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mgik
#橘子布朗尼
ciaobelle-shop-blog · 5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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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moflifeburst · 3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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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比乌斯环》
*路斯里斯·瓦列利安x伊蒙德·坦格利安。10k短篇+R级。
*现代paro,年龄差调整为一岁。
“我们已经走到了尽头,但我们很安全。”——《下坡路》
伊蒙德·坦格利安带走了他所有的附属品,他原本在路斯里斯生活中留下的东西全部像是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吞噬了一般忽然消失,留下巨大的、灰色的空洞环绕着他。这是两年以来的第三次,但现下路斯里斯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恐慌。
他对此感到懊丧,却并不怎么后悔——再忍受下去对他来说也有些过于困难了。在大部分时候路斯里斯都会选择原谅对方,但这次很难。最可笑的其实是他甚至都想不起这场激烈的争吵究竟因何而起,他只记得伊蒙德走后的半小时他怀揣着称不上全然是郁闷的心情在阳台上烧掉了他们唯一的一张合照,接着第一次吸了薄荷醇香烟作为跨越这道坎坷的“奖励”。他感觉眼睛有些酸涩,于是说服自己那只是因为烟太呛了,而不是因为别的。他又想到伊蒙德总是在推卸责任,把生活中的所有不幸都归结到路斯里斯身上——不管是和阿莉森·海塔尔的纠纷还是他哥哥恶意的玩笑。你太神经质了,路斯里斯想告诉他,但他已经厌倦和伊蒙德交谈了。前两天晚上路斯里斯坚信再这样过下去他迟早会发疯的。不过一切都过去了。于是他郑重其事地去和他哥哥杰卡里斯出去喝了一晚上,直到凌晨,最后两个人都烂醉如泥。
“我不怎么相信你会真的愿意和他分开。”杰卡里斯说。
“或许他根本没爱过我,或许我也是一样。”路斯里斯平静地说,“我们没法继续在一起生活下去了。”
“谁知道呢?我认为这算得上是件好事。”他哥哥回答道。而路斯里斯对着他微笑了一下。结果那晚他喝得太多,在天亮之后一回到公寓里就趴在马桶边呕吐。借着生理性的眼泪,他终于有机会啜泣起来。他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他只是觉得很苦闷,像是从一辆疾驰的马车上坠落到了一滩污泥里那样,而这也不是他第一次跌落了。但是从前他总有力气从泥泞里起身再去追赶上伊蒙德,如今的情况大相径庭。
路斯里斯在一片混乱和朦胧中回想起他们曾经并肩站在厨房里研究新买的烤箱时,伊蒙德将他手指上沾染的奶油和砂糖尽数舔舐干净,然后他们长久地接吻;或者是在浴室的地板上做爱,他分开伊蒙德的双腿,而他捂住眼睛轻声咒骂路斯里斯,最后两个人的膝盖都留下了通红的淤伤;又有的时候,他只是静静地抚摸伊蒙德,那时候他可以清楚地记住他身上每块骨骼的轮廓:比如他的小拇指修长又向内微微弯曲,弓起腰时脊柱和肩胛形状分明;伊蒙德在睡前会喝掺了柠檬汽水的威士忌,而路斯里斯永远不明白它们混合需要的比例是多少。至少在他们唇舌缠绵的时候,他能够品尝到这种味道。七月,暑假,他们就靠绵长的亲吻和无聊的爱情电影打发一天中的大部分时光。那一年路斯里斯越发渴求肌肤的接触,但假期结束后,他才能够毫无顾忌地搂住伊蒙德,将脸埋在他的颈窝里。他喜欢保持那种姿势,然后吻他的喉结和下颔。
毕业之后他们就用剩下的夜晚和早晨来温存,即使伊蒙德常常表现出嫌恶的神色——有时候路斯里斯只是不太弄得明白伊蒙德究竟在想什么。他希望从我这里得到什么?他一次又一次地在深夜里独自赤裸着上身站在露台上思考,身后传来伊蒙德在睡眠中疲倦的呼吸声。显然他们不缺钱,因此路斯里斯在第二年就入手了一辆野马,没有贷款、一次付清。他带着他驶上郊区湿润空气里的公路,音箱放着堪称幼稚的迪士尼动画电影插曲。在红灯下他松开方向盘,再握住伊蒙德的右手,指肚摩擦着他的指甲。伊蒙德转过头时,路斯里斯便用双手捧住他的脸颊和他接吻。那时候他想起《白雪公主》里的白鸽替一见钟情的男女传吻,但公园里的鸽子只会索要面包屑。他想要我爱他吗?路斯里斯试图在他紧闭的眼中找到答案,还是说他仅仅想要一个能够忍受他所有怪癖的伙伴、至少让他的生活不再单调得令人恼火?他热切地回吻他的时候,又会想到什么呢?
路斯里斯下意识地想给他打电话,但回想起来已经把伊蒙德从联系人里删除了,即使那一串数字现在依旧了然于心,他还是关闭了手机,重新坐回沙发上,打开电视开始对着屏幕发呆。直到下午雷妮娅打给她:“路斯里斯,我听说你们的事情了。”
“哦……”他说,“我现在很好,真的。”
“这周末是我们的生日聚会,如果你愿意来的话那当然很好。”雷妮娅说,“贝妮拉也觉得你可能需要一些新朋友。”
“我有朋友。”路斯里斯说,“我有我的兄弟们,还有你和贝妮拉。”
“贝妮拉希望你能来,你的兄弟也是一样。”
“好的,我会来。”他叹了口气,耐心地等待雷妮娅终止对话,然后开始数地毯的图案上有几朵白色的花,感觉依旧醉得不轻。
路斯里斯已经忘掉伊蒙德上一次溜走的时候究竟是几月了,但那好像是个春天,有会令乔佛里过敏的法国梧桐棉絮一样的花朵。他却还记得自己当时惊慌失措地二十四小时都守在电话边,甚至是毫无目的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最后路斯里斯下定决心要去找他,第一步就是在他家附近的公共电话亭里主动拨通了伊蒙德的号码。他紧张地不断用手指抠着打成卷的电话线。如果伊蒙德拒绝,或者是辱骂他,他应该回答什么?或许他不应该在这个时候打过去。
线路接通的时候伊蒙德甚至没有多余的寒暄,他只是说:“路斯里斯·瓦列利安。”
“我只是想问问,”路斯里斯说,“你没事吧?我很担心你。”
然后他惊奇地发现伊蒙德开口时声音显得有些沙哑。“没什么大问题。除了……噢,该死的,我被不长眼的司机撞到了。”他听起来不太愿意承认,“骨折而已。没有其他的事情发生。”
“我来见你。”路斯里斯说。还没等伊蒙德来得及拒绝就挂了电话。他气喘吁吁地拦下一辆出租车,一直坐到伊蒙德的母亲阿莉森·海塔尔家。那时候他还没有自己的车。���斯里斯在停车道上被一块凸起的地砖绊倒在地,膝盖上被刮出了两道伤痕。阿莉森出来开门的时候,路斯里斯发现自己还在发抖。她的下巴轮廓陡然缩紧,但还是侧过身体给他留出了通过的空间。
伊蒙德躺在他原来的卧室里,右腿上打了白色的石膏,手里拿着一包还未拆封的歌帝梵巧克力。路斯里斯跪倒在他身旁时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只能满怀歉意地拼命亲吻他。伊蒙德用右手的食指用力顶开路斯里斯的下巴,然后捏了捏他的肩膀。
“你又不是我养的一条狗,”伊蒙德说,声音促狭又不悦“没必要时刻都跟着我。”
“回来。“路斯里斯无力地回答说,“回到我身边。”
伊蒙德·坦格利安离开的第四个星期,路斯里斯开始频繁地被约出去。大多数时候邀请他的都是贝妮拉在大学里的同学。他猜想事实上是杰卡里斯授意她们这么做的。不过路斯里斯没有拒绝。他不喜欢参加酒会,坐在咖啡馆的角落里更符合他的意愿。第六次被约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在约会的时候也在不知不觉地走神。当他注视着她们金色、褐色,或者是黑色的头发时,他就会联想到伊蒙德的头发,银色的,还有他使用的那种像是混合着薄荷与生姜的气味古怪的洗发水。有时连路斯里斯自己都意识不到自己正在将他们互相比较,直到他发现自己开始不断回忆他们在大学复合时的那次做爱,并且为此感到羞赧又窘迫。
