009年五月正好过44岁生日。对于有点迷信的中国人来说,上升的工作压力曲线和下滑的身体体能曲线构成一个剪刀口似的鬼门关。这恰好印证了《神曲》的开篇描述。出走佛罗伦萨流亡他乡的但丁这样写道:“当人生的中途,我迷失在一个黑暗的森林之中。”从2008年夏天翻译出五、六十小时的原材、到制作完《劫后天府泪纵横》,我已是身心两损、跌入抑郁状态。这时我接到了一位陌生人的电话。他自报家门,说是贡嘎扎西,是达赖喇嘛的华人事务联络官。他告诉我,五月五日下午达赖喇嘛将在华尔道夫酒店与部分华人见面,问我有无兴趣参加。我当然乐于参加,欣然接受了邀请。而且当天晚上也是HBO举行《劫后天府泪纵横》首映式的时间。
其实,我要说实在话,我对西藏和藏人事务了解不多,除了听一些官方的灌输和看过电影《农奴》和才旦卓玛的表演外,就是在成都看到和接触到藏人。对当时的我来说,西藏文化、宗教、历史和达赖喇嘛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而这种忽略也不会对我的身心和事业带来任何负面影响。但这种想法一到达赖喇嘛面前就证明是错的。我见到的达赖喇嘛是一位充满精力和活力的长者,不像是“农奴主的代表”,更不是“披着羊皮的狼”或者是“头上长角的恶魔”。他与汉人亲近,重点是要阐释他的“中间道路”。也就是说,达赖喇嘛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同时要求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名副其实”的“民族自���”,它包括宗教、文化和语言。国防、外交权归中央,而经济发展是有助于藏区的现代化的,也是藏人欢迎的。达赖喇嘛也提醒说,邓小平承诺过,只要不独立,什么都好谈。但过去三十年,中国政府没有切实、真诚地推动双方互动。通过这次见面,我也了解了更多2008年所谓“拉萨事件”的真相、藏人的苦难和藏人自焚的悲剧和原因。
走进修心、沐浴阳光
从此以后,我开始更多关心西藏问题,也把它纳入到我的《中国政治》课程中。当读到越来越多的有关西藏书籍后,就愈发体会到西藏文化、宗教的深度和广度。我不禁追问一个问题:为什么在我们汉人党文化的教育里,我从来没有学到过如此深入的对心的讨论?沿着这个问题,我认识到矗立在世界屋脊的藏族文化其实吸收了中国和印度两个文明的养料,建立在印度教和佛教的两大支柱上。佛教和印度教两扇大门对我打开。我也潜心进入阅读达赖喇嘛的宗教著述、倾听和理解达赖喇嘛的讲法活动。因为藏传佛教强调师承的重要性,所以佛教经典需要由上师(喇嘛)亲自教导传授,弟子才能获得真传。这种师徒传承一直可以上溯到佛陀,由此保证佛经的规范解释。我有幸多次聆听了达赖喇嘛讲解《释菩提心论》、《入菩提行论》、《修心七要》和《修次中篇》,获得真传。以此为基础,我也能理解《西藏生死书》、《西藏死亡书》、《心经》、《法华经》、《地藏菩萨经》和《金刚经》等著作。同时,也能够理解印度教的经典,例如《韦陀》、《薄伽梵歌》、《奥义书》等。最重要的收获,一是学会了修心并试图将肉体(车舆)、欲望(野马)控制驾驭在心智(车夫)下面;二是领略到修心如沐浴阳光般的温暖快乐。我人生抑郁的阴霾自然被驱散。
我叙述这些,并非要人们皈依佛门。正如罗素所讲的,佛教是智者的宗教,因为它没有上帝,而人人都可以成佛。真理似乎就是佛教的上帝。所以,达赖喇嘛曾说过,你不信上帝没关系,如果信仰真理,真理就成为了上帝。达赖喇嘛的教导价值正在与此。在《超越宗教:普世伦理观》一书中,达赖喇嘛继承了印度文化中的“世俗主义”,尤其是圣雄甘地的思想,认为,“‘世俗’不是说与宗教或有信仰的人的对立,实际上是对所有宗教的尊重和宽容。它也意味着包容和公平的态度,甚至是对待无信仰的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达赖喇嘛努力促进全球宗教对话,用非暴力、慈悲的方式处理冲突和构建和平。当我们经历了千年以上的亚伯拉罕子孙所创的三大一神论宗教的圣战困扰后,甘地和达赖喇嘛提出的印度-佛教视角不能不说是一个贡献。
作为一个学者,“我思,故我在!”心智至上显然要优于物质至上。我的生命首先是由观念指引的。因此,我的人生和学问发生了调整。我的研究的哲学基础延伸到印度和西藏文明。我也两次在纽约城市大学为达赖喇嘛举办论坛、为著名佛教哲学家桑东仁波切举办演讲会,讨论宗教、哲学、文化和教育等问题。我已经与达赖喇嘛在不下十五次的场合见面、求教和做工。我的岳母在辞世前向我转告来自国内有关方面的招呼,警告我与达赖喇嘛接触就是过了红线。我又不得不在生命、喜乐、慈悲和非暴力之路,和灭亡、恐惧、仇视和暴力之路两相选择。我已经做出了选择:亲近达赖喇嘛和他的教导,但我的代价也是巨大的:从此我已无法回到自己的祖国。皈依佛教,真正得到“无声父母、真空家乡”,也算至当不易。再说,进了知识分子的教门,也就必然奉苏格拉底为始祖,一方面要做好社会的良心,不失“牛虻”的社会批判能力;另一方面,也只好坦然付出代价,作个“世界公民”了。总之,我觉得,为了达赖喇嘛,失去整个祖国,对我的生命也是正确的选择。
我的书桌前放着一个从汉城国立大学带回的水晶镇纸,上面写道:“大道常在眼前,常在眼前不观。”对我们许多人来说,能有幸见到世界第一僧人、世界最知名的精神领袖,实在是前世今生修得来的佛缘。去年,我的女儿的学校史密斯学院也有幸安排接待达赖喇嘛来访,而且我们全家都被校方邀请。我们欢天喜地注册登了记,期盼全家第一次与他同时见面。可惜的是,在例行的健康检查中,医生要求达赖喇嘛取消公务活动、强制休息。我们未能如愿以偿,这不仅是我家的遗憾,而且整个史密斯校园和成千的家长都惋惜不已。我真想对所有的圣迭戈分校的同学说,达赖喇嘛的来访不仅会让你们学校上新闻,而且也会让许多大学羡慕不已。我在纽约大学教授的学生知道达赖喇嘛要到纽约,首先问我是否会见达赖喇嘛,然后问我能不能带他们一起去。他们可都是交了六、七万美元学费的!如果圣迭戈分校的同学还要拿学费钱说事,就只能是“眼前不观”了。
藏传佛教天鹅到美国
我还想说一下,今天生活在美国的所有大陆背景华人,其实都是佛教和藏传佛教的受益者。在《天鹅怎样来到了湖畔: 美洲佛教演义》(How the Swans Came to the Lake)一书中,菲尔兹(Rick Fields)讲到,据《梁书》记载,在公元五世纪就有高僧经由阿留申群岛和阿拉斯加到达扶桑,也就是今天的墨西哥。佛教可能很早就传入美洲。可以明确肯定的是,从六十年代开始,西方国家,尤其是加利福尼亚和纽约等地的年轻人对藏传佛教产生了兴趣。一批人到印度跟随达赖喇嘛学法,其中包括好莱坞电影明星乌玛ˑ瑟曼恩(Uma Thurman)的爸爸、现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罗伯特ˑ瑟曼恩,诗人艾伦ˑ金斯博格(Allen Ginsberg)和藏学大师杰弗瑞ˑ霍普金斯。同时期,昂山素季的已故丈夫、牛津大学教授迈克尔ˑ艾利斯(Michael Aris)也到不丹学习,后来写作有关达赖喇嘛六世和藏传佛教的诸多著作。藏传佛教、莲花生大师、佛法修行中心首先出现在加利福尼亚地区,尤其以洛杉矶、伯克利和加州大学为中心。因为这个原因,好莱坞和那里许多艺术家成为达赖喇嘛的热心追随者(李察冀尔、Sharon Stone, 哈里森ˑ福特等等)。我们必须承认,在大陆华人开始赴美留学或移民之前二十多年,达赖喇嘛和他的追随者们就已经在西方文明世界拓荒、扎根和耕耘。他们的努力让西方世界对东方文明充满好奇和尊敬,并让佛教及其瑜伽修行成为西方主流文明天然的一部分。如果新来的大陆移民和留学生不意识到这一点,反而要对此释放敌视和仇恨,只会失掉“Cool”。
即便是猎奇,即便是“玩酷”,我们华人也应该知道一些藏传佛教、藏族文化,何况他们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而二者的精华是由达赖喇嘛及其追随者守护、提炼和传播的。不管达赖喇嘛对你来说有多么可怕,在民主国家的大学校园,他也不会生吞活剥你,所以何不走近看个究竟,做出自己的判断?达赖喇嘛时常教导他的听众,对待任何一个宗教,要用佛陀教导的黄金鉴别方法:刮刮看,切切看,烧烧看。我也建议所有的大陆留学生,至少读一本达赖喇嘛的著作(上百本已经构成达赖喇嘛研究学)、看一部有关达赖喇嘛的电影 (Kundun或者Seven Years in Tibet)、听一场达赖喇嘛的演讲。为了帮助大陆留学生能够真正鉴别藏传佛教的价值和达赖喇嘛的地位,《吾土吾民》(My Land, My People)、《流亡中的自在》(Freedom in Exile)和《西藏生死书》(The Tibetan Book of Living and Dying)可以做入门。如果要读大陆背景学者的著作,王力雄的《天葬》和他藏人妻子唯色的任何著作(尤其是《自焚藏人档案》)都会受益匪浅。李江琳的《拉萨!1959》 (哈佛大学的英文版是Tibet in Agony)和《当铁鸟在天空翱翔》 也都会让汉人读者唏嘘不已。
唐代诗人贾岛的名诗《题李凝幽居》说到:“闲居少邻并,草径入荒园。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过桥分野色,���石动云根。暂去还来此,幽期不负言。”今天,对圣迭戈分校的学生、学者来说,僧敲学校殿堂们,如果你们不应,恐怕不会再有“暂去还来此,幽期不负言。”如果到了美国的学术殿堂还想继续吃党妈的饭、喝党妈的奶,各位学子和家长倒真应该问一问,付出大把美金,到美国来干啥?
中国政府视之为弊帚的东西,在其他国家却被奉为圭臬。这也许是当今中国政权的问题所在。比如,三位大陆背景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一位流亡法国(高行健)不得归家,一位流亡印度(达赖喇嘛)不许过门,再一位更是深陷囹圄(刘晓波)、生死未卜。但印度政府作为一个多元民主体制,却能将流亡他乡的难民,双双成就为诺贝尔奖得主和世界精神领袖:他(她)俩就是从阿尔巴尼亚到加尔各答的修女特蕾莎和从拉萨流亡到达兰萨拉的高僧达赖喇嘛。印度人尽管在许多中国人看来很贫穷,其实他们很富裕。这就是为什么印度裔美国人在政界、学界和商界都贡献出更多领导人的原因。如此理解,我就不奇怪,为何圣迭戈分校印度裔背景的科学家、校长普拉蒂普ˑ科斯拉会对藏传佛教领袖达赖喇嘛尊敬有加。校长科斯拉为他的学校和社区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中共官方媒体《环球时报》因此警告和迁怒印度裔人群,真是错上加错。
总结和希望
说了这么多,我把我的意思总结如下:
美国是一个以宗教宽容和文化多元为立国基础的,任何以集权政府机构为依靠在美国大学内部破坏这种多元精神、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涉及到严重的违法问题。如果因为中国官方在圣迭戈分校投下很多资金,就想以此为要挟,那就会出现更大的问题了。
既然中国留学生是到美国留学,就该随遇而安,而不是掀房顶。当美国国内已经出现排外情绪高涨,还要以“无神论”和“共产主义”的双重价值观来冲击美国主流文明,确实不明智。
中国留学生和学者已经到了美国,应该想想“断狼奶”的时候已到。用卢梭的话来说:“我的朋友们,挣脱掉你们的未成年期,醒来吧!”
