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名画
《中国十大传世名画》是:洛神赋图、清明上河图、富春山居图、汉宫春晓图、百骏图、步辇图、唐宫仕女图、五牛图、韩熙载夜宴图、千里江山图。
一. 《洛神赋图》是东晋顾恺之的画作,原《洛神赋图》卷为设色绢本。是由多个故事情节组成的类似连环画而又融会贯通的长卷,现已失。现主要传世的是宋代的四件摹本,分别收藏在北京故宫博物院(二件)、辽宁省博物馆和美国弗利尔美术馆。故宫博物院的两件人物形象基本相似,只不过景物有一繁一简之分。全卷分为三个部分,曲折细致而又层次分明地描绘着曹植与洛神真挚纯洁的爱情故事。人物安排疏密得宜,在不同的时空中自然地交替、重叠、交换,而在山川景物描绘上,无不展现一种空间美。在现存的中国古代绘画中,《洛神赋图》被认为是第一幅改编自文学作品的画作。
二. 《步辇图》是唐朝画家阎立本的名作之一,是中国十大传世名画之一,现藏于故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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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辇图 Emperor Taizong Receiving the Tibetan Envoy”
Painting on silk by 阎立本 Yan Liben
Collection in the Palace Museum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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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一下宋画的艺术价值
拿历朝历代来拉踩
一个很尴尬的问题是:距今越远,所流传下来的画作就越少。所以如果我们只关心书画这个领域的话,只能从魏晋开始总结。
我刚刚访问了一下故宫博物馆的官方网站查询馆藏品,发现从夏商周三代~东晋的绘画藏品数都是0。整个魏晋南北朝流传下来的著名画作有《女史箴图》《列女仁智图》《洛神赋图》,都为顾恺之所作。
隋唐时期,也是因为距今太远所以流传下来的书画并不多,但下面可以列举几幅名作。隋唐绘画以宗教画和贵族人物画为主。
1.【阎立本步辇图卷】讲的是讲文成公主许配给松赞干布。
2.【韩滉五牛图卷】是现存最古的纸本画
3.【唐宫仕女图(张萱、周昉)】反映的是唐朝贵族女子的生活情调
五代十国由于时间太短,所以只举例一副名画。
4.【韩熙载夜宴图(顾闳中)】描述的是南唐宰相韩熙载纵情声色的场景
接下来到了宋朝,毫无疑问宋画一定是中国艺术史上的唯一巅峰。历经千年犹自独美,天真质朴,雅致清新。
国画大师黄宾虹曾说:“唐画如面,宋画如酒,元画以下,渐如酒之加水,时代愈后,加水愈多,近日之昼,已经有水无酒,不能醉人,薄而无味。”足见宋画艺术的卓尔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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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是刮骨毒刀
01
话说明光宗朱常洛这个人,也是够衰的。从出生那天起,他老爹万历帝就没有一天待见过他。好不容易,在经历了长达15年的“国本之争”,又挺过了“梃击案”后,登基为帝。却在短短一个月后,死在了两颗小小的“红丸”上。史称“红丸案”。
注:1、国本之争:明神宗册立太子的问题。当时有两派分别拥护皇长子朱常洛与福王朱常洵(郑贵妃所生)争夺太子之位。2、梃击案: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一场有关太子朱常洛被刺杀的政治事件。
明末三大疑案,朱常洛一个人独占了俩——梃击案和红丸案。而另外一个,也就是“移宫案”,在他闭上眼那一刻,也开始了~
02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三十日,明神宗朱翊钧驾崩。八月一日,皇太子朱常洛登基,是为明光宗。光宗便开始了新朝的拨乱反正,发内帑银(自掏腰包)犒赏前线将士,尽罢天下矿税,任命起用大批官员......朝政为之一新。可不幸的是,万众期盼的新天子,登基十天就病倒了。为啥?

夜夜莺歌呗。又不敢让大臣们知道,不敢宣太医。......总之,朱常洛吃了两颗红丸后,于九月初一卯时,驾崩于乾清宫。
国不可一日无君。新君是谁?大明王��皇位继承非常省事,有嫡立嫡,无嫡立长,谁年龄大,就立谁,省得大家还要站队。朱由校是朱常洛最大的儿子,就他了。可问题来了——这位皇位继承人,当时被人扣在了乾清宫。谁这么大胆子?朱常洛最宠爱的女人,李选侍。
03
这里需要先说一下,什么是选侍。大明后宫本没有选侍这个品级的。那它是怎么来的呢?之前,朱常洛一直没有儿子,他老爹万历着急:你不急着当爹,我还想抱孙子呢。就下旨让朱常洛“多选淑媛,以侍左右”。后来就有了长子朱由校。大好的消息,赶紧汇报给老爹吧。可朱由校他妈王氏没有任何名份,怎么报?想来想去,就抠圣旨的字眼,报选侍王氏。从这个时候,明朝后宫就多了这么一个称谓。同理,李选侍也是个没名分的主。
朱常洛生前没册封皇后,连妃子都没一个。所以,李选侍早就想当皇后了。八月二十三日,趁着朱常洛病重,李选侍还给大臣传话,说自己要当皇后。内阁说,册立皇后,礼部要准备仪典,您别着急啊。李选侍想着:反正皇后之位非我莫属,那就再等等。只是没想到,朱常洛走的太匆忙。
李选侍还是李选侍,啥也没捞着。
现在朱由校要当皇帝了,她更着急了。这孩子毕竟不是自己亲生的。再不落实,黄花菜都凉了。她找来了心腹太监魏进忠。和小魏公公一合计,方案就出来了:把朱由校留在乾清宫给他爹守灵。这是名义上说着好听。
实际呢,是挟持朱由校,来和内阁的老油条们讨价还价:新皇帝在我手上,你们最好看清楚情况,把册封皇后仪式给我补上。

明代孝端皇后风冠
04
这天,大臣们来到乾清宫哭拜朱常洛,发现朱由校不在。内阁大学士刘一燝追问朱由校下落。乾清宫上下无人应答。老刘便声色俱厉,高喊:
“谁敢匿新天子者!”