他当然记得很清楚。他们在冬季游泳池旁的更衣室里跌跌撞撞地热烈接吻,路斯里斯的背几次撞到了身后的金属衣钩。伊蒙德跨坐在他的身上,紧紧握住他的手指引导他进行扩张,一边为他戴上“特洛伊”牌子的安全套。显然他有备而来。即便他明白伊蒙德不会希望他在这种时候轻举妄动,他还是伸出了左手去按住对方的臀部,皮肤又湿又冷。伊蒙德战栗着将他的手指抽离后开始调整姿势,直到他猛地向下一沉时,路斯里斯的性器终于进入他的后穴。特洛伊的蓝色包装盒掉在一边。
“你想要我吗?”伊蒙德呻吟着逼问他,在他的下体深入时弓起了腰背。路斯里斯又摸到了他轮廓分明的脊椎,他发现自己为此一颤,转而局促地把手掌放在了伊蒙德的腰边,觉得伊蒙德像是一艘在海面上起起伏伏的帆船。他也已经开始兴奋地喘息。就算他知道伊蒙德并不喜欢他在做爱时盯着自己看,但他依旧没法忽略伊蒙德颧骨的线条、锁骨间的凹陷,还有他两腿之间炽热的温度——这些东西那时候都令路斯里斯感激不已。“我要你。”路斯里斯低声说。而伊蒙德没有任何表示,他只是加大了动作的力度,很快就找到了一个令双方都振奋不已的位置。他低下头狠狠吻他,最后在高潮时狠狠抓伤了路斯里斯的后背。路斯里斯听到他发出一声称不上是满意或是疲倦的叹息,但它听起来如释重负。好像他们之间的隔阂也同时随之凭空消失。伊蒙德短暂地将脸搁置在他的胸口。至少在那一刻,他觉得他们已经和解了。一直到毕业为止他们一直在一起,即便他们的关系已经不如一开始那样理想了。路斯里斯每天晚上都需要喝一杯牛奶助睡——这个习惯从他十五岁后中断了六年。其实他也不确定究竟有没有效果。
“你又在走神了。”坐在他对面的女孩抱怨说。路斯里斯一时想不起来她叫什么名字。玛丽莲,还是玛丽安?他为忘掉这件事感到自责,又因为令人恼火的不断下降的记忆力闷闷不乐。路斯里斯努力丢开不愉快的回忆,却发现那些东西像是垃圾一样粘在他的脑海里。它们像是蒙太奇一样不断播放。
“你有过前任,是吗?”她追问说。接着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又自顾自地开口,大谈她的前男友有多么糟糕多么令人无法忍受。他装作正在认真听,再把手机里九十九条未读的广告和验证短信全都删除,再是电子邮箱和社交软件的红点蓝点。他把它们默默清理干净,然后喝完桌上加了冰的杜松子酒。他之前从不喝酒。
在冗长的约会结束后路斯里斯开着那辆红色的野马去餐厅见他母亲。雷妮拉·坦格利安四十出头,她穿着一条低胸的黑裙子。他们的位置紧挨着窗户,路斯里斯不喜欢从外面透进来的霓虹灯光,因此他向后推了椅子。雷妮拉对此不满地眨眼。她总是那样用眼神来暗示自己的感受。路斯里斯低下头,就像他上小学时为了好玩在泥坑里蹦跳弄得浑身脏兮兮回家后那样。只不过现在他的鞋子上没有干涸结块的泥巴,而雷妮拉也不会命令他去洗完澡后再来吃晚饭。
“你不愿意看我,路斯里斯。”她说。
“我……我很抱歉。”路斯里斯回答。
“你应该从一开始就这么觉得,而不是到现在和我说抱歉。”雷妮拉说,“我之前就问过你了,你在想什么啊,小路?伊蒙德是你舅舅,也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而你们曾经都想要掐死对方。”
“我不确定。”他说,“因为后来我发现他也没我想象的那么坏。”
“他在报复你。他一直都在报复你。他想要摧毁你。”雷妮拉说,“他就和他母亲阿莉森一样不是什么好东西。她只想要你外公的遗产。”
“别那么说。”
“你还是在偏袒伊蒙德。但他从来都没有原谅你。我说过这都是他对你的报复。报复你弄瞎了他的右眼。”
“我不想聊这个,拜托。”路斯里斯回答说。
饭后甜点是布朗尼蛋糕。路斯里斯依旧为雷妮拉刚才说的话耿耿于怀,尽管她说的全是事实。伊蒙德嘲笑他和他的兄弟并非他们父亲的亲生儿子。一开始只有乔佛里在,因此他被伊蒙德推下了桥跌进码头的湖里。他确实是个混蛋。路斯里斯对此再清楚不过,甚至也并不后悔当时在还手时不小心刺伤了伊蒙德的眼睛。他不应该试图补偿他的。路斯里斯不满地想。他这辈子在伊蒙德身上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路斯里斯又开始怨恨起了外祖父,如果不是他坚持,他们不会那么频繁地见面,或许他就不会发现伊蒙德远远没有他想象的那样不可理喻,也不会不由自主地渴望他。
“你已经走出第一步了。这很好。”
路斯里斯含糊其辞地应付过去。面对母亲使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助。他一直没能对她坦白自己在十四岁在泳池里时就开始对伊蒙德产生欲望。几年后路斯里斯就学会了在夜里想着他自慰。他凭借夏季在泳池里的记忆拼命想象伊蒙德的模样来宣泄。清醒后他整个人都仿佛泡在游泳池里,身上粘着肮脏的树叶,还有混淆着汗液和消毒粉的冷水,感到沮丧又不甘。十八岁那年路斯里斯几乎是满怀恶意地将一只深蓝色的义眼当作生日礼物送给伊蒙德。结果两个月后他们就开始恋爱。直到两个人搬进公寓开始同居,路斯里斯才发现伊蒙德每周都会抽一支万宝路。他觉得他抽烟时的姿势出奇地慵懒又优雅。那也是他唯一勉强能够称得上“镇定”的时刻。“男人只因浪漫铭记爱情。¹”伊蒙德告诉他,“但我们没有浪漫或者爱情。我和你之间就只有性欲和乱伦。你享受这一切吗,小路·斯壮?”那时候他感觉伊蒙德像是被一根细绳拴着的风筝被关在玻璃罩下面。那根绳子好像随时会断掉。路斯里斯能做的只有默默听他暴跳如雷地诅咒阿莉森和他的兄弟,他抱怨他们千方百计地想把自己扯进为了财产毫无意义的斗争里。有时候伊蒙德则对着路斯里斯发火,之后又继续若无其事地和他躺在同一张床上,故意把腿放在路斯里斯身上。
路斯里斯再次见到伊蒙德是在他不辞而别的第十个星期后。他几乎每晚都在梦到他。真正令路斯里斯感到惊慌的是,他发现自己没法再清楚地回忆起伊蒙德身体的细节了。他想不起来伊蒙德肩膀的凹陷程度、想不起来他小拇指指尖的触感、想不起来他膝盖的形状,甚至没法准确地拼凑他的五官,即便他试图在自慰的快感中寻找它们也无济于事。路斯里斯绝望地蹲在盥洗室里,几乎想要哭泣。他感觉自己曾经拥有过的东西像是在海上漂流一样急速地离他远去。他在剃掉嘴唇上新冒出来的胡茬时发现自己眼窝凹陷。他的失眠越来越严重了。
在花了点时间镇定下来之后他以尽可能客套的语气打电话给伊蒙德的弟弟戴伦。对方迟疑着表示伊蒙德根本没在他们家出现过。“他不应该一直和你在一起吗?”戴伦说,“最近妈妈一直在催促他和你分手。”路斯里斯声音颤抖地向他道谢。他不自觉地开始在阳台上抽烟,直到地上铺的瓷砖上多出了一堆烟蒂。就像伊蒙德头一次把万宝路塞进他嘴里的时候那样,路斯里斯觉得自己的肺部在灼烧,但这让他稍稍坚定了些。他跪在床边,将脸埋进毯子里,那上面已经没有伊蒙德的气息了。接着他又走到书架边,用指头划过书脊,将它们一本接一本地拨出书柜落在地上。直到最后一本,粉红的的封面赫然出现在他眼前。路斯里斯将《茶花女》小心翼翼地抽出,它自动打开到了某一页,他发现纸张上有指甲刮划的痕迹。“而我应该教会你怎样去生活。²”路斯里斯默念。他是对的,没有前半句也没有爱。他用背德的叛逆来激怒阿莉森,并且乐在其中。伊蒙德·坦格利安从来都是这样的人。
两个月以来他一直杳无音讯。路斯里斯只在圣诞节时收到了一张匿名的卡片,那是一张简朴的折叠过的绿色硬卡纸,用蓝色的油性圆珠笔潦草地写着“节日快乐”的字样。他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只是发现它静静地矗立在他的名片夹上。然而路斯里斯根据字母“M”和“h”末尾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弯钩辨认出它来自伊蒙德。那一整天他都在反复思考这件事。伊蒙德来过他的办公室吗?还是他只是拜托别人把它留在那上面?他是为了告诉路斯里斯他们之间还没有结束——还是已经把它当做了一次简洁的告别?