其实坚持自己的自由意志,而不受中国政府使、领馆的领导和操纵,才是大陆留美学生获得真理的第一步。我要说:“美国的大学空气使你自由!敞开胸怀、吐出雾霾、自由呼吸吧!”
我反抗,所以,我自由!同时,我反抗,所以,你们自由!我们每一代人都应该为自己的时代和我们的后人做点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世界上四个唯一从未举行过全国普选的国家(另外三个是萨特阿拉伯、厄立特里亚和文莱),如果我们在民主国家从未为此感到过羞耻和愤怒,却认为达赖喇嘛污蔑了中国的国际形象,这是何等的弱智。
反抗带来的惩罚其实并不可怕,无非就是失去一些建立在牺牲弱者利益上的特权。当任何一项权利我能享受,而其他中国人却被剥夺时,我要么为他们争平权,要么我放弃自己的特权,绝不成为特权者鱼肉人民盛宴的一部分。这样的自由意志会让你充满喜乐和自豪。这是一个引领潮流的人最起码的素质。
达赖喇嘛常说,万事无常。历史潮流总是在不断演变,历史变迁过程中你是否找到了永恒的空间,都是由当下积德造业而决定的。
为了表达对印度文明的感谢,同时与所有的真正热爱自己祖国的华人、留学生共勉,我用泰戈尔的诗来结束我的长文:
泰戈尔:《我的祖国》
吾神啊,让我的祖国
大地、水流、空气和果实甜美。
吾神啊,让我的祖国
家园、集市、森林和田野富饶。
吾神啊,让我的祖国
承诺和希冀、行为和言辞真挚。
吾神啊,让我的祖国
儿女们的身心和谐归一。
2017年2月11日正月十五元宵节
(作者是纽约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纽约大学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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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lecticpatrolsweets · 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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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审者
《图审者》 第一章 蛇城迷雾正文
“莫斯科从不相信眼泪!”父亲冷漠地说,他是一位商人,有个普通的名字,谭文奇。
儿子扭了扭头:“梦想所得依靠努力和信念。”谭文奇坐在沙发上。儿子看着外面的山,风激烈地灌进窗户。儿子有一句话没有说出口:天再高,没有海宽,命再贱,没有骨头硬,人再穷,没有茕茕孑立苦。
光阴流逝,儿子一走便是十年的时光,很少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图审者。更多时候,别人称呼他阿图。图审者说话时没有太多恶意。夜晚很快降临,阿图站在天台看着远处红暗的太阳,今天的恒星似乎变大了些,一股力量将地球和太阳之间的距离缩短,那是错觉的力量么?想入非非,阿图脑海中响起一句诗词,简单的词汇,孤独的情感,恰如他之前的十年。蛇城的迷雾还历历在目,死亡和超自然合二为一的克苏鲁神话符号依旧回荡着山峦雾霭的嬉笑。简而言之,一波生死劫。阿图如是想着。20岁时,我认为我一定会知道你试图谋杀我的答案,因为我一定会问你,可是我没有得到你的解答。这期间,百川的号码还未在手机屏幕上出现。
《图审者》第二章 印第安的鹰
正文 巴西,一个美丽的地域,一千年前,巴西还没有挺拔的楼市,一望无尽的大自然充透着清芬味道,那时,西班牙人还未找到美洲。 南美洲的某个印第安部落吹响着亘古永恒的苍茫音调,粗狂的,优雅的音符灵动在小小的部落中。 巫师已经开始准备祭祀用的肉糜,领袖的鹰从高空返回,今天不需要打猎,部落的人陆续苏醒,他们为一年一度的部落盛会而兴奋着。 早晨,音乐家已经吹响传统的乐器,群山般浑厚的音色清风拂去睡梦,族人开始打理周遭活计,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绵羊毛被。 一部分女人前往林中采摘野果和干枯的柴火,男人带着即将成年的儿童,他们在马背上奔驰,参加骄傲和荣誉贯穿的比赛,他们欢呼着,马蹄激起一阵阵风沙。 阿骨13岁,他的父亲是部落的领袖,也是部落最强壮的男人,领袖总能在每年每度的部落盛会中获得荣誉。
阿骨还有八个月成年,成年后的阿骨需要前往临近的部落求得心上人的青睐,如果他能够赢取一位美丽印第安姑娘的芳心,就意味着他真正变成一位能担负家庭责任的丈夫。
“父亲,我已经练习了一年,我相信自己会在比赛中获得荣誉。”骑在马背的阿骨对父亲说。 “有我当年的雄风!”父亲作为部落的领袖,语言简洁干练。 父亲布今年28岁,他的英姿飒爽受到族人的尊敬,当女人看见领袖时,女人们会嬉笑着与他招呼,女人们的丈夫并不会因此吃醋,所有人喜爱领袖,部落内部的和平和幸福是第一位的,领袖五年的经营是值得被肯定的。
母亲带领着女人们前往更远的地方采摘鲜美多汁的野果,母亲是北方部落领袖眼的大女儿,眼为自己女儿取名为光,当布走进光的世界后,他们成亲,并在眼的帮助下,开拓了全新的疆域。
今日,光的工作很简单,她要部落中所有女人快快乐乐地体验巴西疆域的美丽。 女人们嬉嬉闹闹,谈论着他们喜爱的话题。 赛场上,尘土飞扬,老人将圈中的羊牵引到他处,挤奶,制作浓香扑鼻的主餐。 年轻的男人在马背上狂欢,布在骑射比赛中勇夺第一,男人们对布的尊敬始终如一,布的优秀贯彻始终,他的风采是族人的共识。 阿骨与其他同龄人的骑行比赛即将开始,伙伴们摩拳擦掌,他们都希望在本次比赛中获得荣誉。 当马儿开始狂奔,布也将目光聚集在儿子身上,阿骨紧紧靠在马背上,起起伏伏地伏动尘沙,马儿腾飞的影子飞跃大地,似乎越过高山峻岭,腾跃云端。 领袖布的鹰飞翔高空,为这场盛世增添天空霸威的气氛。
图审者 3 庞贝古城的绚烂
正文 长久岁月前,一座瑰丽大都赫然屹立在北美平原,见过它辉煌的人们称呼其为庞贝古城。 达雨拿已满22岁,他闯荡大江南北,最终停驻在大都面前。 “真是一个奇迹!”达雨拿被庞贝古城宏伟壮观的建筑成就征服,走进城市,生活的人络绎不绝,他们享受着城市带来的各类便捷和优质的生活体感,街道两排的白人、黄种人和少数黑人正在用不同的语言叫卖着精细加工的物什,有结实的绳子,有精密的布料,有珍珠装饰的衣裳,有雕刻精美的器皿,有精雕细琢的家私…… 达雨拿被摊位上雕刻鹰像的木质酒器吸引,他从未想过可以近在咫尺地观澜天空霸主。 鹰属于蓝天,它们翱翔云中,人遮挡刺目的阳光方能看见万丈高空盘旋的黑点,那是人不可能拥有的飞翔特权,那是无法与云并肩的遗憾。达雨拿如此被吸引,摊主是一位黄色皮肤的印第安男人,他头顶的羽毛象征着骄傲的过去。
“很多人喜爱鹰杯,苍鹰握着白云,人握着苍鹰,于是弥补了没有翅膀的遗憾和失落,这只鹰杯是我妻子昨日才雕刻完毕的,倾覆了许多心血,不过价格好商量。”摊主和蔼地介绍着产品,而达雨拿并未听懂男人的语言。 达雨拿明白什么是交易,他想,把自己吸引得如痴如醉的产品应该需要花费大代价,他只是一个穷小子,这般贵重的物什还无法属于自己。达雨拿很知趣地向男人点头施礼,继而离开。 官邸附近正在招募安保人员,主事者看见达雨拿将其叫住,主事者走向懵懂的达雨拿,按着他的肩膀,主事者点点头,说:“你身体强壮,可以为皇帝效力!” 达雨拿如此某得一份差事。
“抓捕城市犯罪,为皇帝效劳无上荣耀!”上级庆祝达雨拿获得为皇帝效忠的机会,达雨拿因杰出的工作成就得到在庞贝古城永久居住权。
庞贝古城的宏伟壮观达雨拿前所未见,城市的繁盛和规模的宏大深深吸引住达雨拿。 庞贝古城的某些区域墙壁上印刻着让男人激动难耐的图案,简单易懂的图形暗示着庞贝古城让人疯狂的另一面。 得到工钱的达雨拿也忍耐不住寂寞前往这一处区域,并在那儿结识一位美丽的姑娘——齐。 齐拥有一头乌黑的秀发,她的美貌修长,鼻子挺拔,身材娇小,达雨拿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忍不住全身心地亲吻她。 “为皇帝效力的你,一定会成为英雄!”齐总是赞美着达雨拿,内心的驻扎,让达雨拿对齐魂牵梦萦。 达雨拿下班后,很晚来到齐的闺房。 齐一如既往地服侍着她喜爱的英雄。  
“我想为你赎身,一起居住。”达雨拿突然如此说话,让齐有些惊异。 “你知道庞贝古城的来历吗?”齐穿上衣服,为达雨拿端上一杯水。 “一座城市还需要来历?”达雨拿并不在乎齐的问题,他更希望齐做一个选择。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一座城市也有自己的故事,相处很久,我并不知道你的故事,我这样的女人也不配知道别人的故事,如果你愿意的话……” 达雨拿打断齐的话,立即说:“我当然愿意为你讲述我的故事!” 齐睁大眼眸,露出一种特别的微笑,齐很明白,她今日的微笑已经消逝了多年,能再次找到这种微笑,对齐而言,倒不是很想要,却庆幸自己的面容没有忘却曾经的记忆。
《图审者》 第四章 旋转的云
正文 阿骨骑在马背上,他英俊的红马快速奔跑于草原,身后的沙尘犹如天宫的雾气,与他并驾齐驱的还有小伙伴们,谁也不服输,拿出百分百的勇气和决心争夺冠军。 布和部落的其他勇士关注着他们的后代谁能够胜利:“我非常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成为勇士,能够独占一面。” “我们每一个孩子都会变成勇敢的战士,他们会守护我们开拓不易的疆土。”布与兄弟们说。 阿骨与伙伴并驾齐驱,要到终点时伙伴领先些许,成为第一名,阿骨第二名。 阿骨与伙伴拥抱,夺冠者非常高兴。 “我为你夺冠感到非常高兴!”阿骨说。
“我们依旧是好兄弟,我们在名次上依旧靠拢,我感到幸福。”夺冠者牵着马说。
两人获完奖项,没有参看其他的比赛,他们快马加鞭向西方奔去,在马背上奔腾,来到一处小溪,两人把脚放到溪水里面,望着天空。 一只雄鹰在蓝天之中翱翔,飞跃得高不可攀,视界中变成一粒黑色的芝麻,云有些多,周围鸟鸣声声,这般的静谧只属于他们。 “我希望我的人生更加精彩一些,我想去更远的地方。” 夺冠者看着天空说。 “阿伊,你是准备离开部落了吗?是部落不够好,不能将你留住吗?”阿骨看向阿伊。 阿伊继续展望着天空,说:“部落是我的家,有一次我骑着马往一个方向奔驰,那里是无边无尽的草原,没有尽头一样,我想知道尽头是什么?我想知道世界到底有多大,我非常想要了解,想要得到,我们的生命只有那么短暂,我想让我短暂的生命变得无比璀璨。” “那一次你失踪了好几天,可把你母亲着急坏了,你可不能再做这样的傻事情,听巫师说外面很危险。”阿骨担忧着。 “如果害怕危险,我要如何成为勇士?如果我不能成为勇士,如何帮助你成为部落的首领?”阿伊淡然说。 “阿伊,其实成不成为部落的首领,我并没有太多的想法,或者说我没有成为首领的欲望,我只想要简简单单,像我父母那样,幸幸福福的,你陪在我身旁就足够了。”阿骨紧紧捏着阿伊的手掌。 阿伊看向远方,许久,他答应阿骨:“好的,我会陪在你身旁。” 阿骨笑了。