这话当然是说给里面的李选侍听的。意思是:先帝爷在的时候,我们内阁还给你点面子,现在都驾崩了,你连个级别都没有,还想当皇后,够格吗你?李选侍也不是泥捏的:反正外朝官不能搜宫,只要老娘把朱由校捏在手上,不怕内阁不就范。不过,李选侍忘了,堡垒一般都是从内部攻破的。
内阁大佬,哪个在宫内没个通气的?好比,张居正有冯保,高拱有陈洪......刘一燝,有王安(司礼监掌印太监)。对于王安来说,此时,宝应该押在哪边,也很明显了。1、李选侍的牌面不占优,除了朱由校在手,别的啥也没有。2、李选侍也不可能再让王安的权势更上一层楼,而外面的那些朝臣都是实权派。
通了气,王安就去面见李选侍,说:外面这些人太不成体统了,现在让他们安静下来的办法,就是让我带着皇长子,去先帝爷灵前训斥他们一顿。李选侍觉得有道理,正好自己也想去和朝臣们谈谈自己的待遇问题。于是,就发生了大明历史上最滑稽的一幕——
刚到灵前,王安就一把拉起朱由校,拔腿就往乾清宫门外跑。
朝臣自动跟上,以防人被反抢。众太监围追堵截。两波人围着朱常洛的灵柩折返跑。跑到宫门处,魏进忠扯住了王安的衣服。给事中杨涟上来就给魏进忠一个大嘴巴子,并大声呵斥,王安才得以走脱。刘一燝和其他大臣趁机把朱由校塞入辇里。然而轿夫还没到。生死时速。吏部尚书周嘉谟,给事中杨涟,内阁大学士刘一璟,英国公张维贤,亲自上阵,组成了中国历史上最显贵的轿夫团队。就这样,朱由校安全到了文华殿。
05
文华殿内,其他群臣都在等消息。见皇长子驾到,口呼万岁,行君臣大礼。礼毕,群臣们就为朱由校的即位时间展开了激烈争论。有人认为此日午时就可即位,有人提出等到初三日即位。最后,杨涟的意见占了上风:1、如今宫内无嫡庶争夺之嫌。2、先帝刚刚驾崩,尚未入葬,丧服临朝也不合礼制。群臣们决定,另择吉日登基。但为防止朱由校再次落入李选侍手中,杨涟奏请,让朱由校不要回乾清宫,去慈庆宫居住。
就在杨涟自以为此事处置得当之时,御史左光斗指着杨涟的鼻子就骂:“如果事情出了什么差错,你这一百多斤够天下人吃吗?”杨涟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1、乾清宫是皇帝和皇后呆的地方,其他妃嫔压根就不可以常住。
2、哪有让新皇帝住在慈庆宫,而让一个没名分的女人占据乾清宫的?3、只要李选侍还留乾清宫,就能继续控制宫中局面。

左光斗画像
作为“喷子中的战斗机”,左光斗可不是吹的,立即上疏:李选侍既不是皇后,又不是皇长子生母,呆在乾清宫干嘛?想做武则天?麻溜地滚出乾清宫,回到她该回的哕鸾宫去。李选侍气了个半死,宣召左光斗进宫严责。左光斗压根就不买账,我是天子的御史,非天子召不赴,你们算什么玩意。
朱由校正式登基前的一天,杨涟再次上疏,要求李选侍立即移宫。刘一燝和韩爌也拉着首辅方从哲,要求李选侍立即批复移宫事宜,并站在宫门外等旨。内阁辅臣全部到场了,大有逼宫之势。最后,李选侍被逼得没法,只好乖乖去了哕鸾宫。哕鸾宫是打发妃嫔宫女了却残生的地方,与冷宫没什么区别。李选侍出局。
朱由校随即移回乾清宫。
移宫案三步曲示意图
06
九月初六,朱由校终于正式登基,是为明熹宗,年号天启。此时,内阁首辅仍然是浙党领袖方从哲。这就让东林党不爽了:老子们忙里忙外一个多月,累的跟孙子似的,等论功行赏,最大的领导竟然还是这个反对派。恶心,太恶心了。于是刚斗完李选侍,东林党就翻出了点事情出来——李选侍在移宫时,手下人大概顺手牵羊,从乾清宫中盗走了一些宝物,被发觉后交三法司严办。一时宫中人人自危,谣言四起,说李选侍被逼得要上吊,皇八妹(李选侍之女)要跳井......御史贾继春看不过去了,上书内阁:先帝爷尸骨未寒,妻女就已经不保,这像话吗?