他整夜都没睡,反复地在打开电视、切换频道、关掉电视之间犹豫不决。他不会承认他其实在害怕过于安静的房间,因为它好像不断提醒着他被厌倦了的事实。第二天凌晨的时候路斯里斯听见门铃声。他去开门后发现伊蒙德站在门口。他看上去没什么变化,只是重新留长了头发又把它绑在脑后,身后还有他的行李箱。路斯里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
“我把天杀的钥匙弄丢了。”伊蒙德说。
“钥匙可以再配一把。”路斯里斯说,“没关系。”
“我又没和你道歉。”
“我知道。”
“你想和我上床了,是吗?”
“我爱你。”
“显而易见。”伊蒙德说。他开始脱掉衬衫。路斯里斯拦住他。“我不是为了这个。”
“把灯关上,我不想看见你。”
路斯里斯在黑暗中感受到他逐渐靠近的呼吸,试探着去亲吻伊蒙德的嘴唇,轻而易举地在脑海中重新描摹他身体的形状。舌头碰到牙齿,又碰到另一条舌头。他用指尖夹住伊蒙德的乳首,直到它们逐渐变硬,又抚摸过他的肋骨和腹部。就像他成年的那个晚上他们在潮湿的夜晚里头一次小心翼翼地互相触摸。他的舅舅握住他的手腕,缓缓舔舐他的每根手指。路斯里斯尝出了烟味和蓝莓口香糖的味道。他突然发觉房间里太冷了,但没有起身去打开暖气扇。寒冷和兴奋的感觉让他觉得自己清醒,而不是陷入了又一个淫荡的梦境。他正跪在从日本进口的拼布地毯上,以前所未有的坚定将伊蒙德压倒在身下,接着将右手的食指探入他的后穴开始不断进出。伊蒙德将头转到一边。路斯里斯感觉自己的手指被紧紧地吸附着向内推搡。他就像火一样滚烫。而人被灼烧时除了痛苦还会感到愉悦。路斯里斯小的时候曾经试着触摸生日蛋糕上点燃的蜡烛,但他立马就被烫得缩回了手。伊蒙德不一样,他想,我一直都在享受燃烧自己的感觉。
“你他妈的哭什么?”伊蒙德突然惊讶地问他。“被操的又不是你。你想和我做爱想疯了?”
于是他用手背抹过眼睛下方的部位,发现自己正在流泪。它们无可抑制地流淌着,然后掉在伊蒙德的身上。他开始啜泣。伊蒙德犹豫了一下,以路斯里斯从未感受过的温和动作伸出手碰了碰他的额头。他们身后的窗户透出了微弱的光芒,这让他能够看清伊蒙德的脸。路斯里斯观察着他眨眼时右眼僵硬的停顿。那只义眼戴在他脸上很漂亮,蓝色的。路斯里斯想起他们已经七十四天没有见面了。七十四天前他还信誓旦旦地以为没有伊蒙德自己就会过得更好。事实却证明失去了他一切只会变得更糟。他们某次发生争吵的时候路斯里斯称他为“令我神魂颠倒的混蛋伊蒙德·坦格利安”,伊蒙德只是鄙夷地微笑。“我他妈的当然清楚这一点。”他抓住路斯里斯的肩膀,“暴力狂小路·斯壮。”结果他们嘻嘻哈哈地笑成一团。最后路斯里斯将他抱在怀里,鼻尖碰着伊蒙德左边的脸颊。伊蒙德咕哝着捏了一把路斯里斯的肚子。“我应该走的。”他当时这么告诉路斯里斯,“我应该去费城,把你一个人丢在这要命的地方,看你像一条落水狗那样苦苦挣扎。”
路斯里斯在进入伊蒙德体内时决定闭上酸痛不已的双眼,至少那样会让他看起来不���么狼狈。但伊蒙德马上又要求他睁开眼睛。路斯里斯开始缓缓移动自己的腰身,伊蒙德闷哼一声,双腿夹得更紧。他握住了伊蒙德又湿又黏的手。伊蒙德很少出汗。至少在他的记忆里他的手从来没有像这样热过。他有的时候简直冷得像一条蛇,或者说他就是冷血动物。但是当路斯里斯凭借直觉找到他的制高点时他还是愉悦地呻吟出声。路斯里斯将伊蒙德的头发掀到一边,他抓紧他的手,好像那是是一艘暴风雨下的船上最后的一根缆绳。他们在高潮来临时再度热吻。然后在沉默中有些尴尬地分开。伊蒙德宣布他要去洗澡。路斯里斯找出了冰箱里的龙舌兰,又从碗橱里拿下两只玻璃杯。
“我不应该回来的。”伊蒙德把浴巾披在肩膀上。他啜了一口酒。
“我们可以一起去科罗拉多,只要你愿意。”路斯里斯说,“明天就可以出发。你也可以一个人走,但至少让我知道你还活着。”
“问题不在这里。”他恼火地拍了拍桌面。毛巾向下滑了一截。“我以为你知道我也爱你,路斯里斯,你可真他妈的奢侈,这还不够吗?”