游玩了一会儿,两人返回部落,阿骨的母亲已经带着女人们返回,清洗着新鲜的果实。
老人们已经把羊奶挤好,烧起大锅,羊奶沸腾着。 父亲布在另一处和兄弟们谈论甚欢,大家想要扩展疆域,这样可以拥有更多的牛羊,和邻近的部落交换更多的商品,他们期待着能与北方部落合作,让北方部落教授他们筑造泥石房屋的技能,他们希望让生活变得更好一些。 大伙们相聚甚欢,傍晚,雄鹰从天空降落,部落的篝火已经搭好,羊肉也已煮熟,奶块冷却成型,大家围坐一圈,面前是尽管饱的肉糜,大家欢快地品尝着一年一度方有的盛筵。 女人制作的特色菜肴散发着迷人的香味,吃到口中迸发出幸福的口感。 巫师和部落首领并排而坐,徒弟奏响专属自然的韵律,大伙们谈论着增进感情的话题,不亦乐乎。 篝火已然点起,熊熊烈焰照亮漆黑的大地。 阿骨拉着阿伊的手,人们围着篝火,形成一个环状,巫师拌合着音乐,说:“在遥远的地方,那是我们永远到不了的地方,也是古老的过去,高耸入云的神之殿堂居住者们给予世界一个谜题,一条蛇咬着自己的尾巴形成圈,这是神留下的问题,没有人能够解答,如果有人能解答神的问题,谁就能得到无上的力量,雷神和雨神以及众神都将听命于他,他的部落也会富饶强盛。为了不遗忘神灵的许诺,我们每年此时记忆神灵,照亮黑夜,向着光明围成蛇环,神将护佑我们。” 部落的民众欢呼着、高唱着,围着篝火跳舞。 天空叶脉一样延展的闪光照亮大地,不多久,传来一阵轰鸣。 更多的闪电在天空之中蔓延,周围轰隆巨响震撼广袤的世界。 部落的人停下舞蹈,他们疑惑地看着诡异的天空,巫师皱着眉,一言不发。 “发生什么事情?” 部落首领布问巫师。 巫师还没来得及思考如何回复布,狂风骤起,篝火星星点点的萤火虫光点四散,正在燃烧的柴火被风刮得七零八落,人们惊慌失措。 布领导着大家不要慌乱,勇士们握好武器,保护他们的族人,光与布站在一起,阿伊护着阿骨。大雨倾盆,巫师异样地大喊着:“有人解开了神的谜语!” 风越发猛烈,大雨如瀑布一般从天而降。 “快些护送大家去高处,洪水要来了!”布指挥着勇士。 部落的老人小孩和女人在勇士的护卫下,艰难地向高山方向行进,勇士先骑马带着小孩和女人前进,布对阿骨说:“作为部落的首领,我要守护着族人,你和你母亲先逃难。” 阿骨深情地看向伟岸的父亲,点头答应。 阿骨与母亲同在马背,阿伊护着儿童,大伙快马奔腾:“再快些!把女人和孩子送到安全地迅速折返!” 大伙迅速往高处赶路,大雨倾泻,雷声的余歇,不远处犹如野兽饥肠辘辘的肚饿不断逼近。 “是大洪水!”已经来不及了。 洪水汹涌而来,马匹跌倒在泥泞中,人被洪水强大的力量携去,母亲抓住阿骨的手在洪水之中挣扎,阿伊眼见着阿骨和光被洪水远离,无能为力,阿伊抱着婴儿,艰难驾着马,试图追赶,马儿在狂风骤雨和水中哀鸣,惊慌失措,不由阿伊的指挥。
《图审者》 第五章 相会蛇城
正文 九月中旬,百川的电话打破生活的宁静,百川与阿图在电话说了许久的话。 阿图站在窗台,他大脑一片空白。 风开始变大,阿图停留在阳台感受着逐渐猛烈的夏季风,天上乌漆的云朵出现在城市的上空。 时间匆匆流逝,许久不见甘露的城市迎来了春天雨露一般滋润无声的细雨。 对自然的了解方能感悟自然的力量,对自己的了解才能明白存在的意义,可是,被百川绕晕的阿图突然不了解自然,不明白存在的意义,就像一个谜语和黑洞,吸纳着阿图身上的坚韧。 阿图静静看着外面的雨,和对面山峰飘荡的浓雾,这番景色让他想起蛇城的迷雾。 蛇城作为一个神秘的都市,它不存在地图上任何一个地方。 对面的山浓雾弥漫,并且是在下午,家乡的浓雾停留于秋季的清晨,那是久远的记忆。 夜晚,父母从农贸市场回家,一顿简单的饭菜已经上桌,父亲喝着小酒,母亲在房间里向警察打电话,没多久阿图被前来的警察送到精神病院。 阿图做好了一切准备,站在医生对面,阿图无惧,也许那是先辈所说的思想的觉悟吧,也许阿图还太年轻,二十七岁的他,依旧停留于稚嫩的17岁。 从精神病院回来,阿图通过药物睡了几场好觉,睡醒过后,身上携带的记忆似乎少了许多痕迹,包袱轻了不少。这样的想法是一年后,阿图再次失眠时察觉得到。他一直在战斗,无论是为了谁,阿图不清楚,他只明确自己从小得到的先进思想是构建自我存在的一切,为这一切而战斗,也无论是对是错,也不考虑值得与不值得,也许存在的意义正是不去考量对错值得,战争打响的那一刻,信念才是唯一的对。
清晨,阿图苏醒,有药剂的帮助,一夜无梦。
对面山峰的别墅群飘荡起浓雾,那雾气飘然,犹如仙境,看着雾气、山峦、建筑物同时构建起一张让人感觉宁静的舒适感。 此刻。 “初云。” 眼前浮现出熟悉的人。 “我一直在你身边。”初云那张调皮的面孔始终。 阿图本想说些什么,却是止住了,淡然地说:“10多年过去了。” “我来看看你。”初云问。 阿图说:“我遇到一个难题。” “在你身上从未出现过难倒的事情,一定你在偷懒。”初云刮了下阿图的鼻梁,抚摸着阿图的头,说:“你长高了,心智还像个小孩子。” 阿图说:“百川莫名其妙的,父母莫名其妙的,莫名其妙的环境,让我莫名奇妙了。” “小时候你说凤凰栖身梧桐,百川终向大海,也许路途崎岖,迷茫结束的那一天,你会用坚定的心和思想明白长大的意义。” “别人想让我知道,自然会让我知道。” “凡事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你而言不在年轻时候接受太多影响是好事,另一方面你不觉得太自我了吗?” “我只是一个人的力量,我没有创世者的开天辟地。” “我想提醒你。” “我又有什么能力去反抗?” “现在的你只管去做你想做的,中国的文化是一页页战斗历史,百川那边你不管了吗?” “看天意吧,如果真的有风卷云起,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谁也不知道未来怎样,就学习先辈染红衣服,吹响号角,拿起刺刀……你从小听着军号起床,那是你永恒的小时候。”初云抬起头,看向天空。 “我有什么能力去改变世界?” “你在乎我吗?” 初云问。 “在乎!” 初云停顿了片刻。 他安抚着阿图:“你和别人不一样,我希望不是因为你对我的在乎,而变成现在的你。” “我在乎你,我想你在我身边,时时刻刻守护彼此,我缺乏能力守护你。” “我遗憾。” “我谁都守护不了,我连我自己都守护不了。” 阿图突然间笑了。 阿图并不奢求太多。 “我爱你,这是我给你的力量。”初云有着一双坚定的眼睛。 “为我所爱的人战斗,那就够了。” “那就够了!你知道鲸鱼为什么在海里?因为海水是咸的,没人看见他流泪。”初云的身影逐渐消失。
《图审者》 第六章 留学的蓝
正文 蓝即将登机,目的地地球。 蓝是一位刚刚中学毕业的学生,他以优秀的成绩被地球某大学录取,蓝的父母很欣慰,大儿子成功入学,意味着他的两个弟弟会得到更多的优待。 看着蓝走进船舱,母亲对孩子他爸说:“终于将蓝抚养长大,我们有更多精力去照顾蓝的两个弟弟,把他们全部抚养长大,我们就可以安度晚年了。” “孩子他妈,你别想得太轻松,地球精英无数,能不能混出个人样还不清楚。” “要是不行就回火星陪我们,哪里不能存在呢?” “见过大世面之后,可能回不来了。” “一件好事情,别想到糟糕的一面。” 母亲与孩子他爸说完,两人乘上反重力汽车,返回庄园。 蓝坐在靠近窗户的一侧,他第一次离开火星,八百年前人类改造火星,处处生机勃勃。 飞船升空,远处地面耸立的氧气工厂成为破旧的建筑,再也没有它运作的机会,火星已被氧气氧化,草木繁盛,氧气工厂成为改造火星的标志,作为人类征服荒凉外星的里程碑,作为文物,被保护着。每年火星教育局举办盛大的氧气制造厂参观活动,告诉每一个在火星居住的公民,他们的家乡是临近的星球。 地球,是所有人类共同的家园和征服宇宙的起点。 蓝透过玻璃窗,蓝色的火星大海笼罩着大陆板块,三大洲六大洋的宏伟壮观一览无余。 太阳刺目的光线透过窗户,经过特殊材料阻挡,光线对人体无害,为了营造太阳的刺目感,玻璃并不一股脑地把所有光线隔离在外。蓝兴奋地看着面前的太阳,他降低玻璃的透明度,一颗红色的“鸡蛋”漂浮悬挂在宇宙黑布上。 你要记得,这是你第一次看见无比璀璨和令人无比激动的景象,这是第一次,你终于走向了未来!虽然没有红酒和美食庆祝,但终会有一次,你会度过无比幸福的一生。蓝心中如是想着。 飞船离开大气层,进入太空中转站,飞船很快进入人造中转站的预定轨道,并降落于此。 蓝走出机舱,寻找着道路,看着头上站牌的数字,他很快找到方向。 前往星际飞船的路较远,地面滚动装置让行走变得简单和轻松,广播不断播报着飞船的起落,航班指示着上机的旅人快些做好准备。
路途不会耽搁太久,蓝百无聊懒地站在地面上,任拖拽装置将他带向目标航班。
很快他来到对应地候机室,稍稍等了半小时,登机的广播响起。 他正在和朋友通过社交软件通讯,视频中的伙伴说:“我听到你那儿的登机通知了,你到地球有空之后再邮件我。” “时间匆匆,有点舍不得。”蓝说。 “也许你需要个女友了,长途旅行百无聊赖,和女友煲电话粥一定可以满足你沟通需求。”朋友说完挂断电话。 也许在大学会遇到一位自己喜欢的姑娘,蓝想。 蓝找到自己的座位,他很幸运,仍然是靠窗的区域,能够透过玻璃窗看见外面的宇宙景观。 飞船徐徐开动,前往加速区域,蓝看见周遭还有许多大型星际飞船停靠,往前只是在电视中观看到飞船的模样,能真实近距离地感受科技的力量,应该是有一番激动的情愫,蓝尽可能地让自己有激动的感觉,但是,他没有。 也许古代的人会激动,习以为常的事物是不会让人激动的。蓝心中解释着自己不会激动的原因。 大型星际飞船已经到达加速轨道,飞船的速度逐渐增加,蓝感觉到微弱的压迫感,他呼了一口气,当飞船速度稳定后,蓝觉得舒服许多。 蓝看着窗外的风景,依旧是夺目的太阳,这颗照射地球和火星的恒星已悄然存在数十亿年,每日按时出现在头顶,人们总是容易忽略他的存在,就像一位英雄,提供生物和文明的必须,却从来不自封功业。太阳的面貌经过大气层的“筛选”,就像电视中的“虚假”模样,能如此真实地亲身体验到宇宙的浩瀚,与太阳同在悬空的宇宙中,是如此震撼。 飞船逐渐转向的过程,太阳的光源逐渐“移动”至另一侧,远处,能看见银河的绸带,犹如一张水中的飘动的丝巾,在漆黑的宇宙“幕布”上镶嵌着无比璀璨的“珍珠”,星星点点的遥远恒星孕育着怎么样的生命?人类是否能够离开太阳系前往临近的恒星系统开发令人向往的宇宙资源?蓝想到此处,感觉学业的重要性:如果我有一番成就,也许可以领略到更多的意义。 旅途时间长达50个标准小时,在这段时间内,飞船座椅上配备有显示屏,乘客可观看自己喜爱的节目,蓝很快找到自己喜欢的节目,是明星的综艺节目,他喜爱的明星∑正在节目上驾驶空天赛车比赛。 飞船有免费饮料和事物,还算可口,蓝在艰难的条件中总能去勉强适应环境,并且食物也不是特别不合胃口。虽然身边有许多和自己一样的乘客,但大家都假装忙活着自己的构想出来的事情,没有太多交谈,蓝也理解这种行为,因为他也是如此做的。 如何开口与对方交谈,变成了人类的难题,话题和环境总是没有社交的前提,大家更乐意在量子网络与陌生人对话、视频,如果谈得来,觉得对方长相也喜欢,可能会不远万里见面庆祝彼此成为朋友,然后离开,不知道何时能想见,不知道何时能走进对方的生活。 又或者,不需要想见,有过一次相聚足够,可这般反反复复的交际,最终也变得无聊起来,可能安静地呆在房间中,更有意义些许。 一段旅程,并不会花费太长的时间,50个小时匆匆就过去了,该休息的时候,坐在椅子上,入睡,该上厕所的时候,慢慢走过长廊,走向厕所,对再慢慢地走回椅子,该吃饭该喝水的时候,无精打采走向食堂,一点点吃着食物,静静坐着,看着屏幕上的综艺节目,或者是有趣的电影、电视剧,时间悄然而度。 即将到达地球,广播通知着飞船里的旅客们,大家充满了惊喜和期待,很快他们看见了月球,一颗传说中无比巨大的星球,围绕着地球旋转了无数岁月,它们就像是忠诚的伴侣,因为一种契约而永恒对地在一起。