这棒子有点猛。左光斗和杨涟坐不住了,赶紧上疏自辩。不过再一查,贾继春是浙党的人。这下全明白了。这明显是受方从哲的指使给东林党下黑手。左光斗和杨涟又想起,李选侍移宫的时候,内阁最不积极的是谁?不就是本应发挥最大作用却一直装死的首辅方从哲吗?东林党抄家伙就上,指责贾继春上疏是收了李选侍的好处,要求严惩贾继春,并且弹劾方从哲和贾继春私相授受,朋比为奸。
明熹宗朱由校顿时火冒三丈:当初李选侍可把我妈欺负得够呛。当众历数其罪恶,并严责贾继春。方从哲的旧账也全被翻出来了,当初红丸案,你好像也不干净,你还有脸干首辅?方从哲就这样倒台了。
移宫案,至此结束。
明熹宗朱由校
07
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明末这三大案,虽然是朝政风波,但它的影响,早就波及到了明廷的方方面面。无不在大明灭亡的路上,踩了一脚油门。比如,明熹宗在位的七年,是明朝宦官专权最厉害,党争最激烈的七年。比如,万历四十八年到天启二年这段时间,正是努尔哈赤发展最快的时候。......
-完-
朱常洛本不是好色之人,而这一切偏偏又因此而起。兄弟们,色是刮骨钢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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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辇图完整版 #drawthisinyourstyle #artist #插画 #chineseink #animeart #anime #manga #mangaart #animedraw #animedrawing #draw #drawing #illustration #animeillustration #animesketch #animeartist #animeartwork #animeartworks #traditionalart #kawaiidrawing #animememes #digitalart #digitalpainting #digitalartist #mixedmedia #digitaldrawing #漫画 #画 #画画 #中国画 https://www.instagram.com/p/Bt_X5HYF77e/?utm_source=ig_tumblr_share&igshid=avg1y82q78f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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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018回眸·三续】2018年去了25次博物馆/美术馆,不算多。最大的惊喜是追了两次辽博看到了簪花仕女和瑞鹤图;其余浙博和津博特展、首博步辇图,北大和晋博重逢鸟尊,足堪回忆。国外走过了若干固展,偷拍了这张《向日葵》。#马不停蹄#(在 Amsterdam, Netherlands) https://www.instagram.com/p/BsPwCRth6uT/?utm_source=ig_tumblr_share&igshid=yef3hs10bi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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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霍小山
近来,”地摊经济”强势复苏。你能想象,成都市甚至举办汽车品鉴会,把宝马、奥迪等名牌汽车拉来摆摊销售么?李克强总理更是称赞,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和“高大上”一样,是中国的生机。
说到“地摊经济”,我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刘皇叔。刘备早年丧父,家境困苦,东汉政府又没有扶贫政策,无奈之下,他只好跟着母亲编织草鞋草席,摆摊贩卖。就是靠着摆地摊做小生意,刘备母子才没有饿死。
其实,中国的地摊经济远在东汉之前就有。我们耳熟能详的那些成语,买椟还珠、削足适履、郑人买履等等,都跟地摊经济有关。而这些成语,基本都在先秦。
一、夏商:姜太公靠什么生活?
要摆摊,起码得有个市镇。在田间地头摆摊也不是不行,问题是人流量太小,生意很难做得起来。
中国最早的王朝夏朝,就已经出现了城市和都邑,也随之出现了贸易。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夏朝遗址就出土了很多贝、玉、松绿石,这些东西肯定不是当地出产,而是通过贸易、交换等手段从外地运来的。考虑到当时不太可能出现门面房和商业综合体,这些商人应该是在市集摆摊贩卖、交换商品。
夏朝之后的商朝,商品贸易更进一步。周武王曾经形容殷人的贸易行为,“肇牵牛车,远服贾”。由于殷人很善于做生意,所以后世都把做生意的人称为“商人”。同时,城市里出现了专门的交易场所——肆,市肆内人来人往,热闹非常,正如《诗经》所说:“南邑翼翼,四方之极,赫赫厥声,濯濯厥灵。”
在市肆里做生意的,大多数是贵族。至于平民,基本上只是在偶尔来卖一点自己的剩余产品,比如陶器、谷物、菜蔬以及牲畜之类。平民由于经济条件有限,以及出售的商品也有限,所以不可能拥有一间自己的商铺,基本上都是摆摊贩卖。相传姜子牙还没有去钓鱼之前,就曾在朝歌和孟津的市肆内干过“负贩”、屠宰和卖酒的营生,如果没有猜错,他应该也是一个小摊贩。
二、周朝:官商垄断一切
小摊贩姜子牙辅佐周武王推翻商朝,在中国建立起第一个封建王朝——周朝。
周朝的统治者并不重视市场机能。在商朝,已经出现经营商品交换这一专门行业的“自由商人”,然而到了周朝,所有的商人都属于官府,正所谓“商工受资”。官府给这些商人的任务是“抱布贸丝”,以货易货,不是赚取白花花的银子。
《孟子》记载,“古之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而不是“左右望而罔市利”。也就是说,那些商人,无论你是在商铺卖货,还是在地摊卖货,都是在完成政府给的任务,所以市场不发达。
由于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所以老百姓也都“衣服饮食不粥于市”。农民不会拿着自己的剩余产品去市场出售,自然也就没有什么人摆地摊。而且人民的行动受到严格限制,“死徙无出乡”,就算你要摆摊,也只能在本村本乡里摆。但是,政府赋税征收的都是实物,假设你在本村本乡摆摊,真的能把剩余产品卖了换钱,那你拿什么来交税?