“我从来都不知道。”路斯里斯也开始觉得不耐烦了。
“所以说你蠢得令我发疯。”伊蒙德一次性喝完龙舌兰,又倒满一杯,“我也想走。但很不幸,我发现我办不到。”
“我该说谢谢是吗?”路斯里斯想打他。他已经许多年没有这么想过了。在他十七岁的时候他们还狠狠打过一架:伊蒙德对准他的鼻梁来了一拳,路斯里斯则狠狠用手肘撞了他的下巴,他们从前聊起这件事的时候还会哈哈大笑着互相指责,那种时候路斯里斯会觉得释然。现在他只对伊蒙德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愤怒。他根本什么都不明白,路斯里斯想。伊蒙德从来都不明白自己究竟想要什么。真见鬼,他就是个自以为是的傻瓜。他早该认清事实。如果伊蒙德不是他的舅舅,并且是个女人的话这一切就会简单得多。说不定那样他们早就结婚了,又说不定那样他们根本就不会认识。现在他开始分不清哪种会是更好的情况了。
天亮了之后的两个小时他开始数数,一直到大致过了一个小时。路斯里斯起床后用冷牛奶冲了一碗快要过期的麦片——红色的纸盒上印着戴白色头巾的微笑女人,路斯里斯觉得她更适合出现在清洁剂的封面上。他又用肉桂、豆蔻、柑橘和迷迭香做了用来热红酒的香料。雷妮拉曾经建议过他在睡前喝一杯红酒助眠,现在他决定听取这个建议。伊蒙德坐在他对面,用汤勺反复戳着碗里的麦片。
“我们应该养一条狗。”路斯里斯说。
“我讨厌狗。”伊蒙德说,“吵闹又浪费钱。”
“你从来没觉得什么东西不值得花钱过。”
“我现在不一样了。”
“你什么都没变。”
“那是你无足轻重的判断。”
“我们需要一条狗。一条那种牧羊犬。”
“它毫无用处。”伊蒙德抿紧嘴唇,表示不想继续吵下去。
路斯里斯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必要和他争论下去。下午他们开着野马去了商场。去买明天的早餐,比如全麦吐司和橘子果酱。他提前列好了购物清单,出发之前还在最后一栏补充了咖啡豆。却发现那张纸不见了。伊蒙德嘲弄他的粗心大意,路斯里斯竭力克制自己的懊丧。过去他有时会觉得和伊蒙德一起生活令人神经紧绷,现在他已经开始感到疲惫了。雷妮拉在傍晚给他打来电话。那时候他和伊蒙德在审视牛排馆里的菜单,刚刚决定要一份龙虾浓汤。
“我看到你和伊蒙德在一起了。”雷妮拉的声音听起来担忧又伤心,“你上次怎么说来着,你信誓旦旦地说会放弃他的。路斯里斯,你选择了他,而不是你的家人。”
“伊蒙德也是我的家人。他是我舅舅。”
“那也只是'一半'的家人。”
“他昨天才回来。”
“杰卡里斯说得对。你已经没法离开他了。”雷妮拉叹了口气。路斯里斯用手摩擦着红色天鹅绒装饰的墙壁。我在腐烂,他想,伊蒙德就像是大麻,有毒又能够让人成瘾。他突然悲哀得几乎要窒息了,但说不上来为什么。在雷妮拉·坦格利安发现他们两个的关系之后路斯里斯也曾经和她大吵一架。其实他一直习惯扮演乖孩子的角色。那是路斯里斯第一次反抗她。他循规蹈矩地在雷妮拉的期望下读了她认为好的学校、参加了她认为好的社团、申请了她认为好的专业,却找了个令她最抓狂的男友。路斯里斯承认他当时从她的震惊和愤怒中得到了快乐,但那也没有持续太久。
“我要挂了。”他说。
“不管怎么说,你永远是我儿子,我也永远是你母亲。”她最后说。
“我知道。”紧接着他挂断了电话。
在纠结良久之后路斯里斯选了肋眼牛排,伊蒙德要了一样的。他知道伊蒙德憎恨菠菜,因此只点了鹅油土豆,尽管路斯里斯自己也并不喜欢。吃完饭后他们漫无目的地在商场里游荡。路斯里斯看到柜台里的戒指,做成了莫比乌斯环的形状,寓意着“无穷的爱”,他觉得那很滑稽可笑,却还是买了一对。
回去的路上他们遭遇了严重的堵车。伊蒙德不断用手按着唱片机的快进快退键。路斯里斯把他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上。他抓着他的手。皮肉的感觉格外真实。
“你打算什么时候去科罗拉多?”路斯里斯问伊蒙德。
“我没说过我要去他妈的科罗拉多。”
“不,你必须去。而且要我们一起。”他的嘴唇一张一合,好像这些话都是自动从他胸腔里蹦出了喉咙开成的一大片花朵。你还不明白吗?路斯里斯想问他。他知道伊蒙德从来不会在乎他身边发生的一切,但没有想到他连他们关系里最浅显的本质都没法觉察出来。就连我们对彼此的爱所剩无几了。他数着座椅皮革上的纹路时想。尽管它曾经短暂地燃烧得那么旺盛。
“我们会回来的。我们会回到起点。”路斯里斯继续说。
伊蒙德狐疑地打量着他,好像是在确定这不是又一个恶意的玩笑。路斯里斯过去喜欢过他这种辛辣的眼神,但现在这只表现出了他的迷惑和愚昧。“回到什么?”
“回到这里,回到最初的地方。”路斯里斯突然想要放声大笑。他想要歇斯底里地嘲笑某样东西、某个人。在想到那或许是他自己时他的心脏颤抖了一下,但他马上又感到了清醒的愉悦。他曾经对着自己假装他和伊蒙德的关系一切正常,问题只是在于伊蒙德的任性顽固,包括他不愿意原谅路斯里斯这件事。根本的原因却从来不会在这里。他们早就注定如此,因为他们是坦格利安和瓦列利安。路斯里斯总是能从别的方面找到借口,但他也心知肚明这不管用。伊蒙德比他更傻,他甚至还没有一点意识——他那点可怜的眼光总是放在不到几里长的地方。现在路斯里斯下定决心要挑明真相,至少让他们两个都清楚他们的现状。
“我们会重蹈覆辙的,就像过去那样一遍又一遍不知不觉地重复,就像这该死的莫比乌斯环,换个方式又回到开端。”路斯里斯·瓦列利安对着面前的挡风玻璃大声说出了事实,他抬起手给伊蒙德看他刚刚套在左手中指上的戒指——一枚闪烁的银色金属圆环——伊蒙德手上也有一只——然后筋疲力竭地趴在方向盘上等待着由汽车排列而成的长队重新启动。
1.有说法品牌名称来自“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的缩写。
2.原文为,"Who are you, tell me how to love, and who am I tell you how to live.",译作“是你教会我怎样去爱,而我应该教会你怎样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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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onre627 · 4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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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明媚的日子【Bandit x Jager】
唉唷我好久沒在公開場合發同人文了,好害羞XD
總之就是個小腦洞,我不想管細節,我只想讓他們結婚(欸)
德搞真棒,我愛我的腦洞(?)
正文走你!!