一位来自火星的诗人曾经那般描述地球和月球之间的微妙关系:在寂寞的太空,很少有人相信爱情,人类的起源星球,那蔚蓝色的地球,它的身边,月球是永远的陪伴,他们因爱情而联络在一起,永不分离。
这首朴素的爱情诗歌,火爆了一个世纪,来自火星的游客纷纷前往月球基地欣赏宇宙幕布悬挂的爱情美丽,或者在地球,夜幕降临,晴空万里,抬起头,一轮皎洁的明月,是陪伴了地球文明无数岁月的结晶。 如今这首诗歌成为课本里面的教学内容,当火星的居民听到关于地球的信息,总会联想到月球的神迷。 与月球的相见是短暂的,飞船里的游客们伸长了脖子,向窗外望去,只是一颗星球,赋予了它一定的意义就会呈现出不一样的期待。 前往地球,蓝色的星球美不胜收,逐渐接近,飞船进入太空站预定轨道,太空站与赤道修建的直连电梯相接,远处可以看见一部部电梯载着乘客上下往返。 蓝下机后跟随着人流前往“赤道升降机”,路途许多大型显示屏广告:机器人管家、美食、宠物、珠宝首饰、景区旅行,地球提供给外来游客的期许从几块显示屏中显露出来,让每一个来到地球的人产生诸多期待。 蓝走进升降梯,升降机启动,快速地往地球方向下降,地球的体积也看起来越来越大,边缘优美的圆弧形与宇宙黑暗的背景相互依托,地球显得无比蔚蓝和壮观。 电梯进入大气层,一望无尽的云海令人生出激动万分地颤抖感。 在电梯快速下降处于失重状态中,加之视野的所见,蓝终于不需要通过内心的暗示以证明自己的第一次是多么有意义,外部的震撼完全性地传递到身体每一根神经,发麻的害怕快感不断像巨浪拍打礁石一般快速回旋。 通过云层,可看见满目的绿色,远方的海洋蔚蓝和湛蓝的天空和谐交接。 “这就是地球吗?美得不可思议!”蓝情不自禁地冒出这么一句话。 近处,城市两栋建筑高耸入云,城市与自然相融,没有火星杂乱的城市规划乱感,而是一幅处处充满艺术美的画卷。 学长在等候着新生,蓝很快和学长相识,并与学长相互添加通讯。 “晚上在宾馆有新生接待仪式,你按照这个地址前往宾馆。”学长说完将地址发到蓝的手机。 蓝没对学长说什么,打开地图导航,离目的地不远。 地下转送带将蓝迅速带到宾馆,他很快办理好入住手续,进入房间,房间不大不小,一张干干净净舒舒服服的床,一张红色的沙发,透明的茶几摆放着茶具,白色的杯子简单而亲切,茶几底部用植物编制,似乎嗅到一股草木芬芳的气味。
墙壁上挂着电视屏,配备着立体游戏盒子,另一面墙壁上挂着一幅艺术诗歌,是箫笛欧诺的早年作品《墓碑》:
望穿了深深的雨巷 看惯了潮落潮涨 听熟了摇铃的呼唤 盼痴了夕阳下的车站 却没有为我而靠岸的渡船 也许 会有一只船为我靠岸 而岸边的墓碑上写着 等待…… 这首诗,蓝默念了几遍,他能感觉到文字中饱含的情感。 “是爱情诗吗?”蓝自顾自地问。 “标题太伤感了吧,不过这首诗本身就很伤感。” 一间充满艺术气息的房间,蓝觉得是个好兆头,他很喜欢文学,学校专业也是文学系,他相信自己能够在文字殿堂发光,来到地球,升降机上看见的美不胜收的风景,在宾馆邂逅箫笛欧诺的诗歌,他的未来一定与文学有着紧密的联系,他相信着。
夜晚,学长疲惫地将最后一位学弟带到宾馆,并招待了一席丰盛的佳肴。
学长说:“我介绍自己,让大家知道我是谁,我名字叫豫伟,相信各位学弟知道学校依山傍海的地理环境,春天百花盛开,夏季海水清澈见底。” 大家有说有笑地回到房间,有些同学筹堆前往沙滩游玩。 蓝进入房间,在他将要拉动窗帘时,却看见如此景色: 红色的月亮从山峦处升起,周围的云朦胧,打开窗,没有风。现在的时间将近10点,在书本上看见的月亮升起的常规时间是6点多。有一片海域被月光照亮。整片大海尽头亮着光芒,像繁星一样,那是航道指示灯,大海尽头与天相交处,无数的灯光并排着,照亮海域,隐约能看见照亮的云翳。
《图审者》 第七章 我想,爱
正文 很多年后,海滩旁,一位优雅的男性按响门铃。 箫笛打开花园的铁门:“你好!” “我是川,很高兴拜访你,希望没有打扰到你。”川摘下帽子,尊敬地说。 “很高兴看见你,很少有人拜访我,你能来,我很高兴,请进。” 两人来到客厅,菲佣为川倒上茶水。 “我这次来准备了许多,有很多的问题想要……” 箫笛举起右手,挡住川的话语。 “怎么了?”川以为自己太突兀。 “相约了许久,你一直不得空,我倒是无所事事,不容易来一趟,路途劳累,你先好好休息,有需要只管提就是。”箫笛欧诺说完,离开了客厅。 川将背包放下,���菲佣:“我是不是得罪他了?” 菲佣笑着说:“很少有人能惹他生气,这就是他,你要在这儿停留多久?” 川说:“箫笛说越长越好,我准备留15天。” “建议你延长时间,28天吧。” “为什么要这么长。” “你会知道答案的——旅途劳累,如果要洗澡,我去帮你准备一身干净的衣服。” “哦,不用了,我自己准备了衣服。” “电视节目很精彩,你好好休息,有需求叫我。” 川看着菲佣离开,突然的安静让他不太适应。 他站起身,在房间中散漫地走着,客厅里面没什么摆设,一张沙发,一台电视,电视上面安装有投影设备,茶几上放着3D游戏设备,阳台对着大海,两张藤椅,一张玻璃桌,一个秋千。 简简单单的摆设,简简单单的人生么? 川这么想着。 他走到花园,蔬菜葡萄打理得很好,这儿也有个秋千,他坐在秋千上,摇晃着。 川洗完澡,换上一身休闲的衣服,来到大海,看见箫笛坐在沙滩上,身旁沙子上一堆烟蒂。 川坐在他身旁,萧笛欧诺看向他,轻微笑笑。 “你烟瘾很大。”川说。 “还好吧,还有一根烟和一根雪茄,你要来一根吗?” “不,我不抽烟。” 将烟盒中最后一根烟取出,点燃。 “我想你一直都很自我。”川无奈地说。 “因为烟味熏到了你。” “没事,你喜欢就好。” “很多年前,我终于回了一趟家乡,抱着赴死的决心,那时候我与父亲说过一句话,现在又将说起,我已经戒烟多年,今天就陪陪你吧。” “你心里有什么事情吗?” 萧笛欧诺看向川,停顿了片刻:“倒没在想什么,就是经历太多,更喜欢白云和大海。” “很难理解你。” “不清楚,你要喝点什么吗?” “不了。” 服务员将饮料端上。 川感叹:“是贫穷铸造了你的现在吗?” “也许吧,可能还有很多人。” “你心里有多少人?” “你是怎么想的?” “你热爱着你热爱的。” “我所爱过的人,都记得。” “你书里也说道自己认不出谁是谁。” “长着那个样子,不就是那个人么?” “长相类似的千千万万。” “那就都是。” 川喝了一口橙汁。 “景色很好!”川赞叹道。 “大海、白云、沙滩、山峦,是不错的风景,工作劳累之后,在这里度假休息一两天,心情会变得很好。” “天天对着一成不变的景色,应该也会感到寂寞吧。” “百川和初云会陪着我。” “他们人呢?” “成为记忆。” “他们是什么样的人?” “只知道留在百川身旁,一起努力,对他好,然而百川似乎不需要我对他好。” “我没想到等待了许久,你给了我这样的回答。”川说。 “很无趣的回答。” “也许人看不清楚心中的人。” 川一直等不到萧笛欧诺的后面话,说:“这里面应该有故事吧。” “是的。” “你不想提起。” “故事波澜起伏,荒唐人间,不知道从何说起。” “如果你将故事写出来,应该会有很多人期待着。” “我不确定会不会写出来。” “是悲伤吗?” “自始至终,我悲伤。” “看来我问到了不应该问的问题。” “可能是因为我无法确定百川的生死,所以我更多的是仇恨着。” “你很仇恨?” “2011年,他伸出了手,对我很好,将我从困境中解救。” “你仇恨他,又不恨他,为什么?” “恨无用。” “把我吓到了。” “喝点果汁吧,我并没有故意吓唬。” “我理解你为什么一直没有书写。” “我不知道百川是死是活。我的人生,不知道谁写的剧本。” “可能我不能理解了。” “你看,海的尽头灯火阑珊。” “确实很美!” “众里寻他千百度。” “只是一种感觉。” “顺风顺水的你,一定很幸福!你一定饿了,风尘仆仆,为你接风洗尘。” 萧笛带着川一同走到酒店。 来人将餐物端上桌,大桌上逐渐摆满数十道餐具盘。 完毕后,箫笛对川说:“这是百面宴席,我年轻时候对百川许的愿望,寻找美味面条,归纳这一百碗面条为最佳,是为相聚准备的。”
《图审者》 第八章 兄弟的情谊
正文 滔天的巨浪席卷大地,黑暗的天空降落曲线的雷暴,阿伊抱着婴孩,他第一次感知到无助。母亲光紧握阿骨的手,他们随着激流在水中挣扎,他们与洪水斗争着,精疲力竭,巨浪的力量并未因人类的祈祷而减弱。光无法正常开口,激流从各个方向袭来,旦有可乘之机便进入口中,母亲另一只手抓住在水中漂浮而动的圆木,将阿骨扶到圆木上,母亲也能依靠圆木的浮力而大口自由地喘气。夜,星空消无,浓厚的乌云沉沉地压着南美洲,雨一直在落,流动的洪流让身体感觉到麻木之后的无所感。母亲看着阿骨,对他说:“孩子,你是勇士吗?”阿骨不明白母亲的意思,从惊慌中逐渐缓解发抖的身体:“是!”“妈妈会一直陪伴你身边,你将无所畏惧!”阿骨说:“妈妈,你也上木头来。”“不行,这块浮木支撑不了两个人。” 《图审者》 第九章 阿图的灵 正文 母亲带着阿图上山看别墅。不错的房子,静雅的居住环境,竹子成排的Z字型路旁鲜花盛开。 “如果可以,在这儿买一栋房,舒适的环境可以弥补我过去的悲伤。”阿图如此告诉自己。 他们前往第一栋别墅,小三层,外有花园,底层装修优雅别致,厨房旁边的植物装饰令人赏心悦目,浴室宽敞而舒爽,楼顶宽广,看见江河与山峦,天蓝云白,雾都的清晨,云雾缭绕,犹如仙境。 第二栋,宽敞许多,第三栋,泳游池附近可以开party,宽敞的室内彰显大气,落地玻璃制作的墙壁使得室内明亮,像办公室一样的感觉让人容易疲累。 第一栋可以出租,收到不错的日租,但这座城市附近没有度假项目,没有太多投资的意义。
母亲说:“让你开了眼界!”