这种经济制度到了东周末年已经开始崩溃,《论语》中记载,“白工居肆,以成其事”,众多的私营工商业崛起,在城市里开铺的开铺,摆摊的摆摊。很多家庭手工业从传统的男耕女织,进化到织草鞋、织网、织履、织缟、为鞔(补鞋)······有些地方还因为特殊需要,形成了金属家庭工业。这些家庭会将自己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卖,导致地摊经济蓬勃发展。
可惜的是,这种较为自由的经济体制,很快迎来了它的末日。
三、秦汉:一元体制下的地摊
秦始皇所建立的帝国,是中国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帝国。
秦始皇痛恨原为商贾的相国吕不韦——据八卦说秦始皇是吕不韦的私生子,搞了个抑商政策。他将大批商人充军,派他们上战场为自己卖命。
《史记》记载,“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谪遣戍。”不但商人自己要充军,就连商人的子孙后代也要充军,“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后又以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后入闾取其左”。
在这种抑商政策下,地摊经济无从谈起。
汉朝初年,尤其是文景之治之时,商业管制逐渐松绑,地摊经济日渐活跃,“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可不要小看这些坐列贩卖的“小者”,他们往往能成为手戴劳力士的有钱人,过着“枯燥”的生活,《货殖列传》中说,“行贾,丈夫贱行也,而雍乐成以饶。贩脂,辱处也,而雍伯千金。卖浆,小业也,而张氏千万。洒削,薄技也,而郅氏鼎食。胃脯,简微耳,浊氏连骑。马医,浅方,张里击钟。”这些小本经营、摆摊叫卖的小商小贩,虽然表面上社会地位还很低贱,但实际上人家已经成为了腰缠万贯的人民币玩家。
然而,到了汉武帝之后,汉朝的经济制度逐渐倾向重农轻商,不仅盐铁专卖,而且对工商人士征收高税率。对于入市营业的商人也有一定的身份限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来卖东西。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富商大贾,还是小商小贩,都不堪重负。所以,汉朝的地摊经济逐渐趋于衰落。那些因为生计所迫摆地摊的人,也不指望能够赚到什么钱,东汉末年的小刘备,尽管起早贪黑地摆地摊卖草鞋,也只能勉强糊口。
汉朝灭亡后的三国魏晋南北朝,由于政局动荡,政府对经济的统制力不从心。因此,很多平民为了求生存,可以随意经商,《南齐书》中记载,“会稽人陈氏,有三女,无男。祖父母年八九十,老耄无所知,父笃癃病,母不安其室。值岁饥,三女相率于西湖采菱莼,更日至市货卖,未尝亏怠。”三个小姑娘靠着在市场上摆摊卖菱莼,养活了全家。
但是,这种地摊经济并不是普遍现象。由于兵荒马乱,出现了很多集军事性与经济性于一体的生产组织——坞堡。坞堡常以宗族为中心,再结合乡里群众,形成一个类似于中世纪欧洲庄园的组织。因此,坞堡经济的主要特点就是自给自足,不需要与外界有经济联系。时局的混乱,与坞堡的崛起,导致平民的交易活动空间被严重挤压。
四、隋唐:长安城里有城管
隋唐帝国的建立,使中国再次迎来了大一统。
唐朝的首都长安,是一个世界性的大都市。长安市的商业有多么繁华,我想应该就跟《长安十二时辰》时长两分半的长镜头开场一样,有天朝盛世的气概,有举世瞩目的风采。
长安十二时辰开市画面
长安实行严格的坊市制度,坊是封闭的生活社区,市是工商业活动场所。商住分离,不得越界。市内的商家按商品种类区分,排列在规定地点,因此,摆摊这种没有固定场所的经营模式,就难以大量存在。而且,唐朝为了保证农业劳动力和农业生产的稳定,就禁止农民自由地来城市,这也使长安不可能出现大量售卖农村土特产的小摊贩。
那个时候也有“城管”,即“司市”。他们要巡查各店铺,看看有没有谁在卖LV、路易威登、爱马仕、卡地亚······,要知道长安是不准卖奢侈品的。他们要看看有没有商家不按规定价格卖货——没错,政府不允许商家自己定价格;他们要看看街上有没有王公贵族,在唐朝,这些人不允许上街shopping,逮到就罚款。如此种种,可见唐朝的市场管理有多么严格。
到了唐朝后期,政府对经济的统制逐渐放宽,甚至直接下令,“有无须通,所在州县,不得闭籴”。在长安、扬州这样的大城市,出现了很多摆摊售货的小商贩。在城市之外的广大乡镇,集市贸易普遍发展,什么草市、野市、墟市,应有尽有。这样的集市自然不可能有太多正规的商铺,绝大多数都是摆摊。
但是,此时的唐王朝由于国库空虚,便开始与民争利。唐德宗贞元年间,政府甚至派宦官到民间市场强行低价买物,美其名曰“宫市”。白居易的《卖炭翁》,就是一首揭露宫市危害的代表作。一位衣物单薄的卖炭老人,刚刚进城,就被两位官吏用“半匹红绡一丈绫”的低价,强行买走千斤木炭,直接断送了维持冬天生活的经济来源。