        他遇見他時,那天是個晴朗的好天氣。
        而在他們相處的日子裡,每一天都像他們相遇的那天一樣美好。
        柏林的郊區比馬利烏斯想像的還要更加安靜。脫離城市的繁華景色,郊區的綠野看起來有些不真實。多米尼克的家在半田野的中間,木造的小屋看上去相當溫馨,而一旁的穀倉相當適合他的姪子在這裡玩樂——多米尼克的雙胞胎弟弟班傑明與妻子還有兩個兒子就住在這兒,這個曾經是多米尼克長大的地方,現在又有了新的小主人,而看著這棟老房子的馬利烏斯,無論怎麼想都覺得相當神奇。
        但還等不及他看太久,馬利烏斯就被兩個小孩子興沖沖地拉著到一邊去玩遊戲去了。他們發現馬利烏斯很擅長機械,便吵著要他幫他倆修理一架遙控飛機,而馬利烏斯自然而然地便取出工具,在穀倉的門口與兩個孩子一起對著那台迷你飛機研究起來。
        多米尼克就在不遠處的門廊上坐著,目光落在馬利烏斯身上,他用手撐著頭,目光隨著馬利烏斯的身影移動,他看著他細長的手指靈活擺動、熟練的修理遙控飛機,一邊與自己的兩個姪子對話,時不時地露出溫和的微笑,馬利烏斯的笑容總是像冬日暖陽,燦爛和煦又不失光芒。
        「老哥,我很久沒看到你這種表情了。」他的雙胞胎弟弟班傑明從後面走過來——他跟多米尼克其實長得不太像,他沒有多米尼克那份滄桑跟冷酷,取而代之的是為人父的溫和與平靜。
        「哪種表情?」多米尼克笑了笑,目光仍未離開馬利烏斯身上。
        他的兄弟看了看他:「溫柔的表情。」
        多米尼克於是笑出了聲,但是並沒有否決或辯駁,只是繼續凝望著遠處馬利烏斯的身影,看樣子他已經修好了遙控飛機,兩個姪子興奮的在他身邊圍著打轉,看那架橘色的飛機在半空中飛翔,而馬利烏斯的表情就像那兩個孩子一樣純真無瑕,明亮雙眸遙望著湛藍的天空。
        「老天,兄弟,不是我要說。」班傑明發出了感慨,他現在正跟著多米尼克一起看向馬利烏斯的方向:「像這樣的人配你還真是可惜,對吧?」
        班傑明記得以前他倆還在軍隊時,他問過兄弟一樣的話——「像這樣的女人配你還真是可惜了,對吧?」,那時他記得有個完美的女人愛上了自己的雙胞胎兄弟,愛得無可自拔。而多米尼克——他那放浪不羈又高傲的哥哥,只是露出完全不在意的笑容回答:「能配上我,是她的榮幸。」
        多米尼克也不曉得記不記得這件事,但是此刻,班傑明注意到他的臉上露出些許落寞,然後有些自嘲般的笑了笑。
        「是啊,兄弟。」他有些哀戚的說道:「他配我這種人,確實太可惜了。」
        多米尼克的回答讓班傑明有點驚訝——因為他的哥哥從不對任何事情示弱,他的高傲與冷酷讓任何人都難以接近,不要說戀愛了,多米尼克甚至連好好交個朋友都有困難。
        「——你是真的很喜歡他,對不對。」
        面對雙胞胎弟弟的問話,多米尼克只是繼續笑著,然後嘆了口氣。
        「他值得更好的。」多米尼克遙望著遠處的馬利烏斯,對方的身影在陽光下閃爍得有些耀眼。「我配不上他,我是認真的。」說罷之後,多米尼克有些落寞,他移開了眼神,低頭看著地板。而班傑明並沒有說話,過了一下之後他才發出笑聲。
        「我很開心你變得誠實了。」班傑明說道:「改變永遠不嫌晚,兄弟。不過我想,他一定覺得你已經夠好了。」
        多米尼克抬起頭,這才發現馬利烏斯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跑到他的跟前,燦爛的對著自己微笑。「我修好了他們的玩具飛機——老天,他們兩個其實很聰明,我稍微教一下,他們就懂了!」馬利烏斯有些興奮地說道,而此時班傑明則是相當識時務,動身往兩個孩子的方向走去。
        「好吧,我去看看他們修得如何。」他伸了個懶腰後說著:「我可是從來都不擅長修理任何東西,謝謝你,馬利烏斯。」
 說完之後他便離開門廊,而馬利烏斯則是在多米尼克身邊坐下,轉頭看著身邊的愛人。
 「你們剛剛在聊什麼?」他歪頭問著:「這麼久沒見,你跟他一定有很多想說的話吧?」
 「沒什麼,就是些無聊的蠢事。」多米尼克笑了笑,凝望著馬利烏斯,對方的表情還是那樣純真,目光裡面沒有一絲雜質,清澈的雙眸總是讓多米尼克相當著迷,僅僅只是看著馬利烏斯,多米尼克就會感受到安心與滿足。
 「這兒很漂亮。」馬利烏斯又露出溫和的笑容,把頭靠在自己的膝蓋上縮成一團:「我沒有兄弟姊妹,雖然我覺得班傑明跟你不太像,但是——嘿,至少他們都很和善,而且很有趣。」
        多米尼克發出笑聲,馬利烏斯說得沒錯,他的家人是唯一能讓自己耍蠢的存在,不過——那是過去,現在他在彩虹小隊裡面也過得挺快活的,那裡幾乎成了他的第二個家,這轉變連多米尼克自己都覺得相當驚訝。
        晚餐過後,班傑明推著多米尼克與馬利烏斯出去晃晃——「晚間約會,很不賴對嗎?」他是這樣說的,而班傑明的妻子也相當贊成,甚至還推薦了他們好幾間附近新開的酒吧。
        於是他倆便上了街道閒晃,這裡雖然是柏林市郊,但是仍然相當繁榮,入夜了也還有很多商家開著。多米尼克選了一間較少人的酒吧,跟馬利烏斯一起靠在吧台聊著很多事情,稍微喝了一點啤酒之後,多米尼克顯得更輕鬆自在了些,他難得的說了一些自己小時候的事情,關於柏林圍牆的故事、以及他跟他的雙胞胎兄弟在圍牆邊搗亂的各種事蹟。
        馬利烏斯聽得相當認真,時不時發出悅耳的笑聲。多米尼克趁著沒什麼人在注意這兒的時後吻了吻他的臉頰,馬利烏斯稍微紅了臉,但是並沒有抗議。而就在多米尼克離開去拿新的啤酒時,獨自一人坐在吧台邊的馬利烏斯注意到了似乎有一群人正在望著自己。
        他起先並不在意,直到那群人往他的方向移動,馬利烏斯才抬起頭來。
        「你好,親愛的。」為首的高大男子向著馬利烏斯笑著說道,身上的酒味相當重,明顯是喝得爛醉:「我剛剛就在注意你了,我想請你一起喝杯酒、散個步,不知道你覺得怎麼樣呢?」
        馬利烏斯撇了撇嘴,把目光從他身上移開:「不好意思,我沒有興趣。」
        「不要這樣說嘛。」對方訕笑著,仍舊不死心,接著變本加厲地伸出一隻手往馬利烏斯的臉摸過去:「一起找點樂子有何不可——」
        但是他的話還來不及說完,就被慘叫給蓋了過去。回到座位的多米尼克惡狠狠地抓住了他的手腕,然後向後折,臉上的表情活像是要把對方給撕碎一樣,眼神裡的怒火令其他小混混嚇的後退了幾步。
        「我勸你最好放尊重點。」多米尼克一字一句地說著:「或者——你不想要這隻手了?那我很樂意幫你——」
        「好了!多米尼克!」看見多米尼克似乎真的就要把對方的手給向後折斷,馬利烏斯連忙出聲制止:「算了啦!不要理他們——」
        但馬利烏斯話才說一半,一旁的小混混就立刻抄起傢伙往他們兩個衝過來,其他同夥見狀也紛紛開始對兩人展開攻擊,他們仗著人數眾多,一開始還氣焰囂張,但是他們萬萬沒想到——眼前面對的這兩個看上去普通不過的人,竟然會是精銳特種部隊GSG 9出身、世界頂尖反恐組織彩虹小隊的成員。不到幾分鐘的時間,他們就全部都被打趴在地上,當然,大部分都是多米尼克動的手——馬利烏斯可不會隨便揍斷別人的鼻樑或牙齒,他多數的時間都只是閃躲跟留意多米尼克的狀況,說真的,他很擔心多米尼克一生起氣來就把誰給打得少了半條命,畢竟事情牽扯到自己,多米尼克就絕不會留情。
        然後馬利烏斯趕在多米尼克準備一腳��上領頭人的腹部前阻止了他。對方早就被打的躺在地上哀號,多米尼克卻像是還沒氣消一樣怒視著他。
        「算了啦!你要是真的把他打殘了,收拾爛攤子會很麻煩的!」馬利烏斯抓住多米尼克的手臂說著:「大家現在都在休假,你可不要幫其他人增加額外的工作負擔!」
        多米尼克稍微冷靜了些。而且,其實這傢伙也沒有實質上對馬利烏斯做什麼——雖然光是調戲他的男人就已經罪該萬死。
        「⋯⋯算你撿回一條命。」多米尼克冷冷的說著,便跟著馬利烏斯一起離開了混亂的酒吧。
        多米尼克沈默著走出很長一段路才在路邊停下,馬利烏斯追在他身邊,他知道對方正在生悶氣,於是便伸手抓住了多米尼克,對方轉頭看了他一眼,表情相當陰沈,接著又把目光轉開。
        「為什麼生氣?」馬利烏斯覺得有些好笑:「你是在生我的氣嗎?」