哦,千里迢迢让我过来,只是为了让我开个眼界? 这样的房子有凤姐的大气么?阿图心想。 凤姐的王府,雕花玉璧,有溪流潺潺,游鱼摆尾,假石成山,金镀真主像,佛堂香火不绝,化石铺地,檀香木家私。 我最爱凤姐客厅的琉璃万丈灯,此灯流落民间,改名多次,终归于怀中。 “你很喜欢这盏灯?”凤姐问。 “是的。” “哪里吸引到你?” “说不出来。” “这盏灯你拿去吧。” “为什么给我?” “这盏灯对我而言仅仅为装饰,弟弟要是喜欢,送你何妨?” “我室内脏污堆砌,就算装在顶部,也不美,这盏灯在你嫦娥玉宫中才能显示出环境的雅致。” 凤姐看着阿图,意味深长地说:“人世间起起伏伏……” 凤姐止住了话语,阿图说:“一切随缘。” 晃眼间,突想那时光影。
《图审者》 第十章 庞贝古城的爱情
正文 “我很小的时候没有了父母,听族人长老说,他们去了遥远的地方,长老将我养大,我为了寻找父母走了很远的路,于是来到了这里。”拿雨达告诉奇自己的过去。 “你的过去这么简单?”奇问。 “从小跟长老学习狩猎,空闲的时候看看白云蓝天和溪流,我没有太多过去。”拿雨达说。 “你一定走了很长的路。”奇枕着拿雨达的双腿。 “我不知道走了多久,翻山越岭。”拿雨达宠腻地抚摸着奇的顺发。 “你找到父母了吗?”奇问。 “没有。” “不要灰心,也许有一天上苍会给予你机会。”奇安慰着拿雨达。 “我去过很多部落,才知道长老说的地方是死去魂灵的归属地。”拿雨达感叹说。 “啊!”奇震惊地起身。 “我吓到你了吗?” “有点。” 拿雨达将奇紧紧搂住:“我的过去已经告诉你,你心安了吗?” “我的心反而不安了,我突然感悟到,你或许不应该来这座城市,我们不应该相见,更不应该相识。” “为什么?”拿雨达有些激动。 “我的过去不堪入目,又怎么能让你的人生更加肮脏呢?” “可我并不在乎!” “不,你不得不在乎,你居住在庞贝古城,你活在庞贝古城,总有一天,你身边人将嘲笑你,将排斥你,你将一无所有。”奇说。 “那又怎么样?”拿雨达反问。 “我不想伤害你。” “你从来没有伤害过我!”
“不,你还不懂,现在的你有一份差事可做,当你为我一无所有的时候,你又要何去何从呢?”
“我是在草原上长大的,我们可以回到故乡,在那儿也能生活很好——哦,我明白了,我不强迫你。”拿雨达起身,穿上衣服。 “你准备离开了吗?”奇问。 “如果你并不爱我,我又何必耽误了你这么好的姑娘?” “你还会回来吗?” “我想不会了。” “如果你轻易就能离开,我又怎么能够依靠你?” 拿雨达停下动作,转身看向奇:“此时此刻你在乎什么?” “我……我在乎你!” “你如何能够跟我走?” “你做不到的,我的赎身费用不低。” “我会想办法!” “你能陪着我吗?” “你知道,今晚我不当差。” 拿雨达回到奇身旁,奇说:“很多像你这样跋涉的人来到这座大都,可很多人认为这里是一座罪恶之城。” “罪恶?” “是的,因为这里可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只要你有钱,在这里肆意狂欢,潇洒度日。”奇的眼神坚定。 “钱不容易挣,我当差也只能满足我的日常所需。” “是的,所以你被别人踩在脚下,你很难帮助我,也很难帮助你自己,这也是我考量的。” “你想得很多。如果你不喜爱这座都市,我们可以离开。” “我当然希望。你还不知道庞贝古城的来历吧?” “你告诉我。” “为皇帝服务的官员说起过,在很久以前,也在很遥远的地方,是大地的尽头,有个地方叫罗马帝国。那是比罗马帝国更加久远的时候,一位神灵建设了庞贝古城,是人诞生的地方,神灵用稻谷和水制作人的身体,用橄榄油擦拭,让人有光滑的肤色,用钻石镶嵌,成为眼睛,钻石不够,神灵用小石块代替,后来神灵创造的拥有‘钻石’眼睛的人成为贵族,他们为神经营着庞贝古城。” “这个故事让人匪夷所思。”拿雨达觉得很奇怪。 “有一天,神被最爱的人背叛了,沉睡了三年,苏醒的时候,天上的云变成千军万马,有一部分贵族成为了恶魔的使者,庞贝古城终于在神和恶魔的斗争中,神飞上天空,云朵变成一束束火焰,降临大地,庞贝古城瞬间消散无踪。” “这儿为什么也有一座庞贝古城呢?”拿雨达问。 “神的使者跋涉万里,从大地的尽头重建庞贝古城。” “我知道了,你很不喜欢现在的生活。”拿雨达说。 “是的。” “如果我不在你身旁,你害怕吗?” “我该怎么度过往后余生,无可奈何。” “如果你为了我,会害怕一切吗?” “我将无所畏惧。”奇的眼神透露着坚定。
《图审者》 第十一章 校区生活
正文 “学校的生活还习惯吗?”豫伟在操场遇见蓝。 “非常不错,我结交了许多朋友,每天过得很充实。”蓝愉快地回答。 “相当好!下个月要举办新生接待表演晚会,我邀请你参加话剧团演出,可以快速培养大家合作的感情,可以吗?” “我很愿意!”蓝很高兴地接受了邀请。 在剧团中,蓝很快与朋友们相识,蓝熟读剧情,尝试着练习发音,有那么几句,却有惊艳。 闲暇时,朋友相聚,聊着各自的家乡。 其他朋友蛮惊讶蓝来自火星的事情:“那儿是一片荒漠吗,耕地是不是很少?” “火星很美丽,有着广袤的海洋,大地碧绿,每个社区有不同的耕种地分区,种植粮食和果蔬,社区中居民房屋离得不远,跑到邻居家也就十几分钟的时间。”蓝介绍着故乡。 “离得还是有些远。” “相比地球而言,是远了些。” “住在那儿,人口稀少,植物繁盛,空气让人神清气爽吧?” “相比地球而言,火星空气中的含氧量的确比较高,所以我初来地球,有点‘高原反应’,植物是非常繁盛的,从人造的森林到广袤无人烟的地方逐渐形成更多的自然生态,趣味游玩的时候,火星的风景让人神清气爽。” “可以想象在那儿野炊,一定非常愉快——天啊,我已经诞生出想要去火星度假的想法了,火星植物多,可能蚊虫也多吧,也会有不愉快。” 蓝笑着说:“火星的植物和动物都是人工安排的,让人讨厌的生物,比如许多昆虫并没有放养,相信你在火星度假一定会非常愉快。”
“那儿有什么昆虫呢?”
“只有蜜蜂,用来给花朵授粉。” “也就是说百花盛开,还有美味的果实,落在地面上,随意品尝?” “是的,果树上有许多甜美的果实。” “怪不得火星被誉为地球的第二粮仓,让我惊讶的是,你们那儿的蜂蜜一定非常美味。” 朋友们向蓝了解火星的情况,便宜的物价,随手可取的自然果蔬,春季百花遍野的美丽,水中游动的各类食用和观赏鱼类,天空中飞翔的美丽小鸟,都成为前往火星度假的理由。 蓝从书本上和朋友那儿获得了许多地球的信息,也经常与朋友前往不同的城市感受文明的繁盛。 “我却有种相反的感觉,大都市的繁华是不一样的。”蓝赞叹道。 “大都市里面不是许多人认为的欲望大都,这儿也是人造的生态,拔地而起的高楼就像你故乡的森林,川流不息的公路就像火星的小溪和奔腾的江河,在自然的世界中,人学习守护自然,在人造的大都中,人的责任和义务是通过工作的成就去照亮城市的美丽,守护着城市,在有能力的时候,再用更大的能力守护自然和身旁每一个人。”朋友蜂鸟在城市中俯瞰街道的时候,对蓝说。 “我不是很明白你表达的意义。” “很多语言或者词汇,需要一个人累积到相应的记忆才能明白,我也会不明白长辈们说的更多语言,因为我没有经历过,就无从联想。” 蓝若有所思地说:“如果没有在火星生活,不会理解关于火星守护大自然的责任。” “地球人会认为那是在偷懒,是不愿意为城市工作的借口。” “如果没有在地球生活过,不会理解守护都市文明存在的责任。” “火星人会认为那是得了偏执症,在没有感情的大都中坐着无意义和痛苦的事情,是欲望在作祟。” “原来是这样的。我突然间感悟到一样东西。”蓝茫然地说。 “是什么?”蜂鸟看着迷茫眼神的蓝。 “任何人都可以写出文字,然后,不是所有人能写出记忆和感悟,在文学系中最重要的是理解不断思考和在不同环境中参悟别人未来得知的感悟和理解,这才是文学的起点。” 老师听到蓝的话,她拍了拍手,蓝的思绪回来,老师说:“恭喜你,你毕业了。” “为什么?”蓝疑惑地问。 “我们的责任是让每一个文学系的学生参悟到你刚刚理解的内容,找到了方法才能在未来不断开阔前进,接下来,你更多的任务是学习文化中不同的社交和地球的故事,并得到你自己理解的感悟。”老师说完,看了看蜂鸟,���:“交流是文学的基础,观察是文学的文字根基,相信你们会成为一辈子的挚友。” 蜂鸟和蓝来到楼顶,风很大。 “我特别喜欢在楼顶吹风。”蜂鸟愉快地说。 “很猛烈的风,也许你更爱激烈。” “知道我为什么叫蜂鸟吗?” “蜂鸟是地球上的一种娇小鸟类,依靠花蜜为生,虽然看起来很小,没有什么力量,可是它却拥有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翅膀每分钟拍打速度世界之最。” “是的。” “你虽然看起来很弱小,可是你有一项厉害的本领。” “虽然现在我还不知道自己的本领是什么,擅长什么,但是我相信未来我一定可以通过努力让我擅长的能力成为世界第一。” “我相信你会的。” “你为什么相信我?” “信念,对相信的信念。” “感谢你教会我对相信的信念。你未来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蜂鸟点上一支烟,蓝看着蜂鸟打开音乐,播放一首歌曲。 “也许你觉得女孩子吸毒很奇怪。”蜂鸟说。 “我在古书上看见,人抽烟是想减缓痛苦,而烟草有极强的上瘾副作用。” “是,上瘾了。” 蜂鸟吐出一口烟雾,蓝说:“如果被警察抓住你吸毒,你会有一段很寂寞的日子。” “所以我总是到楼顶,风大,烟雾很快消失。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成为一个什么样子的人,”蓝思考了片刻,“我没有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的想法。” “也许从火星来的人是纯粹的吧。” “我想,如果能获得诺贝尔奖文学奖应该会很好。”蓝幻想着。 “似乎你觉得不可能。” “那么难的事情,我不确信自己能否可以。” “那就不要去想了,虽然是远古就有的奖项,可是依旧那么艰难。” “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蓝也问同样的问题。 “我想成为一个安静的人,也许会前往火星,在那儿安静地存在,安静地创作,和朋友一同前往不同的地方拍下美丽的风景,在美丽的百花丛中快乐地舞蹈,养些动物,买片耕地,公司有盈利保证我较好的生活,几条狗陪伴着我,每天开开心心,就这么度过一辈子。” “你不想在地球发展吗?”蓝问。
蜂鸟大口吸了烟,烟蒂扔在一旁,说:“我从小在地球长大,不富裕,没办法去许多地方玩耍,我见识了许多不愉快的事情,与其将责任放在亮光大都,和照顾身边人上,不如随心所欲地守护着自然,毕竟,蜂鸟属于自然。”
“我觉得你不需要这么悲观,你真的不想留在地球吗?” “想,只是我的过去,我的能力有限,我也希望有一天能挣更多钱,去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 “所以,你还是想留在地球发展,你有更多的想法。” “是的,也不全是,我只是没办法面对过去的自己,过去的贫穷和悲哀。” “你考上了大学,你的未来会改变的!” “我也希望着!”