这样的大唐,确实不值得留恋了。
五、宋朝:遍地繁华
终于到了中国古代商业最发达的朝代,宋朝。
北宋统治者自立国之初,便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惠商、恤商措施,“一切弛放,任令通商”。因此,宋朝的城市既没有坊市制度,也不禁止农民进城卖货,甚至还有了能让大家喝酒撸串唱KTV的夜市。
没有诸多限制,小商小贩大量出现。大家只需去看看《清明上河图》,就可知城市里的地摊经济有多么发达。当然,政府也不可能放任大家随便摆地摊,于是便设置了一个叫做街道司的机构,专门负责管理城市里的摊贩。
他们通过丈量街道,为商贩规划出可以摆摊的位置。商贩必须在自己固定的位置里叫卖,不可越界经营。《宋刑统》明文规定: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清明上河图》里虹桥旁边的那根木桩,又叫表木,就是街道司为摊贩树立的分界线的标志。
圆圈处为表木,不过也有学者认为是风向标
政府也鼓励地摊经济,宋代的税务所对经过收税点的过往商贩收取2%的“过税”,对城镇摊贩收取的3%的“住税”。当遇到自然灾害时,政府还会减税。没有苛捐杂税,没有强行摊派,使得很多平民通过摆地摊,小本经营,也能走上人生巅峰。
冯梦龙在《醒世恒言》中记载,一个叫秦重的小贩,通过摆地摊卖油,只用了一年时间,便赚到了整整十三两银子。一两银子等于1000文铜钱,《水浒传》里武大郎卖的炊饼大概在3文钱一个。也就是说,秦重一年赚到的钱,可以买4333个炊饼。对了,武大郎也是个小摊贩,只不过在阳谷县这种十八线小城,他赚得钱不可能跟京城里的商贩比,但也足够养家糊口,衣食无忧。
即使到了南宋,城市里的地摊经济也依然繁荣。南宋人洪迈在《夷坚志》中记载了几位小摊贩的发家史,“吴十郎者,淳熙初,避荒,挈家渡江,初以织草履自给,渐至卖油,才数岁,殆且巨万”,“忠训郎王良佐,初为细民,负担贩油,后家道小康,启肆于门,称王五郎。”这两个人放到今天,都是马云级别的商业偶像。
很多人常常谈到的“美国梦”,即不论家世和背景,每个人依靠自身的能力和成就,都有机会获得更好、更富裕和充实的生活,其实这在中国宋朝就已经实现。知识分子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走上仕途,平民百姓可以通过经商来发家致富,我们简直可以称之为“大宋梦”。
可惜的是,这一切繁华,都被蒙元铁蹄蹂躏,成为昨日黄花。
六、明清:衙门里面摆个摊儿?
明清两代,出现近代商业资本主义萌芽。当时,工商业市镇兴起,各地交易频繁,商业规模很大。明人的《南都繁绘图》,清人的《盛世滋生图》,展现了南京和苏州两个商业中心的繁华。画中店铺众多,招幌林立,一派兴旺景象。
把目光从那些富可敌国的商帮身上移开,我们来看看当时的小摊贩。明清两代,尤其是清代,对于小摊贩的管理很松,甚至不对小摊贩收税。根据《清代钞档》记载,雍正在一条上谕中说,“朕闻各省地方,于关税、杂税外,更有落地税之名。凡耰锄、箕帚、炭薪、鱼虾、蔬果之属,其值无几,必查明上税,方许交易。且贩自东市,既已纳课,货于西市,又复重征。至于乡村僻远之地,有司耳目不及,或差胥役征收,或令牙行总缴,其交官者甚微,不过饱奸民滑吏之私囊,而细民已受其扰矣”,于是下命减免。
清政府也不像唐王朝那样重视街道的干净、整洁,即使是在北京这样的政治中心,政府也不在意市容。前门大街,也就是皇帝祭天坛、先农坛的必经之所,平时这里都被小商贩们搭席棚卖货所占据,路被棚子挤得只剩一丈多宽。皇帝辇驾要经过,那就赶头几天临时拆去,等皇帝回宫了便又纷纷摆上。
最不可思议的是,清政府竟然默许小商贩们把摊子摆进各大衙门里面,“各司每日常有一种背包人等,将衣服玩物公然进署,陈列满堂,冀图销卖”。政府机关里整天都是“窝窝头,窝窝头,一块钱四个”的吆喝声,公务员还怎么办公?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御史才专门请旨查禁。
小摊贩们除了为城里人提供物美价廉的生活用品,还常常背个篮子、摇着铜铃下农村销货。他们为农民带来做工精美的针线等必需品,成为城市与农村联结的关键点。
有时候,农民们也会挑个担或推个车,把自家生产的蔬菜送进城里卖。他们要么走街串巷吆喝卖货,要么就在庙会附近摆摊经营。当然,谁都想在庙会这种人流量大的风水宝地摆摊,于是小商贩们就内部达成共识,“浮摊俱有一定之规,彼时虽不呈报地面,形式亦无少异”。
当时的小摊贩为了吸引顾客,都开发出一套自己的吆喝声。明末的《旧京遗事》中说京师小贩,“随声唱卖,听唱一声而辨其何物品者、何人担市也”。清代的《燕京杂记》则说“京师荷担卖物者,每曼声婉转动人听闻,有发语数十字而不知其卖何物者”。