        「當然不是!」多米尼克轉過頭來看著馬利烏斯,看見對方臉上的表情他就知道馬利烏斯只是在尋自己開心。不過他說的也沒錯,有什麼好生氣的?反正也沒造成什麼實際上的損失。
        「就只是不爽。」多米尼克冷靜下來,伸出手攬住馬利烏斯的腰,然後湊上前去吻了吻他。「我不喜歡他們看你的眼神。」多米尼克有些抱怨的說道:「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不准用那種眼神看你。」
        馬利烏斯笑了出聲。「哪種眼神?」他故意問著。
        多米尼克沒有馬上回答,而是攬著他,在一個綿長的吻之後,他的目光裡便帶著強烈的情慾。
        「想操你的眼神,行嗎?」多米尼克喃喃說道,不安分的手在馬利烏斯腰間輕撫,即便是隔著衣服,馬利烏斯也能感受到對方指尖挾帶著的熾熱。
        「嘿,別急,這裡可是外面喔?」馬利烏斯伸手托住對方的臉頰,語氣雖然是在安撫,但眼神裡面充滿挑逗,令多米尼克躁熱難耐,剛才那一架他打得不夠痛快,他需要別的方式宣泄情緒。
        幸好,記憶中的那間汽車旅館還在老地方。這種時候多米尼克可不想回家去,不管是被弟弟還是弟媳或是兩個姪子看到都很不好解釋,更何況他們的做愛風格一向都很狂野,各種聲音當然相對之下也特別大聲,特別是當馬利烏斯弓起身子、因為高潮而嬌喘時,他那欲泣的表情跟緊繃的身體線條,總是勾引著多米尼克接近理智邊緣,使他每一次的動作都更加深入。
        「喊我的名字,馬利烏斯。」他熱切的要求、瘋狂的親吻噬咬著愛人的身軀:「我要聽你喊我的名字。」
        馬利烏斯睜開迷濛的眼睛望著他。「多米——多米尼克——啊啊——」他呻吟著,雙手抱緊了愛人,指尖在他的背上抓出紅痕。多米尼克狠狠的撞進他的深處,快感令馬利烏斯幾乎不能好好地說完他的名字,斷斷續續地夾雜著哭腔喘息跟呻吟。
        但這對多米尼克來說已經足夠了,馬利烏斯這樣的呼喊充滿色慾,反而更加挑逗他,讓多米尼克越發野性跟佔有慾,他繼續狂亂的吻著馬利烏斯,在他身上各處留下屬於自己的印記,射精的時候他狠狠地頂到馬利烏斯的最深處,對方的哭喊聲夾帶高潮的滿足,顫抖著接受了多米尼克的全部。
        「——我愛你,馬利烏斯。」最後多米尼克仍然喘著息,緊緊抱住對方有些癱軟的身軀,重複呢喃著同一句話。
        「我也愛你,多米尼克。」馬利烏斯回吻著他,臉上綻放的笑容仍然那樣天真又惹人憐愛。
        多米尼克用手背輕撫過他的臉頰。他媽的。多米尼克在心底咒罵、咒罵著自己,他跟馬利烏斯在一起第二年了,但當夜深人靜,他望著他安詳的睡臉時,對於自己何其有幸能夠擁有這樣的人,多米尼克還是感到不可思議,甚至帶著罪惡感。
        他永遠都值得更好的。多米尼克深知這點,他知道自己的個性糟糕到極點——自我中心、狂妄、暴躁又易怒,就像今天一樣,動不動就出手揍人,還得讓馬利烏斯花費心思安撫自己,但他沒有任何怨言地接受了自己糟糕的一切,每當馬利烏斯對他露出爽朗又純真的笑容,多米尼克就會感覺自己真像是個一無是處的垃圾,他給了他光明與溫暖,但自己卻沒有什麼能給他的。但多米尼克是對馬利烏斯的愛是毋庸置疑的——狂熱又真切,他們都把彼此愛的毫無保留,正因為如此,他們才無法離開對方。
        而馬利烏斯其實是很享受多米尼克對自己的佔有慾的,他從小在孤單的環境中長大,得不到關注與愛——多米尼克的出現完全滿足了馬利烏斯的渴望,他甘願成為多米尼克的所有物,佔有他全部的愛——在感情這方面,他們兩個扭曲的相當匹配。
        隔天早上馬利烏斯睡得有些晚才起床,等他從床上朦朧的爬起身來時,多米尼克早就已經醒很久了,他倚靠在窗邊抽著菸,窗外明媚的陽光灑落在他赤裸的上身,看見馬利烏斯醒來後,多米尼克笑了笑,把煙捻熄後悠晃著到床邊坐下,輕輕在他臉上落下一個早安吻。
        「早安。」多米尼克溫柔的呢喃,伸手環抱著馬利烏斯的腰:「你睡晚了,我的美人,快起床。」
        馬利烏斯半睜著眼露出一個傻笑,向前撲倒在多米尼克懷中。
        「今天要去哪兒?」他懶洋洋地問著,語氣中帶了點撒嬌意味。
        多米尼克又低下頭吻了吻他。「起來了就知道了。」他故做神密的一笑,馬利烏斯雖然感到有些疑惑,但還是聽著多米尼克的話從床上起身換穿衣服。簡單的早餐過後,他倆又踏上柏林郊區安靜的道路上,今天仍然是個晴朗的好天氣,多米尼克牽著馬利烏斯的手,他們越走越向著野外,人煙已經稀少了起來,微風輕撫,夾帶著清亮的鳥語,他們向著不遠處一個山丘頂端走去。
        「這裡是——?」馬利烏斯走上山丘,他發現這兒有一處小小的遊樂場,雖然已經看得出年代,但是攀附在木頭上的藤蔓與小花、還有時不時飛過的蝴蝶,讓這兒看上去相當清淨。山丘下正好是郊區的街景,空曠的景致讓馬利烏斯有些看傻了眼,他坐在一張木椅上,多米尼克與他並著肩,轉頭望著身邊的愛人,溫暖的光灑落在馬利烏斯身上,他勾著嘴角,輕輕說了句:「這裡很漂亮。」
        「是啊,很漂亮。」多米尼克回答,但目光卻不是在景色上。「我小時候常來這裡,就這樣看著下面的街景發呆。」他說著,想起了年幼時的自己,總是獨來獨往,多米尼克記得自己曾經在這裡待了一整天,那時的他雖然年紀還小,卻已經懂的孤獨的滋味。而這種感覺在他的成長過程中與他形影不離——多米尼克一直都覺得孤獨,直到現在、直到此刻。
        「——馬利烏斯。」多米尼克開口呼喚,他身邊的馬利烏斯轉過頭,對著自己綻開一個比太陽還溫暖的微笑。
        「怎麼了?」他笑著,永遠都那麼燦爛。
        多米尼克在心底做了個深呼吸,他媽的,他從來沒有這麼緊張過,即便是在臥底生涯差點被發現時也沒有。「我有東西想給你。」他說著,然後把手伸進外套口袋裡。
        馬利烏斯歪了歪頭,看著多米尼克從口袋中取出一個深藍色綢緞的小盒子。然後他的思緒瞬間斷了線。馬利烏斯有點錯愕,所以他沒有說話,只是看著多米尼克,但是對方的表情活像是準備上戰場赴死——馬利烏斯看見他的表情後不自主笑了出聲。
        「好吧——該死。」多米尼克抓了抓頭髮,難得的紅了臉,他還真不曉得求婚的時候該說什麼���好。「我有點後悔以前沒好好上課。」他咕噥道,打開盒子之後,裡頭是兩個純銀的婚戒,在陽光的照耀下閃著光芒。
        「對不起,我沒辦法舉辦什麼正式的婚禮。」多米尼克說著,伸手牽起了馬利烏斯的左手:「但我還是想問——馬利烏斯.史泰赫,你願意嫁給我嗎?」
        多米尼克的心跳得很快,而眼前的馬利烏斯露出微笑,如果多米尼克沒看錯,馬利烏斯的目光中似乎帶著淚光,他還是微笑著,就像他們多年前第一次相遇的那天一樣,馬利烏斯的笑容天真又燦爛。
        「我願意。多米尼克.布朗斯梅爾。」他輕聲回答,然後湊上前去吻了吻多米尼克的雙唇,然後他感受到對方也抱緊了自己。
        他們在陽光明媚的日子裡相遇,在陰雨和充滿鮮血的戰場上相愛,然後又同樣在一個閃著耀眼光芒的日子裡許下終身承諾。
        多米尼克遇見馬利烏斯時,那天是個晴朗的好天氣。
        而在他們相處的日子裡,每一天都像他們相遇的那天一樣美好。
        過去是如此、現在是,而未來,也永遠都會是。
結束,發廢文好爽。
好想寫之前腦洞想的獵魔人au,但是工作好忙喔嗚嗚嗚嗚。
不過,反正我本來就是棄坑慣犯,ㄏㄏ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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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ko0127-blog · 7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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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rtsv · 5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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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東尼的迷途——三屆奧運金牌得主是如何被摒棄在美國隊之外?(下)