《图审者》 第十二章 我想和你唱
正文 接机台再度遇见百川,他瘦了许多,与记忆对比,也年轻许多。 没有拥抱,坐等数小时,小小失落。 他们乘坐地铁,1公里、2公里、3公里、4公里、5公里……列车不断行驶,没有太多语言,有一点点小幸福。 俩人来到宾馆,次日各处逛逛,看着百川的快乐,阿图稍觉美滋滋。 阿图��望百川来到自己居住的地方,2016年一起前往居住,没有留下什么好印象,这次再度回家,百川应知自己的心了。 “你要去哪里?”这句问题阿图没有说出,他等待着百川的想法。 你去哪里,我就在你身旁,永远永远。 你若不相信,我从未负过谁,若你要战斗,我便将血液驱动太阳的凌驾,我的心中会吹响红军的号令,项上头颅不要便罢,我父从过兵,无论他是否安好,我都对得起。 这就是我的答案。 我不知道你经历过什么,我不知道前世今生是怎么样,我只知道,那么多年,你是我哥哥,我的亲人,17岁注定遇见的人。 没几日两人飞回工作地,回到熟悉的地方,开启新篇章。 “旗你放在哪儿?”阿图问。 “快递到了之后,我放在这儿。”百川指着。 “哦,我在家里的时候诞生个想法,如果身无分文时,旗帜一裹也算是死后有容身之地。” 百川没有说话。 百川让阿图投简历,夜晚,阿图将凉席搬到楼顶,铺开,点上香薰,仰望星空。 “看,那是猎户座,三颗星。”阿图兴奋地指着天空。
百川越发老成的感觉。
其实,无论,你爱或者不爱,我就在你身边。 搬家后,天空的闪电以千万狂龙轰鸣的姿势刮动疾风,阿图没有什么话,他总是如此。 你若要走,那便去吧。阿图也曾说起,现在只是心中叙说。 百川要走时,急急忙忙,阿图有些难过:“要我帮你吗?” “不要!” 最终,阿图还是将百川送到车道,阿图跟随着百川:“走了之后,结婚生子,有个好家庭。” 百川回复了一句:“狗杂种!” 百川回复了心情,回到家里。 阿图没有再说什么,沉沉地睡去,任这世界如何改变,他的心在深渊中沉湎。 4月,百川坐在小凳子上,恶狠狠地说:“你老了之后会很惨!” 阿图看着百川,波澜不惊,心态平和。 阿图从6月初睡眠至8月8日,7日醒来时候,他的下半身变成红色,8日醒来,他的手沾满鲜艳的猩红桃花。 右手的刀迎风而涨,刀尖对准朱雀,青龙噙火。 “本座有两面,一面神,一面魔,君若我同,有三要,尊教义,抚民心,严法度。” 阿图的眼睛变做“晓”,说:“君已负我,汝为商周之暴。” 今朝我三头六臂 身后的莲花盛开 回来我取你性命 再闹东海 金刚圈和红绸缎 看我金樱枪在手 要在这混沌世界 大开杀戒 远处传来佛音: 南无皈依十方尽虚空界一切诸佛 南无皈依十方尽虚空界一切尊法 南无皈依十方尽虚空界一切贤圣僧 ……
《图审者》 第十三章 给他取个名字
正文 风平浪静之后,雨过天晴,大地弥漫着灾难之后的血腥味道,残木满地。 阿骨睁开眼睛,阿伊的脸庞充斥着坚韧。 阿骨起身,看向周围。 阿伊没有语言,阿骨看向阿伊,孩子在沉睡。 许久,孩子苏醒,哭啼起来。 阿伊问阿骨:“你是首领之子,给他取个名字吧。” “拿雨达!” “好!” 阿伊起身,抓住阿骨的手,紧紧的,向着应该去的方向前进。 “找到我们的族人!”阿伊说。 “我是你的首领!” “毋庸置疑!”阿伊抱着孩子,抓着首领的手,雨过天晴的背景里,两人的背影是巴西最雄伟的太阳。
《图审者》 第十四章 拿雨达的弓形虫
正文 “你爱她是因为你脑子里面不干净!”皇帝的大臣高高在上坐着。 被绑着的拿雨达轻蔑一笑。 “医学上,发现脑子里面如果有弓形虫,会特别喜欢猫,耗子因为喜欢猫,所以被猫吃掉了,那腌臜的女人也会同样把你吃掉,我是一片好心肠,毕竟神是慈悲的,他接纳了所以不干净和干净的人,你很干净才能走向朝廷,又怎么能辜负了神的慈悲?”大臣悲悯地说。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也不想在这座你们辉煌的城市居住,我只想带着她离开!”拿雨达态度坚决。 “你玷污了天子的圣堂,必须接受惩罚!” 拿雨达被人架到邢台,身旁的奇五花大绑,她的头发凌乱,脸上是泪痕。 “我不后悔相信你,我不后悔成为你的妻子!”奇弱弱地发声。 达雨拿已经没有太多气力,他看了看无力的奇,用尽最后一丝气力看了看天空。 行刑时,达雨拿看见一面旗帜,上面画着一条蛇,蛇头对着蛇尾。 “长老!”达雨拿说完,低下头,没有了气息。
天空中,突然出现一只眼睛,眼睛中迸射着七彩光速,达雨拿的身体发着夺目的光,他的身体变做一条巨大的白龙,呼啸着盘旋在庞贝古城的上空,奇的身体红光夺目,成为一只凤凰,与白龙互相追逐,白龙和凤凰一同高飞。
庞贝古城上空的巨型眼睛逐渐逼近,成为一颗行星,疯狂地砸向大地。
《图审者》 第十五章 戏剧,动物园
正文 蜂鸟在舞台上,扮演着白雪公主的角色,她等待着白马王子的到来。 蓝也学会了舞蹈,他在舞台上与戏团的伙伴一起表演。 随着掌声,落幕。 “我觉得你编撰的戏太有感觉了。”蜂鸟拉着蓝的手,冲向操场,海边的雨正在滴落。 蓝还未换下表演的衣服。 蓝看着蜂鸟,他的胸口不断起伏。 蓝忍不住将蜂鸟抱在怀中,亲吻着蜂鸟。 许久,蜂鸟的嘴唇离开,说:“你爱上了我,我将在你的动物园里唱歌。” 听了蜂鸟的话,蓝又忍不住吻上蜂鸟。 接着,两人留下眼泪,雨水将脸颊上的泪水冲刷。 那一晚,蓝很快乐地入眠,蜂鸟摘下一朵花,放在一旁入睡了。 第二天,两人早早地起床,蜂鸟接到蓝的邀请,俩人愉快地拉着手前往挂满灯笼的大街。
“我喜爱这样的感觉!”蜂鸟说。
“我也是!”蓝对蜂鸟说。 “我不想去想分离的那一天。”蜂鸟认真地看着蓝。 “我从未想过。” “但你现在开始想了。” “我们不会分手的!” “你拿什么来保证?” 蓝认真地看着蜂鸟:“如果在地球艰难,那么我带你去火星,那儿我们会有非常美丽的未来!我将为你不顾一切,我也将为你而担负一切,我抓住了你的手,除非我们两个人都遇到了不得不分离的理由和力量……” 蜂鸟用食指挡住蓝的嘴巴:“如果是那样,我不会怨恨你。” 俩人在饭店吃了些蒸饺,食量都不太大。 “你没吃什么呢。”蜂鸟说。 “为什么你觉得我会吃很多?” “我见过很多男生食量大。” “你也没吃什么呢。” “是不是你见过的女生食量都很大呀?”蜂鸟犀利地问。 “噗嗤!”蓝一下子笑了。 “等会我们去看电影。”蓝说。 “可以啊!”蜂鸟笑眯眯地说。
在街上,蜂鸟说:“人这一辈子很难遇到爱的人和对的人。”
“怎么突然这么感慨?”蓝有些不理解。 “有一本很旧的书,那个故事也是很遥远的,一个女主角也叫蜂鸟,她被逼着成人礼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于是乘坐飞船离开了,却找到了被人类遗弃的动物园星球。” “我不会遗弃你,你是我永远的动物园。” “也许你会在火星开一家动物园。” “这是一个好想法哦!” “你说我们的故事有结局吗?” “这可是一个双关语啊!” “那你说啊。” “抓住我的手。” 蜂鸟抓住蓝的手,蓝紧紧抓着蜂鸟的手,俩人快速地冲向街道尽头。 桥边,蓝搂着蜂鸟,亲吻着。 “你永远是我的蜂鸟。”蓝轻轻地说。
《图审者》 第十六章 他来到泳池
正文 川看着满座的面条,说:“我们两个人,估计吃不完。” “肯定是吃不完的!大家一起吃吧。”箫笛说。 大家一同把面条扫光,对美味赞不绝口。 一晃,28天悄然度过。 “已经28天了,我该做采访了。”川对箫笛说。 “对,一晃就度过了这么长的时间了。”箫笛站起身。 箫笛说:“跟着我。” 川跟着箫笛,来到一个房间,里面摆满了书画和其他物品。 “你看这些都是我画的。”箫笛指着其中一幅画。
“咦,这不是我吗?川有些诧异。”
“你觉得画得好吗?” “我不是专业人士,评判不出来。”川盯着自己的画像。 箫笛走出房间,川紧忙跟随。 箫笛来到泳池边,走进泳池,漂浮在水面上。 箫笛说:“我爱你,不是因为你给了我什么,而是在我最需要你的年龄里,你出现了。” 渐渐地,箫笛身体变成了金属结构,不断进行自我拆解。 最终只剩下一台擦拭泳池的方形机器人。 不断地擦拭着泳池的岩壁……
本文作者箫笛欧诺,全文仅供参考学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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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lecticpatrolsweets · 7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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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人的青春不残酷,被爱情磨灭了斗志的我们依旧向前 白兰虐恋 鬼少箫笛著
正文
樱花飘落的时令
第三卷(全) 溢出瓶口的悲伤
凭栏望月,明月皎洁的明眸让我想起了我二十六位结拜的兄弟姐妹,面对着这个日渐消瘦的世界,觉得到了该留下他们的故事于世人的时候了,我会将他们的故事一一道来,而不指望是否有人会相信,信者真,疑者假吧。
我把书桌搬到天台,靠着这些虚无的风和微茫的月光,一点一点的思索,一笔一笔的记录过往云烟。
有些回忆时隔多年依旧清晰,历历在目,一切仿佛是在昨天。
认识白兰是在初中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们月考,她坐在我的前面,我向她借了一只笔,然后互相闲聊,发觉彼此投缘,对对方很有好感。
考完试后,我在回家的路上碰到她,于是,我俩边走边聊,聊人生,聊梦想,聊对人生的感悟,话很投缘,聊得很开心,不知不觉到了家门。我和她相距不远,在我家楼下往前走上几百步就到了她家楼下,我们时常一起去上学,路上有个说话的伙伴,走在漫长的公路上不再觉得孤单,感觉那时的生活蛮充足的。
有些回忆时隔多年依旧清晰,历历在目,一切仿佛是在昨天。
我和白兰以天地为证结为兄妹是在即将放暑假的时候,那是凌晨5点,街上灯火通明,我早早地出了门,在路上我碰见了她,于是我俩一起去学校,天色尚早,我俩在学校门外的广场赏灯,广场上空无一人,在这样静谧的环境子下,和自己地好朋友赏灯别有一番滋味。
广场上的喷水池中剩下的池水映照着五颜六色的光圈,清风一吹,荡漾起一波一波的光晕,我俩相视无言,只是静静的赏着一排排挂在树上忽明忽暗地闪光灯。
白兰打破沉默,说:“我们的友谊能持续多久?一个月?一年?二十年?二十年后你还会认识我吗?你还会记得你的生命中还有我这个朋友吗?你会不会忘记我的名字呢?那是我们还会如此无忧无虑地赏灯吗?还可以没有顾忌地逍遥地生活吗?”