可见,在明清两代,虽然中国逐渐落后于西方,但是地摊经济还是相当发达的。
写到这里,我发现,成都的汽车品鉴会已经收摊,看来我手里的玛拉莎蒂15元代金券算是彻底作废了。
参考资料:1.侯家驹《中国经济史》,新星出版社,2008年
2.刘铭纬、赖光邦《坊市革命以前封闭型里坊、市制与城市特质》,《国立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学报》,2010年
3.徐鹤涛《日常中的国家—晚清民国的北京小贩与城市管理》,《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015年
4.童书业《中国手工业商业发展史》,中华书局,2005年
5.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
本文由微信公众号“历史研习社”(ID:mingqing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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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历史研习社
原文链接:霍小山: 中国地摊经济简史(图集) - 新闻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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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辇图》是唐朝画家阎立本的名作之一。作品设色典雅绚丽,线条流畅圆劲,构图错落富有变化,为唐代绘画的代表性作品。具有珍贵的历史和艺术价值。 公元640年(贞观十四年),吐蕃王松赞干布仰慕大唐文明,派使者禄东赞到长安通聘。《步辇图》所绘是禄东赞朝见唐太宗时的场景。现存画作被认为是宋朝摹本。存于北京故宫博物院。绢本,设色,纵38.5厘米,横129.6厘米。被称为“中国十大传世名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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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毅
这几天,中国乒乓球队与刘国梁以及那位“苟局长”可以说聚焦了绝大多数国人的眼球,从而也让“外行领导内行”这个奇葩的问题再度被提及。对此现象中所体现出的悖论,本文作了恰当的解释。
为什么“外行”总能凌驾于“内行”——中国权力话语中司法与官法的悖论
许多人心目中,高俅是小丑式人物,而韩世忠、张居正却是功业崇高的大英雄或大政治家和道德教育家。但在权势操纵司法的历史上,他们却曾扮演同样的角色。
与上篇札记分析的“武松诉西门庆案”一样,《水浒》与明代传奇剧《宝剑记》等所述“高俅诬陷林冲”故事,也是几百年来中国百姓最熟知的经典案例。这类案例鲜明体现着“王法”制度下权力与司法的关系、司法过程的诸多具体程序,甚至案件描写中的许多法律制度细节都是从现实生活而来,所以,它们是后人了解中国法律史的真实而生动教材。
权力操纵司法与林冲的悲剧
《水浒》中的“林冲案”故事是:北宋徽宗年间,出身泼皮破落户、靠钻营权门而发迹的高俅位居太尉之尊、执掌军权;其养子高衙内仗势横行、欺男霸女。高衙内偶遇容貌动人的林冲妻子后心生歹念,欲据为己有。于是他通过高俅胁迫林冲的好友陆虞候等人设局欲玷污林妻;计策失败后再设圈套,诬陷林冲手执利刃擅闯军机重地,意在行刺太尉。随即:(高俅)喝叫左右:“(将林冲)解去开封府,分付腾府尹好生推问,勘理明白处决!”(《水浒传》第七回)
高俅如此气焰之下,开封府审理此案的过程就最能说明法律与权门的关系。《水浒》写林冲被押到开封府之后,当庭揭穿高俅设计陷害的阴谋,并申明高衙内两次谋骗自己妻子的行径“皆有人证”。法官腾府尹明知这是实情,但怯于高俅威势,对林冲提出的证据装聋作哑;其间虽有“当案孔目”(衙门中掌管诉讼的高级吏员)孙定心存正直、意欲周全林冲,但腾府尹依然说:“(林冲)做下这般罪,高太尉批仰定罪,定要问他“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杀害本官”,怎周全得他?”高俅在开封府庭审之前就已对林冲“批仰定罪”,这说明法庭上的一切表演都不过是对权门意欲的认证备案而已。所以有接下来一段对话:孙定道:“这南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府尹道:“胡说!”孙定道:“谁不知高太尉当权倚势豪强?更兼他府里无般不做,但有人小小触犯,便发来开封府,要杀便杀,要剐便剐,却不是他家官府!”