文/ Dexter
(接續前文,全文連結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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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甜瓜人生」開啟,安東尼要求彼時金塊的小老闆喬許·克朗克(Josh Kroenke)將他給交易出去,在一個錯誤的時機、用毫不講情面的強硬方式喊「賣我」。最終在鬧了半個賽季之後,如願去了家鄉尼克。
這是一支糟透了的球隊,毫無團隊效應可言,史陶德邁爾和安東尼出現像是馬布里(Stephon Marbury)和法蘭西斯(Steve Francis)那種彼此的排斥效應。本來「林來瘋」帶來了一個全新氣象,一個完美的體系和鍛鍊出了一些適合的角色球員。
安東尼上一次闖進西區決賽,靠的是一名出色的控球(畢拉普斯)、一個禁區大掃把(坎比)、一名瘋狂射手(JR史密斯)以及一群強壯的鋒線(馬丁、努內等人)。這是最適合他發揮的陣容。
林來瘋後,尼克控衛上有林書豪、替補有香波特(Iman Shumpert),中鋒是剛幫助小牛奪冠的錢德勒(Tyson Chandler),史密斯後來也被交易到此,而且現在多了個諾瓦克(Steve Novak),鋒線則有費爾斯(Landry Fields)、傑佛瑞斯(Jared Jeffries)等人。
當時東區雖是熱火的天下,但競爭並不激烈,其他的球隊乏善可陳,安東尼完全有機會建立自己的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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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選擇像個政客一樣,繼續玩湯瑪斯主政時的那一套,拉攏自己的人馬,對抗主帥德安東尼,對林書豪也是極盡冷落之能事。他為了鞏固自己球隊一哥的地位,而放棄了離開丹佛後的第一次機會。
2014年,公牛向他拋出了橄欖枝,這一支球隊的陣容非常適合他。羅斯(Derrick Rose)復出、巴特勒(Jimmy Butler)也慢慢成長為一名球星,羅爾·鄧(Luol Deng)和喬金·諾亞(Joakim Noah)都是很棒的團隊型球員。
當年火箭也派出了一支9人的大型招募團隊前來和安東尼商談,這支球隊擁有哈登和霍華德(Dwight Howard),這兩人都有和多次和超級球星合作的經驗,休士頓不能讓他拿到很好的數據,但這裡距離冠軍的機會更近。
但安東尼最終選擇留在紐約,因為只有尼克可以給他開出一張5年1.29億美元的合約,他的家人也想在此,所以他親手把自己最後作為頭牌奪冠的機會給關上。
安東尼不是沒有機會在一支出色的球隊中試一試自己的可能,但出於對數據和薪水的渴望,他拒絕了這樣做。
就這樣,安東尼籃球生涯的前半生到此結束了。他可能是那個時代最好的單打得分手,但他的固執、他的習慣和他的性格缺陷,讓他無法成為一名好的領袖,也導致他終究沒辦法帶領一支好球隊變成一支足以爭冠的球隊。
不過雖然他在30歲之前的生涯充滿遺憾,但也確實打出了一些風采。在和湖人的那個系列賽裡,我們看到了一個能和科比放對、才華洋溢的年輕巨星。丹佛距離成功其實並不遠,安東尼沒有兌現他全部的可能性,卻也沒有浪費天賦。
更令人好奇的是——為什麼安東尼在後半生沒辦法轉化成一名合格的副手?如果連卡特註3都可以,安東尼沒理由不行。
註3:同樣是一個防守不佳、需要大量球權,而且把自己擺在球隊前面的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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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和火箭要他做得是並不會比在美國隊時複雜和困難,但他就是沒辦法達到那種水平,沒有人能從籃球的角度找出原因。
曾經和安東尼合作六個賽季,人品不怎麼樣、但帶兵確實有一定水準的名帥卡爾(George Karl),在他的自傳《憤怒的喬治》中回答了一些細節。他認為安東尼絕對是他執教過最出色的球員,但同時也是個自私的傢伙,他總希望能獨佔一切焦點,不願意和他的團隊成員分享,這支球隊所有的鎂光燈只能屬於他一個人,如果你侵犯了這一點,那很抱歉,你只能離開。
這一段評價得到了畢拉普斯的支持,他更直接的表示:「Melo對於自己一場比賽要拿30分看得太重了,這件事情對他意義重大。有些比賽,他只得到20分或22分,就算我們贏球,他也不會開心;如果他在一場比賽拿下36分,即使球隊輸了,他卻會和所有人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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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只想成為最佳男主角式的比賽觀念,讓安東尼無法去成為一名優秀的防守者。在金塊時期的安東尼移動快速且非常強壯,就算是阿泰斯特(Ron Artest)這種等級的悍將也無法完全困住他,他的身材和體能調教完全有可能成為一名出色的防守者。但他從來沒有在這上面投注太多的心力,他的目光總是擺在另一個半場。而到了尼克時期,越來越走樣的身材,讓他沒辦法跟上任何人,不過他也不在意,因為他只想得分。
卡爾對此也莫可奈何,「安東尼是一個非常有天賦的孩子,他本應該成為那個位置上最好的防守球員。我希望他在防守端和進攻端一樣賣力,甚至更賣力,但這從來不會發生在Melo身上,他在持球的時候擁有驚人的得分能力,這讓他成為了一個明星球員,但不是贏家,當我向他指出這一點時,他從來都不喜歡。」
喬丹、鄧肯、科比和勒布朗,這些各自時代的領頭羊,同時也都是當時聯盟最好的防守者。當對方球星在比賽中大殺四方時,他們會主動請纓去解決那個麻煩。他們了解攻防之間是不可切割的,你要成為最好的就得在兩方面都付出心力。
安東尼近兩個賽季,出手數降低到15次以下,自認為已經退讓的很多了。但當雷霆要他在季後賽守住費弗斯(Derrick Favors)時,他卻無法辦到。而當到了火箭,他又無法為哈登和保羅拉開空間,德安東尼在分手時委婉的說,「這塊拼圖不合適」。
作為同樣偏執的得分好手,卡特生涯的斷裂點也發生在34歲,滿身傷勢加上上場時間的減少,讓他場均得分再也不曾回到20。但在這之後他還是打了8年,而且第9年正要上演。
他在達拉斯變成一名完美配角,帶給球隊硬氣和關鍵屬性,在曼菲斯也能彎下腰做好防守。在加州和亞特蘭大的兩年,他傳授自己的經驗給那些後備,並且獲得了敬愛。
而安東尼則和自己曾經的老大哥艾佛森更像,他們「不知老之將至」,當球隊要把他們放在替補時,都做出了非常激烈的反應。
在雷霆和火箭的加盟記者會上,安東尼總是說「我們可以一起...」,而不是「我可以幫助....」,他仍然認為自己是球隊裡最好的那個人,然而並不是。
當在美國隊,陣中所有人都和他平起平坐、甚至資歷比他更好時,他願意降尊紆貴去做那些苦活、在底角等球,其結果我們都看到了——奧運得分王和三面金牌。
但在休士頓和奧克拉荷馬,他就是無法說服自己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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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 暑期初探】 Karl-Anthony Towns 還只是華而不實的「軟唐」嗎?