“二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光阴似箭,那时我们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和这些庸人一样,虚伪,无耻,卑鄙?”我答非所答。
“是啊,友谊能坚持多久呢?”白兰陷入深深地思索,突然,她两眼发光,兴奋地向我问道:“不如我俩结拜吧,成了亲人就不会害怕这些忧虑了!”我俩不知大脑里面哪根神经短路,竟然想结拜。
我和她以天地为证,以周边闪烁的灯光为烛,结为兄妹。
至初三时,她因成绩出众被学校破例转至年级中的快班——九班,我很��白兰得此殊荣而高兴,特别请客庆祝。她喝了一些酒后,面颊红晕,告诉我她所付出的努力只是为了一个人,他并未告诉我那个人的姓名,但在未来的时景里,只要不是痴呆,应该可以猜到。
我们的友谊能持续多久?一个月?一年?二十年?二十年后你还会认识我吗?
初二时候,我时常看见白兰独自静静站在篮球场的一隅,穿着刚及膝盖的白衣裙,像一朵沐浴在阳光中兰花,安静地成为大地一隅的风景。白兰的视线自始至终地停留于一个打篮球的男生身上,他有张帅气纯真的脸,笑起来清澈干净,总给人留下很好的印象,唯一不足的是成绩在年级上排行“老大”,却在九班。他就是石尚龙。
一个晴朗的午后,白兰愉快的告诉我收到了他的情笺,我问她为什么会喜欢他,她思索了一会儿,给了我一个诗意的答案:
就连阳光停留在他鼻梁上,也会像一只蝴蝶,允吸着他眼眸中溢出的光,他是一匹狼,两个瞳孔充满了诱惑,无论是谁都会被那无以抵抗的诱惑所丧失理智,浑身动弹不得,无法逃脱而成为他的猎物。
未来的短暂时景里,他俩理所当然的在一起了。
六月,正是恋爱的季节,假期里,无论是在电影院还是在步行街道,总能看见他俩相互依偎喁喁低语的背影,也许正是白兰的爱被石尚龙的眼睛中的诱惑的火焰所点亮,像太阳一样肆无忌惮地从内心散发着光和热,才使得这个六月更加的火热,而这种火热如此之强,重庆百年不遇的火热,居然使得秋天也迟来了一步。
一天夜里,我约上白兰以及她的男友去逛滨江路。
滨江路处于江边,相当于一处装饰豪美得堤岸,这里,每夜歌舞升平,灯光明亮得像白昼,是供市民歇息的好去处。我们选择了一处少人的阶梯,面朝江水,一起欣赏圆圆的明月,她俩很亲密,抱在一起,说着悄悄话,他俩把我撂在一边,和我没说什么话,我心里倒有一丝不畅,把我这个做哥的撂在一边,自己风流快活,我懒得理会他们,坐在阶梯上独自赏月。
许久,我问白兰:“你考虑过你们两个能在一起多久?”
“没有想过,反正以后要结婚的。”白兰没有丝毫犹豫的回答我,石尚龙一把抱住白兰说:“对啊,毕业我们就结婚,到时候来喝我们喜酒哦。”
他是一匹狼,两个瞳孔充满了诱惑,无论是他是一匹狼,两个瞳孔充满了诱惑,无论是谁都会被那无以抵抗的诱惑
“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白兰搂着石尚龙的脖子开心的说道。
我对时尚龙没有什么好感,我只是觉得他油腔滑调,和别的男人一个样,不正经,就他的一句话,我便觉得他特别恶心。我一直认为白兰对待感情有她的一套,她并不是一两岁的小孩子,自己能够处理妥当。
别人说:“凡是得到的越容易,注定失去的也容易。”如果一切仅仅是一句话就能概括并起规劝的戒言作用,那为何每天都有因失去而掉落的泪水呢?白兰根本不能深思自己的处境,也许沉陷于爱情中的女孩真的是木瓜,就像蚂蚁,贪婪而麻木地允吸松汁的甜蜜,早已把随时会被松脂包裹而变成化石的危险摒弃于脑后,你会珍惜别人,但别人不一定珍惜你,因为得到的太快太容易了。
一份绝交书也就短短数字,却能让一个人食不知味,痛不欲生。本来爱的梦幻破碎的声响不会响过花瓶的悲惨命运,眼不见心不烦,伤口就会很快的愈合,记忆也会很快的被时间融化,可老见到自己心爱之人与另外一个女人毫无顾忌,在自己身旁欢欢乐乐嘻嘻笑笑地打闹的场景,自己又该如何呢?可以选择躲开,甚至可以选择离开,转校或转班或离开这座充满悲伤的城市,只要不见面,只要是能够被允许的方式,只要这些方式是对自己有益的,就值得去做,可这些可行的方式不被有些人允许呢,而且不得不无条件的服从呢,逃避的理由又不能向这些人讲述的时候呢,这种伤,这种痛,就会从一粒沙似的渺小膨胀成无限,又有谁能够站出来向全世界喊道“我能承受”呢?这些人就是父母,残存的封建余烬在他们大脑深处喘息着,支配着这些人反对一切未经他们同意的自由之爱,特别是学校中的感情。
爱情与友谊,就连学生时代最纯洁的友谊也只能默默地藏在内心深处,异性间的因友情的正常往来更是打击的对象,万事都必须谨慎,小心,所以白兰一直把对我这个结拜的哥哥的友爱深埋在心底,不曾表露,怕一旦表露,这份感情就会经不住父母老师的责问和怀疑的眼神而烟消云散。
白兰收到来自时尚龙的绝交信,几天后的傍晚,他突然来到我家门前,我一开门,她就扑进我的怀宇。无所顾忌地大哭特哭,还好我父母外出办事不在家,否则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这一切。
怕一旦表露,这份感情就会经不住父母老师的责问和怀疑的眼神而烟消云散。
白兰在沙发上哭了很久,然后小声地啜泣,也许是没有了力气,便靠着我的肩膀轻轻入梦。他醒来时,已是午夜,我抽出了已经麻得失去知觉的手臂,用右手从茶几下面抽出一个纸杯,向里面倒了三分之一的热水,递给她,她接过去小啜了一口,对我说:“他是亲自给我的,一点没有考虑我的感受,我知道我丑,我没那个女人好看,也不用这样对我啊。我一直忍气吞声,我知道他和那个女人鬼混,我一直没有点破他,我以为用自己的真情可以感动他,没想到,他变本加厉,居然当着我的面吻那个女人的嘴,我丑,我没她好看,可是我都低贱到这个地步了,他还想怎么样?我只想好好的过日子,互相尊重对方,他不就是家里有几分钱嘛,有什么了不起的.”她又开始小声地啜泣。其实,兰儿不丑,她是学校里出了名的校花,当初不知有多少人追求她,不过只能碰一鼻子冷灰,她喜欢的是石尚龙,暗恋的人是石尚龙,心里的唯一是石尚龙,而石尚龙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思,他和白兰谈恋爱,会让他在兄弟面前有种无以言表的自豪感,待这种自豪感消失了,待对白兰没有什么新鲜感了,白兰对他就没什么意义了,也许依靠身体还能维持一段时间,可是这种感情已经不是感情,是兽欲!
“兰儿,你并不丑,一个人的丑与美不是用她的面貌来决定,而是心,心的善良朴素的美才是世间最美的,心是黑暗的邪恶的才是世界上最最丑陋的,也许现在丑陋的东西暂时遮掩了美丽,但那只是丑陋生命终结时的歇斯底里,就像夏季的乌云能够立刻遮盖光明,哀鸣出惊人的雷电,但那乌云越凶越急,就会越快消散,相信吧,快乐的阳光会很快再次照亮你的生命,”我安慰她到,“把那个人忘了吧,这种人不值得你用心对待,好好对待自己,让自己快快乐乐的,你不是还有我这个哥哥吗?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恩,我知道这些道理,”白兰吸了一口气,“可我想跟父母说——还是试探性地说出我想转班的想法,他们马上怒容满面地臭骂我,说什么‘最好的“火箭班”你不好好呆着,偏偏恬不知耻地往差生堆里钻,你脑袋里装的是浆糊啊?你拿我们亲亲苦苦的血汗钱当纸啊?给我滚回自己的房间去,好好面壁思过!’”
白兰因刚才说的话情绪有些激动,全身开始不停地颤抖,于是,我将她轻轻搂在怀中,抚摸着她的头,,安慰道:“别怕,有哥在,一切都会过去的——饿了吗?”白兰点点头。
“我也饿了,我去厨房做面,好好等着我,不许乱跑,知道吗?”白兰再一次向我点点头。
一份绝交书也就短短数字,却能让一个人食不知味,痛不欲生。
白兰不再向父母提出这个明智的想法——转班,提及也不过是徒劳的,反而会遭到一顿臭骂。白兰将所有的痛无言地扛在肩上。白兰买了个MP3,下载了许多摇滚歌曲,下课时,就把耳麦塞进耳朵里,把音乐开到最大,上课时,就看小说,丝毫不把学习放在心上,白兰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双目无主,总是望着窗外发愣,进了多次办主任办公室请了无数次家长,给她讲了无数次中考的重要性,还是一无成效后,他们终于对她死了心,最后恶狠狠的抛下一句:“没用的废物!”她只是冷眼的笑了笑。她在藐视他们,他们不懂爱情,甚至连最基本的友爱也得不到,像一具具尸体,没有生命的在这个光明的世界上行动,为了利益,丧失尊严,为了钱和权利,出卖亲朋,比动物还不如。
白兰和石尚龙处于同一间教室,在一个屋檐下,每一天都会看见彼此,不想看都不行,石尚龙并不搭理她。也许他的心里也觉得白兰只不过是个白痴是个废物吧,根本配不上他家财万贯的公子哥形象,或许连这一点也没想过,她太渺小,不值得石尚龙想她一秒钟,更不值得石尚龙去考虑她的一丁点感受,只是把白兰当做空气。空气好啊,什么都看不见,看不见,做什么都随意。石尚龙和那个女生坐在同一张课桌,准确的说是同桌,一旦下课,就和那个面容甚是俊美家庭有些背景的女生暧昧的卿卿我我,而这一切经过窗边的玻璃反射,白兰冷冷地将这一切看在眼里,白兰很害怕听到他们那些会刺伤自己神经的话语,把MP3地音量调到最大,这样就算看见他俩的快乐,然而听不到声音,心里的五味具杂不会涌出眼眶变成泪光,这很自欺欺人,但见一面少一面呢,不看他白兰更会觉得失落,孤独。每到深夜,白兰的悲伤就像旱后的洪荒,无法收住,想离开这个悲伤的地方,可惜自己没有经济独立,还没到能够养活自己的时候,心就会透着凉意,将她整个人冻在床上,而在这些异常澈净的残缺的夜里,星月都沉淀埋进了土里,白兰就会想石尚龙梦里的人会是谁呢?会有他妈?就算有个模糊的背影也成啊,想着想着,白兰不经意掉落下来的泪水渐渐把天空洗的空透,能折射第一抹日出光芒的空透。有时深夜,我会收到一条短信,其中一条我还保留着,是首无名诗:
你予我一个苹果/予我一个鲜红色的苹果/我接在手里道了声谢谢/仿佛是你彤红的心/我的手蓦然感到一股子一股子熟悉的温度/血液随着它急速地跳动/灌入我的名字/但我拒绝吃他。
我很难想象白兰那边会是一个什么模样的场景,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我的话在他那里全是空白,都是任悲伤蔓延的垣墙,并且,我也在处理自己感情上的事,自顾不暇,哪有时间管她。
每到深夜,白兰的悲伤就像旱后的洪荒,无法收住
还有一个月就要中考了,每个人都异常地努力,谁都不想闹出什么不愉快的事情让自己分心,而在考场上失利,而白兰却不一样,她的心快死了,她只希望这死亡来的再快点,好让她得以解脱。
周五傍晚,放学了,白兰叫住了同班的四个男生,相互细语一番后,四个男生都露出三分怀疑七分轻佻地表情。
四个男生进了白兰的家,白兰的父母出差了,事后她对我说:“那夜,天与地都在旋转,无比眩晕,世界土崩瓦解,就在世界开始土崩瓦解地那一刻,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快感,一种报复的自豪。”
白兰应该知道,报仇带来的快感只有短短一瞬,而那一刹那,她肯定想笑,而流出的却是一辈子��法擦干的泪水,她已然是个罪人,一个断送自己终生幸福地罪人。女人复仇的快感只来自于重重伤害曾经伤害过她的那个深爱之人,或者重重伤害完美纯洁的自己。
但白兰怎么会舍得伤害自己曾经深深喜欢的石尚龙呢?那样做只会让自己更加痛苦,他只有采取这样的极端方式让自己的心提早死去,让自己快快解脱。
心死了就解脱了?这一辈子无法解脱了!