府尹道:“据你说时,林冲事怎的方便他,施行断遣?”孙定道:“看林冲口词,是个无罪的人。只是没拿那两个承局处。如今着他招认做不合腰悬利刃,误入节堂,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当代一位法学家曾说这段话是让我们看透黑幕的关键。因为孙孔目一语道破法庭从来不能主张社会正义,而只是“高太尉家的”私刑之所。身为开封府最高长官的腾府尹听了这个断语脸面难堪,于是斥责孙孔目“胡说”,不想孙孔目更一口气说出高太尉的无数恶行,尤其是所有这些诬陷都因为有司法衙门的共谋而定了铁案。这些话令腾府尹哑口无言。但最后,两人还是只能承认司法衙门是“高太尉家的”这事实,将无辜的林冲定为重罪犯“刺配远恶军州”。
从“崔宁案”再看权势如何操纵司法
林冲案的更大意义,在于它展示了“王法”制度下司法的一种常态,即法律趋附权门,甚至如孙孔目所描述的那样,屡屡沦为权势者恃强凌弱、横行不法的工具。因为法律的如此状况是出于根本的制度属性,所以类似“林冲案”的例子就层出不穷。再如宋元话本中《碾玉观音》一篇,写南宋首都临安城里技能超群的玉工崔宁,他供役于咸安郡王、著名将领韩世忠府中;韩府还有一名刺绣手艺出众的卖身婢女秀秀,韩世忠因崔宁雕琢的玉器讨得皇帝欣喜,就当众允诺日后将秀秀配与崔宁为妻。某日韩府失火,混乱中秀秀见财起意,挟一包细软逃出后路遇崔宁,两人潜行至两千多里外的湖南潭州落脚,并开了一处玉器店以为生计。不巧一年后,韩府一名官吏远道至潭州办事,偶遇原以为失踪的崔宁和秀秀,回临安后报告了韩世忠。韩世忠怒不可遏,立时要将二人捉拿归案。话本接下来一大段其势汹汹的描写,最能见出司法机构与权门之间是怎样的关系:郡王(即韩世忠)教干办去吩咐临安府,即时差一个缉捕使臣,带着做公的,备了盘缠,径来湖南潭州府,下了公文,同来寻崔宁和秀秀,却似:“皂雕追紫燕,猛虎啖羊羔。”不两月,捉将两个来,解到府中,即将这两个人押来跪下。(郡王)掣刀在手,睁起杀番人的眼儿,咬得齿剥剥地响。当时吓杀夫人,在屏风背后道:“郡王,这里是帝辇之下,不比边庭上面。若有罪过,只消解去临安府施行,如何胡乱凯得人(“凯人”就是用刀杀人)?”郡王听说,道:耐这两个畜生逃走!今日捉将来,我恼了,如何不凯?既然夫人为来劝,且捉秀秀入府后花园去,把崔宁解去临安府断治!”解这崔宁到临安府,从头供说:“自从当夜遗漏(“遗漏”就是失火),见秀秀养娘从廊下出来,崔宁不得已与他同走。”
临安府把文案呈上郡王。郡王便道:“既然恁地,宽了崔宁,且与从轻断治。崔宁不合在逃,罪杖,发还建康府居住。”这里最值得重视的是如下制度法则:“郡王”握有超越和凌压司法的极大权力,比如命令司法衙门(临安府)实施具体法律举措、替代司法衙门直接做出终审判决等等;而临安府对案件的一切处置则都要听候郡王吩咐,庭审结果不仅要报送王府审处,并且对于最后量刑不能有任何独立于权门之外的法律效力。更骇人的是:韩世忠命临安府惩处崔宁之后,将秀秀押至后花园私刑打死,连她年迈的父母也连带受祸而双双毙命。尤其关键的是:上述悲剧为天下皆知至今已有七八百年,如此漫长时间里很少有谁以社会正义为标尺,对案件背后的法律制度提出过一丝半缕的质疑,足见权势者操纵司法和恃强凌弱,这早已是人们习以为常、浑然不觉其非的惯例。
权势者能够操纵司法的根源何在
看过上述案例读者会问:中国政治伦理不是从来要求最高统治者仁政爱民、各级官吏执法不畏权势吗(如《册府元龟》卷六百十七《刑法部·正直·序》要求执法官:“绝去两端,循用三尺;靡放于宠,罔私于亲;犯逆鳞而不回,蹈危机而弗顾”)?不是有汉代张释之、宋代包拯、明代海瑞等历代守义不屈的“青天”吗?《荀子》中“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桡”等准则不是被历代政治家始终推崇吗?那么为什么所有这些不仅不能实现法律正义,相反却如林冲案、崔宁案层出不穷所揭示的那样,一切制度屏障都越来越无力阻止法律沦为权势者恣意妄为的工具呢?