心態決定一切,而那些人生故事和經歷又決定了一個人的習慣和個性,最終決定他是怎麼去看一件事情的。
柯蘭傑洛說的明明白白,關注於「團隊」的球隊,不會想要安東尼。
但他曾經有可能不會是這樣的不是嗎?如果他真的在2014年去了火箭或公牛,會不會我們現在會用完全不同的眼光來看待他的成就呢。
卡特在離開多倫多時被罵為騙子,科比在2004年「F4」時被貼上自私標籤,但現在他們都是偉大且勵志的代表,這說明生涯是能夠補救的。
扎克·藍道夫(Zach Randolph)在波特蘭監獄隊時,就已經是一名頗負盛名的低位單打機器,但同時也被認為是球權黑洞、人形立牌和更衣室炸彈。他本來有可能又是一名艾迪·柯瑞(Eddy Curry)式自我毀滅人生的好手。
但在曼菲斯的八年,卻讓藍道夫有機會改變。在和麥克·康利(Mike Conley)、馬克·加索(Marc Gasol)和托尼艾倫(Tony Allen)等硬漢並肩作戰下,他終於來到了一支最適合自己的球隊。他還是那個禁區推土機,但同時能為了球隊贏球去做任何事。他幫助這支球隊打進西區決賽,同時擊敗過馬刺和雷霆。
灰熊球團承諾將會退役他的球衣號碼。
雷道夫是NBA裡「南橘北枳」的最佳案例,安東尼比他更有天賦,卻沒有他那麼幸運,這讓人難過。由於兩次見錢眼開的錯誤決定,不會有太多對他報以同情。
不過千禧年後的古怪時代,確實也將他往悲劇上推了一步,過多的球隊和越來越市場化的聯盟,讓天賦過於分散,好的球員很難在一起打球,薪資結構又束縛了大部分季後賽球隊改變的可能。
希望在《ESPN》上大發牢騷和苦水的鏡頭,不會是我們對安東尼的最終記憶。我們應該記得的是那個和冠軍湖人大戰六場後落敗,率領美國隊擊敗阿根廷、西班牙、塞爾維亞捧金,以及在喬丹面前砍下62分的得分天才。
但如果那真的就是他在NBA的最後一景,那也留給了我們一些遺產,那就是一個人的生涯傑出與否,在於他到底付出了多少努力去成就他人生的可能性,而不是上帝給了他多少天賦。安東尼是一個可以拿80分的學生,但他花了更多心思在打工和約女孩上面,他認為考個60分就可以了,最終他的想法也如實反映在他的成績上,求仁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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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unepastel · 2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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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系。食旅日誌 September 1st,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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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哥本哈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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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藍色,你選哪一個?」H打開手掌,裡頭什麼也沒有。R雙頰泛紅等我回答,橘紅色唇蜜沾在手上的威士忌杯緣,她的笑容,和酒杯裡的糖漬櫻桃一樣甜。在R加入我和H在哥本哈根市中心酒吧衝浪(bar-surfing)的最後一站之前,我們早習慣以哲學性的對話,當作佐酒文詞,或者大談台灣的好話壞話,乘著酒氣,解解知青們的理想抱負。
結束在酒廠的啤酒行程後,H說天有點涼,想喝點紅的,我也同意,於是我們以沿途其他酒吧當作標、經過墓園往Vinhanen走去。路上經過的酒吧,密度像台北大安區的便利商店,不管好喝不好喝,通通人滿為患。我說不然哪天一起在丹麥開酒吧,H也同意,誰叫這裡永遠不缺酒吧呢。
Vinhanen我來過幾次,是一間即飲式有機葡萄酒吧,紅白橘粉到氣泡,像生啤酒般通過龍頭新鮮供應,我喜歡這裡因為可以大膽試喝所有酒款,不用擔心喝到不喜歡掃興。單杯的價格和室內的居家風格一樣,親切宜人。只是這天,丹麥人大概都不在家,我和H只能坐在吧台蛋糕櫃前的臨時長凳上,一人一杯,連桌子也沒有,喝了來自義大利的sangiovese紅酒和德國的riesling混釀白酒,心滿意足。
紅白酒的開關打開,我們不約而同想到一個地方。我在丹麥最常逗留的自然酒吧Pompette。吧台捲髮男以學究般的神情,深情款款將鼻子湊近剛開瓶的葡萄酒中,彷彿世界值得為此定格兩秒,下一秒他才甩甩陰柔髮絲,轉身問我們想喝些什麼,另一隻手直接遞上酒杯。我喜歡被熱愛工作的人服務。當然,我們可不只喝一杯,還在這裡碰到了幾近完美的奧地利橘酒。H盛讚,這根本是橘酒教科書呀,如夢似幻的絕佳平衡。我捨不得地喝完杯底的一口橘酒,也捨不得夜晚就此打住。心誠則靈。此時來了通電話,背景鬧轟轟的是R的聲音,正和同事吃完晚餐的她,想和我們碰頭續攤(順便擺脫無聊飯局我猜想)。
最後一站,來到一棟有著高聳古典木門的建築,推開門後的世界,就像哈利波特的魔法學院,只差裡頭沒有人拿著魔法棒。不意外,Lidkoeb三層樓都是酒吧,每層服務內容各異,但相同的是仍然一位難求。只好繼續往上爬,在專賣威士忌的頂樓排到了位置。
「我會選紅色藥丸吧。」午夜純飲著Talisker十年,我一邊思考著H丟出的駭客任務大哉問,肚子卻咕嚕咕嚕響。「可以吃布朗尼吧,有點餓。」H從帆布袋裡拿出布朗尼分給我和R,繼續聽R說著人生苦悶。我很確定這塊布朗尼是真的,焦苦中帶著甜,夾心黏牙咬口,如同我選擇紅色藥丸帶來的覺知,感受現實的五味雜陳,拋開虛擬的框架,活在當下。 // 完整全文&食譜插畫版,歡迎購買雜誌 鄉間小路 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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