那夜,天与地都在旋转,无比眩晕,世界土崩瓦解
四个男生在班里向其他同学大谈特谈他们那一夜卑劣的行径,丝毫不以此为耻反以此为荣,很快,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传万,这件事成了这个学校及这个城市的头版头条,居然震惊了公安,而立案调查。白兰终于没法继续呆在这个鬼地方了,就算她想呆,她父母也不会同意,白兰的父母认定了白兰把他们的老脸全丢尽了,哪能任她继续胡闹。
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白兰的消息,但还是在老同学交谈的只言片语中了解了些她的信息。
白兰改了名字,目前正在复读,她总是画着很浓的妆,装扮超级性感,整天与社会上众多男人鬼混,但怪的是成绩总是名列前茅。
她总是画着很浓的妆,装扮超级性感
“哥。”很熟悉的音色,我一听知道是白兰,附和了句:“哦,是兰儿啊。”我们在电话里讲述了各自的生活状态,最后我告诉白兰:“这周星期六,我们结拜的十位姐姐将来重庆看望我俩,你好好准备准备——对了,这些姐姐都不喜欢,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我知道,不喜欢浓装重彩嘛,我会好好准备的。”
周六一大早,我和秋兰便穿上唐装等候于飞机场,十位姐姐来了,一样的古风装扮,在机场内格外引人瞩目,我们不以为然,谁规定穿衣服要瞧别人的眼色,我们缓步走出机场大厅,坐上一辆早已在外等候多时的巴士,向A酒店前进。酒店大厅准备好了酒宴,靠着墙的左右两隅摆好了古风乐器。
乐器一一渐被几位姐姐奏响,随着曼妙地乐音,白兰身披白色袭地舞衣,轻曼地舞动细瘦的身躯,她的腰肢像一条没有骨骼的蛇,轻飘飘地任音乐驱使,手臂一展一缩,恰似一朵白兰花渐渐开放渐渐闭合,修长的双腿,像是踏着海浪,又像是踩着缈无的云雾,像一个仙子,轻轻地飘升,缓缓地降落,甚是多姿。
她的腰肢像一条没有骨骼的蛇,轻飘飘地任音乐驱使,手臂一展一缩,恰似一朵白兰花渐渐开放渐渐闭合
在舞蹈结束的一刹那,白兰无力的瘫倒在地,她以一种枯叶旋转的美态落地,没人察觉她的囧态,也许是这几天贫血吧。
我向跪坐在身旁的白兰敬茶:“兰儿,我还是第一次见你跳舞,舞技超群,也许你就是白兰仙子投胎转世啊!”
“哪里哪里,”白兰谦虚道,“我也是第一次见到哥哥舞剑呢,哥哥的剑舞堪称一流,真可谓真人不露相,露相非真人啊!”
“四散天涯的姐弟们,难得重逢啊!”凤姐言道,“难的重逢,更要珍惜现在啊!这些年来咱们饱尝风雨,岁月恍若一梦,咱难相聚的兄弟姐妹们,虽有几位不知流浪何处,但咱几个能相会于此,已经不易,若夕时再相聚,恐怕已没什么心思轻歌晚唱,填词赋曲了,如今,咱们更应好好珍惜此份时光,把酒言欢,吹笛抚琴,互诉衷肠直到天明,然后,天明各奔东西。”
天明,我们就真的各奔东西了,只嫌时光看得太累,短短一夜欢愉还未尽兴,东方便穿上霓虹羽衣。
若夕时再相聚,恐怕已没什么心思轻歌晚唱,填词赋曲了
白兰突然叫住了我,这次相逢,我早看出她心中有事,只不过她不说,我不好问。
“兰儿,有什么事情吗?“我借此机会问道。
“是啊,”白兰走到我的面前,“哥哥,你能不能帮我租一间不大的房子,不需华美,只求可以遮风避雨。”
“怎么,最近手头紧没住所了?放心,哥那儿大得很,到哥那里住,再说这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怪想你的,这样,到哥哥那里去住,哥给你做你最爱吃的红烧狮子头。”于是,我拉着白兰的手,欲往家去,可她却站住了将我的双手抱在手心,双目含着泪光说:“实不相瞒,哥哥,你的兰儿将不久于人世了”听到这里我蒙了,脸色大变,打断她的话问道:“怎么了,兰儿?是不是放生什么事情了?”
白兰点点头:“我身染重症,已到了晚期,希望能在一处清净之地好好度过余下的光阴。”我不敢相信地麻木地将她的双手抱在手心,不知道该说什么,凭着本能说:“放心吧,有哥在呢,不会有事情的!”
希望能在一处清净之地好好度过余下的光阴。
我专程把江边的一套正在出租的房子收回来,借给白兰住,希望美丽的风景能让她心情愉悦,心情好了,对痛苦减弱也有很好的帮助。我偷偷打电话给凤姐讲述了白兰的情况后,凤姐很是着急,请了长假,又飞回了重庆。
“咱们之所以能结拜成为亲人,是因为咱们都有一个共同点——有骨气,早已不把生死看在眼里,该活则活,该死就死,不喜欢任何人帮忙,”凤姐继续道,“依我看咱们不能让她知道咱们在帮她,要瞒着她,否则,这份感情将不复存在。”
白兰晕倒在地,我急忙送她进最近的医院,待她没事后,凤姐给她打了一剂镇静剂,又转到凤姐公司所属的一家分医院,为她做了全面的检查。
“兰儿,会死吗?”我向凤姐问道。“是的,这种病是绝症,目前还没有可行的治疗方法。”凤姐回答道。
“是什么病啊?”见凤姐就不开口,于是我点点头说:“其实凤姐你不说,我也能猜到七分。”
凤姐叹了口气,摇摇头说:“咋二十七个兄弟姐妹又没做什么坏事,为什么个个的下场都那么可悲啊!难道咱们上辈子真做了什么该雷轰地坏事,这辈子该遭报应吗?”
是想笑但是嘴角不断抽搐地丁点肉形成一个弧形。
我��凤姐侬在怀抱里,拍着她的后背安慰道:“姐,万物,冥冥之中自由安排,当务之急是治疗兰儿的病,钱咱们一起出,不是什么大问题。”
“不是什么大问题?”凤姐表情严肃道,“钱的确不是什么大问题,坏就坏在这是绝症,没办法治,而且,她已经到了晚期,依我看,咱们还是让她快快乐乐的度过余生才是最重要的。”
是啊,我们这帮人都有个倔脾气——该活则活,该死就死,该死时就会找一个清静之所,清清静静地度过最后的时光,无人知晓,无人打扰。正是这种将生与死置之度外,看重的是朋友,将君子之交浓浓的情谊放在第一,我们才会结拜的。对于我们而言,死这个字眼并不可怕 ,时辰到了也不会刻意去反抗,而会顺从天命,平静的度过余生。
白兰的病非常严重了,她躺在床上,大口的喘着粗气,我和凤姐悲伤无奈地坐在床沿,等待着噩梦的降临。
“哥,哥。”白兰开始不住的呼唤我,我赶紧将她抱在怀里,饱含热泪的回答道:“兰儿,兰儿,哥哥在,别怕,哥在,别怕。”
白兰微微地笑了,说清楚点,是想笑但是嘴角不断抽搐地丁点肉形成一个弧形。
我带你去索穆里,十月份的时候,漫山遍野都长满了美丽的大丽花,我们要躺在那长满美丽的大丽花的山丘上
“兰儿,别怕,有哥在呢,”我不断地说这话,希望这样做,能减少她的孤单和痛苦,“放心,兰儿你会好的,等你好了,我就带你去看黄河是怎样奔跑过兰州,银州,风陵渡的,是如何在壶口留下永恒赞誉的。等你好了,我带你去索穆里,十月份的时候,漫山遍野都长满了美丽的大丽花,我们要躺在那长满美丽的大丽花的山丘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夕阳的余晖照在我俩的肩膀,然后皓大的月亮和璀璨的银河都出来了,月亮特别的圆,是自古以来最圆的一次,银河灿烂无比,在我俩头顶旋转着,像荷兰的风车,哥哥发誓,一定带你去,你好了,哥一定带你去!”
“我,看到,了,好,美。”白兰竭力吐出几个字。
“对,很美,但还不够,要唱歌!对!要唱歌!我们要唱起那美好回忆中最动听最平素地歌曲,灵动的歌声穿越整个宇宙——别,别睡,兰儿,对,就这样,别睡,我的乖兰儿,别睡啊,相信我,我带你去斯廷博特山,去冒险,我们快速的行驶于阿拉斯加公路,没有人敢向我们这样超快的速度,我们要一直笑,一直笑,笑到疲惫,笑到脸抽筋,笑到死神也会被吓跑。
“六月,我们就去阿拉巴马。”
白兰的眼睛合上了,她睡着了,只是永远也醒不过来,房间里立马陷入无尽的黑暗。
我们要唱起那美好回忆中最动听最平素地歌曲,灵动的歌声穿越整个宇宙
房间内非常安静,或者说是死寂,我将被子轻轻盖住她的头,缓缓走到窗边,打开窗户,外面喧闹的声响立马传了过来,窗外是成千上万——不,是百万千万的鸟,在这个悲伤的城市肆意的飞翔着,也许它们是来接白兰的,只有这些万万亿亿飞翔的生灵才能承负起她灵魂纯洁的重量,送她升入那再没有悲伤的天堂。
凤姐打开了白兰的录音笔,冰冷的音响传来熟悉地声音:
睁最后一眼瞧瞧这世界
竟像月球的表面
倒有一丝浅浅的留恋
你曾说爱我不变
为何违背当初旦旦的誓言
别人说 弥留之际当忏悔生前
我只是后悔没有对自己好一点点
想要离开这被悲伤霸占的屋间
可是无人理解
反被推向地狱的深渊
不过我现在终于如愿
听完后,我和凤姐相互拥侬,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了起来,哭声和喧闹的鸟鸣混合成去往天堂的阶梯,白兰一步一步的向天堂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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