对此问题的回答有两套完全不同的思路,其一就是千百年来国人最熟悉的说法:“从来奸佞覆乾坤”(廖沫沙:《挽邓拓》)。比如详细描写林冲命运的明代戏剧名作《宝剑记》,就是以对高俅狼子野心、欺瞒圣明天子的全力声讨而总结全剧:(林冲白:)这厮欺君误国。(林冲唱:)【滚绣球】你有秦赵高指鹿心,入朝中百官悚畏,仗一人假虎张威。望尘有客趋奸党,借剑无人斩佞贼,一任你狂为>煞尾】权方在手人皆惧,祸到临头悔后迟。南山竹罄难书罪,东海波干臭不遗。万古留传,教人唾骂你!但这些慷慨陈词对更根本的问题却永远无力面对,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制度设置,一次又一次总是能够让那些指鹿为马者得到“权方在手人皆惧”和“一任狂为”的无限威势?其实根据我们已有的分析可知,“假虎张威”之恶法所以越来越肆无忌惮,乃是因为统治权力日益成为整个社会的核心“本位”,因而对于被统治者来说具有了绝对的威势(详见拙文《为什么“官”有着胜过神明的威势和富贵》,本刊今年第13期)。早如战国法家就已明确:国家的唯一发展方向,只能是天下所有臣民都听命于最高权力者驱使、天下所有事务都服从于王法的管辖(慎到:“民一于君,事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既然“法”只能是权力者手中管制臣民的利器,那么虽然总会有明智的统治者为了长治久安而尽量顾及法律公正——所以中国制度学经常强调“法为天下之平”,但与此相反的一面却必然越来越具有压倒性力量,这就是“权为私有”、“法为私用”。
这个道理的重要性口说无凭,所以再举法律史上的典型案例为证:张居正早就对法律沦为权势者恃强凌弱的工具及其社会危害有清醒认识,所以隆庆五年他在给会试者的政论范本(《辛未会试程策》)中直言时弊:“今法之所行,常在于卑寡;势之所阻,常在于众强。”为使朱翊钧(后来的万历皇帝)对这类制度痼疾时刻警惕,亲自负责其教育的张居正于第二年启用他精心编撰的《帝鉴图说》作为朱翊钧的启蒙读本,内容都是通过历史教训而对国家兴衰治乱之关键的解说。比如《周武王丹书受戒》一章中,他借望故事告诫朱翊钧:“凡为君者,敬畏胜怠忽,国必兴昌;怠忽胜敬畏,国必灭亡。公义胜私欲,即必顺从;私欲胜公义,事必逆凶。”这个道理,只要在“敬、公”二字上做功夫,可以为子孙万世常守者,不外乎此矣!
张居正对“私欲胜公义则国必亡”这道理看得多么明白、对于光明正大政治境界的期望多么殷切!但是当权力膨胀以后,张居正重蹈的依然是其本人曾无数次讨伐的覆辙。例如他为铲除对自己地位的威胁,指使地方官府诬陷“泰州学派”重要思想家何心隐(原名梁汝元)等人“惯习天文”而图谋不轨,并在万历八年(1580年)根据罗织构陷的“十恶不赦”之罪将他们逮捕入狱、酷刑致死(详见《明神宗实录》卷九十五、《万历野获编》卷十八),炮制了剿灭思想学术自由的一个著名冤案假案,并强烈表现出为自己权位不惜动用“非法之法”而草菅民命的极阴暗褊狭心理。
只有法治才能阻止权势操纵司法的制度化
许多人心目中,高俅是小丑式人物,而韩世忠、张居正却是功业崇高的大英雄或大政治家和道德教育家。但在权势操纵司法的历史上,他们却曾扮演同样的角色。造成如此雷同的制度路径值得深入反思,而且只有以法治为对照,才能看清无数这类悲剧背后的逻辑死结到底在哪里。因为与王法、官法的“有权就有法”相反,法治遏止权势操纵司法的路径是:必须从源头上限制权力,位势越高的权力,越要首先接受法律制约、越必须尊重被统治者的权利。
如笔者《〈五人墓碑记〉的法律学意义》介绍的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它强调首先要迫使国王不能违法:“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所以法治(RuleofLaw)要求:一切权势者和权力机构都必须遵循旨在限制权力的一套制度规则,包括“正义的基本原则、道德原则、公平和正当程序的观念。它意味着对个人的最高价值和尊严的尊重。法治意味着:对立法权的限制;制止行政权滥用的措施;(国民)获得法律咨询、帮助和保护的充分与平等的机会;个人和集体权利和自由的适当保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牛津法律大辞典》中译本第990页“法治”条)而所有这些目标的具体实现,都依赖于法律和司法机构具备任何王者和权门都不敢藐视、更不能装入私囊的真正权威,所以说“法治诞生于法律机构取得足够独立的权威以对政府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权力的时候。”(〔美〕P。诺内特、P。塞尔兹尼克:《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总之,中西法律史的对比给人以深刻启发。
约九十年前,梁启超痛感于权势操纵法律使中国丧失了走向光明的机会:最可痛者,司法官(检察长)对于破坏司法的命令,为什么奉行唯谨?国会两院中,我总以为明白有血性的人也还不少,为什么会把千夫所指的阁员多数同意?中国人对于法律观念本来很薄弱,现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机关合力蹂躏法律,岂不是明白告诉人说:“法律是装饰品,可以不算一回事”吗?岂不是明白告诉人说,“法律专用来摧残弱者,凡属有权力的人都绝对不受法律拘束”吗?经这一回,真可以说是法律完全破产!(《梁任公对于时局之痛语:法律破产、代议政治破产》,1923年)
梁启超指出法律和政治“完全破产”的根源是“法律专用来摧残弱者,凡属有权力的人都绝对不受法律拘束”。近代起步的中国制度转型为什么落得如此结果?如果我们希望能够回答这个问题,那么弄明白“有权就有法”的“王法”制度何以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就是必要的工作。
来源:《法律制度与历史三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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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王毅:为什么中国的外行总能领导内行 从国乒事件看历史 - 新闻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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